第174章 因为我不傻

推荐阅读:海贼王之功夫之王全网黑后,假千金靠拿金牌爆火了炮灰表小姐苟命日常女配的无限模拟人生农女空间:糙汉相公又野又撩塞尔达入侵漫威肆意娇宠:腹黑大叔他嗜我如命似锦华歌苟成圣人,仙官召我养马开局赠送天生神力

    第174章 因为我不傻
    天道究竟是什么?
    这一直都是各个洪荒流之间不可避免的问题,各家对此的说法并不完全一样:
    有的天道就是盘古本人的元神显化。
    有的天道则是天地法则的混合体。
    还有的天道则是“世界意识”,总之不一而足……
    但这个版本的洪荒却与之不一样,这里的天道并非天然就有的,而是鸿钧的造物。
    因此,鸿钧自然有充足的发言权:
    所谓的天道,就是一个“圣人”,本质与后来的六圣是一个概念的东西,所以祂其实是活的!
    只不过因为材料的性质原因,所以祂不是个思想正常的人,而是天生的“二傻子”、“精神分裂症”。
    都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那在已知“天地”是个活人的情况下,祂得是什么精神状态才会“以万物为刍狗”呢?
    毫无疑问,只有在精神有问题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会这样。
    不要说什么“心境高远”、“太上忘情”,因为当一个人的精神境界真的达到如此高度时,那祂和傻子也没有明显区别了……
    而鸿钧成道法,正是建立在忽悠傻子的基础上的!
    但凡这不是个傻子,那鸿钧绝对是不敢把祂创造出来的,因为这和给自己造个活爹没两样。
    所以鸿钧的计划,一开始就是在往造傻子那方面走,只不过因为种种意外,这才导致了现在的麻爪情况:
    真灵都准备好了,总不能不干吧?
    在利益的吸引与侥幸的心态下,纵使鸿钧知道其中风险,也还是咬着牙继续干:
    相信传奇烂好人焦明!
    会赢的!
    “我觉得可能有问题……”
    不管鸿钧和小鸟如何自己给自己打气,窥屏的赵思倒是越看越觉得不对头:
    “按原剧情,鸿钧成圣可不是后来的六圣那样简单,六圣在成圣之后,明显人性很正常,喜怒哀乐一样不缺。”
    “太清会切割,玉清会护短,上清有怒气,女娲会爱护人族,接引准提也各有情绪表达,或高尚,或卑劣……”
    “而同为圣人的鸿钧,却把自己炼成了没有感情的模样,基本没有情绪波动……”
    “这固然可以用鸿钧境界更高、心性更好来解释,但高到这种程度,和同为圣人的六圣差距如此之大,那必然就不能简单解释为心性问题。”
    换言之,六圣就像是拥有圣人力量的人类,而鸿钧……倒更像是天道的人形化身!
    金丙称之为“天道走狗”、“天道傀儡”,这不是没有理由的。
    可这太古年间的鸿钧道人,明显是个正常人,说明他并不是一开始就那么个傀儡样。
    从心智正常的活人,到天道无情的化身,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如果我没有猜错,这完美大结局的最后麻烦,应当就是应在这个天道的身上了。”
    “鸿钧的天道理论,其目的并不是要把自己变成天道化身,他的想法是成为和后世六圣一样的逍遥圣人,但以后世的天道鸿钧来看,他的理论一定出了大问题,进而导致他不得不枯坐紫霄宫,成了天道化身……”
    “而原剧情中的天道,也是鸿钧用斩杀三祖得来的真灵所建造,所以……妖上妖这才应运而生,巫族也获得了超规格待遇,杀人不沾业力,甚至可以继承盘古遗产1
    一切都说的通了!
    赵思笃定:
    “鸿钧建造天道,一定会出问题1
    反观焦明三世中,系统又明确表示人族妖上妖问题已不存在,这只能说明焦明的真灵注入天道,不仅在成分上改变了天道,甚至也影响了祂的思维完整度。
    以圣人鸿钧的种种私情表现来看,焦明三世的天道应当更加接近鸿钧设想中的样子!
    “也就是说,只要把焦明的真灵混进天道,就可以改变天道的未来……即使祂依旧有问题,但至少能彻底解决人族和巫族,连成圣的鸿钧也可以保留下不少私情。”
    赵思若有所思:
    “所以,眼下这一世的天道建造过程虽然可能还是会生变,但再差也能复刻焦明三世的永恒洪荒结局……看来有惊无险。”
    ……
    东荒,玉京山上。
    “道友!最后两条法则了1
    鸿钧满头大汗地瞪着玉牒上最后两根缠绕在一起的光带,一时手都在抖:
    解开,还是不解开?
    玉牒上总共三千个法则仙文,各自对应一条天地法则,如今只差这最后两条,可谓是距离成功仅有一步之遥!
    但越是在这个接近成功的时刻,鸿钧就越是犹豫,比划了半天,也不敢动手解开……
    就这样呆坐了将近一个元会之久,三号小鸟终于看不下去了,忍不住道:
    “道友,你先忙吧……我还是去启灵比较好……”
    小鸟知道这个决心不容易下,所以也不想给鸿钧太大压力,索性把空间留给他,让他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做思想工作……
    “不用1
    不成想,他这一句话下来,反倒给鸿钧提供了信心,当即心下一横:
    “直接来吧1
    管他的!我就不信这二傻子还能翻了天!
    在小鸟的目瞪口呆中,方才还犹豫不决的鸿钧老头直接伸手就是一阵乱拆。
    不过片刻,相互纠缠在一起的最后两条法则光带,终于彼此分开……
    下一刻,造化玉牒上承载的三千法则仙文各自连接一条对应的法则光带,炫目的光华冲天而起!      红橙黄绿青蓝紫……三千条法则,便有三千种彩光,许多光色连在场二人都分不出来,若是硬要看,便会目晕目眩,越看越看不清。
    于是,二人只好抬头望着这三千条冲天而起的法则彩光:
    它们自造化玉牒为中心,辐射向天地各方,东荒、西荒、中州、南荒、北荒、东海……甚至无垠星空、周天星辰!
    它们仿佛一条又一条神经,将盘古这副死亡无数岁月的沉寂躯壳重新连接起来……
    咚!
    忽然间,一声闷雷响彻洪荒,令得天地都为之震动。
    咚!
    咚……
    一声又一声闷雷震响,天地间的一切生灵,无论天生神圣,抑或无智蛮兽,都莫名心悸,进而鸡飞狗跳,乱成一团!
    那刻在本能之中的意识在告诉他们:
    亘古的生命,正在复苏!
    而这一声声闷雷,便是祂的心跳……
    心脏复跳,血液便也再次流淌:
    江河湖泊、四海诸洋,尽数疯狂涌动,滔滔江河宛若怒龙,激荡海潮卷浪齐天!
    那亘古的撑天神山之下,正是巨神心脏的所在,它每一次跳动,便震动洪荒,力度之大,以至于喷出了心脏中残留的十二团精血。
    十二个早有意识的血团,对此懵逼无比,完全不晓得自己怎么被父亲丢出来了……
    而那满是天然阵法的昆仑山中,人形清气也是感应到了身躯正在复活,残念一动,便彻底寂灭。
    失去了残念约束,组成祂的三团清气也解体开来,化为三个意识分明的个体……
    还有很多地方,都先后发生了变动,这一连串变动组合在一起,便成了个重大的信号:
    祂,开天巨神,复活了!
    【三千法则化为神经,将天地四方连接在造化玉牒上,洪荒因此而异象纷呈,一切都在表明,巨神的躯体已经复苏?
    【但复苏的也仅仅是躯体而已,没有脑子意识来指挥,一切都没有什么根本性的改变……】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事已至此,鸿钧也索性不再迟疑,直接驭使造化玉牒与游离于天地间的庞大真灵取得联系。】
    【同时,他又释放出了两团提前备好的真灵,一团是焦明的,一团……是他的……】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异界圣人要把他的真灵交给自己来炼制天道,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可以没有真灵……但鸿钧不关心这些:解释不通,平行时空?
    【反正另一个自己都成圣了,圣人不要真灵也能活,倒也不是不能理解……】
    【总之,这足有盘古一半份量的真灵散入了天地间,与三祖的真灵一同开始炼化天地?
    【盘古真灵炼化盘古之躯,原汤化原食,过程自然毫无波澜,不过一两个元会,炼化工作就全额完成了。】
    【一个庞大的懵懂意志出现在洪荒之中,祂以真灵为神,以天地为体,以法则为经脉……一出世,祂便做到了三祖梦寐以求的成道,力量无限,绝对无敌?
    【然后,祂以日月为眼,茫然地望向玉京山。】
    【虽然两颗古星无比硕大,但你和鸿钧还是清楚地感觉到祂是在看你们,于是不禁浑身一麻、毛骨悚然……】
    【祂思考了一下,问道:我是谁?】
    【祂没有嘴,也没有说话,甚至没有神识波动,但伱却诡异地“听”懂了祂的意思。】
    【你心头一跳:不对头!傻子会问这种问题吗?】
    【鸿钧心中也没底,但还是连忙忽悠起来:“没有名字?无妨,我给你起一个吧,就叫天道1】
    【天道?】
    【祂陷入了沉思……】
    【见此,你与鸿钧相视一眼:这个问题都要想半天,看来确实是个傻子……】
    【好,我就叫天道。】
    【祂无所谓地说。】
    【鸿钧脸上一喜,又忽悠道:“我们是你的创造者,对你有大恩,所以你要报答我们……帮我们炼化天地怎么样?”】
    【快答应!快答应?
    【距离成圣只有一步之遥,你和鸿钧心头狂跳:只要这个傻子真的答应了,那未来就一切都圆满了!!?
    【美好的未来,正在向你们招手……】
    【然而天不遂人愿,就在你们激动地幻想未来之时,祂却拒绝了:不行?
    【“为什么?1】
    【鸿钧瞳孔一缩,完全没有料到这个展开。】
    【“因为我不傻。”】
    【祂理所当然地回答。】
    【你:……】
    【鸿钧:……】
    ……
    (本章完)

本文网址:https://www.powenxue11.com/book/82356/24085506.html,手机用户请浏览:https://www.powenxue11.com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