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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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明天中午我就去给老二办转学的事!另外,带同学学习是好事,就是晚上回来有点晚了,要不要你爸去接你啊?”
秦齐最怕走夜路。
他们村的位置又是比较偏的,去学校的半路上有一段小路是要经过一条大沟的。
那大沟是两个村之间的分界处,骑自行车的人都是走大路,只有走路才会经过这大沟,毕竟走这条路比大路要节约二十分钟的时间呢。
所以平常这条路只有寥寥行人,要是到了晚上那更是几乎没人走了。
所以,王美兰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
村里现在跟她一个年级的就只有秦丽一个,还有两个住得远的男生,平常也都不太来往。现在要辅导同学功课,那就得傍晚一个人回来了。
秦齐重活一世,早没了那些怕这个怕那个的担忧。
“没事,妈,我长大了,早就不怕走夜路了。那路上只是荒芜了一点,又在一条沟里,其实和平路没啥两样,不用担心我!”
农村人大多都不怕黑,以前秦有良最看不惯秦齐还怕黑这件事。
齐说不害怕了,他到多了一份欣慰。
“行了,姑娘都大了,不用操心那么多,赶紧开饭吧。”
秦齐欣喜地发现,饭桌上竟有嫩玉米。
“爸,咱家地里玉米能吃了?”
“是啊,这是种在地头上的,可以吃了,地里面的看着还得过两天。”
秦齐就想这一口呢,这甜嫩的笨玉米,越吃越香。
它不像后世的甜玉米那么地甜软多汁,但更有嚼劲,玉米味也更浓郁。
这段时间里,家家户户都会趁着玉米嫩的时候吃上几顿。
秦齐突然想起肖琢,前世那个清冷绝伦的男孩,他最喜欢吃嫩玉米。
就是在这一年的暑假吧,他们相遇相识,最后相忘于人海。
秦齐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她想去找找他,看看今生今世还能不能遇上。
“爸,咱能不能拿这嫩玉米去卖啊!我看集上有开始卖的了。”
秦有良从没动过这心思。
“卖给谁去啊,家家户户的都种着,集上好几家都在卖,咱们去了卖不了一个两个的,还得耽误功夫……”
肖琢这会每周末都应该在摊位上吧。
秦齐下定决心,说道,“爸,要不,咱卖到市里去咋样?”
秦有良仿佛在看外星怪物一般看着秦齐。
“嚯!几个玉米哪值得跑那么远,咱们人生地不熟的,还要坐公交车去,去了那里咱也不知道上哪卖,再给人骗了,到最后你扛一麻袋累个半死,能赚个车钱回来就不错了,不值当不值当。”
秦齐一点也不想放弃,“只要东西好,还怕卖不出去嘛!我想去试试。”
秦有良狠狠掐灭了她的想法。
“别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了,我知道你想着帮家里赚点钱,可马上就中考了,咱这时间可耽误不起啊!”
秦齐急了。
“可是,这嫩玉米的时间也耽误不起呀!等我中考完,那玉米早该下市了。”
秦有良不为所动。
秦齐就知道爸爸不好劝,还是等事情有眉目了再来劝吧。
晚饭一结束,秦齐就郑重其事地开始带小妹搞学前启蒙。
“小妹,我们今天先来认字吧。”
小妹乖巧地坐在秦齐的书桌旁边点点头。
“好呀,大姐姐,我想认字。”
“好,咱们就从人开始吧!一撇一捺就是人,你看我站起来给你示范一下。”
秦齐并起胳膊、两腿跳开摆了个人字。
“伸开双臂就是大,下面加跟小棍变成太,头顶擀面杖就是天!”
秦齐边说边拿起家里趁手的工具摆弄着。
秦小妹被逗得前仰后合,“这太有意思了,我也要来试一试。”
旁边的王美兰也乐了。
“哎呀,闺女,你这教法可真好。
我以前要让你给我当老师的话,估计就不会做个睁眼瞎了!”
王美兰小时候上的是村里的夜校,就是有老师来了在黑板上写一排大字,让大家跟着念。
王美兰从头可以念到尾,但中间挑出来一个又不会了。
而且那时候她还要背着妹妹一起去上课,课上妹妹连哭带闹,她哪有心思静下来学认字。
秦齐鼓励妈妈,“要不您也跟着小妹一起学?现在学也来得及!”
王美兰连连摆手。
“算了算了!我记得秦大宇像小妹这么大的时候,你二婶杨一梅带他认了50个字。
过年的时候她拉着去你奶奶面前好一顿显摆,你奶奶点着我的脑门子开玩笑,说连个小娃娃都超过我了!我这确实不行!”
第二十八章 这孩子是个人才!
秦齐一阵心疼。
“妈,你先学半年试试,也算陪陪小妹。
平常我都上学,也没有功夫一直教她,这学过的总要复习。
你们两个要是每天都能认五个字,你算算一年下来要认多少个?”
王美兰认真算起来。
“一天3个,十天30,一个月就是90个,一百天就是300,三百天900百,65天又学将近200个,哎呀,一年算下来得学1100个字了!”
“那可不是嘛,认识1000个字,就算是《人民日报》都能自己拿着读了!”
秦齐最怕走夜路。
他们村的位置又是比较偏的,去学校的半路上有一段小路是要经过一条大沟的。
那大沟是两个村之间的分界处,骑自行车的人都是走大路,只有走路才会经过这大沟,毕竟走这条路比大路要节约二十分钟的时间呢。
所以平常这条路只有寥寥行人,要是到了晚上那更是几乎没人走了。
所以,王美兰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
村里现在跟她一个年级的就只有秦丽一个,还有两个住得远的男生,平常也都不太来往。现在要辅导同学功课,那就得傍晚一个人回来了。
秦齐重活一世,早没了那些怕这个怕那个的担忧。
“没事,妈,我长大了,早就不怕走夜路了。那路上只是荒芜了一点,又在一条沟里,其实和平路没啥两样,不用担心我!”
农村人大多都不怕黑,以前秦有良最看不惯秦齐还怕黑这件事。
齐说不害怕了,他到多了一份欣慰。
“行了,姑娘都大了,不用操心那么多,赶紧开饭吧。”
秦齐欣喜地发现,饭桌上竟有嫩玉米。
“爸,咱家地里玉米能吃了?”
“是啊,这是种在地头上的,可以吃了,地里面的看着还得过两天。”
秦齐就想这一口呢,这甜嫩的笨玉米,越吃越香。
它不像后世的甜玉米那么地甜软多汁,但更有嚼劲,玉米味也更浓郁。
这段时间里,家家户户都会趁着玉米嫩的时候吃上几顿。
秦齐突然想起肖琢,前世那个清冷绝伦的男孩,他最喜欢吃嫩玉米。
就是在这一年的暑假吧,他们相遇相识,最后相忘于人海。
秦齐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她想去找找他,看看今生今世还能不能遇上。
“爸,咱能不能拿这嫩玉米去卖啊!我看集上有开始卖的了。”
秦有良从没动过这心思。
“卖给谁去啊,家家户户的都种着,集上好几家都在卖,咱们去了卖不了一个两个的,还得耽误功夫……”
肖琢这会每周末都应该在摊位上吧。
秦齐下定决心,说道,“爸,要不,咱卖到市里去咋样?”
秦有良仿佛在看外星怪物一般看着秦齐。
“嚯!几个玉米哪值得跑那么远,咱们人生地不熟的,还要坐公交车去,去了那里咱也不知道上哪卖,再给人骗了,到最后你扛一麻袋累个半死,能赚个车钱回来就不错了,不值当不值当。”
秦齐一点也不想放弃,“只要东西好,还怕卖不出去嘛!我想去试试。”
秦有良狠狠掐灭了她的想法。
“别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了,我知道你想着帮家里赚点钱,可马上就中考了,咱这时间可耽误不起啊!”
秦齐急了。
“可是,这嫩玉米的时间也耽误不起呀!等我中考完,那玉米早该下市了。”
秦有良不为所动。
秦齐就知道爸爸不好劝,还是等事情有眉目了再来劝吧。
晚饭一结束,秦齐就郑重其事地开始带小妹搞学前启蒙。
“小妹,我们今天先来认字吧。”
小妹乖巧地坐在秦齐的书桌旁边点点头。
“好呀,大姐姐,我想认字。”
“好,咱们就从人开始吧!一撇一捺就是人,你看我站起来给你示范一下。”
秦齐并起胳膊、两腿跳开摆了个人字。
“伸开双臂就是大,下面加跟小棍变成太,头顶擀面杖就是天!”
秦齐边说边拿起家里趁手的工具摆弄着。
秦小妹被逗得前仰后合,“这太有意思了,我也要来试一试。”
旁边的王美兰也乐了。
“哎呀,闺女,你这教法可真好。
我以前要让你给我当老师的话,估计就不会做个睁眼瞎了!”
王美兰小时候上的是村里的夜校,就是有老师来了在黑板上写一排大字,让大家跟着念。
王美兰从头可以念到尾,但中间挑出来一个又不会了。
而且那时候她还要背着妹妹一起去上课,课上妹妹连哭带闹,她哪有心思静下来学认字。
秦齐鼓励妈妈,“要不您也跟着小妹一起学?现在学也来得及!”
王美兰连连摆手。
“算了算了!我记得秦大宇像小妹这么大的时候,你二婶杨一梅带他认了50个字。
过年的时候她拉着去你奶奶面前好一顿显摆,你奶奶点着我的脑门子开玩笑,说连个小娃娃都超过我了!我这确实不行!”
第二十八章 这孩子是个人才!
秦齐一阵心疼。
“妈,你先学半年试试,也算陪陪小妹。
平常我都上学,也没有功夫一直教她,这学过的总要复习。
你们两个要是每天都能认五个字,你算算一年下来要认多少个?”
王美兰认真算起来。
“一天3个,十天30,一个月就是90个,一百天就是300,三百天900百,65天又学将近200个,哎呀,一年算下来得学1100个字了!”
“那可不是嘛,认识1000个字,就算是《人民日报》都能自己拿着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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