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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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山里的树木没有遭到人为的破坏,长得很密,有些地方,高明程根本就进不去,只得绕了一下路。
野猪已经跑得不见踪影了,但发出的声响,高明程还能够听得见,通过声音来判断野猪具体的位置。
前面长着一大片的藤蔓,挡住了他前进的路,高明程拔出匕首,刷刷刷的几下,就把藤蔓给割断了,只弄出够一个人通过的大小,他就收手不再割了。
地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血迹,这是野猪受伤后流出的。它现在跑得越快,伤口处流出来的血就越多,扎在眼睛里的刺刀,也会持续的对野猪造成伤害。
但野猪的生命力实在顽强,高明程追了近十分钟,才看到它的身影。
之所以能看到,也不是野猪体力耗尽不能跑了,而是它掉坑里了!
那坑是自然形成的,但是在植被多年的生长之下,坑的表面都被各种藤蔓、枝叶给遮蔽了,肉眼看去,根本不知道底下还有一个坑。
这野猪也是慌不择路,于是就这么掉进坑里。
原本它要是没有受伤,倒也能够使劲蹬起,但它失血过多,体力消耗的差不多了,因此就难以逃脱困境。
“呼,真难搞!要是有条猎狗就好了。”高明程吐出一口浊气,也没急着上前,等自己休息好了,这才握着匕首上前。
先是割喉放血,然后再将那把插在眼眶里的尖刀拔出。
拔出时,他还稍稍用了一些力气,因为刀已经入骨了。
随手扯了把野草擦拭尖刀上的血迹,然后收回腰间。
野猪被割喉后,鲜血大量的涌出,但即使这样,它也还没有彻底的死绝,不停地发出轻微的哼唧声。
高明程就在旁边守着,直到它彻底没气了血也流尽了,这才走下坑,试着将野猪给扛在肩膀上。
掂量了下它的重量,高明程猜测着这头野猪应该还不到两百斤,也就一百五六十斤左右。
这也算是大家伙了!
他扛着野猪,辨认过方向后,就一路的下山了。
下山时,天都黑了。
虽然他体力好,跑的快,但是呢,肩膀上扛着一头百多斤的野猪,实在身轻如燕不起来!
不过天黑了也有天黑的好处,他扛着野猪下山时,就没有被人看到。
等回到细奶奶家,刚进大门,高壮在屋子里头听见动静,就急忙走出来查看情况了。
看到果然是高明程回来了,他立即两眼放光的凑了上去。
“明程哥,你真打到野猪了啊!厉害!太厉害了!”
“奶奶,把灯泡牵到院子里来!”高壮朝屋子里喊着,细奶奶也在等高明程回来呢,连忙把灯泡电线给牵到外面来,又用一个竹竿给固定住。
这会儿的灯泡,可不是固定在什么位置的,而是一根线牵着,你可以把它固定在一个地方,也可以在需要时,将它移动到另外一个地方去。
这样更方便照明。
“哎哟,真打到一头野猪啊!这猪不小,起码有百多斤!明程,要怎么弄?烧水刮毛吗?”
细奶奶看向高明程,大有高明程点头,她就去厨房烧水的架势。
但高明程摇头了,说道:“不要刮毛,这野猪皮厚,也不好吃。我直接剥皮吧!”
高明程不打算烧水拔毛,一来是野猪的皮真的不好吃,二来是家里没那个工具。
专门杀猪的人家,会有一套宰猪的工具。
尖刀、斩骨刀、刮刀、铁钩、大木盆等等,没有这些东西,想宰杀一头猪就不容易了。
“高壮,去把那个旧门板拿过来!”高明程吩咐一声,因为早就准备打一头野猪,所以他提前把旧门板给清洗干净了,现在好直接用。
“好咧!”高壮兴奋的很,好似是自己打到一头野猪似的。
看高明程似乎想马上剥皮,细奶奶终于想到一件事了,她连忙喊住高明程:“明程,先别急着做事,你赶紧去吃饭,我给你留了饭菜在大铁锅里,应该还热着。”
经这么一提醒,高明程也觉得肚子饿的咕咕叫了。
反正野猪已经在家里了,也不急着一时半会的收拾,还是先吃饭要紧。
于是他往厨房走去,但又被高壮叫住,高壮满脸的笑容,说道:“明程哥,你把那把匕首给我呗,我来给你剥皮!”
高明程皱眉,不太信任的上下扫视了高壮一眼。
高壮挺直了背脊,表明态度:“我肯定行!”
在知道高明程从县城里拿回来一把匕首后,高壮就仔细的赏玩过了,只是高明程肯给他看,却不肯给他用。
现在终于逮住机会,可以感受一下匕首的威力了!
第73章 小鲜肉
高明程将信将疑的把匕首给了高壮,还不忘叮嘱了句:“很锋利的,你小心点。”
“哎,好咧!”高壮嘴角的笑容都快咧到耳朵了,忙不迭的接过匕首,开始找个好下手的地方。
脖子处有伤口,他干脆顺着那里开始动手,手中的匕首的确锋利,才轻轻一割,就将皮肉割断了。
哪个男人不爱兵器呢?尤其是他最近还看了那么多的武侠小说!
高壮玩匕首玩的不亦乐乎,倒是令细奶奶颇为担心,时不时的说一句:“你慢点,别急!”
高壮嫌她吵,不乐意的嘟囔着:“奶奶,你别吵到我了!你去烧一锅水,等下还要洗猪肚猪肠呢!”
被孙子嫌弃了,细奶奶也不生气。
独孙就是她的宝,说啥都好。她笑着去了厨房,准备烧一锅热水出来。
猪肚猪肠比较脏,用热水洗,洗得干净些。
高明程坐在小矮凳上,一边风卷残云般的吃着饭,一边用眼角余光看着高壮做事。
他剥皮的动作不够标准利索,但好在匕首锋利,这么一会儿,也剥掉一些皮了。
野猪的脂肪比家猪少,剥了皮后,只有一层薄薄的白色肥肉,剩下的大多是瘦肉。
几分钟后,高明程就吃完满满一大碗的饭菜了,他把碗筷一放,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
他把菜刀递给高壮,说道:“你用这个。”
高壮还没有玩过瘾呢,满脸的不开心,但也只能把匕首还给高明程,顺手接过了菜刀。
菜刀今天才磨过,其实也挺锋利的,但是呢,给人的感觉就不同了。
手握造型冷酷的匕首,有种江湖侠客的豪迈感,手握菜刀……它再锋利,也还是一把菜刀啊!
匕首到了高明程的手里,就变得异常的灵活起来,他动作流畅的一划,便将一大片的皮肉分离,一刀接着一刀,丝毫没有受阻的问题。
灯泡照亮了这一处小院,高明程和高壮在灯光下忙碌着,地上则倒影着两道影子,影子忽左忽右的动着,忙碌又灵动。
很快,猪皮就被剥的差不多了,高明程划过最后一刀,将黏连在一起的皮肉分离。
“高壮,你抬那边,我们一起把野猪弄到门板上去。”高明程说道。
高壮应了声好,双手紧紧地扣住野猪的前半边,在两人合力下,剥了皮的野猪就被放在门板上了。
野猪的大部分皮,都已经被剥掉了,但是猪头和四个猪脚,就没有被剥掉,因为不好剥。
高明程拿过一把斧头,将猪头和猪脚都斩断。
“这猪头猪脚带皮才好吃,等下我拿火把上面的毛烧掉,再洗干净就好了。”高壮看着那些带毛的东西,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高明程嗯了声,又说道:“我们留一个猪头和一个猪前脚,另外三个猪脚,我要送人,你就别弄了。”
“哎,好!”高壮也乐得省事,他拿着猪头和一个猪前脚,就往厨房走去,现在灶膛里还有火,正好拿来烧猪毛。
去了头和四脚后,高明程就准备开膛破肚,把里面的内脏给掏出来了,细奶奶早给他准备了一个盆子,内脏掏出来后,直接放进盆子里。
细奶奶蹲在一边帮忙,把干净些的猪心、猪肺、猪腰子、猪肝又拿到另外一个干净的盆子里,又把黏连在内脏上的那些水油给弄了出来。
高明程用斧头把野猪肉分成两半,然后又用菜刀切了一些肉下来。
脖子那一块的肉,比较肥,吃起来口感不太好,但可以熬油,另外他还把板油也弄了下来,但是呢,野猪的板油很薄,脂肪并不多。
直到这时,一头猪就被处理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好肉。
高明程思索片刻,手起刀落,在前腿那儿切了一块两斤左右的好肉出来。
“细奶奶,别管那小肠,把猪肚和猪大肠弄干净就行。”高明程看到细奶奶准备动手弄这些了,连忙开口说了句。
他喜欢吃猪肚和猪大肠,但是不喜欢吃猪小肠,觉得猪小肠的口感不好,有些粉和苦涩,不如大肠脆爽好吃。
当然了,丢是不可能丢的。他打算将之送给他爸妈。
自从上回新房子开伙后,他就没回过家,家里人也没有来找过他,只和小妹见过几面,问了几句家里的情况。
他拿一个盆子,把猪小肠单独装着,又提着一个菜篮子,里面装着一副猪肺、猪板油、猪水油、带毛猪脚、外加两斤好肉。
满满当当,竟是格外的丰盛。
但是呢,这些都是高明程自身不太需要的,拿这些去孝敬爸妈,改善家人的生活,倒也不错。
至于细奶奶家,他之前买过两副板油,熬了满满一大罐的猪油,吃到现在,还剩下不少呢。
“我给我爸妈他们送去。”高明程说了一句,拿着东西出门去了。
细奶奶望着他的背影,满脸的欣慰。
高明程和家里闹僵了,她多多少少是知道的,在地里干活时,遇到罗小华后,罗小华没少对她说一些风凉话。
现在高明程打到一头野猪,又主动给家里送了那么多东西,这样做就对了!
要是什么都不送去的话,这事传开了,村里人的口水,都能把高明程给淹死。
不孝,是大罪过。
高明程回来时,就已经天黑了,忙碌到现在,时间更晚了。
他走到自己家时,发现院子门已经被关了,但是里面还有一些灯光从门缝里透了出来,可见人还没有彻底的睡着。
“咚咚咚。”高明程抬手敲门,同时说道:“是我。”
罗小华还没有睡,在忙一些杂事,本来听见敲门声,她下意识往门口走去,但紧接着,她就听到老二的声音,脸色瞬间就不好了。
这时,敲门声又响起。
高远见也听见动静了,他躺在床上休息,正准备要睡了。
野猪已经跑得不见踪影了,但发出的声响,高明程还能够听得见,通过声音来判断野猪具体的位置。
前面长着一大片的藤蔓,挡住了他前进的路,高明程拔出匕首,刷刷刷的几下,就把藤蔓给割断了,只弄出够一个人通过的大小,他就收手不再割了。
地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血迹,这是野猪受伤后流出的。它现在跑得越快,伤口处流出来的血就越多,扎在眼睛里的刺刀,也会持续的对野猪造成伤害。
但野猪的生命力实在顽强,高明程追了近十分钟,才看到它的身影。
之所以能看到,也不是野猪体力耗尽不能跑了,而是它掉坑里了!
那坑是自然形成的,但是在植被多年的生长之下,坑的表面都被各种藤蔓、枝叶给遮蔽了,肉眼看去,根本不知道底下还有一个坑。
这野猪也是慌不择路,于是就这么掉进坑里。
原本它要是没有受伤,倒也能够使劲蹬起,但它失血过多,体力消耗的差不多了,因此就难以逃脱困境。
“呼,真难搞!要是有条猎狗就好了。”高明程吐出一口浊气,也没急着上前,等自己休息好了,这才握着匕首上前。
先是割喉放血,然后再将那把插在眼眶里的尖刀拔出。
拔出时,他还稍稍用了一些力气,因为刀已经入骨了。
随手扯了把野草擦拭尖刀上的血迹,然后收回腰间。
野猪被割喉后,鲜血大量的涌出,但即使这样,它也还没有彻底的死绝,不停地发出轻微的哼唧声。
高明程就在旁边守着,直到它彻底没气了血也流尽了,这才走下坑,试着将野猪给扛在肩膀上。
掂量了下它的重量,高明程猜测着这头野猪应该还不到两百斤,也就一百五六十斤左右。
这也算是大家伙了!
他扛着野猪,辨认过方向后,就一路的下山了。
下山时,天都黑了。
虽然他体力好,跑的快,但是呢,肩膀上扛着一头百多斤的野猪,实在身轻如燕不起来!
不过天黑了也有天黑的好处,他扛着野猪下山时,就没有被人看到。
等回到细奶奶家,刚进大门,高壮在屋子里头听见动静,就急忙走出来查看情况了。
看到果然是高明程回来了,他立即两眼放光的凑了上去。
“明程哥,你真打到野猪了啊!厉害!太厉害了!”
“奶奶,把灯泡牵到院子里来!”高壮朝屋子里喊着,细奶奶也在等高明程回来呢,连忙把灯泡电线给牵到外面来,又用一个竹竿给固定住。
这会儿的灯泡,可不是固定在什么位置的,而是一根线牵着,你可以把它固定在一个地方,也可以在需要时,将它移动到另外一个地方去。
这样更方便照明。
“哎哟,真打到一头野猪啊!这猪不小,起码有百多斤!明程,要怎么弄?烧水刮毛吗?”
细奶奶看向高明程,大有高明程点头,她就去厨房烧水的架势。
但高明程摇头了,说道:“不要刮毛,这野猪皮厚,也不好吃。我直接剥皮吧!”
高明程不打算烧水拔毛,一来是野猪的皮真的不好吃,二来是家里没那个工具。
专门杀猪的人家,会有一套宰猪的工具。
尖刀、斩骨刀、刮刀、铁钩、大木盆等等,没有这些东西,想宰杀一头猪就不容易了。
“高壮,去把那个旧门板拿过来!”高明程吩咐一声,因为早就准备打一头野猪,所以他提前把旧门板给清洗干净了,现在好直接用。
“好咧!”高壮兴奋的很,好似是自己打到一头野猪似的。
看高明程似乎想马上剥皮,细奶奶终于想到一件事了,她连忙喊住高明程:“明程,先别急着做事,你赶紧去吃饭,我给你留了饭菜在大铁锅里,应该还热着。”
经这么一提醒,高明程也觉得肚子饿的咕咕叫了。
反正野猪已经在家里了,也不急着一时半会的收拾,还是先吃饭要紧。
于是他往厨房走去,但又被高壮叫住,高壮满脸的笑容,说道:“明程哥,你把那把匕首给我呗,我来给你剥皮!”
高明程皱眉,不太信任的上下扫视了高壮一眼。
高壮挺直了背脊,表明态度:“我肯定行!”
在知道高明程从县城里拿回来一把匕首后,高壮就仔细的赏玩过了,只是高明程肯给他看,却不肯给他用。
现在终于逮住机会,可以感受一下匕首的威力了!
第73章 小鲜肉
高明程将信将疑的把匕首给了高壮,还不忘叮嘱了句:“很锋利的,你小心点。”
“哎,好咧!”高壮嘴角的笑容都快咧到耳朵了,忙不迭的接过匕首,开始找个好下手的地方。
脖子处有伤口,他干脆顺着那里开始动手,手中的匕首的确锋利,才轻轻一割,就将皮肉割断了。
哪个男人不爱兵器呢?尤其是他最近还看了那么多的武侠小说!
高壮玩匕首玩的不亦乐乎,倒是令细奶奶颇为担心,时不时的说一句:“你慢点,别急!”
高壮嫌她吵,不乐意的嘟囔着:“奶奶,你别吵到我了!你去烧一锅水,等下还要洗猪肚猪肠呢!”
被孙子嫌弃了,细奶奶也不生气。
独孙就是她的宝,说啥都好。她笑着去了厨房,准备烧一锅热水出来。
猪肚猪肠比较脏,用热水洗,洗得干净些。
高明程坐在小矮凳上,一边风卷残云般的吃着饭,一边用眼角余光看着高壮做事。
他剥皮的动作不够标准利索,但好在匕首锋利,这么一会儿,也剥掉一些皮了。
野猪的脂肪比家猪少,剥了皮后,只有一层薄薄的白色肥肉,剩下的大多是瘦肉。
几分钟后,高明程就吃完满满一大碗的饭菜了,他把碗筷一放,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
他把菜刀递给高壮,说道:“你用这个。”
高壮还没有玩过瘾呢,满脸的不开心,但也只能把匕首还给高明程,顺手接过了菜刀。
菜刀今天才磨过,其实也挺锋利的,但是呢,给人的感觉就不同了。
手握造型冷酷的匕首,有种江湖侠客的豪迈感,手握菜刀……它再锋利,也还是一把菜刀啊!
匕首到了高明程的手里,就变得异常的灵活起来,他动作流畅的一划,便将一大片的皮肉分离,一刀接着一刀,丝毫没有受阻的问题。
灯泡照亮了这一处小院,高明程和高壮在灯光下忙碌着,地上则倒影着两道影子,影子忽左忽右的动着,忙碌又灵动。
很快,猪皮就被剥的差不多了,高明程划过最后一刀,将黏连在一起的皮肉分离。
“高壮,你抬那边,我们一起把野猪弄到门板上去。”高明程说道。
高壮应了声好,双手紧紧地扣住野猪的前半边,在两人合力下,剥了皮的野猪就被放在门板上了。
野猪的大部分皮,都已经被剥掉了,但是猪头和四个猪脚,就没有被剥掉,因为不好剥。
高明程拿过一把斧头,将猪头和猪脚都斩断。
“这猪头猪脚带皮才好吃,等下我拿火把上面的毛烧掉,再洗干净就好了。”高壮看着那些带毛的东西,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高明程嗯了声,又说道:“我们留一个猪头和一个猪前脚,另外三个猪脚,我要送人,你就别弄了。”
“哎,好!”高壮也乐得省事,他拿着猪头和一个猪前脚,就往厨房走去,现在灶膛里还有火,正好拿来烧猪毛。
去了头和四脚后,高明程就准备开膛破肚,把里面的内脏给掏出来了,细奶奶早给他准备了一个盆子,内脏掏出来后,直接放进盆子里。
细奶奶蹲在一边帮忙,把干净些的猪心、猪肺、猪腰子、猪肝又拿到另外一个干净的盆子里,又把黏连在内脏上的那些水油给弄了出来。
高明程用斧头把野猪肉分成两半,然后又用菜刀切了一些肉下来。
脖子那一块的肉,比较肥,吃起来口感不太好,但可以熬油,另外他还把板油也弄了下来,但是呢,野猪的板油很薄,脂肪并不多。
直到这时,一头猪就被处理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好肉。
高明程思索片刻,手起刀落,在前腿那儿切了一块两斤左右的好肉出来。
“细奶奶,别管那小肠,把猪肚和猪大肠弄干净就行。”高明程看到细奶奶准备动手弄这些了,连忙开口说了句。
他喜欢吃猪肚和猪大肠,但是不喜欢吃猪小肠,觉得猪小肠的口感不好,有些粉和苦涩,不如大肠脆爽好吃。
当然了,丢是不可能丢的。他打算将之送给他爸妈。
自从上回新房子开伙后,他就没回过家,家里人也没有来找过他,只和小妹见过几面,问了几句家里的情况。
他拿一个盆子,把猪小肠单独装着,又提着一个菜篮子,里面装着一副猪肺、猪板油、猪水油、带毛猪脚、外加两斤好肉。
满满当当,竟是格外的丰盛。
但是呢,这些都是高明程自身不太需要的,拿这些去孝敬爸妈,改善家人的生活,倒也不错。
至于细奶奶家,他之前买过两副板油,熬了满满一大罐的猪油,吃到现在,还剩下不少呢。
“我给我爸妈他们送去。”高明程说了一句,拿着东西出门去了。
细奶奶望着他的背影,满脸的欣慰。
高明程和家里闹僵了,她多多少少是知道的,在地里干活时,遇到罗小华后,罗小华没少对她说一些风凉话。
现在高明程打到一头野猪,又主动给家里送了那么多东西,这样做就对了!
要是什么都不送去的话,这事传开了,村里人的口水,都能把高明程给淹死。
不孝,是大罪过。
高明程回来时,就已经天黑了,忙碌到现在,时间更晚了。
他走到自己家时,发现院子门已经被关了,但是里面还有一些灯光从门缝里透了出来,可见人还没有彻底的睡着。
“咚咚咚。”高明程抬手敲门,同时说道:“是我。”
罗小华还没有睡,在忙一些杂事,本来听见敲门声,她下意识往门口走去,但紧接着,她就听到老二的声音,脸色瞬间就不好了。
这时,敲门声又响起。
高远见也听见动静了,他躺在床上休息,正准备要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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