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传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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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传家宝
    “你说她要干什么?”
    富丽堂皇的书房里,胸垂到肚子,肚子垂到腿,腿塞满座椅的贝恩男爵放下擦汗的手帕。
    “想要购买您矢车菊街的店,大人。”管家毕恭毕敬地回答。
    “不,我是问她买店要干什么。”
    “开家玩具店。”
    “嘶——”贝恩男爵梳着胡子,“她和阿克莱特家有仇?”
    “没听说过相关传闻。”
    “她肯出多少?”
    “没说,但是她让店长带来了这个。”管家说着递上一个脏兮兮的布包。
    贝恩爵士有些嫌弃地看着布包,挥手示意管家直接打开。
    他用喷了香水的丝巾遮住鼻子,拱起身子看着,还一边自言自语:“为什么要在城里最好的玩具店对面开店呢?”
    ……
    “当然是为了蹭他们的客源。”
    饭店里,卓戈与艾莎正通过契约中的魔法私聊。
    艾莎很好奇,为什么要把店开在直接竞争对手对面,简直像在嘲讽。
    “客源?”
    “是的,因为这里是玩具买家最常来的区域,我们总能分一杯羹,不用满城宣传地址,而且我们的玩具足够独特。”
    真实的商战,往往朴实无华,这种同品类的店开在一起“中门对狙”的现象在地球不少见。
    肯炸鸡附近常能找到麦当当,发现一家奶茶店时就等于发现一堆奶茶店。
    不过前提是商品差距要小,不然可就谁没生意谁尴尬了。
    艾莎似懂非懂,卓戈干的很多事她都不太理解,比如让她给店长一把生锈的断剑,作为购买店面的价码。
    那个贝恩爵士要多傻才会同意。
    想不明白,还是吃甜点适合她。
    这家店的甜点十分不错,尤其舒芙蕾吃起来像气泡一样轻盈。
    可惜每吃一口都有体重增加的负罪感,越吃越气,越气越吃。
    卓戈惊讶地看着她把勺子猛捅进杯子,勺蛋糕,恶狠狠地塞进嘴里。
    这孩子咋了?吃个甜点怎么急眼了?
    一旁半精灵还在尽心尽力地讲述双塔城的历史。
    “双塔中东方的一座属于传奇法师索伦·安布罗修斯,他为保护平民,在法师塔中抵挡下红龙卓戈的全力攻击……”
    当事龙有点尴尬地挠了挠鼻子,至少现在知道那个年轻法师叫什么了。
    正在这时,店门推开,一位衣着华丽的胖子拧着臀部跑进来。
    边跑还边喊到破音:“尊敬的斯通女士在哪!”
    正是贝恩爵士。
    店长上前迎接,爵士并未理会,直冲艾莎的方向走来。
    “美丽的女士,我想您一定就是艾莎·斯通吧,早曾听闻过您,只是一直没得到机会拜访。”
    还行了个很复杂的礼。
    艾莎嘴里还叼着勺子,看着艰难行礼的胖爵士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表现。
    贝恩爵士自顾自地继续说道:“十分感谢您找回我家族的祖传宝剑,为表达谢意,我已经将房契带来。”
    趁着他朝管家要房契的时候,艾莎赶紧放下勺子,换了个端庄的坐姿。
    她心里惊讶,询问卓戈难道他早早就布局开店,甚至提前抢走爵士的传家宝?
    “那倒没有,”卓戈漫不经心地说:“这座城里贵族的传家宝十有八九都在我这,选这家店只是恰好正对面。”
    贝恩将两截断剑拼在一起,眼泪瞬间涌出,亲吻着剑柄上的家徽,捧剑的手止不住颤抖。
    “您知道吗,这柄剑代表我们家族的荣耀,我的高祖父正是用它,在邪恶的红龙卓戈入侵时奋勇抵抗,并斩下一片龙鳞,剑也正是在那场战斗中遗失……”
    听到这,艾莎再次与卓戈展开私聊。
    “这件事是真的?”
    “有点小偏差,当时我正在往宝箱怪里打包,有人爬过去被我发现了,那人把剑丢过来转头就跑,剑砸到脚上断了,目测不便宜,就留下了。”
    “那斩下一片龙鳞呢?”
    “被剑砸了后觉得有点痒,就扣了扣脚,可能扣下不少脚皮……”贝恩爵士越讲越激动,吹嘘祖辈真假掺半的光辉岁月是贵族社交中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大都会背那么几套词。
    “赶走恶龙后,高祖父留下那片龙鳞,成为家族另一件宝物,每代家主都会随身佩戴,高祖保佑!两件宝物终于重聚。”
    他解下项链,上面挂着的正是一片龙鳞,暗红的颜色与卓戈身上如出一辙,握在手里反复摩挲,神色庄重地亲吻上去。
    艾莎似乎意识到什么,怀着也许不是的期望问卓戈:“所以他现在吻的?”
    “陈年脚皮,应该是。”
    她第一次如此讨厌亲吻礼这个礼节。
    贝恩爵士吻得越庄重,她生理不适感越严重,胃中翻涌不停,许久才平复下来。
    “用他们家的东西买他们家的楼,是不是不太好?”
    “没事,他还得谢谢咱们呢。”
    “再次表示感谢。”
    贝恩又行一礼,才带着家族宝剑离开饭店。
    管家留下负责指挥现场搬离,他们行动十分迅速,傍晚前就基本完成。
    一些家具没有带走,卓戈一行人今晚便住下来,只留一二层做店面,反正商品种类也不多,暂时只有悠悠球。
    与此同时,半精灵托托结束导游工作,伴着晚霞回家。
    当然,不只是导游的工作。
    一个既不受精灵欢迎,也不受人类待见的混血儿,想要生活好,总要多几门手艺。
    她还是名优秀的小偷,手指上的功夫广受业内好评。
    港口是她的工作区,外地来旅客是最合适的目标。
    今天遇到的那个女的叫什么来着?好像是艾莎。
    肯定是哪家贵族的孩子,说不定还刚毕业,简直把好偷写在脸上,不干一票简直对不起她眼神里清澈的愚蠢。
    偷来的包裹不重,但布料很好,里面的东西肯定很值钱。
    她一直忍着没看,把几天收获攒在一起拆是她最喜欢的事情。
    天色渐暗,家也到了。
    贫民区,鱼龙混杂的地方,字面意义上的鱼龙混杂,多种群混居,从鱼人到亚龙人都有。
    进门前先检查夹在门缝里的布条。
    没掉,安全。
    推门而入,点亮油灯。
    “让我看看这里是什么好宝贝……”
    “不值钱的。”
    “怎么可能,”她声音一顿,意识到危险,伸手摸向身旁的柜子,“谁在说话!”
    “你在找这个吗?”阴影中走出位身材高挑,肤色浅灰,银白发色的精灵,拎着把手弩,语气戏谑。
    是卓尔!
    精灵中最危险的族群。
    怎么惹到这些家伙的,托托来不及想,向后一蹿要开门逃走,却无力地瘫倒。
    什么时候中的毒?
    卓尔不慌不忙地走来,捡起包裹,从中拿出个红球。
    “这个悠悠球叫火力战士。”
    什么玩意儿?
    托托完全听不懂,这卓尔不会寻仇寻错人了吧,让我解释一下啊!
    卓尔接着拿出张纸,上面画着手用悠悠球完成些动作。
    这怎么看着像玩具?
    托托突然反应过来,卓尔竟然是艾莎的人?
    “听说你是个不错的小偷,手很灵巧,现在有一晚上时间,用球完成这张纸上的动作,你就能看见明天的太阳。”
    托托在地上尽力挣扎,含糊不清想要说什么。
    实力差距很大,卓尔不担心托托逃走,便解了毒。
    托托深吸几口气,才把呼吸喘匀,艰难地说:“明天阴天。”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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