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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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づ ̄3 ̄)づ╭~欢迎入坑!
    这本换个口味写主攻,呆呆的死心眼攻x鬼畜深情受,受追攻。
    我的口味总是这么奇葩,说多了都是泪……
    第002章:男人
    m大校园内,男生306寝室。
    这间寝室四个人住,都是m大经济学院三年级的学生。寝室长是一个本地人,名叫秦浩文。秦浩文长得高挑小帅,是寝室里家境最好的人,据他自己透露家里做钢材生意,家资高达几千万。
    寝室里的其他两人平时喜欢奉承秦浩文,偶尔能从他手里占点小便宜什么的。不过他们两人的内心怎么样想就不知道了,毕竟在京城几千万真的算不上有钱人。
    老二杨文斌,从南方考上来的,长得也是端正阳光,但是比不上秦浩文。杨文斌的家境也是一般,算是小康水准。他是最喜欢奉承秦浩文的人,大学两年下来,和秦浩文混得感情相当好。
    老三王学智,出身西北部,父母在京城工作,算是京城的定居人口。只是按照京城的房价来计算,他们大概还要努力三辈子才能买房拿到户口。因为王学智为人油滑,对秦浩文也是诸多讨好,所以关系也是十分融洽。
    老四叶凌,出身北方小城市的某农村,父母往上三代均是贫农。他是寝室里家境最困难的人,也是最格格不入的人。因为叶凌这个人自尊心强,有点书呆子,死脑子又不会来事,嘴巴还不甜。
    靠着死读书侥幸考上m大,仿佛已经用尽了叶凌此生最大的运气。
    来到m大之后,叶凌发现自己犹如井底之蛙,不只物质上缺乏到极点,连精神上也是乏善可陈,跟周围的同学们根本没法比。
    同寝室的同学看到叶凌的第一眼,纷纷露出目瞪口呆的眼神,这是哪来的土包子,穿的那是什么鬼东西?
    这不能怪叶凌,他从前只会埋头读书,根本没管过自己的穿着和外貌。
    家里为了送叶凌上学穷得砸锅卖铁,当叶凌考上m大以后,父母把送他读书的任务分摊给出去打工的弟弟妹妹。甚至叶凌读大学每个月的生活费,也是弟弟妹妹汇来的。
    来到学校后,叶凌手里的余钱只够平时吃饭的花哨,连给自己买件衣服的余钱都没有。不过叶凌算是对自己的穷苦有了认识,也默默地识趣不去跟别人凑近乎。
    但是同一个寝室内,叶凌的吃穿和抠门的习惯,总会受到其他人的抗议和议论。
    家庭条件好的秦浩文,有一次直接把自己的旧衣服拿来,堆在叶凌床上让叶凌随便穿。问题是之前没打招呼,一回来看见这个,叶凌很不好受。
    叶凌受不了秦浩文那种态度,衣服他给秦浩文拿回去了,说了声谢谢,自己用不上。
    自此叶凌在寝室时常被冷嘲热讽,说他自命清高什么的,都穷得快穿破裤子了还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好意。
    当时叶凌就默默地想,要是真的是好意,就应该做得让人如沐春风一点。他从秦浩文身上感受到的,根本就不是好意,而是施舍。
    对方根本不是真心帮助叶凌,而是替叶凌感到害臊,毕竟是一个寝室的人,走出去会被人笑话。
    如果光是被笑话,叶凌这种性格的人其实可以忍受,他本来就有点呆,不会来事,沉默安静。但是他发现自己不能再继续死读书,在大学死读书已经得不到自己想要的。
    然而没有钱,没有人脉关系,嘴巴又不会说,一切都是徒劳。
    叶凌看见身边的人,每个人都是越来越好,对未来的安排有条有序,只等着时间一到就飞出校园,去寻找自己的梦想。
    只有自己原地不动,对未来越来越迷茫,好像做什么都是徒劳。
    彼时的叶凌渴望成功,渴望过上有钱人的生活,但是不懂得怎么样去做。作为一个能力和见识有限的人,叶凌想不到很好的作法。
    机缘巧合之下,叶凌在大三上学期初认识了张某,他发现张某是专门替大学生拉皮条的。只要事成之后给张某一点介绍费,就可以帮人介绍一些有钱人。
    叶凌一开始没有打算跟张某联系去做这种事,是有一次在食堂,发生了一点小风波之后,被人po上学校的bbs说遇到一个抠门极品什么的,叶凌才去找的张某。
    一时冲动也罢,深思熟虑也罢,叶凌就和庄旭然搭上了线。
    现在是拿到房子车子副卡之后的第二天,叶凌魂不守舍地回到寝室发呆。
    介绍人张某一直在打叶凌的电话,约叶凌出去见面。
    叶凌按了一次,张某锲而不舍,叶凌只好关机。
    他看着自己熟悉的大学床位,眼神发懵,以为自己在做梦,竟然回到了大学的时候。
    这怎么可能呢?
    按照叶凌那死板又有点呆的性格,他能做出下海捞钱的事情本来就够不可思议,现在发生的事情更加不可思议。叶凌花了好长时间也没说服自己,自己这是重生了。
    306的其他室友,从叶凌回来之后就觉得叶凌不对劲。这人平时虽然神经质,但是从来没有这么严重过。
    杨文斌偷偷说:“学智你看,他看着那堵墙起码有十分钟了,他是怎么做到纹丝不动的?”
    王学智说:“别多管闲事,免得他又觉得我们欺负他。”
    杨文斌不屑地撇撇嘴,转过头去继续打游戏,他们都不屑去管叶凌的闲事,只不过是觉得奇怪才提一句。
    “喂!我女朋友给我买了早餐,你们谁要吃啊?”秦浩文从外面回来,手里拎着女朋友赵琪琪买的早餐。其实他已经吃过了,不过女生大方,给他买了很多。
    “我要吃我要吃!”听到有吃的,杨文斌和王学智纷纷丢下手头的事情,抢着秦浩文手里的早餐吃:“哇靠,是虾肠啊?”
    王学智一边吃一边对秦浩文竖起拇指:“浩文你女朋友真大方!是个好女人!”
    “这有什么。”秦浩文坐在自己椅子上,转着椅子说:“我女朋友家里开公司的,比我家有钱多了。”他用眼尾瞄瞄叶凌,小声问:“那个家伙怎么了?撞邪了?”
    杨文斌摇摇头:“谁知道他,神经病,一早上回来就是这样。”接着顿了顿,露出八卦的笑容:“喂,他昨晚没回来,你们猜猜他去了哪里?不会是去……嗯?”挤眉弄眼,暧昧贼笑。
    “不会吧?”王学智理性地分析说:“就他抠成那样,应该舍不得花钱。”
    秦浩文笑了笑说:“这你就不懂了,现在玩玩哪里还用花钱。”他用眼光打量了一下叶凌:“喏,人家长得还算平头正脸,他不说出来,谁知道他穷?那些品味低俗的厂妹还是喜欢他这种的。”
    叶凌把他们的话听在耳朵里,虽然觉得刺耳,但是已经没有从前那么在意。如果是一年多前听见这些话,叶凌会自己内伤很久,甚至背地里默默戳小人。
    不过现在叶凌变了,这个曾经令叶凌很在意的小寝室,如今已经不能伤害到他。
    “喂,他去厕所了,不会是生气了吧?”
    叶凌没有生气,他去厕所洗了一把脸,然后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带着一股不知名的味道。闻了闻有点熟悉,大概是昨晚在会所里沾上的,令叶凌有点不舒服。
    现在是九月份,天气很热,叶凌用冷水洗了个澡,把脏衣服换下来。
    但其实这套衣服是叶凌最好的衣服,那件白衬衫和那条黑色西裤,他只穿过两三次,平时不会拿出来穿。
    洗完衣服晾起来,叶凌回到寝室爬上自己的床,他不记得今天有没有课,但即使是有课也不想去上。作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书呆子,叶凌从来没有逃过课。
    他掏出关掉的手机,犹豫了一下,又放回去。
    一觉睡到中午,叶凌起来去饭堂打饭吃。才阔别了校园一年多,叶凌发现自己对校园的熟悉程度丝毫没有减弱,他依旧记得路线和饭菜的价钱。
    打到饭之后,叶凌端着饭盒待在角落里。
    吃了两口,面前出现了两道身影,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这不是旭然的小情儿吗?怎么还吃这种菜?”曹政和肖志轩今天心血来潮,到学校的食堂看看有什么好吃的,结果看见昨晚刚见过的人。刚开始还以为看错了,因为肖志轩说,这个一看就是土包子,跟昨晚那个学生哪点像?
    曹政也怀疑自己眼瞎,不过仔细观察之后,他坚信自己没看错,就是昨晚那个。他觉得很好奇,就拉着肖志轩过来围观。
    只能说人靠衣装,叶凌一身朴素旧衣服的时候,哪怕脸再好也显得不起眼。
    跟了庄旭然两年多,叶凌对庄旭然身边的朋友都比较熟悉。他记得他死的时候,曹政就在场。不过那些都是过去的时候,曹政喜欢他也好,讨厌他也罢,这一次叶凌不想再讨好他们。
    “有什么事?”叶凌抬起头来问。
    “没事,就是好奇过来看看。”曹政饶有兴致地打量叶凌,从头到脚,包括他的饭盒造型:“叫什么了来着,我给忘了,是姓叶?”
    叶凌慢吞吞说:“我是姓叶。”
    “哦。”曹政说:“旭然亏待你了,没给你钱怎么着?”
    叶凌老实说:“给了。”
    “嗤,那你怎么还吃这个?”就这饭盒的菜色,一顿饭要不了三块钱吧。
    叶凌沉默了一下,想了几个理由都不适合,索性没说话。
    曹政当着他的面掏出电话来:“得,给你男人打个电话,问问他意见。”
    作者有话要说:  叶凌够呆了吧……
    读书时代真的相处过这种性格的同学,而且不止一个。
    第003章:圈养
    听说要给庄旭然打电话,叶凌的脑袋反射性地疼,他朝着曹政张了张嘴,但是曹政已经打了。
    “喂,旭然?”曹政停了停说:“没事,我跟志轩在学校食堂呢,你猜我们遇到了谁?”他特地看了一眼叶凌,笑嘻嘻说:“来,让他给你说两句。”
    曹政把手机递到叶凌耳边,对他使眼色:“愣什么,说话呢。”
    叶凌头皮发麻,听到那边传来声音:“叶凌?”是庄旭然的声音,那边环境很安静,似乎是室内。
    “是我。”叶凌发现自己的嗓音有点干巴巴地,也不知道听在人家耳朵里是什么样。
    “在干什么?”庄旭然在那边说,他其实在开会,接到曹政的电话也挺意外的。昨晚听说叶凌和曹政他们是一个学校,但是学校那么大,没想到第二天就遇上,也是凑巧。
    “在吃饭。”叶凌说。
    接着手机被曹政拿了回去,他对着电话张嘴就喊:“你情儿在吃咸菜干你知道吗?你没给他钱还是怎么样?”
    庄旭然在那边皱了皱眉头,跟曹政说:“把电话给他。”
    叶凌再次听到庄旭然的声音:“听曹政说你在吃咸菜干?”按照叶凌对庄旭然的了解,对方肯定在皱眉,这个时候会牵动他左脸上角的胎记,显得更难看。
    叶凌想不通,为什么庄旭然不去做手术,把胎记弄掉。不过现在这件事已经跟他没关系,琢磨了也没用。
    “没有。”他就解释一句:“不是咸菜干,是萝卜和肉丸子。”
    曹政听他这么说,马上抢电话:“ 刚才只是夸张修辞,不过萝卜跟咸菜干也差不离了,最重要的是他穿得跟捡垃圾的大爷似的,我说,这不是丢你的脸吗?”
    听见庄旭然不吭声,曹政说:“你要是放心的话,把他交给我和志轩,保证一天之内让他变成带得出门的花花公子。”
    庄旭然说:“花花公子就免了,带他去买几套衣服,钱都算在我账上。”顿了顿说:“我现在开会,不跟你多说了,他的事情你看着办吧。”
    曹政知道他忙:“好好,那挂了。”
    “嗯。”庄旭然挂了电话。
    一个才认识一个晚上的人,虽然是自己看上的人,但是还不值得庄旭然花太多心思。
    “挂了。”曹政对叶凌晃晃手机,跟肖志轩说:“怎么样,下午你开车?”
    肖志轩抱着胳膊说:“我答应了我要去吗?”他推推自己的金边眼镜:“我的时间很宝贵,你自己去折腾吧。”然后施施然地走了。
    “哎,不是说吃饭吗?”曹政叫住他,这家伙,一有事就开溜。
    “萝卜和肉丸子,恰好两种我都不爱吃,你自己吃吧。”肖志轩头也不回地继续走,他真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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