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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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宸灏捏着啤酒罐的手一顿,而后有轻微的金属罐声音。
“爱情不是财富,你放弃了,日后还能挣回来。”jason轻轻叹息。现在就算挣回来,也远没有当初那样的自在和豪情,白手起家完全依靠自己,和放弃心中那一点点骄傲的自尊回来接手家族财富,对别人来说可能求之不得,对宋宸灏来说,却不一样吧。“爱情就是在合适的地方,合适的时间,遇到合适的人,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错过了,哪怕日后相逢,可能也不是同一个感觉了。”
道理他都懂,可是依旧过不好这段人生。宋宸灏沉默不语,只是闷头喝酒。
你要爱上一个人,太难了,难得的心动,怎么能够就此放弃。这样的话,我很害怕,你未来的日子都要孤单一人。虽然我会一直陪着你,可是兄弟之情,终究弥补不了男女之爱。jason不敢说出这样的担忧,他也知道,这样说宋宸灏丝毫不会在意。“爱情不是东西,不能谦让,你说要就要,你说给就给。泠澜喜欢钟警官又如何?你不也喜欢吗?烨子不也喜欢吗?公司那个小家伙元恺不也喜欢吗?是朋友你让,是兄弟你让,是员工你都要让?你高风亮节没关系,可是你问过钟警官的感受没有?你知不知道她究竟喜欢谁想要谁?你们这样两个人私下约好就行了?你们尊重钟警官的想法了吗?”
宋宸灏有如醍醐灌顶。是的,他和顾泠澜,谁都不能代替钟筝做决定。可是……一想到顾泠澜的愁颜不展欲语还休,想起曾经亲密无间的过往,想起顾泠澜所受的苦,他又实在不忍心,要和顾泠澜正面相争。
“说了这么多,你打算怎么办?”jason研究着宋宸灏表情的瞬息万变,推测着他的心意。
“我答应泠澜了,不跟他争。”宋宸灏苦涩:“男人说话,一言九鼎。”
“我只能说,你们这样两个男人,都很自私。”jason一副“道不同不相为谋”的表情。
“你不是说,一切都要看钟筝吗?”宋宸灏苦笑,仰望星空,身在尘世,心却于无际处漂流,惶惶然不得安生:“如果她和泠澜,最终还是没有缘分……”那那个时候,再轮到他吧。这样也算给了泠澜机会,也给了她选择的权利。
“感情是会变的,我跟你说过,女人是感性的,是缺乏安全感的,命中注定,也抵不过刻意地缠绵和柔情。”人生与之俱来,除了执著,还有贪嗔痴等等各种杂念,谁知道会有哪一日,会忽然被这些蒙蔽了双眼?
就如同,程湘与他。曾经锦瑟和谐一对璧人,只因为他的忙碌,他的放心,她的怀疑,她的不安,她的贪心,还有另一个男人刻意的讨好,万般的柔情,于是终究演变成如此的局面。
“如果是这样,”宋宸灏叹息,闭上眼睛:“他们幸福就好。”
jason只能恨铁不成钢。“你不要用一辈子来后悔。”
那一头,孟歌抱着顾泠澜下车,丝毫不管出租车司机怪异的眼光,依旧公主抱着顾泠澜,直接回到自己的家。虽然说泠澜家就在隔壁,可是,要照顾一个醉酒的病人,还是在自己家比较好不是吗?
温柔将顾泠澜放进自己大床,小心地帮他脱掉外套和长裤。六月底的天气温度已经挺高,他倒也不怕顾泠澜着凉。泠澜小美人的外号真的不是吹得,看看那安静美丽的睡颜,看看那纤瘦柔美的身躯,还有那交缠的两条大长腿,啧啧,真是睡美人啊。
孟歌黠促地笑着,摸着下巴很猥琐地盯着床上的人儿,想着是不是再来重温旧梦吓吓小泠澜。不过醉酒两方换过来,他要再干点别的,那就是趁人之危了,对于美女,啊不,是美男,孟歌一向是很有绅士风度的。
于是孟大帅哥只是掏出了手机,各个角度给睡美人留念一圈之后,就细心地用热水帮顾泠澜擦拭了一下身体。以前顾泠澜身体不好,喝酒都只能偷着那么咪两口,从来没有醉成这样过。今天这样子,被吃豆腐也毫不知情,足够让他嘲笑好一阵子了。
衬衫穿着睡觉估计会很不舒服,孟歌找来自己的睡衣,轻轻扶起顾泠澜,帮他把纽扣一个个解开。手指到达胸口的时候,忍不住微微颤了颤,细腻柔滑的肌肤上,有一条狰狞突出的新生疤痕,突兀地出现在胸口。
孟歌的身体有点僵硬。他没敢看,只是将顾泠澜的后背紧靠在自己胸膛,指腹顺着疤痕一点点向下,一直到锁骨下方两寸左右的位置,延伸到肋骨以下。
这就是泠澜的伤口。这就是他新生的代价。
孟歌的笑容渐渐变成了无言的心酸和心疼。他就保持着这样的姿势好一会儿,而后又轻轻一笑,伸手揉乱了顾泠澜微软而柔顺的长发:“你小子,放心吧,我什么都没看见。”
他重新温柔地把顾泠澜放下来,帮他一一扣好扣子。泠澜暂时还不想给别人看的东西,他就非礼无视。
洗漱,确定自己身上干干净净,孟歌毫无廉耻地跳到了自己的床上——嘿嘿,明儿估计能让小泠澜吓一跳吧?回到那些同床共枕的日子,感觉还真的不错呢。
钟筝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换下了一身华服,然后把自己扔进浴缸,好好地泡个澡,洗干净自己的身体,洗干净自己混乱的思想。
锦衣虽美,对她来说却如同囚服,束缚了身体,也舒服了灵魂。阶层的烙印虽然可以被努力所改造,可是目前为止,她很满意自己的生活,并且自得其乐,她并不想去融进那样的圈子,不适合她。
她就喜欢没心没肺大笑,而不需要笑不露齿注意姿态仪表;她就喜欢大大咧咧英姿飒爽,而不需要踩着三寸高跟婀娜妖娆;她就喜欢大杯喝酒大声吆喝,和兄弟朋友们在一起直来直往,而不喜欢一大堆衣着革履的陌生人凑在一起,互相说着恭维客套的话,却猜不透心里的想法。
所以,她和宋宸灏,不应该有交集。他是阳春白雪,她是下里巴人;他高高在上,而她,只是尘土里一朵坚韧的小花。
他或许一时兴起看上了她的洁白素雅,可是她没办法适应那种高处不胜寒的冷空气,离开了她根植的泥土,她会很快枯萎死去。
飞蛾扑火一样的感情,她要不起。爱情的花朵固然充满着芳香,可是,她还有许许多多同样的事情需要去做,她要爱惜自己。
人生总有取舍是不是?与其望着水中月镜中花,不如踏踏实实做点自己能做的事情。灰姑娘的美梦,偶尔做做就好,不能当真。
当真就输了。
她好像已经一败涂地。
过了刚才那种慌乱的心情,离开了那个衣香鬓影的场合,蜗居在这属于自己的一方天地,她的思绪层层沉淀,脉络分明。勇敢面对自己,积极反省自己,一向是她的人生准则,可是有意无意地,她已经装鸵鸟好长一段时间。
想假装看不见自己在意他的心,想假装自己,没有喜欢上他。可是,该怎么解释,看见他就惊慌失措的心情,面对他就无法思考的混沌,靠近他就心跳加速的紧张,以及,在他的怀抱与亲吻里,不断沉沦的本能。
他对她而言,是特别的。原来这种感觉,叫做喜欢,叫做心动。不同于以往的感受,很美好,也很甜蜜。
可她对他而言呢?是不是只是一种吸引而已?仅仅来自身体的吸引。
她喜欢他的靠近,如伊甸园里的苹果,散发着致命的诱惑。她原本也愿意就这么偷偷喜欢着他,体会着别样的心跳加速和期盼紧张,可是,他今天的举动,近乎残忍地让她感到屈辱,她的自尊和自爱,让她无法接受自己如此堕落。
我可以接受卑微地爱着你,可是不能接受爱意被如此地践踏。你若想要我的身体,那就拿你的真心来换。
钟筝沉入水中,屏息,直到不能呼吸的感觉仿佛要爆炸一样,才钻出水面,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水珠顺着发丝和肌肤滑落,分不清来自那里。
或许,也有眼里。
顾泠澜行走在黑暗里。身体似乎特别的沉重,脚步也极其地缓慢,四周是深不见底的黑暗,浓郁如墨色一样将他包围。奇异地,他的心中没有紧张,没有恐惧,仿佛这一路走来,他已经习惯,已经麻木。
蓦然,静谧地让人窒息的黑暗里,忽然出现了一点点声音,零零碎碎模模糊糊,可是真真切切地传来。仿佛溺水的人抓到一根浮木,顾泠澜麻木的神经忽然醒来,他停下机械的步伐,仔细循着声音的来源。
“顾泠澜,加油!你一定可以的!”那是一个清亮的女声,带着鼓励和欢快的味道,还有点点哄孩子一样的宠爱。
“嘿,泠澜小美人,你长得这么漂亮,我看一辈子都看不够。”一个嬉笑的男声传来,放荡不羁中带着调侃,不,调戏。
“泠澜,你一定会没事的。”最后的声音低沉而简练,明明是一句空洞的安慰话,却偏生带给人一种强烈的信任感。
“你可不能抛下我。”
“你快回来啊。”
“我们在等你。”
声音一遍又一遍,渐渐重叠在一起,而后变成如轰鸣一般的声音,雷声阵阵般敲打着他的头颅。脑海里混沌如盘古开天辟地一样一分为二,清浊分离,渐渐清明。
于是他看到了路,看到了道路尽头影影绰绰的身影。有钟筝,有孟歌,有宋宸灏,有他的父母,他的弟弟,甚至还有他的外公等等,很多他所在乎的人,他所关心的人,同样,也是关心和在乎他的。
疲惫的身躯里好像充满了力量,他振奋精神,重新抬步……
“哎哟!”黑夜里,一声惊呼,随即床上是悉悉索索的声音。
顾泠澜微微睁开了眼睛,视线里一片昏暗,与刚才的明亮成了最鲜明的对比。他又做梦了吗?在那些无尽的治疗岁月里,在那一次又一次病危或者术后的昏迷中,他每一次,都是因为心底有着最坚持的执念,才终于在无尽的黑暗中挺了过来。
酒醉的感觉总是不那么好的,头昏昏沉沉,浑身绵软无力。不过这不妨碍他敏锐的感觉到身边有一个人,而且那个人的手,还摸在了自己的腿上。
“谁?”顾泠澜猛地清醒,想也不想,一脚就踹了上去。
“哎哟!”第二声哀号,一个黑漆漆的人影猝不及防之下被踢下了床。
“孟歌?”顾泠澜揉了揉宿醉的脑袋,记起了这个声音:“你怎么在这里?”
“这是我家啊。”孟歌龇牙咧嘴从地上爬起来,开了地灯,亮起了一室柔和的光晕。“泠澜!你太恩将仇报了吧!我好心照顾喝醉的你,你也不能就这样把我一脚踹开啊。”
“醒来身边忽然有个大活人,我哪里控制得住下意识的反应。”顾泠澜很无辜,他真的是宿醉未醒嘛:“你皮糙肉厚的,怕什么?”
“哼,我看你当初练得是醉拳吧?”孟歌气哼哼地重新爬上来:“睡觉的时候也不老实,张牙舞爪的,酒品真差。”
一说到酒品,顾泠澜忽然很警觉。他直坐起身,一摸自己双腿,光溜溜一片,再睁大眼睛仔细在昏黄中辨认——魂淡!
那!个!家!伙!果!然!又!裸!睡!
顾泠澜的眸子里顿时闪过一抹羞色和恼色,然后,还不等孟歌刚爬上床的身体落定,顾泠澜又是一记佛山无影脚过去。
“孟歌你个变态!”
------题外话------
恭喜我们janech也晋升秀才啦。么么哒!谢谢大家的支持哟!扇子会努力哒!宋大少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让小筝好好修理他的拧脾气。啊虽然小孟被配对了,可是我还是喜欢孟顾配。这样的日子,以后越来越少啦。
☆、135 情敌
顾泠澜的第一反应是跟被兽性大发的色狼欺负的可怜小女生一样,捂着自己胸口就直往床头躲,两条腿恨不得揪成麻花,死死护住最关键的地方。
喝酒误事!顾泠澜脑海里跳出四个大字。人家好兄弟好朋友坦诚相见也没关系,可是在有前车之鉴的孟歌这里,不行!那个思维异于常人审美异常宽松广泛的家伙,是真真的闲的蛋疼!
顾泠澜急忙低头审视自己,还好,衬衫完整地穿在自己身上,下半身也有内裤遮挡……可是,面对孟歌,怎么能就这么掉以轻心!
“泠澜小美人,你真真伤了我的心!”孟歌再次爬上床,双手抱胸大喇喇跪坐在床:“你这是什么态度?你是觉得我会趁人之危吗?我是这么无耻的人吗?”
那语气,要多委屈有多委屈,要多欠扁有多欠扁。
顾泠澜揉了揉晕沉沉的头,无法直视:“请把你的鸟窝连着树从我面前挪走。有多远滚多远,我不想生偷针眼。”
“你看了是不是浑身燥热激动万分怕自己把持不住?”孟歌风骚的摆了几个姿势,而且还跪直了一点,让某处画形更加厉害:“既然你现在醒了,不要辜负了良辰美景。传销苦短已经过半,我们抓紧时间,还能赶上后半夜来个两情相悦。”
“孟歌!”顾泠澜咬牙,已经快被某人气晕。“你能不能正经一点?”
“泠澜,你变心了。”孟歌五大三粗粗犷俊朗的男人,此刻比顾泠澜这个受害小媳妇还要弃妇状,手指兰花状一点:“七年前你对人家热情如火,去了趟美国,你就嫌弃人家了。”
顾泠澜胃里一阵翻腾,拜托,他喝多了,酒精物理攻击已经很厉害,现在再加上孟歌这精神攻击……顾泠澜哀嚎一声,想死。为什么自己要醒过来?不如刚才直接长眠不醒算了。
孟歌却玩得不亦乐乎,他以前就特别喜欢逗小泠澜,七年没玩了,积攒了好多恶趣味,而且,床上!这么好的地点,下次想再创造可不容易:“你说,你是不是在美国眼界开拓了?看惯了老美黑人大号的机关枪,看不上国产小米加步枪了?哼,我这怎么也算国产迫击炮,威力加强版,你看你看。”孟歌当着顾泠澜的面,倒腾了几下,就让小弟昂首起立,进入战斗模式。“我要为国争光!为国产货正名!”
顾泠澜两眼一翻,一口气差点背过去。为国争光你个牛牛……他已经无力吐槽,也不想再跟这个继续吃药的家伙纠缠,那只会降低自己的智商。斗不过你,我还躲不过吗?顾泠澜打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来个眼不见为净。
他直接下床,眼睛适应这个光线后,很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衣服整整齐齐叠放在床头。
醉意依旧,脚步虚浮,顾泠澜干脆懒得穿戴整齐了,隔壁唯一的好处就是这个了,几步之遥,跟瞬移一样快。
“泠澜你干嘛?你真的抛弃我了?”孟歌紧跟,伸手要拉。
顾泠澜回头,眼眸中含着警告:“孟歌!你再演!别过分啊!”
“我真情流露!”孟歌最后耍贱皮了一句,而后老老实实:“好啦好啦,快休息吧,你说你大半夜的去哪儿?”
“回家,谢谢孟少你,荣幸让我住你家隔壁。”顾泠澜一字一顿,抚着头:“不要再跟我说话!头痛!”
孟歌的话于是被堵在嘴里,不甘不愿地消停,一直跟到了门口,还是忍不住本色:“泠澜,我去照顾你,你这样我不放心啊。”
“谢谢,你来我才不放心!”顾泠澜脚步绵软,满脸憔悴,左手挂着外套长裤,右手打开大门,踉跄又迅速地走出去,活像被糟蹋了半天后终于逮到机会夺门而去从狼窝里逃出来的可怜姑娘。
然后,他的脚步顿住了。
“怎么了,不舒服头晕?”孟歌马屁王立马跟着上。
顾泠澜要拦已经拦不住。
然后孟歌贴身而上靠着顾泠澜,从背后抱住了他,正打算吃口小豆腐,就瞥见了走廊外两个人。
两个夜巡的保安小哥,正用一种世界观颠倒的表情看着两个人。
蠢货。顾泠澜暗骂一声,已经顾不上被孟歌“猥亵”的事实,赶紧用左手的衣服挡住了孟歌光溜溜的下半身。
半夜三更。一个衣衫不整又憔悴的男人企图逃跑。一个兴致盎然的男人光溜溜地追随而出。两个人还紧靠着。
这画面感。鼻血流三升。
“孟……”年纪略轻的小保安脱口而出,保安基本守则,记住小区内全部住户的基本信息。这隔壁俩的孟先生和顾先生……
“梦游呢吧,走了走了,我们小区这么安全,你看哪有什么人。继续下楼看一圈准备交班。”年纪略大的那个一伸手就捂住了小保安的嘴,带着什么都没看见的茫然感,半推半拽着将小保安推进了楼梯内。
“爱情不是财富,你放弃了,日后还能挣回来。”jason轻轻叹息。现在就算挣回来,也远没有当初那样的自在和豪情,白手起家完全依靠自己,和放弃心中那一点点骄傲的自尊回来接手家族财富,对别人来说可能求之不得,对宋宸灏来说,却不一样吧。“爱情就是在合适的地方,合适的时间,遇到合适的人,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错过了,哪怕日后相逢,可能也不是同一个感觉了。”
道理他都懂,可是依旧过不好这段人生。宋宸灏沉默不语,只是闷头喝酒。
你要爱上一个人,太难了,难得的心动,怎么能够就此放弃。这样的话,我很害怕,你未来的日子都要孤单一人。虽然我会一直陪着你,可是兄弟之情,终究弥补不了男女之爱。jason不敢说出这样的担忧,他也知道,这样说宋宸灏丝毫不会在意。“爱情不是东西,不能谦让,你说要就要,你说给就给。泠澜喜欢钟警官又如何?你不也喜欢吗?烨子不也喜欢吗?公司那个小家伙元恺不也喜欢吗?是朋友你让,是兄弟你让,是员工你都要让?你高风亮节没关系,可是你问过钟警官的感受没有?你知不知道她究竟喜欢谁想要谁?你们这样两个人私下约好就行了?你们尊重钟警官的想法了吗?”
宋宸灏有如醍醐灌顶。是的,他和顾泠澜,谁都不能代替钟筝做决定。可是……一想到顾泠澜的愁颜不展欲语还休,想起曾经亲密无间的过往,想起顾泠澜所受的苦,他又实在不忍心,要和顾泠澜正面相争。
“说了这么多,你打算怎么办?”jason研究着宋宸灏表情的瞬息万变,推测着他的心意。
“我答应泠澜了,不跟他争。”宋宸灏苦涩:“男人说话,一言九鼎。”
“我只能说,你们这样两个男人,都很自私。”jason一副“道不同不相为谋”的表情。
“你不是说,一切都要看钟筝吗?”宋宸灏苦笑,仰望星空,身在尘世,心却于无际处漂流,惶惶然不得安生:“如果她和泠澜,最终还是没有缘分……”那那个时候,再轮到他吧。这样也算给了泠澜机会,也给了她选择的权利。
“感情是会变的,我跟你说过,女人是感性的,是缺乏安全感的,命中注定,也抵不过刻意地缠绵和柔情。”人生与之俱来,除了执著,还有贪嗔痴等等各种杂念,谁知道会有哪一日,会忽然被这些蒙蔽了双眼?
就如同,程湘与他。曾经锦瑟和谐一对璧人,只因为他的忙碌,他的放心,她的怀疑,她的不安,她的贪心,还有另一个男人刻意的讨好,万般的柔情,于是终究演变成如此的局面。
“如果是这样,”宋宸灏叹息,闭上眼睛:“他们幸福就好。”
jason只能恨铁不成钢。“你不要用一辈子来后悔。”
那一头,孟歌抱着顾泠澜下车,丝毫不管出租车司机怪异的眼光,依旧公主抱着顾泠澜,直接回到自己的家。虽然说泠澜家就在隔壁,可是,要照顾一个醉酒的病人,还是在自己家比较好不是吗?
温柔将顾泠澜放进自己大床,小心地帮他脱掉外套和长裤。六月底的天气温度已经挺高,他倒也不怕顾泠澜着凉。泠澜小美人的外号真的不是吹得,看看那安静美丽的睡颜,看看那纤瘦柔美的身躯,还有那交缠的两条大长腿,啧啧,真是睡美人啊。
孟歌黠促地笑着,摸着下巴很猥琐地盯着床上的人儿,想着是不是再来重温旧梦吓吓小泠澜。不过醉酒两方换过来,他要再干点别的,那就是趁人之危了,对于美女,啊不,是美男,孟歌一向是很有绅士风度的。
于是孟大帅哥只是掏出了手机,各个角度给睡美人留念一圈之后,就细心地用热水帮顾泠澜擦拭了一下身体。以前顾泠澜身体不好,喝酒都只能偷着那么咪两口,从来没有醉成这样过。今天这样子,被吃豆腐也毫不知情,足够让他嘲笑好一阵子了。
衬衫穿着睡觉估计会很不舒服,孟歌找来自己的睡衣,轻轻扶起顾泠澜,帮他把纽扣一个个解开。手指到达胸口的时候,忍不住微微颤了颤,细腻柔滑的肌肤上,有一条狰狞突出的新生疤痕,突兀地出现在胸口。
孟歌的身体有点僵硬。他没敢看,只是将顾泠澜的后背紧靠在自己胸膛,指腹顺着疤痕一点点向下,一直到锁骨下方两寸左右的位置,延伸到肋骨以下。
这就是泠澜的伤口。这就是他新生的代价。
孟歌的笑容渐渐变成了无言的心酸和心疼。他就保持着这样的姿势好一会儿,而后又轻轻一笑,伸手揉乱了顾泠澜微软而柔顺的长发:“你小子,放心吧,我什么都没看见。”
他重新温柔地把顾泠澜放下来,帮他一一扣好扣子。泠澜暂时还不想给别人看的东西,他就非礼无视。
洗漱,确定自己身上干干净净,孟歌毫无廉耻地跳到了自己的床上——嘿嘿,明儿估计能让小泠澜吓一跳吧?回到那些同床共枕的日子,感觉还真的不错呢。
钟筝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换下了一身华服,然后把自己扔进浴缸,好好地泡个澡,洗干净自己的身体,洗干净自己混乱的思想。
锦衣虽美,对她来说却如同囚服,束缚了身体,也舒服了灵魂。阶层的烙印虽然可以被努力所改造,可是目前为止,她很满意自己的生活,并且自得其乐,她并不想去融进那样的圈子,不适合她。
她就喜欢没心没肺大笑,而不需要笑不露齿注意姿态仪表;她就喜欢大大咧咧英姿飒爽,而不需要踩着三寸高跟婀娜妖娆;她就喜欢大杯喝酒大声吆喝,和兄弟朋友们在一起直来直往,而不喜欢一大堆衣着革履的陌生人凑在一起,互相说着恭维客套的话,却猜不透心里的想法。
所以,她和宋宸灏,不应该有交集。他是阳春白雪,她是下里巴人;他高高在上,而她,只是尘土里一朵坚韧的小花。
他或许一时兴起看上了她的洁白素雅,可是她没办法适应那种高处不胜寒的冷空气,离开了她根植的泥土,她会很快枯萎死去。
飞蛾扑火一样的感情,她要不起。爱情的花朵固然充满着芳香,可是,她还有许许多多同样的事情需要去做,她要爱惜自己。
人生总有取舍是不是?与其望着水中月镜中花,不如踏踏实实做点自己能做的事情。灰姑娘的美梦,偶尔做做就好,不能当真。
当真就输了。
她好像已经一败涂地。
过了刚才那种慌乱的心情,离开了那个衣香鬓影的场合,蜗居在这属于自己的一方天地,她的思绪层层沉淀,脉络分明。勇敢面对自己,积极反省自己,一向是她的人生准则,可是有意无意地,她已经装鸵鸟好长一段时间。
想假装看不见自己在意他的心,想假装自己,没有喜欢上他。可是,该怎么解释,看见他就惊慌失措的心情,面对他就无法思考的混沌,靠近他就心跳加速的紧张,以及,在他的怀抱与亲吻里,不断沉沦的本能。
他对她而言,是特别的。原来这种感觉,叫做喜欢,叫做心动。不同于以往的感受,很美好,也很甜蜜。
可她对他而言呢?是不是只是一种吸引而已?仅仅来自身体的吸引。
她喜欢他的靠近,如伊甸园里的苹果,散发着致命的诱惑。她原本也愿意就这么偷偷喜欢着他,体会着别样的心跳加速和期盼紧张,可是,他今天的举动,近乎残忍地让她感到屈辱,她的自尊和自爱,让她无法接受自己如此堕落。
我可以接受卑微地爱着你,可是不能接受爱意被如此地践踏。你若想要我的身体,那就拿你的真心来换。
钟筝沉入水中,屏息,直到不能呼吸的感觉仿佛要爆炸一样,才钻出水面,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水珠顺着发丝和肌肤滑落,分不清来自那里。
或许,也有眼里。
顾泠澜行走在黑暗里。身体似乎特别的沉重,脚步也极其地缓慢,四周是深不见底的黑暗,浓郁如墨色一样将他包围。奇异地,他的心中没有紧张,没有恐惧,仿佛这一路走来,他已经习惯,已经麻木。
蓦然,静谧地让人窒息的黑暗里,忽然出现了一点点声音,零零碎碎模模糊糊,可是真真切切地传来。仿佛溺水的人抓到一根浮木,顾泠澜麻木的神经忽然醒来,他停下机械的步伐,仔细循着声音的来源。
“顾泠澜,加油!你一定可以的!”那是一个清亮的女声,带着鼓励和欢快的味道,还有点点哄孩子一样的宠爱。
“嘿,泠澜小美人,你长得这么漂亮,我看一辈子都看不够。”一个嬉笑的男声传来,放荡不羁中带着调侃,不,调戏。
“泠澜,你一定会没事的。”最后的声音低沉而简练,明明是一句空洞的安慰话,却偏生带给人一种强烈的信任感。
“你可不能抛下我。”
“你快回来啊。”
“我们在等你。”
声音一遍又一遍,渐渐重叠在一起,而后变成如轰鸣一般的声音,雷声阵阵般敲打着他的头颅。脑海里混沌如盘古开天辟地一样一分为二,清浊分离,渐渐清明。
于是他看到了路,看到了道路尽头影影绰绰的身影。有钟筝,有孟歌,有宋宸灏,有他的父母,他的弟弟,甚至还有他的外公等等,很多他所在乎的人,他所关心的人,同样,也是关心和在乎他的。
疲惫的身躯里好像充满了力量,他振奋精神,重新抬步……
“哎哟!”黑夜里,一声惊呼,随即床上是悉悉索索的声音。
顾泠澜微微睁开了眼睛,视线里一片昏暗,与刚才的明亮成了最鲜明的对比。他又做梦了吗?在那些无尽的治疗岁月里,在那一次又一次病危或者术后的昏迷中,他每一次,都是因为心底有着最坚持的执念,才终于在无尽的黑暗中挺了过来。
酒醉的感觉总是不那么好的,头昏昏沉沉,浑身绵软无力。不过这不妨碍他敏锐的感觉到身边有一个人,而且那个人的手,还摸在了自己的腿上。
“谁?”顾泠澜猛地清醒,想也不想,一脚就踹了上去。
“哎哟!”第二声哀号,一个黑漆漆的人影猝不及防之下被踢下了床。
“孟歌?”顾泠澜揉了揉宿醉的脑袋,记起了这个声音:“你怎么在这里?”
“这是我家啊。”孟歌龇牙咧嘴从地上爬起来,开了地灯,亮起了一室柔和的光晕。“泠澜!你太恩将仇报了吧!我好心照顾喝醉的你,你也不能就这样把我一脚踹开啊。”
“醒来身边忽然有个大活人,我哪里控制得住下意识的反应。”顾泠澜很无辜,他真的是宿醉未醒嘛:“你皮糙肉厚的,怕什么?”
“哼,我看你当初练得是醉拳吧?”孟歌气哼哼地重新爬上来:“睡觉的时候也不老实,张牙舞爪的,酒品真差。”
一说到酒品,顾泠澜忽然很警觉。他直坐起身,一摸自己双腿,光溜溜一片,再睁大眼睛仔细在昏黄中辨认——魂淡!
那!个!家!伙!果!然!又!裸!睡!
顾泠澜的眸子里顿时闪过一抹羞色和恼色,然后,还不等孟歌刚爬上床的身体落定,顾泠澜又是一记佛山无影脚过去。
“孟歌你个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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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情敌
顾泠澜的第一反应是跟被兽性大发的色狼欺负的可怜小女生一样,捂着自己胸口就直往床头躲,两条腿恨不得揪成麻花,死死护住最关键的地方。
喝酒误事!顾泠澜脑海里跳出四个大字。人家好兄弟好朋友坦诚相见也没关系,可是在有前车之鉴的孟歌这里,不行!那个思维异于常人审美异常宽松广泛的家伙,是真真的闲的蛋疼!
顾泠澜急忙低头审视自己,还好,衬衫完整地穿在自己身上,下半身也有内裤遮挡……可是,面对孟歌,怎么能就这么掉以轻心!
“泠澜小美人,你真真伤了我的心!”孟歌再次爬上床,双手抱胸大喇喇跪坐在床:“你这是什么态度?你是觉得我会趁人之危吗?我是这么无耻的人吗?”
那语气,要多委屈有多委屈,要多欠扁有多欠扁。
顾泠澜揉了揉晕沉沉的头,无法直视:“请把你的鸟窝连着树从我面前挪走。有多远滚多远,我不想生偷针眼。”
“你看了是不是浑身燥热激动万分怕自己把持不住?”孟歌风骚的摆了几个姿势,而且还跪直了一点,让某处画形更加厉害:“既然你现在醒了,不要辜负了良辰美景。传销苦短已经过半,我们抓紧时间,还能赶上后半夜来个两情相悦。”
“孟歌!”顾泠澜咬牙,已经快被某人气晕。“你能不能正经一点?”
“泠澜,你变心了。”孟歌五大三粗粗犷俊朗的男人,此刻比顾泠澜这个受害小媳妇还要弃妇状,手指兰花状一点:“七年前你对人家热情如火,去了趟美国,你就嫌弃人家了。”
顾泠澜胃里一阵翻腾,拜托,他喝多了,酒精物理攻击已经很厉害,现在再加上孟歌这精神攻击……顾泠澜哀嚎一声,想死。为什么自己要醒过来?不如刚才直接长眠不醒算了。
孟歌却玩得不亦乐乎,他以前就特别喜欢逗小泠澜,七年没玩了,积攒了好多恶趣味,而且,床上!这么好的地点,下次想再创造可不容易:“你说,你是不是在美国眼界开拓了?看惯了老美黑人大号的机关枪,看不上国产小米加步枪了?哼,我这怎么也算国产迫击炮,威力加强版,你看你看。”孟歌当着顾泠澜的面,倒腾了几下,就让小弟昂首起立,进入战斗模式。“我要为国争光!为国产货正名!”
顾泠澜两眼一翻,一口气差点背过去。为国争光你个牛牛……他已经无力吐槽,也不想再跟这个继续吃药的家伙纠缠,那只会降低自己的智商。斗不过你,我还躲不过吗?顾泠澜打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来个眼不见为净。
他直接下床,眼睛适应这个光线后,很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衣服整整齐齐叠放在床头。
醉意依旧,脚步虚浮,顾泠澜干脆懒得穿戴整齐了,隔壁唯一的好处就是这个了,几步之遥,跟瞬移一样快。
“泠澜你干嘛?你真的抛弃我了?”孟歌紧跟,伸手要拉。
顾泠澜回头,眼眸中含着警告:“孟歌!你再演!别过分啊!”
“我真情流露!”孟歌最后耍贱皮了一句,而后老老实实:“好啦好啦,快休息吧,你说你大半夜的去哪儿?”
“回家,谢谢孟少你,荣幸让我住你家隔壁。”顾泠澜一字一顿,抚着头:“不要再跟我说话!头痛!”
孟歌的话于是被堵在嘴里,不甘不愿地消停,一直跟到了门口,还是忍不住本色:“泠澜,我去照顾你,你这样我不放心啊。”
“谢谢,你来我才不放心!”顾泠澜脚步绵软,满脸憔悴,左手挂着外套长裤,右手打开大门,踉跄又迅速地走出去,活像被糟蹋了半天后终于逮到机会夺门而去从狼窝里逃出来的可怜姑娘。
然后,他的脚步顿住了。
“怎么了,不舒服头晕?”孟歌马屁王立马跟着上。
顾泠澜要拦已经拦不住。
然后孟歌贴身而上靠着顾泠澜,从背后抱住了他,正打算吃口小豆腐,就瞥见了走廊外两个人。
两个夜巡的保安小哥,正用一种世界观颠倒的表情看着两个人。
蠢货。顾泠澜暗骂一声,已经顾不上被孟歌“猥亵”的事实,赶紧用左手的衣服挡住了孟歌光溜溜的下半身。
半夜三更。一个衣衫不整又憔悴的男人企图逃跑。一个兴致盎然的男人光溜溜地追随而出。两个人还紧靠着。
这画面感。鼻血流三升。
“孟……”年纪略轻的小保安脱口而出,保安基本守则,记住小区内全部住户的基本信息。这隔壁俩的孟先生和顾先生……
“梦游呢吧,走了走了,我们小区这么安全,你看哪有什么人。继续下楼看一圈准备交班。”年纪略大的那个一伸手就捂住了小保安的嘴,带着什么都没看见的茫然感,半推半拽着将小保安推进了楼梯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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