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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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书之炮灰知青女配》
    文案:
    陈思穿越了,穿越到一本女配逆袭文里,成了一出场就狗带的炮灰路人甲。按照剧情来看,原身唯一的作用,就是死后作为被女主“百般照顾”的好姐妹,得到原身家人的报答,在女主逆袭的道路上增砖添瓦,功不可没!
    陈思捋清了剧情后抹了一把脸,佛了!这画风清奇的剧情,爱谁谁吧!
    是变美不开心?还是小钱钱不好赚?她只想关好门过自己的小日子,可这突然出现的兵哥哥,怎么撩的她芳心乱颤,整个人都不对劲了......
    排雷:
    全文架空、架的很空、文笔有限,别较真。
    女主不万能,不是大女主类型,有金手指
    男主姓名见配角栏
    生活已经很艰难了,故事还是甜甜甜吧~
    内容标签: 种田文 女配 穿书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陈思 ┃ 配角:韩骁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软甜小女人x禁欲兵哥哥
    立意:一个小女人穿书后的小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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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穿越了
    陈思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人跟她一样,一觉醒来不仅换了个地方,连身体也换了。明明记得前一刻还在自己公寓里的大床上酣睡,下一刻却倚靠在一颗树下醒来。整个人都是懵的!
    举目望去,是一片昏暗的树林,陈思拍了拍有些昏沉的脑袋,扶着背靠着的树干,缓慢的站了起来。
    “嘶~~~”手心传来一阵刺痛,让陈思清醒了些,低头看去,原来不小心摸到树干上的倒刺,流血了。
    擦掉冒出的血珠子,发现布满茧子的掌心,有着跟她一样的花朵形状的胎记,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染上血的胎记的颜色,比她以前的要红艳了几分,不待她仔细看去,眼前突然一黑,晕眩的脑袋里多出一段不属于她的记忆,走马观花般,概况了这具身体16年的全部人生。
    不适的晃了晃快要炸裂的脑袋,嘴角扬起苦涩的笑,这具身体的名字跟她一样,也叫陈思,出生于1960年,今年16岁,是一名下乡知青。
    1973年时谨慎小心了几年的父亲母亲,还是被打上臭老九的标签,下放到了西北的一处农场劳改,在这之前,父母可能已经听到风声。出于舍不得独女跟着一起吃苦的缘由,年仅13岁的她,被父母谎报年纪匆忙的送到乡下做知青。陈思穿越而来的1976年是原主下乡的第三个年头,娇养长大的小姑娘,连续几年的劳累加上长久处于饥饿的状态,在这次来后山寻找吃食时,终是没能熬过去。芯子里换成了21世纪的陈思。
    陈思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穿越到这个同名同姓的小姑娘身上,她还能回去吗?易或许在现代的她已经死亡?
    21世纪的她,奋斗了好多年,好不容易有房有车,即将迈入小康生活,却莫名其妙来到这个吃不饱穿不暖的时代,面对虚软枯瘦的身体,晕眩的大脑和因饥饿灼烧着的胃,向来淡定的她都没有办法安慰自己既来之则安之。唯一值得慰藉的便是年轻了十来岁,这让即将跨入大龄剩女门槛的陈思,稍感欣慰!
    记忆中这坐山很大,山上长了很多柏树,甚至有些树龄都超过了百年,故而得名柏山。
    陈思慢慢的往 往山下走,山路很崎岖,并不好走,可能因为前两天刚下过雨,一路上的泥巴跟枯叶裹在一起,很滑,容易摔倒。
    陈思扶着粗壮不一的树干,拖着虚软的腿,晃晃悠悠的往山下挪动,这时一阵凉风袭来,陈思才反应过来,此刻已是早冬时节,北方的天气已经很冷,裹紧单薄的衣衫,依然挡不住这刺骨的冰冷。
    在路过一片枯草丛时,飞串出去的一只野鸡吸引了她的注意,陈思咽了咽口水,浑身无力的她,连站稳的力气都快没有了,只能眼冒绿光的,看着野鸡在她眼前潇洒的跑走。
    陈思觉得她好惨一穿越女的,可能也是有史以来第一个穿越一天就饿死的人,就在她欲哭无泪想坐下歇歇的时候,余光瞄到刚刚野鸡窜出来的枯草丛里,露出了小小的鸡蛋,她的眼中顿时迸发出无与伦比的光芒。
    陈思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她会因为饥饿到了看见食物就眼冒绿光的程度。
    一屁股坐了下来,轻拨开草丛,发现竟然真的是野鸡蛋,个头很小,比后世见到的鹌鹑蛋也大不了多少,数了一下,居然有5只,显然不是野鸡一次的功劳,得亏现在天气冷了,山上也没有什么野菜可采摘,这时节几乎没有什么人往山上跑,才能落下这几个蛋便宜了她。
    从原身打满补丁的挎布包里,拿出她从家里带来的最值钱的家当,一个脱漆严重的茶缸,茶缸上印着红色的打字:□□语录:“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陈思抽抽嘴角,拿着这个充满了时代气息的杯子,小心的将鸡蛋都放了进去。
    她并不打算把鸡蛋拿回知青点再吃,先不说会不会遇到别的知青,就她现在的身体,估计也撑不到回去,好在原身本就来山上找吃的,包里带了一小盒火柴,山里有个小水潭,离她现在的地方很近。
    也许是有了食物,陈思之前的绝望现在都化作动力,腿脚都轻快了几分。
    来到水潭边,将鸡蛋拿出来放在挎包里,先洗干净茶缸,再用茶缸装了半缸子水,在附近找了一处背风且没有草木的地方,捡些干枯的树枝,枯草,点火后,把茶缸用两个粗一些的棍架在火堆上。
    她打算煮白开水蛋花汤,若不是担心饥饿太久的胃,承受不住,之前见到鸡蛋的那会儿,她就直接生吃了。
    大概人在饥饿状态下,会觉得时间格外难熬,仿若过了很久、茶缸里的水才开,把茶缸先从火 火堆里面挑出来,拿出两个鸡蛋,打到开水里面,用之前洗好的树枝条做成的筷子,快速的在茶缸里面搅动着,很快蛋花汤就做好了。
    再用边上的泥巴把火堆湮灭,才迫不及待的端起煮好的蛋花汤,天气很冷,这么一会儿功夫,蛋花汤虽然还是有些烫,但也差不多可以入口了。小心的喝了一口,味道并不怎么美味,没有任何调料。有些腥,陈思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小口小口的喝着,她并不敢吃的太快,担心肠胃受不了,直到全部喝完,她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身体也暖和了很多。
    许是饿久了,刚刚吃完满满一茶缸的东西,不一会儿胃部便不舒服了,痉挛了好久才安稳下来。
    坐着缓了好一会儿,陈思才起身拿起茶缸走到水潭边上,把茶缸清洗干净,对着水面,她才有闲工夫打量起这幅身体的容貌,小姑娘出乎她意料的,长得很漂亮,即使是满面疲倦、肌肤蜡黄也过分的消瘦,依然能看出她娇小的脸型和精致的五官。
    女孩有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对着水面微微一笑,眼睛弯的像月牙儿一样,仿佛那灵韵也溢了出来。秀挺的鼻梁下面,一张樱桃似的小口嘴角微微的上翘,这样漂亮的长相却一点攻击性都没有,整个人软乎乎、甜丝丝的,像一团一样,此刻陈思大约懂了,什么是美人在骨不在皮,哪怕现在面黄肌瘦,瘦的跟豆芽菜似的,也无法遮掩原身的好样貌,如今这具身体才16岁,等再过几年长开后,可以想象,将会美的怎样的惊心动魄。
    一时又喜又忧,这样一个年代,这样一副容貌,也幸亏年纪还小,加之常年饥饿没有长开,否则也不知道要招来多少麻烦。
    轻叹口气,决定先回知青点后,摸清楚情况,再考虑以后。
    将剩下的三个鸡蛋小心的藏在挎包里后,这才循着原身的记忆,快步的往山脚下的知青点走去。
    路上并没有遇到什么人,走在村庄里,看到整个村子都沉静在烟雾中,这时候应该是午饭时间,烟雾缭绕、迷迷蒙蒙的房屋都看不真切。陈思也没有心情去欣赏这难得的乡村景色,一路埋头直往知青点方向。
    知青点有些远,离她醒来的山脚有两公里左右的路程,在村子的最边缘处,一个在村头,一个在村尾,若不是吃饱了,作为一个宅惯了了新时代女性,真不知道能不能拖住这一副风一吹就要倒的身体,走完这么长一段距离。 . :,.,,
    2.穿书?
    推开知青点大门,院里安静无声,才想起来,今天镇上集市,生产队放假一天,知青点的知青也都跟着一起去镇上了,独留下没钱没票的原主。
    感觉又有些饿了,叹了一口气,陈思找到厨房,打算用一个鸡蛋跟回来路上顺便采的一点不知名野菜,做碗没有油只有盐的野菜蛋花汤,放了盐又加了野菜的汤味道意外的好。捧着粗糙有缺口的瓷碗很快吃完,感觉自己又一次活了过来。
    洗好锅碗,带着剩下的两个个鸡蛋,找到女生宿舍,把鸡蛋放在她破旧的木箱里面,上好锁,极度疲惫的她没有特意打量屋里的摆设,倒头就躺在属于她的床铺上睡了过去,什么事情都要等睡饱了,养回精神再说。临睡着之际,还模糊的想着,说不定,睡一觉就又回到了现代。
    再次醒来,是被外面的嘈杂声惊醒的,应该是知青门都回来了,显然,老天爷没有听到陈思睡前的祈祷回到现代的公寓大床上。扭头看向窗外,透过窗户,触目所及一片暗黑,显然已经是很晚了,原身也没有手表,没有办法确定具体时间,就在陈思胡思乱想的时候,门被拍打了几声。紧接着一个稍显尖细的声音传来:
    “陈思,你锁门干什么呀?赶紧开门!!;语毕,又传来几下急促的踹门声,满满的不友好信息,扑面而来。
    “来啦!”陈思一面回应这门外的女生,一面从床上爬起来,天气很冷,套上外套,趿拉着鞋,摸黑打开门后立马又缩回被窝里,虽然棉被里的棉花已经打满结,布料僵硬,不怎么保暖,至少也比她身上这件薄外套来的暖和。
    “砰!”的一声,门被大力推开,走进来一个端着煤油灯体格高大,身材结实的···女生!?这女生身高最少175公分,皮肤黝黑,扎着两根又长又黑的麻花辫子,一张国字脸上,浓黑的眉毛,吊梢眼,扁平的鼻子,厚嘴唇,结合成了一张一言难尽的糙汉子面孔......
    “你怎么回事,真当自己是个娇小姐呢?睡觉还关着门,哼!不会是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吧?”尖细造作的声音,四处打量的眼神,把陈思 思从看到这张汉子脸的震撼着给拉回了心神。
    是了,这个女生就是她们同住一起的其中一个知青,叫左小柔,一个跟主人完全不符合的名字。五大三粗的长相,偏又喜欢捏着嗓子说话,也是表面上欺负原身最厉害的人,而原身被欺负的原因也很简单,原身娇小玲珑,体态纤细,声若黄鹂,貌若桃花,完完全全长成了左小柔求而不得的样子,简直不能忍。从第一次见面就被莫名其妙记恨上的陈思小姑娘也很懵,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讨厌了。只有穿越而来的陈思明白,小丫头的漂亮,在很多人面前,就是原罪。可不是要逮到机会就狠狠的欺负嘛。
    此刻若是原身,估计又会诺诺解释,忐忑不安。但是陈思不会啊,面对这种因嫉妒而更加面目全非的人,都懒得搭理,盖好被子,眯眼不回话。
    她不可能一直伪装成小姑娘的性子过活,但是也不能一下子改变太多,再说现在的陈思,也是个不擅长跟人耍嘴皮子的,只能无视左小柔,左小柔这种人,典型的越搭理越蹦跶,你不搭理她反而没了气焰。
    果然,看陈思没有回她,左小柔愣了下,也没再说什么,嘴里小声的嘀咕几声,放下油灯,就扭着壮硕的身子,出去了。
    一会又跟着两个女生一起进来,其中一个长相清秀的女生,看到躺在床上的陈思,眼神闪了闪,缓声开口问道:“思思怎么了吗?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啊,身体不舒服可要说啊,咱们帮你找村医。”
    还没等陈思回应,边上的左小柔又插进来捏着嗓子说道:“月梅,你可别好心了,有些人还当自己是娇小姐呢,不过是个黑五类,还整天装柔弱,你管她干啥,还是看看我今天去集市买到的红纱巾吧,我想买好久了,这次总算买到了呢!”说着就硬把叫月梅的女生拉到她的铺位上。显摆起她的红纱巾,没有注意到月梅一闪而逝的厌恶。
    而此刻的陈思完全懵了,她这不止是穿越啊,还穿书了啊。
    左小柔。。。月梅。。。如果叫杜月梅的话,那就真的是穿书了吧!?陈思弱弱开口回复月梅;“谢谢你啊,杜月 月梅同志,我没生病,就是有些冷!”
    “那就好,有什么事情可千万不要跟我客气,咱们可是老乡呢。”杜月梅热情的说着。
    陈思晕晕乎乎的回了句:“好!”
    她这是穿到睡前看的一本叫做:“重生之年代文里的爱情”这边狗血小说里面了?
    女主杜月梅是重生的。前世她家庭条件很不好,所以作天作地一心想攀高枝,踩着一个又一个的男人往上爬,最后落得流落街头凄惨而死的结果,死前看到了当时她看不上的村里当兵的韩栋梁,已经成了少将,旁边幸福的女人正是她做知青时候大队长的闺女仉晓红,那一刻,杜月梅眼睛都嫉妒红了,她不甘心,她一辈子汲汲营营,到处勾搭男人,自觉把男人玩弄于股掌之中,到最后却一无所有,而当时她看不上的泥腿子,反而过得叫人如此艳羡,她想不明白,同样是靠男人,为什么她是这样的结果。抱着这种执念,她重生了,重生到了她还是知青的时代,也重生到了一切开没有开始的时代。
    重回一世,她自觉想明白了,她失败就失败在挑男人眼光不行,前一世她挑的男人都是想跟她玩玩,不负责任的,这一世她不去到处挑剔了,她觉得韩栋梁就很好,跟仉晓红那样的一个泥腿子出身的女人有什么好,那样的女人只会拖后腿,哪有她这样八面玲珑的人能帮助到他,说不定到时候她就是中将甚至上将的夫人。
    抱着这样的自信态度,杜月梅开始了她的追夫计划,可是她又一次低估了别人,高看了自己,韩栋梁觉得她心眼筛子一样多,并不喜欢她,还是走原来的路线,打算跟仉晓红在一起,他们是青梅竹马,感情深厚,在他们订婚前夕,杜月梅打扮成仉晓红的样子故意落水,被韩栋梁慌忙救上来后又故意脱掉衣服,赖上了男主,成功的嫁进韩家,在她认为,这个年代的人,责任心很强,韩栋梁还是个当兵的,名声更是重要,不敢不娶她,结婚以后,凭她的手段,韩栋梁成绕指柔是早晚的事情,看到这里,陈思气炸了,这是什么样的神逻辑,什么样的三观,才能写出这样的书,后面直接没看...... . :,.,,
    3.路人甲级炮灰
    哦,对了,她就是这本书里面寥寥几句的炮灰,作用在于原身死后,左月梅因为拥有前世记忆,知道陈思的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又只有一个孩子,**后来会这边寻找陈思,所以留着陈思的遗物,一副陈思困难的时候她帮了很多忙云云,从此攀上陈思的父母,得到了不少好处。
    想到这里,陈思也是无语了,这样一个抢人家老公、发死人财、毫无三观的人,怎么成为女主的呢?
    这一世出了陈思这样一个意外,首先死人财这一笔肯定不可能再发生了。至于韩栋梁与仉晓红之间,如果可以的话,陈思也希望能够帮他们一把,当然在不影响自己的前提之下,她也不是圣母,前世也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勾心斗角的事情实在玩不转。
    “陈思,你晚饭吃了吗?”房间里面另外一个叫周红的姑娘出声打断了陈思的思绪。
    “我吃好了。”陈思小声回到,话音刚落下,肚子里传出一阵咕咕的声音,抗议这主人的话,陈思一懵,才反应过来半天就喝了两碗鸡蛋汤,鸡蛋还是小小只的那种,饿了也正常,一时有些窘迫。
    “切~~,瞧她那穷酸样”左小柔在黑粗的脖子上比划这刚买的围巾,一双蒲扇般的大手,翘着兰花指,捏着围巾跟杜月梅说着。
    杜月梅有些走神,她记得前世就是今天,大伙儿都去了集市,回来发现陈思不在知青点,在后山找到人后,已经死透了,担心发生什么意外,今天她特地拖着所有人,等到天黑了才赶回来,所以看到陈思完好无损的在知青点时,她有些惊疑不定,不知道是时间太久,自己记错日子了,还是自己重生带来的蝴蝶效应。
    周红没搭理左小柔她们,她跟左小柔都是北方姑娘,但是周红大气爽朗,也是知青点唯一真心照拂小姑娘的人。她看出陈思的窘迫,知道小姑娘脸皮薄,直接说道:“你粮食都寄给父母了吧,这几天你跟着我吃,等下个月大队发粮食了,你再还给我就行。”
    知道小姑娘自尊心强,也没有说不用还什么的。
    如果是原来的陈思,可能因为黑五类的身份,不敢接受这份好意,可如今的陈思敢啊,她知道周红是唯一一个对她好的人,目前也只能跟着人家蹭几天饭,往后再想办法报答人家,厚着脸皮,软糯道:“那谢谢周红 红姐了,过几天粮食一下来,我立马还给你呀!”
    小姑娘暖糯糯话语,湿漉漉的眼神,叫周红噗呲一声笑出来:“跟姐客气啥!你等着,我做好了叫你!”说着在箱子里抓了几把粮食放在葫芦瓢里利索转身往厨房走去。
    “我也来帮忙!”陈思没有脸蹭饭吃还等现成的,赶紧缩着身子起身,套上衣服,穿好鞋子,跟了出去。
    厨房里,不止周红一个人在,还有隔壁男知青中的老大哥杨红兵,正在和周红聊着什么,男女知青是公用一个厨房的,说是厨房,其实就是泥浆糊成的灶台,并不美观,还算是平整的台面上,驾着两口铁锅,根据小姑娘的记忆来看,这锅已经补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这时候周红已经打开里面的空锅,把洗好的苞米放在锅里,加了不少水。看样子是准备做稀饭。
    陈思也赶紧把今天山上回来的路上采摘的野菜拿出来洗洗,打算开水烫一下,拌点盐,当做一道小菜。
    这时候杨红兵已经把做好的饭装在一个大盆里,跟她们打了个招呼,就回去男生宿舍了。
    “晚上你要洗洗吗?我晚上打算檫洗一下,今天出去跑了一天,出了不少汗”周红蹲做在灶台后面的小凳子上面,一边添着柴火,一边问着陈思。
    陈思才反应过来,今天还没有洗澡就睡觉了,整个人还迷迷瞪瞪的,突然穿越对于她来说,还是太刺激了,很多事情都没有考虑到,忙不迭的回道:“我也洗洗吧”声音软绵,带着江南女子特有的甜软。
    “行,我一会就多烧点水”看着陈思缩着身子在她旁边烤火,小小一只,周红又想笑了:“你们南方姑娘真怕冷,等会儿炕就暖和了,吃过饭后,赶紧洗洗,窝在炕上就不冷了。”
    是了,还有炕的,原谅土生土长的南方姑娘,都没有经历过有炕的岁月。完全没有这个概念。
    陈思发现,如果不刻意去回忆原身的记忆,脑中就不太会主动呈现出原身的记忆,还是自己原来的思维主导着大脑。所以总会对穿越后面对的事物反应慢半拍。再加上前世陈思是个小有名气的插画师,本也不是什么外向的性格,整天闷在家里,不怎么接触人,倒也意外的有些契合了原身腼腆内向的性子。
    不一会儿稀饭就做好了,她们就 就端着饭碗,坐在厨房里吃了,入口的稀饭,并不好吃,苞米甚至有些划拉嗓子,可是从记忆来看,这时候的人们都是吃这些的,再正常不过的伙食,难得过节的时候能吃顿白面饺子,小丫头由于要节省粮食给父母,本来就不多的口粮,更加要精打细算的过,下乡几年就没有吃过细粮。
    唏哩呼噜的喝完一大碗粥,赶在周红之前接过碗,加上锅一起洗了,好在锅里温着水。不然这个时候的东北,冷水洗碗什么的简直不敢想,估计还没有洗,就快要结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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