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 故事的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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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于琳第一次来机场,原本按照她的性子,初来乍到,遇见新奇的事儿,该是兴高采烈的。
可是偏偏于琳心里边有事儿,笑意只停留在嘴角,眼睛里面是没有一丝一毫的。
其他的人不明白,但是蓝若菲明白,她跟她的琳儿要分别了,琳儿高兴不起来。
蓝若菲又哪儿是能够高兴得起来的呢?
两个人认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才接受了自己,接受了对方,顺利舒心的日子还没有过上几天呢,就要分别。
谁又会好受呢?
凡是对这件事情知情的,便没有一个人能觉得好受。
大不列颠离中国有多远,可不单单是那几个小时的时差。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一切都是未知的,谁也不知道在那样的地方,会发生什么变化。
“琳儿,我走了,你……”蓝若菲背着吉他,头发又剪短了,脑袋上倒着戴一个鸭舌帽,耳朵上打了两个耳洞戴着黑色的耳钉,一身黑色的短袖短裤,除了腿和鞋子是白的,几乎就是一身黑。
于琳留着齐肩膀的头发,今日却扎了起来,显得干净利落了不少。
“嗯,我知道,你也是。”于琳十分费力地扯出一个自以为真诚的笑容道。
但是蓝若菲是谁,跟她相爱相杀那么多年,只要于琳一丝的小表情,就知道她心里面在想什么。
“抱一下吧,琳儿。”蓝若菲有一些哽咽,朝于琳长开了双臂。
两个姑娘从小就一般高,长大了还是一般高,大人都觉得说不定是上辈子的双胞胎,不光个子,这长相有时候也越看越相像。
只是于琳跟蓝若菲不是一种性子,一个内敛得多,一个外放得多。
前者是于琳,后者是蓝若菲。
从出生开始,两个人就经常见面,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甚至大学,两个人都在一个学校。
见的次数实在太多了,有的时候,甚至看见就觉得有些腻了,不想再见到那张脸。
从前不想见到的那些念头,如今却变成能再多见一秒是一秒。
扑进蓝若菲的怀里,于琳还是非常不争气地掉下了眼泪。
吸了吸鼻子,于琳说道:“若菲,别忘记我。”
“好,我不会忘记你的,我答应你,我会回来的,你要等我。”蓝若菲听出了于琳声音中的哽咽,她的鼻子也开始泛酸了。
大家都以为,一副假小子模样的蓝若菲,人也直爽,谈起恋爱来肯定属于风风火火,大大咧咧的那种类型。
然而实际上,跟于琳在一起之后,蓝若菲反倒是那个经常撒娇,犯矫情的小姑娘,于琳总是显得有一些过于理智了。
确实,于琳真的很理智,她这辈子唯一一件不够理智的事情,就是爱上了蓝若菲。
凡事总有个度,要是这个度过了些,后果便会严重些。
和蓝若菲的家境不一样,于琳的家境连小康都算不上,家中的经济状况只供得起一家四口最基本的吃穿。
虽然两家人曾经是邻居,可后来蓝家发达了,在蓝若菲和于琳上初中的时候,就搬到了富人区。
爱上蓝若菲这件事情,对于于琳来说太不理智。
在蓝若菲临出国之前,对她说不要忘记自己,也太不理智。
等于琳冷静过后,生活还是要继续,她找了一份很普通的工作,开始了自己很平淡的生活。
蓝若菲看着冷静,其实最感性。
出国之后,蓝若菲也没有谈恋爱,倒是因为国外思想观念都比较先进,蓝若菲对自己跟于琳之间的事情,也就越发坦荡了些。
从高中起,蓝若菲就喜欢上音乐,虽然大学读的不是音乐专业,但她依然没有放弃自己的这个爱好。
那把吉他,是于琳省吃俭用好久给蓝若菲买的,尽管在后来,那已经不是蓝若菲最好的一把,可蓝若菲还是视若珍宝。
因为在音乐方面有所研究,出了国之后,蓝若菲因为音乐,结交了不少的好朋友,几个人越玩越起劲,还一块出钱做了几首歌。
一方面是他们有真材实料,另外一方面也有他们运气好的成分在,那几首歌,竟然就这么火了。
甚至火到了中国去。
其中有一首,是蓝若菲写给于琳的,歌名叫《若非雨林》,英文的版本名字叫《whatifrainy》,这首歌的基调是悲伤的,颜色是蓝色的,简单地讲了蓝若菲和于琳的故事,思念虽然已经泛滥成河,但因为那个人是她,悲伤中依然有一丝欢快。
长途电话非常贵,那个时候网络又不发达,蓝若菲跟于琳基本上是靠写信交流。
刚到国外的时候,每个星期都要写一封长达几千字甚至一万字的信给对方,可是久而久之,两个人都要继续自己的生活,写信的次数便从每个星期到每一个月,最后,一年也不过就两次。
一次是她过生日的时候。
蓝若菲跟于琳的生日离得很近,就在同一个星期之内,所以两个人为了省事儿,都一起过。
所以每逢生日的时候,就有一封信。
还有一封,便是年底的时候,祝福对方新年快乐。
因为于琳大学毕业之后就开始上班了,而蓝若菲去国外还在进修经管类的专业,方便以后接管家里的公司。
国外的大学生活不比国内轻松,蓝若菲要忙的事情也很多,而在国内已经上班的于琳,光是忙着工作上面的事情就已经很疲惫了,好几次想要提笔,最后都困得趴在了桌子上面睡着了。
但两个人每年两封信的习惯还是没有变,只不过刚开始的时候信的内容还很多,讲讲自己这半年来做了些什么,怎么也能写好几千字。
不知道是第几年的时候,于琳回复的内容越来越少,对自己的生活总是几笔带过。
是蓝若菲大学毕业的那一年,父母同意蓝若菲自己去旅行,蓝若菲收拾好行李,第一站,就回了中国。
因为蓝若菲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她想回去见于琳。”
可是偏偏于琳心里边有事儿,笑意只停留在嘴角,眼睛里面是没有一丝一毫的。
其他的人不明白,但是蓝若菲明白,她跟她的琳儿要分别了,琳儿高兴不起来。
蓝若菲又哪儿是能够高兴得起来的呢?
两个人认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才接受了自己,接受了对方,顺利舒心的日子还没有过上几天呢,就要分别。
谁又会好受呢?
凡是对这件事情知情的,便没有一个人能觉得好受。
大不列颠离中国有多远,可不单单是那几个小时的时差。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一切都是未知的,谁也不知道在那样的地方,会发生什么变化。
“琳儿,我走了,你……”蓝若菲背着吉他,头发又剪短了,脑袋上倒着戴一个鸭舌帽,耳朵上打了两个耳洞戴着黑色的耳钉,一身黑色的短袖短裤,除了腿和鞋子是白的,几乎就是一身黑。
于琳留着齐肩膀的头发,今日却扎了起来,显得干净利落了不少。
“嗯,我知道,你也是。”于琳十分费力地扯出一个自以为真诚的笑容道。
但是蓝若菲是谁,跟她相爱相杀那么多年,只要于琳一丝的小表情,就知道她心里面在想什么。
“抱一下吧,琳儿。”蓝若菲有一些哽咽,朝于琳长开了双臂。
两个姑娘从小就一般高,长大了还是一般高,大人都觉得说不定是上辈子的双胞胎,不光个子,这长相有时候也越看越相像。
只是于琳跟蓝若菲不是一种性子,一个内敛得多,一个外放得多。
前者是于琳,后者是蓝若菲。
从出生开始,两个人就经常见面,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甚至大学,两个人都在一个学校。
见的次数实在太多了,有的时候,甚至看见就觉得有些腻了,不想再见到那张脸。
从前不想见到的那些念头,如今却变成能再多见一秒是一秒。
扑进蓝若菲的怀里,于琳还是非常不争气地掉下了眼泪。
吸了吸鼻子,于琳说道:“若菲,别忘记我。”
“好,我不会忘记你的,我答应你,我会回来的,你要等我。”蓝若菲听出了于琳声音中的哽咽,她的鼻子也开始泛酸了。
大家都以为,一副假小子模样的蓝若菲,人也直爽,谈起恋爱来肯定属于风风火火,大大咧咧的那种类型。
然而实际上,跟于琳在一起之后,蓝若菲反倒是那个经常撒娇,犯矫情的小姑娘,于琳总是显得有一些过于理智了。
确实,于琳真的很理智,她这辈子唯一一件不够理智的事情,就是爱上了蓝若菲。
凡事总有个度,要是这个度过了些,后果便会严重些。
和蓝若菲的家境不一样,于琳的家境连小康都算不上,家中的经济状况只供得起一家四口最基本的吃穿。
虽然两家人曾经是邻居,可后来蓝家发达了,在蓝若菲和于琳上初中的时候,就搬到了富人区。
爱上蓝若菲这件事情,对于于琳来说太不理智。
在蓝若菲临出国之前,对她说不要忘记自己,也太不理智。
等于琳冷静过后,生活还是要继续,她找了一份很普通的工作,开始了自己很平淡的生活。
蓝若菲看着冷静,其实最感性。
出国之后,蓝若菲也没有谈恋爱,倒是因为国外思想观念都比较先进,蓝若菲对自己跟于琳之间的事情,也就越发坦荡了些。
从高中起,蓝若菲就喜欢上音乐,虽然大学读的不是音乐专业,但她依然没有放弃自己的这个爱好。
那把吉他,是于琳省吃俭用好久给蓝若菲买的,尽管在后来,那已经不是蓝若菲最好的一把,可蓝若菲还是视若珍宝。
因为在音乐方面有所研究,出了国之后,蓝若菲因为音乐,结交了不少的好朋友,几个人越玩越起劲,还一块出钱做了几首歌。
一方面是他们有真材实料,另外一方面也有他们运气好的成分在,那几首歌,竟然就这么火了。
甚至火到了中国去。
其中有一首,是蓝若菲写给于琳的,歌名叫《若非雨林》,英文的版本名字叫《whatifrainy》,这首歌的基调是悲伤的,颜色是蓝色的,简单地讲了蓝若菲和于琳的故事,思念虽然已经泛滥成河,但因为那个人是她,悲伤中依然有一丝欢快。
长途电话非常贵,那个时候网络又不发达,蓝若菲跟于琳基本上是靠写信交流。
刚到国外的时候,每个星期都要写一封长达几千字甚至一万字的信给对方,可是久而久之,两个人都要继续自己的生活,写信的次数便从每个星期到每一个月,最后,一年也不过就两次。
一次是她过生日的时候。
蓝若菲跟于琳的生日离得很近,就在同一个星期之内,所以两个人为了省事儿,都一起过。
所以每逢生日的时候,就有一封信。
还有一封,便是年底的时候,祝福对方新年快乐。
因为于琳大学毕业之后就开始上班了,而蓝若菲去国外还在进修经管类的专业,方便以后接管家里的公司。
国外的大学生活不比国内轻松,蓝若菲要忙的事情也很多,而在国内已经上班的于琳,光是忙着工作上面的事情就已经很疲惫了,好几次想要提笔,最后都困得趴在了桌子上面睡着了。
但两个人每年两封信的习惯还是没有变,只不过刚开始的时候信的内容还很多,讲讲自己这半年来做了些什么,怎么也能写好几千字。
不知道是第几年的时候,于琳回复的内容越来越少,对自己的生活总是几笔带过。
是蓝若菲大学毕业的那一年,父母同意蓝若菲自己去旅行,蓝若菲收拾好行李,第一站,就回了中国。
因为蓝若菲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她想回去见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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