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95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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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既然回来,就得教育一顿,教育的法子就是罚站、不准吃东西。
林秀也觉得女儿不长记性的事情该说,可是这件事婆母也有错,不能因为是长辈就完全不承担责任。
她把这件事指出了,可是婆母却不悦地说,“我年纪这么大了,记忆力不好是正常的,我已经给你道过歉,难不成还要给妍妍道歉?”
林秀认真看她,“可是妍妍说昨天晚上你也没去接她。”
婆母梗着脖子,“我让她在校门口等她三姑一起回来,这小姑娘不听话,放学就自己跑回来了。”
张三花下午下班得五点半,和小孩子放学时间差一个多小时,莫非让小姑娘等这么久?林秀懒得理她,想了想自己回了房间。
房间里有丈夫不久前的回信,信里夸奖她把工资上交给婆母的行为,说她“孝顺”,又说这个月忙,可能回来不了了。
林秀把信放下,给他写去回信,看着放在一旁的合影,合影里她和丈夫都那么年轻,脸带笑意,终于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合影是两个人刚结婚的时候拍的,那时候林秀刚毕业,丈夫比她大两三岁,个子高大伟岸,十分英俊。
以前两个人也有过得不错的日子,林秀在单位里上班,居住在单位分配的房子里,丈夫隔三差五带着东西来看她,他们不久就有了女儿。
但等到后来,她失去工作,在家照顾家人,丈夫独自在外打拼,虽然对方时不时也会说养她这样劝慰的话,可是她也敏感地意识到她和丈夫的差距越来越大。
张妍妍趴在桌子上画画,因为这次的事情,她被罚一个月不能买新衣服,正委屈着,看见林秀的样子便问,
“妈妈,爸爸什么时候回来?”
林秀摸她脑袋,“妈妈不知道。”
张妍妍呆呆看她。以前林秀会骗她再过一周或者再过一个月,从没说过这种不知道的话,内心涌起一阵不安。
她钻进妈妈香香的怀里,闷闷说,“坏爸爸。”
林秀笑了笑,轻拍她的背。
林秀晚上去“彩虹补习班”上课,让吴老师一阵欢喜,他笑眯眯说,“还以为你要去省城多玩几天,居然这么快就回来了。”
看她一眼,又说,“还漂亮了这么多。”
林秀今天穿了一身夏天穿的裙子,头发梳起来,她本身肤色就白,虽然不是明艳的长相但十分秀丽,身上有种淡淡的书香气。
她微笑说,“要帮忙替您压场子,当然得穿得精神些。”
——今天不光金老师的夜间补习班会正式举办,新来的两个老师也要开始上课。
吴老师摆摆手,连忙做出请进的姿势。
有吴老师的经营,晚上的时候“彩虹补习班”越发热闹起来,小院子里充斥着小孩子们的欢笑声和惊叫声,还有老师大声授课的声音。林秀走过去看,发现吴老师新招的老师挺有一手,把小孩子哄得服服帖帖。
但走到另一个班时,林秀却皱起眉毛。
她看了一会儿,问吴老师,“这里怎么回事?”
吴老师摊手,“这是那位老师带的班,不归我管,我就不好插手。”
林秀听金老师说过,带班的不是自己,而是她小弟。现在教室里坐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年轻,应该就是那位金弟弟。
金弟弟显然初次当老师,教室里哭嚎与大叫齐飞,锅碗瓢盆共长天一色,俨然比楼下的菜市场还热闹,金弟弟哄完这个又哄那个,忙得满头大汗。
林秀看了一会儿,走过去敲门,“你好。”
金弟弟看见林秀,面色有些窘迫,解释道, “姐,我马上就能安抚好,不会给隔壁教室造成影响。”
看来确实是个脸皮很薄的年轻人,让林秀不由想到自己刚工作的时候。
林秀好心问,“要不要帮帮你?”
金弟弟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那谢谢您了。”
林秀和吴老师都比金弟弟有经验,吴老师在补习班上课长期与小孩打交道,而林秀则是因为她身上天生有种令小孩子喜欢的温和感,两个人忙了十来分钟教室就彻底安静下来。
金弟弟感谢了两人,林秀却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
他带着的这些学生年纪有大有小,小的不过三四岁,大的足有十来岁,也不知金老师怎么想的,不管自家弟弟的能力,一股脑就把孩子这么塞给他了。
林秀好心提议,“你这样不行,得再找个老师来,不然待会儿又得乱起来。”
她是带过小孩的,也知道这些小屁孩心理,年纪相差悬殊会产生冲突,这个年龄的小孩最不懂事了。
可是林秀说完,金弟弟也只是苦笑摇头。
林秀想了想,帮他把学生按年龄分成几个圈子,这样就好带得多,还引来金弟弟佩服的眼神。
等干完之后,林秀等吴老师离开后就随意找了个教室写自己的账本和计划,然后又拿出以前的课本读了读。
林秀不算个聪明姑娘,她能从农村走出来全靠自己的意志力和忍耐力,如今时隔几十年再拿出课本有种全然陌生的感觉,幸好现在她还算年轻,读书也不算吃力。
第二十章
忙完之后收拾东西回家,到家的时候家里十分热闹,小叔子和张三花都在家,两人陪着老太太一左一右说话。
这两人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林秀站着听了一会儿,果真都在哄着老太太掏钱。
小叔子笑着说,“她脸皮薄,不习惯来玩,妈你再给我一点钱,我带她出去玩。”
婆母乐呵呵的,“你这嘴还哄不住小姑娘,要我给钱?”
张三花则念叨新裙子,“妈,我哥小气得很,一条裙子也舍不得给我买,他一个月那么多钱,听说已经快两百了,你说是不是嫂子故意拦着他啊?”
老太太也被吓了一跳,“两百?”
张仲清刚工作的时候工资六十,现在不过一两年就涨到两百,不得不让人感叹一句能力出众。
婆母心神全被那两百块引走了,要知道儿子寄给她一百块她已经觉得很多,没想到还不到他工资的一半……
林秀听了一会儿才推门进去,喊了一声“妈”。
家里空气顿时有些呆滞,婆母和张三花因为中午的事情不自在,都不看她,婆母硬邦邦地问,“你不在家呆着又去哪儿了?你家闺女哭着找你呢,别一天到晚往外跑,多花时间管管孩子,不然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可劲儿虐待亲孙女儿。”
林秀的卧室门关着,果真能听见隐隐约约的哭声,她来不及考虑其他事情,就推门进去了。
这件卧室靠着窗,里面有一大一小两张床,摆放着一张书桌和一个衣柜,十分简陋。
而这就是林秀和张仲清结婚时的新房。
当初张仲清父亲去世,单位上的房子被收走,他们担心母亲无处可去,于是拿出积蓄买了这么一套三室的房子挂在老太太名下。
张仲清是个孝子,买房时掏了将近一半的钱,以至于后来拿不出买婚房的钱,所以两人就在这里结的婚。
林秀打开房门一眼就看见昏黄的灯光下女儿趴在桌子上画画,眼睛红红的,一张幼稚漂亮的脸蛋格外可爱,也不知在想什么。
她琢磨了一会儿,走过去搂着女儿肩膀喊了声“妍妍”。
妍妍抬头对她笑,可是这个笑很勉强,她又低下头继续在图画本上画那一堆林秀看不懂的“艺术品”。
张妍妍是个性格很倔又很爱面子的小姑娘,后来张仲清和女儿关系不好,试图把“走入歧途”的姑娘掰回正路,可是他一次也没把她揍服过。反而是温言细语更能劝慰她。
林秀找出一本《少儿杂志》,翻到彩绘页给女儿讲故事,是张妍妍最喜欢的“小乌鸦”系列,念了一会儿,张妍妍不由自主放下笔,认真听她温柔的声音。
讲到最后,张妍妍才叹气说,“这个鸟妈妈好可怜。”
他们讲的是“鸠占鹊巢”的故事,杜鹃鸟生蛋从不孵蛋,只把蛋下在其他鸟的巢穴里。小杜鹃被孵化之后,为了抢占成长资源会把原生鸟的蛋推下去。
林秀摸了摸她乌黑的发辫。
张妍妍突发奇想起来,“小杜鹃会不会把自己当成其他鸟呢?它没有爸爸妈妈,别的鸟把它养大……”
她声音突然低下来,声音带着哭腔。
林秀不明所以,张妍妍哭了好一会儿才问,“妈妈,我是不是不是你的小孩!”
林秀吃了一惊,她想了很多张妍妍哭的理由都想不到会是这个原因,小孩子的思维果真很难理解。
她放柔声音,“妍妍怎么会这么想?”
张妍妍就说,“要不爸爸怎么不回来看我!他已经两个月没有回来了,奶奶刚才说我是垃圾桶捡来的,这件事肯定被爸爸知道了。”
林秀又无奈又想笑,因为大家都被这个骗过,没想到张妍妍居然这么当真,也或许不是她当真,而是张仲清长期不归家带给小孩子的伤害太大………
她一边顺着她的头发一边回忆以前的事,小声说,“妈妈告诉你一个秘密,妈妈也是垃圾桶捡来的。”
张妍妍顿时不哭了,眼睛亮晶晶看她。
林秀回忆以前的事情,唇边不由带着一抹笑意,“是你姥姥家门外那个垃圾坑,你姥姥看见一个口袋,还以为是只小猫,结果打开才发现是个小孩,她怕小孩被野狗叼走,于是就捡回去了。”
张妍妍惊叹地说,“姥姥好厉害。”
林秀本以为张妍妍走丢的事情会让丈夫升起一分警惕,可是等收到信的时候心里的冷意却越来越浓。
张仲清这次回信很快,只用了两三天,里面洋洋洒洒写了三页纸,其中一页是安抚她的,另一页用来给他母亲辩解,并劝说她继续住在婆家,以免分家让其他人说闲话。
林秀以前嫁给张仲清之前就有人说过他是大孝子,他也确实如此。
当初婆母嫁给公公的时候不是什么好年生,国家穷,家里也穷,老两口生了三个孩子,作为老二的张仲清一边带着妹妹一边帮忙做家务,婆母省吃俭用才把他养活,故而他十分感激母亲。
林秀结婚时,张仲清就握着她的手对她说过,他会对他的母亲好,因为他希望以身作则,他们的孩子以后对她像他对母亲一样。
把林秀感动得一塌糊涂。
幸好现在林秀理智多了,她算了算手里的钱,准备拿一部分在外面租一套房子,她是懒得继续和这群人一起生活。
这边让人帮忙给看新房,林秀则开始另求赚钱的方法。
这是改革开放后的第十七年,离跨世纪只有五年,一切腾飞都从这时候开始,以至于连林秀这样的普通人也不由自主被卷入时代浪潮。
李秀芬作为一个水果零售商比林秀的渠道多得多,听说她想要租房,热心地询问她,“你想要什么样的房子?如果暂时居住的话不用太好的,毕竟还得买房不是。”
林秀叹口气,“没打算买新房。”
李秀芬吃了一惊,“难道没有买房名额?我听客人说过几年房价要涨,现在买房肯定会赚,要是没钱也可以找人借着,总不能一辈子住单位的房不是?”
林秀不打算和她多说,简单说了几句,李秀芬就把她的条件记下来了。
第二十一章
两室的房子,最好和学校离得比较近,她不想挨着婆婆他们一起住。
现在林秀手里只剩一百块,但支撑到下个月发工资也不是不行。房租一二十块押一付三,不行她就再去找工作。
李秀芬这边的房子还没找好,肖小妹给她做的“盗版港货裙”却已经陆续完成,肖小妹看起来年轻,性格却很严谨,衣服做工精细,用料扎实,配合林秀独到的眼光,这裙子居然比原版还要靓丽几分。
林秀也觉得女儿不长记性的事情该说,可是这件事婆母也有错,不能因为是长辈就完全不承担责任。
她把这件事指出了,可是婆母却不悦地说,“我年纪这么大了,记忆力不好是正常的,我已经给你道过歉,难不成还要给妍妍道歉?”
林秀认真看她,“可是妍妍说昨天晚上你也没去接她。”
婆母梗着脖子,“我让她在校门口等她三姑一起回来,这小姑娘不听话,放学就自己跑回来了。”
张三花下午下班得五点半,和小孩子放学时间差一个多小时,莫非让小姑娘等这么久?林秀懒得理她,想了想自己回了房间。
房间里有丈夫不久前的回信,信里夸奖她把工资上交给婆母的行为,说她“孝顺”,又说这个月忙,可能回来不了了。
林秀把信放下,给他写去回信,看着放在一旁的合影,合影里她和丈夫都那么年轻,脸带笑意,终于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合影是两个人刚结婚的时候拍的,那时候林秀刚毕业,丈夫比她大两三岁,个子高大伟岸,十分英俊。
以前两个人也有过得不错的日子,林秀在单位里上班,居住在单位分配的房子里,丈夫隔三差五带着东西来看她,他们不久就有了女儿。
但等到后来,她失去工作,在家照顾家人,丈夫独自在外打拼,虽然对方时不时也会说养她这样劝慰的话,可是她也敏感地意识到她和丈夫的差距越来越大。
张妍妍趴在桌子上画画,因为这次的事情,她被罚一个月不能买新衣服,正委屈着,看见林秀的样子便问,
“妈妈,爸爸什么时候回来?”
林秀摸她脑袋,“妈妈不知道。”
张妍妍呆呆看她。以前林秀会骗她再过一周或者再过一个月,从没说过这种不知道的话,内心涌起一阵不安。
她钻进妈妈香香的怀里,闷闷说,“坏爸爸。”
林秀笑了笑,轻拍她的背。
林秀晚上去“彩虹补习班”上课,让吴老师一阵欢喜,他笑眯眯说,“还以为你要去省城多玩几天,居然这么快就回来了。”
看她一眼,又说,“还漂亮了这么多。”
林秀今天穿了一身夏天穿的裙子,头发梳起来,她本身肤色就白,虽然不是明艳的长相但十分秀丽,身上有种淡淡的书香气。
她微笑说,“要帮忙替您压场子,当然得穿得精神些。”
——今天不光金老师的夜间补习班会正式举办,新来的两个老师也要开始上课。
吴老师摆摆手,连忙做出请进的姿势。
有吴老师的经营,晚上的时候“彩虹补习班”越发热闹起来,小院子里充斥着小孩子们的欢笑声和惊叫声,还有老师大声授课的声音。林秀走过去看,发现吴老师新招的老师挺有一手,把小孩子哄得服服帖帖。
但走到另一个班时,林秀却皱起眉毛。
她看了一会儿,问吴老师,“这里怎么回事?”
吴老师摊手,“这是那位老师带的班,不归我管,我就不好插手。”
林秀听金老师说过,带班的不是自己,而是她小弟。现在教室里坐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年轻,应该就是那位金弟弟。
金弟弟显然初次当老师,教室里哭嚎与大叫齐飞,锅碗瓢盆共长天一色,俨然比楼下的菜市场还热闹,金弟弟哄完这个又哄那个,忙得满头大汗。
林秀看了一会儿,走过去敲门,“你好。”
金弟弟看见林秀,面色有些窘迫,解释道, “姐,我马上就能安抚好,不会给隔壁教室造成影响。”
看来确实是个脸皮很薄的年轻人,让林秀不由想到自己刚工作的时候。
林秀好心问,“要不要帮帮你?”
金弟弟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那谢谢您了。”
林秀和吴老师都比金弟弟有经验,吴老师在补习班上课长期与小孩打交道,而林秀则是因为她身上天生有种令小孩子喜欢的温和感,两个人忙了十来分钟教室就彻底安静下来。
金弟弟感谢了两人,林秀却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
他带着的这些学生年纪有大有小,小的不过三四岁,大的足有十来岁,也不知金老师怎么想的,不管自家弟弟的能力,一股脑就把孩子这么塞给他了。
林秀好心提议,“你这样不行,得再找个老师来,不然待会儿又得乱起来。”
她是带过小孩的,也知道这些小屁孩心理,年纪相差悬殊会产生冲突,这个年龄的小孩最不懂事了。
可是林秀说完,金弟弟也只是苦笑摇头。
林秀想了想,帮他把学生按年龄分成几个圈子,这样就好带得多,还引来金弟弟佩服的眼神。
等干完之后,林秀等吴老师离开后就随意找了个教室写自己的账本和计划,然后又拿出以前的课本读了读。
林秀不算个聪明姑娘,她能从农村走出来全靠自己的意志力和忍耐力,如今时隔几十年再拿出课本有种全然陌生的感觉,幸好现在她还算年轻,读书也不算吃力。
第二十章
忙完之后收拾东西回家,到家的时候家里十分热闹,小叔子和张三花都在家,两人陪着老太太一左一右说话。
这两人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林秀站着听了一会儿,果真都在哄着老太太掏钱。
小叔子笑着说,“她脸皮薄,不习惯来玩,妈你再给我一点钱,我带她出去玩。”
婆母乐呵呵的,“你这嘴还哄不住小姑娘,要我给钱?”
张三花则念叨新裙子,“妈,我哥小气得很,一条裙子也舍不得给我买,他一个月那么多钱,听说已经快两百了,你说是不是嫂子故意拦着他啊?”
老太太也被吓了一跳,“两百?”
张仲清刚工作的时候工资六十,现在不过一两年就涨到两百,不得不让人感叹一句能力出众。
婆母心神全被那两百块引走了,要知道儿子寄给她一百块她已经觉得很多,没想到还不到他工资的一半……
林秀听了一会儿才推门进去,喊了一声“妈”。
家里空气顿时有些呆滞,婆母和张三花因为中午的事情不自在,都不看她,婆母硬邦邦地问,“你不在家呆着又去哪儿了?你家闺女哭着找你呢,别一天到晚往外跑,多花时间管管孩子,不然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可劲儿虐待亲孙女儿。”
林秀的卧室门关着,果真能听见隐隐约约的哭声,她来不及考虑其他事情,就推门进去了。
这件卧室靠着窗,里面有一大一小两张床,摆放着一张书桌和一个衣柜,十分简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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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张仲清父亲去世,单位上的房子被收走,他们担心母亲无处可去,于是拿出积蓄买了这么一套三室的房子挂在老太太名下。
张仲清是个孝子,买房时掏了将近一半的钱,以至于后来拿不出买婚房的钱,所以两人就在这里结的婚。
林秀打开房门一眼就看见昏黄的灯光下女儿趴在桌子上画画,眼睛红红的,一张幼稚漂亮的脸蛋格外可爱,也不知在想什么。
她琢磨了一会儿,走过去搂着女儿肩膀喊了声“妍妍”。
妍妍抬头对她笑,可是这个笑很勉强,她又低下头继续在图画本上画那一堆林秀看不懂的“艺术品”。
张妍妍是个性格很倔又很爱面子的小姑娘,后来张仲清和女儿关系不好,试图把“走入歧途”的姑娘掰回正路,可是他一次也没把她揍服过。反而是温言细语更能劝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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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到最后,张妍妍才叹气说,“这个鸟妈妈好可怜。”
他们讲的是“鸠占鹊巢”的故事,杜鹃鸟生蛋从不孵蛋,只把蛋下在其他鸟的巢穴里。小杜鹃被孵化之后,为了抢占成长资源会把原生鸟的蛋推下去。
林秀摸了摸她乌黑的发辫。
张妍妍突发奇想起来,“小杜鹃会不会把自己当成其他鸟呢?它没有爸爸妈妈,别的鸟把它养大……”
她声音突然低下来,声音带着哭腔。
林秀不明所以,张妍妍哭了好一会儿才问,“妈妈,我是不是不是你的小孩!”
林秀吃了一惊,她想了很多张妍妍哭的理由都想不到会是这个原因,小孩子的思维果真很难理解。
她放柔声音,“妍妍怎么会这么想?”
张妍妍就说,“要不爸爸怎么不回来看我!他已经两个月没有回来了,奶奶刚才说我是垃圾桶捡来的,这件事肯定被爸爸知道了。”
林秀又无奈又想笑,因为大家都被这个骗过,没想到张妍妍居然这么当真,也或许不是她当真,而是张仲清长期不归家带给小孩子的伤害太大………
她一边顺着她的头发一边回忆以前的事,小声说,“妈妈告诉你一个秘密,妈妈也是垃圾桶捡来的。”
张妍妍顿时不哭了,眼睛亮晶晶看她。
林秀回忆以前的事情,唇边不由带着一抹笑意,“是你姥姥家门外那个垃圾坑,你姥姥看见一个口袋,还以为是只小猫,结果打开才发现是个小孩,她怕小孩被野狗叼走,于是就捡回去了。”
张妍妍惊叹地说,“姥姥好厉害。”
林秀本以为张妍妍走丢的事情会让丈夫升起一分警惕,可是等收到信的时候心里的冷意却越来越浓。
张仲清这次回信很快,只用了两三天,里面洋洋洒洒写了三页纸,其中一页是安抚她的,另一页用来给他母亲辩解,并劝说她继续住在婆家,以免分家让其他人说闲话。
林秀以前嫁给张仲清之前就有人说过他是大孝子,他也确实如此。
当初婆母嫁给公公的时候不是什么好年生,国家穷,家里也穷,老两口生了三个孩子,作为老二的张仲清一边带着妹妹一边帮忙做家务,婆母省吃俭用才把他养活,故而他十分感激母亲。
林秀结婚时,张仲清就握着她的手对她说过,他会对他的母亲好,因为他希望以身作则,他们的孩子以后对她像他对母亲一样。
把林秀感动得一塌糊涂。
幸好现在林秀理智多了,她算了算手里的钱,准备拿一部分在外面租一套房子,她是懒得继续和这群人一起生活。
这边让人帮忙给看新房,林秀则开始另求赚钱的方法。
这是改革开放后的第十七年,离跨世纪只有五年,一切腾飞都从这时候开始,以至于连林秀这样的普通人也不由自主被卷入时代浪潮。
李秀芬作为一个水果零售商比林秀的渠道多得多,听说她想要租房,热心地询问她,“你想要什么样的房子?如果暂时居住的话不用太好的,毕竟还得买房不是。”
林秀叹口气,“没打算买新房。”
李秀芬吃了一惊,“难道没有买房名额?我听客人说过几年房价要涨,现在买房肯定会赚,要是没钱也可以找人借着,总不能一辈子住单位的房不是?”
林秀不打算和她多说,简单说了几句,李秀芬就把她的条件记下来了。
第二十一章
两室的房子,最好和学校离得比较近,她不想挨着婆婆他们一起住。
现在林秀手里只剩一百块,但支撑到下个月发工资也不是不行。房租一二十块押一付三,不行她就再去找工作。
李秀芬这边的房子还没找好,肖小妹给她做的“盗版港货裙”却已经陆续完成,肖小妹看起来年轻,性格却很严谨,衣服做工精细,用料扎实,配合林秀独到的眼光,这裙子居然比原版还要靓丽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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