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种田文) 第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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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沈瓷娃娃
披风是他亲眼瞧见朝曦披上离开的, 如今不在朝曦身上,却在这个人身上……
“你把她怎么样了?”
这人扑来的急,风将帽子吹开,露出整张脸来,浓眉大眼,目中带着煞气,是一张陌生的脸, 他居然没见过。
握住他腕部的手心布满老茧,手面黝黑粗糙,说明经常干粗活,力气大,又是整个人压过来,沈斐半点也动弹不得。
他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这人特意将朝曦支开, 目标是他。
没有拿钱抢物, 也没有谈条件, 直奔他过来, 一句话不说, 瞧他的眼神中带着浓烈的炙热。
沈斐似乎想起什么。
白天朝曦给另一个男人治后背的伤, 他就坐在不远处瞧着,恍惚间似乎感觉有其它视线朝他看来, 他看过去时又没有, 那股子视线强烈到让人无法忽视, 与这人看他的眼神一模一样。
“是你!”
他瞎了吗?
“你看清楚, 我是男人。”
沈斐黑发散了一地,白瓷一般的脸上尽是冷意。
那人也不管,加大了力气摁住他,目光上上下下打量他,最后停在他胸口……
*
朝曦已经将病人检查完,没什么大碍,发热是伤口红肿有轻微发炎导致,开了些药,让人帮忙煎一煎,连续喝几天就好。
她自己用粗布擦了擦手,合上药箱站起来去拿她的披风,回头发现披风不见了,“有没有人看见我的披风?怎么不见了?”
帐篷里一共住了四个人,个个面面相嘘,过了半响有人道,“好像被刚刚带你过来的小哥拿走了。”
朝曦脑海里冒出那张年轻又沧桑的脸,“他拿我披风干嘛?”
拿去卖?
还是太冷了,自己留着穿?
沈斐的披风华丽厚实,瞧着就价值不菲的样子,不会被拿去卖了吧?
东西不是她的,朝曦没有权利弄丢,连忙追了出去,帐篷外人烟稀少,除了烤火的几人和站岗的那些,几乎没别人,想追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倒是她的帐篷外站了很多人,官兵将附近包围了起来。
出什么事了?
朝曦走过去,挤开人群进了帐篷,一眼看到披着另一件月牙白披风的沈斐站在中间,自个儿捂住手腕,有血从白皙修长的指缝里溢出来。
他受伤了?
“怎么了?”才出去多大一会儿,这里就像进了贼似的,弄得一片狼藉,沈斐还受了伤。
“朝曦姑娘没事,不用找了。”镜花瞧见她一喜,连忙将人拉过来,指了指被大家制服的元凶咬牙切齿,“这个人胆大包天,竟敢……,竟敢……”
她说了两次都没说成功,第一次是自己顿了一下,第二次是被沈斐瞥了一眼。
这种事比较特殊,不想被别人知道,不过朝曦可以,镜花将人拉过来,凑到她耳边小声说,“这个人看上了公子,想强行……”
朝曦瞪大眼,一脸不可置信,“不会吧,他俩……”
都是男的啊,怎么可能?
“断袖之癖。”这种事不是没有发生过,不过这还是第一次发生在身边。
镜花以前听人说过,晋国曾经有位美男,打出生起长得便比女子还好看,可惜命运坎坷,先是被继父占有,继父死后被他的儿子看上,后来逃了出来,结果被人抓去卖给了有钱人,那位有钱人又送给了帝王,着实乱了半个朝代。
好看是不分男女的,还有一些特殊的人专门喜欢男人,觉得男人更有成就感,更有征服欲。
论样貌,公子从来不输给任何人,论气质,也没人比得上公子,倒也不是没有男人喜欢他,但是这么大胆,准备强上的人还真就这一个。
怕是不知道公子就是那个权倾天下的摄政王,发起威来整个大顺都要颤三颤。
“不说了,我还要审问这厮,你快去给公子包扎吧,公子的手被他咬伤了。”
言罢挥手将被抓的那人带走,那人被捆起来,身上还披着沈斐的披风。
“披风!”披风实在显眼,朝曦一眼注意到,想去拿。
沈斐阻止她,“不要了。”
他不出声朝曦险些忘了,这人的手还在流血,披风没有沈斐重要,而且他爱干净,被别人用过的披风,绝对不会再披第二回 。
晓得他毛病多,手刚给别人处理过伤口,还留有血渍,先洗了两把才去给沈斐清洗伤口,上药止血。
沈斐手腕上的伤有点严重,差点将筋咬断,如果真的被他咬断,沈斐这只手也差不多断了。
不是说喜欢吗?喜欢还下这么狠的手,留下深深一排牙印。
朝曦突然想起原来在山谷时,她总爱在沈斐身上留下自己的痕迹,比如用药香掩盖住沈斐原来的体香,又或是给他……
总之目的都是为了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好让他一辈子记住自己,这人该不会也有这种想法吧?
朝曦摸着那里有点不甘心,又去打来水,给沈斐洗了一遍又一遍,还是觉得不舒服,沈斐披风里的衣裳都乱了,不知道有没有被那人碰过,不行,身上也要洗。
她立马去烧水,水烧回来被折腾了一天的沈斐窝在床上睡着了,朝曦把他弄起来,脱光抱在轮椅上,从头洗了两遍,这边的水刚用完,水月姐姐那边的水烧好,又洗了两遍,搓的沈斐浑身都是红的,他困得不行,一连问了朝曦好几遍,“朝曦,还没有洗好吗?”
朝曦突然发现自己也得了过于爱干净的毛病,洗了五六遍,还是觉得不够,又洗,直到水月姐姐说没柴火了才停下来。
沈斐已经被她搓破了皮,全身湿答答的坐在轮椅上,许是疼,手尽量覆在受伤的地方,不让它浸水,洗了七八遍,不浸水是不可能的,朝曦又重新给他上了药,包扎起来,擦干穿衣裳,然后在枕头上铺了大些的浴巾,用来搁他的头发,还是湿的。
大冬天的,洗了这么多次,沈斐似乎被她洗生病,面色呈现不正常的潮红。
朝曦摸了一下,额头有些发烫,刚洗完澡,用的是热水,不太准,第二天才知道。
还是担心生病,想了想去把沈斐帐篷里的被子也拿过来,自己用不着,全盖在沈斐身上,似乎有些热,沈斐半夜挣扎了一下,很快又安静下来。
朝曦还没睡,顺手摸了一下,嗯,没什么大毛病,有些着凉,最近没有供血,加上一天吃四顿,胖回来不少,身子养的差不多,又是用热水洗的,虽然确实洗的时间比较长,不过沈斐现在没刚来时那么虚弱,不是大碍。
他的身体每天都在康复,强壮,照这个速度过不了多久就可以取药蛊了,这玩意在他体内浪费,不如留给她物尽其用。
朝曦守了他小半个晚上,后半夜熬了一碗姜汤,捏着鼻子给这人灌下去,水有些烫,这人喝完出了些汗,在被子里捂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醒来。
不是自然醒的,是被腿上的寒意冻醒,自从腿受伤后,即便被朝曦用九鸣针法治好,还是留下了后遗症,一到下雨天,或是下雪,腿便刺骨的疼,用手一摸,凉的像冰块,尤其是膝盖位置。
沈斐坐起来,揉了揉膝盖问走进来的朝曦,“外面是不是下雪了?”
朝曦挑眉,“嗯,你怎么知道?”
“你掀帘子的时候我看到了。”
朝曦明显不信,“别骗我了,昨天我跟你一个被窝,你都把我冻醒了。”
他俩虽然平时睡一张床,不过不盖一个被子,朝曦火气旺,耐冻,冬天一床被子就够,沈斐明显不行,最少两床被子,昨天盖了三床。
俩人睡不到一起去,除了刚开始沈斐挨冻了两天,后来便自觉抱了两床被子过来,一直放在朝曦的地铺上,占去了大半的位置,朝曦颇有怨言。
总觉得沈斐像个瓷娃娃似的,脆弱,易碎,她要好好照顾着,明明瞧着弱不禁风,除了那张脸和身材,还有头脑之外没别的优点,就是很多人跟她抢,女的倒也罢了,连男的都抢。
朝曦忙死了,时时刻刻都要注意着他,生怕被人掳了去,这些外在的隐患大不了以后走哪都带着沈斐便是。
关键还有内在的隐患,沈斐的腿绝对有问题,寒成那样也一声不吭,是想废掉还是怎么地?
“多久了?”难怪他明明腿好了还是会时不时坐轮椅,不是偷懒,是因为天太寒,冻的腿站不起来。
“从我的腿有感觉开始。”
那就是去京城之前喽?
这么大的毛病不告诉她,活该疼成这样。
“过来喝药。”沈斐快成了病秧子,三天两头喝药,就没有断过。
这地方他也不能待了,山里本来就阴,又下了雪,潮湿是一回事,冷也是一回事,在这种环境下沈斐的腿只会寒症加重。
“真是不让人省心。”
朝曦昨天不知道,把轮椅弄湿了,今早结了冰,沈斐怕是坐不了轮椅,想活动,来回都要她抱。
这人毛病成那样,不喜欢别人碰,只好她辛苦一些喽。
第70章 风水轮流
朝曦将药搁在床边, 亲眼看着他喝下,又去端来饭菜,吃完跟镜花姐姐商量怎么把他弄下山。
下了很大的雪,山路不好走,轮椅也上了冻,轮子都滚不开,就算能滚开也不能用,水浸在木头里, 一两天干不了, 现在烤已经晚了, 今天就要走。
沈斐腿寒的厉害,他也一声不吭,这样忍了不知道多少天, 前几天还下了雨, 怕是钻入骨髓的疼, 朝曦有些懊恼,同睡几天,她居然没有注意, 沈斐还不知道瞒了她多少毛病,须得想个法子让他和盘托出。
当然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送他下山。
考虑来考虑去,最后还是选了马车, 因为目前只有马车, 轿子需要的人力太大, 抬几个时辰, 如果一边有人脚滑,整个轿子都会歪。
还不如马车,人在前面拿着木头和刀,如果滑下来,当机立断砍断马身上的绳索,然后用木头卡住马车,走的时候找人拉着,不会出什么大问题,朝曦也在下雪的时候坐过牛车,给平安送鱼吃,也健健康康回来了。
她俩商量好才告诉沈斐,沈斐沉吟片刻没说话。
朝曦在收拾东西,“你不想走?”
她劝道,“这里的人已经走了十之八九了,就剩下几个人,官爷说过两天等雪停了将他们也弄下去,用不着咱们了,我都打算走了,你还留着干嘛?”
官爷安排了大夫在山上,给了钱的,事没有处理完不能下山,朝曦是自主帮忙的,没要银子,所以想走想留随便她。
本来也没剩几个人,就算没有沈斐的事她也要下山,只不过下山后不会停留,绕过南山去凤凰山,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是因为沈斐在,所以才改变主意,暂时不去凤凰山,留下来照顾他,毕竟这厮的腿是她治的,答应将人治好,结果留下后遗症会损坏鬼谷的名誉。
师祖和师傅还有众多鬼谷成员从来没失手过,败在她手里怎么行?
沈斐面上动容,“既然不需要咱们了,那就走吧。”
朝曦露出微笑,“你就坐着,有收拾的东西跟我说,我去收拾。”
沈斐点头,“在另一个帐篷里,压在枕头下,你掀开床铺,再揭开毛毡,用油纸包的那个盒子就是。”
朝曦应了一声站起来,拍拍手去了沈斐的帐篷,不知道什么玩意儿,藏的还挺严实,朝曦先将枕头拿开,掀开被子和席子,底下是毛毡,被人切开成一个四方形,因为毛很长,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这里面的玄机。
她将毛毡揪出来,底下还不是盒子,是草皮,草皮也揭开才是油纸包的盒子,之所以用油纸包一层,是怕潮吧?
天气阴,时不时下雨下雪,地面一直是潮湿的,挖了这么大一个坑会积水。
披风是他亲眼瞧见朝曦披上离开的, 如今不在朝曦身上,却在这个人身上……
“你把她怎么样了?”
这人扑来的急,风将帽子吹开,露出整张脸来,浓眉大眼,目中带着煞气,是一张陌生的脸, 他居然没见过。
握住他腕部的手心布满老茧,手面黝黑粗糙,说明经常干粗活,力气大,又是整个人压过来,沈斐半点也动弹不得。
他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这人特意将朝曦支开, 目标是他。
没有拿钱抢物, 也没有谈条件, 直奔他过来, 一句话不说, 瞧他的眼神中带着浓烈的炙热。
沈斐似乎想起什么。
白天朝曦给另一个男人治后背的伤, 他就坐在不远处瞧着,恍惚间似乎感觉有其它视线朝他看来, 他看过去时又没有, 那股子视线强烈到让人无法忽视, 与这人看他的眼神一模一样。
“是你!”
他瞎了吗?
“你看清楚, 我是男人。”
沈斐黑发散了一地,白瓷一般的脸上尽是冷意。
那人也不管,加大了力气摁住他,目光上上下下打量他,最后停在他胸口……
*
朝曦已经将病人检查完,没什么大碍,发热是伤口红肿有轻微发炎导致,开了些药,让人帮忙煎一煎,连续喝几天就好。
她自己用粗布擦了擦手,合上药箱站起来去拿她的披风,回头发现披风不见了,“有没有人看见我的披风?怎么不见了?”
帐篷里一共住了四个人,个个面面相嘘,过了半响有人道,“好像被刚刚带你过来的小哥拿走了。”
朝曦脑海里冒出那张年轻又沧桑的脸,“他拿我披风干嘛?”
拿去卖?
还是太冷了,自己留着穿?
沈斐的披风华丽厚实,瞧着就价值不菲的样子,不会被拿去卖了吧?
东西不是她的,朝曦没有权利弄丢,连忙追了出去,帐篷外人烟稀少,除了烤火的几人和站岗的那些,几乎没别人,想追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倒是她的帐篷外站了很多人,官兵将附近包围了起来。
出什么事了?
朝曦走过去,挤开人群进了帐篷,一眼看到披着另一件月牙白披风的沈斐站在中间,自个儿捂住手腕,有血从白皙修长的指缝里溢出来。
他受伤了?
“怎么了?”才出去多大一会儿,这里就像进了贼似的,弄得一片狼藉,沈斐还受了伤。
“朝曦姑娘没事,不用找了。”镜花瞧见她一喜,连忙将人拉过来,指了指被大家制服的元凶咬牙切齿,“这个人胆大包天,竟敢……,竟敢……”
她说了两次都没说成功,第一次是自己顿了一下,第二次是被沈斐瞥了一眼。
这种事比较特殊,不想被别人知道,不过朝曦可以,镜花将人拉过来,凑到她耳边小声说,“这个人看上了公子,想强行……”
朝曦瞪大眼,一脸不可置信,“不会吧,他俩……”
都是男的啊,怎么可能?
“断袖之癖。”这种事不是没有发生过,不过这还是第一次发生在身边。
镜花以前听人说过,晋国曾经有位美男,打出生起长得便比女子还好看,可惜命运坎坷,先是被继父占有,继父死后被他的儿子看上,后来逃了出来,结果被人抓去卖给了有钱人,那位有钱人又送给了帝王,着实乱了半个朝代。
好看是不分男女的,还有一些特殊的人专门喜欢男人,觉得男人更有成就感,更有征服欲。
论样貌,公子从来不输给任何人,论气质,也没人比得上公子,倒也不是没有男人喜欢他,但是这么大胆,准备强上的人还真就这一个。
怕是不知道公子就是那个权倾天下的摄政王,发起威来整个大顺都要颤三颤。
“不说了,我还要审问这厮,你快去给公子包扎吧,公子的手被他咬伤了。”
言罢挥手将被抓的那人带走,那人被捆起来,身上还披着沈斐的披风。
“披风!”披风实在显眼,朝曦一眼注意到,想去拿。
沈斐阻止她,“不要了。”
他不出声朝曦险些忘了,这人的手还在流血,披风没有沈斐重要,而且他爱干净,被别人用过的披风,绝对不会再披第二回 。
晓得他毛病多,手刚给别人处理过伤口,还留有血渍,先洗了两把才去给沈斐清洗伤口,上药止血。
沈斐手腕上的伤有点严重,差点将筋咬断,如果真的被他咬断,沈斐这只手也差不多断了。
不是说喜欢吗?喜欢还下这么狠的手,留下深深一排牙印。
朝曦突然想起原来在山谷时,她总爱在沈斐身上留下自己的痕迹,比如用药香掩盖住沈斐原来的体香,又或是给他……
总之目的都是为了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好让他一辈子记住自己,这人该不会也有这种想法吧?
朝曦摸着那里有点不甘心,又去打来水,给沈斐洗了一遍又一遍,还是觉得不舒服,沈斐披风里的衣裳都乱了,不知道有没有被那人碰过,不行,身上也要洗。
她立马去烧水,水烧回来被折腾了一天的沈斐窝在床上睡着了,朝曦把他弄起来,脱光抱在轮椅上,从头洗了两遍,这边的水刚用完,水月姐姐那边的水烧好,又洗了两遍,搓的沈斐浑身都是红的,他困得不行,一连问了朝曦好几遍,“朝曦,还没有洗好吗?”
朝曦突然发现自己也得了过于爱干净的毛病,洗了五六遍,还是觉得不够,又洗,直到水月姐姐说没柴火了才停下来。
沈斐已经被她搓破了皮,全身湿答答的坐在轮椅上,许是疼,手尽量覆在受伤的地方,不让它浸水,洗了七八遍,不浸水是不可能的,朝曦又重新给他上了药,包扎起来,擦干穿衣裳,然后在枕头上铺了大些的浴巾,用来搁他的头发,还是湿的。
大冬天的,洗了这么多次,沈斐似乎被她洗生病,面色呈现不正常的潮红。
朝曦摸了一下,额头有些发烫,刚洗完澡,用的是热水,不太准,第二天才知道。
还是担心生病,想了想去把沈斐帐篷里的被子也拿过来,自己用不着,全盖在沈斐身上,似乎有些热,沈斐半夜挣扎了一下,很快又安静下来。
朝曦还没睡,顺手摸了一下,嗯,没什么大毛病,有些着凉,最近没有供血,加上一天吃四顿,胖回来不少,身子养的差不多,又是用热水洗的,虽然确实洗的时间比较长,不过沈斐现在没刚来时那么虚弱,不是大碍。
他的身体每天都在康复,强壮,照这个速度过不了多久就可以取药蛊了,这玩意在他体内浪费,不如留给她物尽其用。
朝曦守了他小半个晚上,后半夜熬了一碗姜汤,捏着鼻子给这人灌下去,水有些烫,这人喝完出了些汗,在被子里捂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醒来。
不是自然醒的,是被腿上的寒意冻醒,自从腿受伤后,即便被朝曦用九鸣针法治好,还是留下了后遗症,一到下雨天,或是下雪,腿便刺骨的疼,用手一摸,凉的像冰块,尤其是膝盖位置。
沈斐坐起来,揉了揉膝盖问走进来的朝曦,“外面是不是下雪了?”
朝曦挑眉,“嗯,你怎么知道?”
“你掀帘子的时候我看到了。”
朝曦明显不信,“别骗我了,昨天我跟你一个被窝,你都把我冻醒了。”
他俩虽然平时睡一张床,不过不盖一个被子,朝曦火气旺,耐冻,冬天一床被子就够,沈斐明显不行,最少两床被子,昨天盖了三床。
俩人睡不到一起去,除了刚开始沈斐挨冻了两天,后来便自觉抱了两床被子过来,一直放在朝曦的地铺上,占去了大半的位置,朝曦颇有怨言。
总觉得沈斐像个瓷娃娃似的,脆弱,易碎,她要好好照顾着,明明瞧着弱不禁风,除了那张脸和身材,还有头脑之外没别的优点,就是很多人跟她抢,女的倒也罢了,连男的都抢。
朝曦忙死了,时时刻刻都要注意着他,生怕被人掳了去,这些外在的隐患大不了以后走哪都带着沈斐便是。
关键还有内在的隐患,沈斐的腿绝对有问题,寒成那样也一声不吭,是想废掉还是怎么地?
“多久了?”难怪他明明腿好了还是会时不时坐轮椅,不是偷懒,是因为天太寒,冻的腿站不起来。
“从我的腿有感觉开始。”
那就是去京城之前喽?
这么大的毛病不告诉她,活该疼成这样。
“过来喝药。”沈斐快成了病秧子,三天两头喝药,就没有断过。
这地方他也不能待了,山里本来就阴,又下了雪,潮湿是一回事,冷也是一回事,在这种环境下沈斐的腿只会寒症加重。
“真是不让人省心。”
朝曦昨天不知道,把轮椅弄湿了,今早结了冰,沈斐怕是坐不了轮椅,想活动,来回都要她抱。
这人毛病成那样,不喜欢别人碰,只好她辛苦一些喽。
第70章 风水轮流
朝曦将药搁在床边, 亲眼看着他喝下,又去端来饭菜,吃完跟镜花姐姐商量怎么把他弄下山。
下了很大的雪,山路不好走,轮椅也上了冻,轮子都滚不开,就算能滚开也不能用,水浸在木头里, 一两天干不了, 现在烤已经晚了, 今天就要走。
沈斐腿寒的厉害,他也一声不吭,这样忍了不知道多少天, 前几天还下了雨, 怕是钻入骨髓的疼, 朝曦有些懊恼,同睡几天,她居然没有注意, 沈斐还不知道瞒了她多少毛病,须得想个法子让他和盘托出。
当然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送他下山。
考虑来考虑去,最后还是选了马车, 因为目前只有马车, 轿子需要的人力太大, 抬几个时辰, 如果一边有人脚滑,整个轿子都会歪。
还不如马车,人在前面拿着木头和刀,如果滑下来,当机立断砍断马身上的绳索,然后用木头卡住马车,走的时候找人拉着,不会出什么大问题,朝曦也在下雪的时候坐过牛车,给平安送鱼吃,也健健康康回来了。
她俩商量好才告诉沈斐,沈斐沉吟片刻没说话。
朝曦在收拾东西,“你不想走?”
她劝道,“这里的人已经走了十之八九了,就剩下几个人,官爷说过两天等雪停了将他们也弄下去,用不着咱们了,我都打算走了,你还留着干嘛?”
官爷安排了大夫在山上,给了钱的,事没有处理完不能下山,朝曦是自主帮忙的,没要银子,所以想走想留随便她。
本来也没剩几个人,就算没有沈斐的事她也要下山,只不过下山后不会停留,绕过南山去凤凰山,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是因为沈斐在,所以才改变主意,暂时不去凤凰山,留下来照顾他,毕竟这厮的腿是她治的,答应将人治好,结果留下后遗症会损坏鬼谷的名誉。
师祖和师傅还有众多鬼谷成员从来没失手过,败在她手里怎么行?
沈斐面上动容,“既然不需要咱们了,那就走吧。”
朝曦露出微笑,“你就坐着,有收拾的东西跟我说,我去收拾。”
沈斐点头,“在另一个帐篷里,压在枕头下,你掀开床铺,再揭开毛毡,用油纸包的那个盒子就是。”
朝曦应了一声站起来,拍拍手去了沈斐的帐篷,不知道什么玩意儿,藏的还挺严实,朝曦先将枕头拿开,掀开被子和席子,底下是毛毡,被人切开成一个四方形,因为毛很长,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这里面的玄机。
她将毛毡揪出来,底下还不是盒子,是草皮,草皮也揭开才是油纸包的盒子,之所以用油纸包一层,是怕潮吧?
天气阴,时不时下雨下雪,地面一直是潮湿的,挖了这么大一个坑会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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