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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种田文) 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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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罢了,就去京城吧。
    朝曦其实不太想去,可又想去,上次借种失败,想去找沈斐再借一次。
    太没用了,没能让她一次借种成功。
    第47章 一模一样
    朝曦不是个纠结的人, 想做了便去做,没多少犹豫, 就像她不想等沈斐, 也不想没有尊严的主动去找他一样。
    人家都不让她跟了, 她还跟过去,显得自己没有骨气一样。
    但是现在不是去找他, 是去找师傅, 跟沈斐不搭噶,所以做的理直气壮, 没有半点气短。
    平安已经安排妥当,给了刘大娘一些银子,告诉她如果有一只熊下山,叫村民们千万不要伤害它,只要不攻击它, 它也不会攻击人类,自己便会走, 平安是只好熊。
    另外将元军的事也告诉了刘大娘,还报了官,挨家挨户传递了消息, 信不信是他们的事, 说不说是朝曦的事,说了才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她来时只带了一个药箱, 走时亦然, 药箱不是寻常斜挎的那种, 是背的,比寻常大夫的大,没办法,朝曦大江南北去过不少地方,搜集了很多少见的药材,不能掺混了放,全都分开夹在隔板里。
    还有她研究出来的各种毒·药,一个种类一个小瓶,装了好几十瓶,丢了不现实,这种东西不小心被谁捡到,或是拿到,就是害人的利器,只能带着,好在瓶子小,夹在夹层里正好无法晃动,需要抠才能抠出来,这样路上才不会散。
    临走前去了一趟山里,陪平安说说话,逮住那条曾经取过胆汁的蛇取了最后一次毒,然后放它离开。
    这一别还不知道能不能回来,听说京城的人特别凶残,尤其是那些贵人,动不动就要砍人脑袋,要人小命。
    万一不小心嗝屁,以后就是永别,平安见不到,这条蛇也见不到,不知道她走了以后,这条蛇还会不会每天上门找她报仇?
    那都是以后的事,朝曦顾不上,背着药箱,捡了几件衣裳带着,买了匹马赶路。
    到了城里后将马卖掉,加了些银子换成一辆马车,享受一回做大小姐的滋味,架着马车悠哉悠哉赶路。
    路上也不委屈自己,瞧见什么好吃的,买,瞧见什么好看的,买,左右兜里有钱。
    自从沈斐走后,钱不用留着给他买药,登时省了大笔花销,还剩下不少,朝曦一个人只要不大手大脚,这些银子足够她滋润过活,一个来回没有问题。
    朝曦也不客气,将这些年缺的东西尽数补上,买了钗子,裙子,鞋子,路上看到什么稀奇的草药也买了过来,还没到京城,险些将马车装满,荷包也瘪了下去。
    前半程潇洒,后半程紧着过,雪上加霜的是她的马被人给偷了!
    不知道是哪个杀千刀的,将马牵走,只余下一辆空荡荡的车,许是怕带着马车速度太慢,朝曦若是报官,很容易追上,干脆不要马车,只牵了马。
    朝曦昨天其实隐隐约约听到些动静,但是没在意,她赶了一天的路,累得不轻,睡下就不想起来,就偷了这么一下下的懒,马便被人偷走。
    朝曦后悔不已,早知道昨天不住客栈,直接睡在马车上,谁敢偷她的马弄死谁。
    可惜昨天她鬼使神差的想洗个澡,泡泡脚,再吃些小菜,干脆在附近找了家客栈住下,第二天醒来大家都在底下怒骂偷马贼,下去一看,发现不仅他们的马被偷,她的马也不见了。
    来时朝曦特意将马车赶到院子里,这样都能被偷,她认栽,又去买了一匹回来,本来就花得没剩多少的荷包登时更瘪。
    朝曦琢磨着是将买的东西贱卖?还是出去给人看病,赚些小银子?
    刚买回来的东西还没捂热就拿出去贱卖,朝曦不舍得,第二种又会耽误赶路,可仔细一想,她好像没什么要紧的事,师傅都失踪三年了,还差这一天两天?
    左右离京城不远,朝曦索性停下脚步,随便捡了块板子,用木炭歪歪扭扭写了四个大字,‘十文问诊’。
    这种小摊价格出高了没人问津,一般看病的都是老百姓,没什么钱,可病又不能不看,去大些的医馆看不起,只能来她的小摊上。
    朝曦尽量开些价格低的方子,珍惜草药用药效差不多的普通草药代替,如此方便病人,也方便她,总归她只看病,赚十文钱而已,没必要坑害病人。
    因为很多人极不信任女子,刻意穿了男装,这样还不行,还要带上假胡子,俗话说得好,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岐黄一道越是老先生越吃香。
    大家先看的不是资格,是年龄,即便戴上假胡子,还是有人嫌她太年轻。
    这个朝曦也没办法,开始还会强调看大夫看的是医术,不是年龄,后来次数一多,干脆随之任之,爱看不看。
    也有些听她讲了半天,又不放心她开的方子,总归就一句话,不想给钱,遇到这种朝曦也很无奈,吃了几次教训之后任性起来,先给钱再问诊,要么去找别人,左右身上还有些银子,不该太憋着自己。
    没人的时候也会无聊到打盹,或是跟隔壁算命的聊聊天,话题从南到北,又从北聊到五行八卦上,聊到朝曦开始怀疑人生,总觉得身后有鬼。
    算命的有些真本事,挺会忽悠,朝曦这样没见过世面的完全不是对手,险些便将今天好不容易赚的十八文钱给他,八文是有人还价,缠着她又是撒娇,又是撅嘴,无奈之下只得同意。
    那钱赚的辛苦,勉强够吃两碗面,交出去的时候朝曦突然醒悟,这不就是骗子的招数吗?
    她是大夫,居然会信鬼神?
    只能说这人太厉害,东南西北胡扯一通,登时让人觉得这人见多识广,听他的没错,还好及时止住,往后那算命的再跟她说话,她也不理。
    还没到京城,钱先被人骗走了像什么话?
    她这边不动如山,入了定似的,那道士也无趣,瞧天色渐黑,收了小摊离开,只余下朝曦和另外几个买吃食的小摊,朝曦将她的牌子往那边靠靠,借些光。
    又在原地待了一会儿,还没人看病,正打算也收摊走人,突然来了个女子,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期期艾艾问她,“十文钱包括治病吗?”
    治病和看病是两码事,治病是将人治好,看病是写方子给人,叫人家自己抓药,相差大了去了。
    但朝曦今天生意不好,一整天才赚了十八文钱,如果她说不包括治病,这人肯定二话不说找旁人看病,十文钱也是钱,犹豫了一下,朝曦问,“什么毛病?”
    没说包不包括,先看病,小的磕伤碰伤治了便是,实在为难的再拒绝。
    那女子拉起孩子的手腕给她看,“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起了个肉包,一摁就疼,不摁也没事,孩子还小,我怕出什么事,所以带她出来看看。”
    朝曦招手让孩子过来,拉过她的手腕瞧了瞧,眉头逐渐皱起,“你平时给她干很多活吗?”
    女子想了想道,“偶尔会让她帮着绣绣花,做做饭,喂些鸡鸭之类的小活。”
    她说了慌,朝曦也没戳穿她。
    “这是累病,多休息休息就好。”
    一定是每天干重话才会变成这样,不知俩人之间是母女还是其它关系,朝曦不好管,只揉了揉肉包的地方,抬头看向天空,“咦,星星都出来了?”
    那女孩本能抬头去看,谁料朝曦突然用力一按,生生将肉包摁了下去。
    “好了。”
    不是什么大毛病,是手腕背面的骨头因为干重话,稍稍错位,把肉挤了出来,形成一个大包,摁回原位便是。
    “回去后尽量少让她干活,休息一两个月就没事了。”
    那女子瞧着已经恢复成原样的手腕,惊喜道,“多些大夫妙手回春。”
    她又去按女孩的头给朝曦道谢,那女孩十分坚强,只刚刚朝曦下狠手的时候叫了一声,往后咬着牙硬撑,疼的额头上尽是汗。
    “谢谢大哥哥。”
    她很乖,乖的让人心疼,朝曦揉了揉她的脑袋,没要诊金,反正也没费什么功夫,她虽然穷,但是好歹有一门手艺,饿不死,那俩人就不一定了,瞧着就比她更需要钱。
    天已经全黑,朝曦送别了俩女子,收了牌子搁在马车上,准备趁夜赶路,白天她睡了一会儿,现在很精神,睡不着,这么晚又没办法摆摊看病,不如趁夜赶路,明天就能跑到京城,早上城门一开,她正好进去。
    朝曦的眼睛夜里能看见,半夜赶路完全没问题,不过马儿需要些光,朝曦去点灯笼,风大,她点了几次都没成功。
    “请问……”一个声音突然从身后响起,夹在风中,听不真切,“是去京城的车吗?”
    朝曦回头瞧了瞧,发现是个十一二岁的男孩,扎着童子头,身着布衣,肩上斜挎着包裹,明显也是赶路的人。
    “嗯。”朝曦点头。
    “介意载我们一程吗?我们有钱。”童子伸手入怀去拿银子。
    朝曦挑眉,“我们?”
    “我和公子。”那小童朝后指了指,“公子家里出了些事,急需回京一趟,这大半夜的,也找不着马车,还好遇到了你。”
    朝曦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去,离的远,只朦胧瞧见一个轮廓,似乎是个身形单薄的男子,端端正正坐在轮椅上。
    坐轮椅?
    不知想到什么,朝曦呼吸一窒。
    再仔细一看,发现是她想多了,虽然一样五官精致立体,面容俊俏白皙,但他不是沈斐。
    这个时候沈斐早就到了京城,安安稳稳的做他的摄政王。
    “你叫他过来吧。”不说别的,就光他这个腿,朝曦也不可能放任他不管。
    许是照顾沈斐照顾的多了,瞧见一样的瘸子,本能多了三分怜惜。
    ‘怜惜’这个词不该用在男人身上,偏朝曦任性,就是想用。
    那童子大喜,“多谢公子,公子好人有好报。”
    朝曦挥手,“你给了钱,不用谢我。”
    虽然这么说,那童子还是很客气,又谢了一遍才去推他家公子,人离得越近,朝曦越是有种熟悉的感觉,可哪里熟悉又说不清,许是一样腿瘸吧。
    马车到人腰间,那俩人上来时遇到些麻烦,童子才十一二岁,那男子腿又完全不能动,抱不动他,小厮急出了一身冷汗。
    朝曦都看不下去,“我来吧。”
    童子略微迟疑,“太高了,咱们一起。”
    朝曦让他退后,“我一个人就行。”
    她矮下身子去抱那人,那人竟也没有抵触,甚至伸出手,主动配合她。
    ???
    越发觉得熟悉,沈斐也是如此这般,开始对她很抵触,从来都是不情不愿,不会拒绝,但也没同意,后来相熟了之后只愿意让她抱,别人抱还是那般不情不愿,但是她抱会主动展开手臂,更方便她。
    难道是瘸久了?这人也经常被人抱来抱去,所以十分习惯?
    朝曦先将人抱上马车,自己一跃跟着上去,马车微长,可以容人蜷缩着身子躺着,朝曦躺过两夜,长椅上铺了被子,习惯使然,直接将人抱上被子。
    完了才反应过来,她在做什么?她跟这个人还是陌生人,还第一天认识,就把被子让给他了?
    不过让都让了,再要回来,似乎有些尴尬,算了,全当照顾瘸子。
    朝曦又出去将他的轮椅弄过来,小厮也拉上来,那小厮蹭了她的车,公子又占了她的被子,颇为不好意思,主动要求赶车,让朝曦进去歇息。
    朝曦也没推辞,他们两个人,外加一个轮椅,给的银子也不算多,让他们蹭车算便宜他俩了。
    刚认识,还不熟,没话说,朝曦干脆躺在另一边,她只带了两床被子,上面一床,下面折了一床,正好都被那人用着,自己这边空荡荡的,也幸好身强体壮,不怕冻。
    不枕枕头有些难受,朝曦拿了几件衣裳出来,折折垫在脑后,抱着胸睡。
    眼睛刚闭上,感觉有人拉了拉她的袖子,对面那人指了指身上的被子,又指了指她,没说话,意思很明显,要让一床给她。
    “你不会说话?”方才他用的是手语,手语是哑巴和聋哑人用的。
    那人点头。
    “我们家公子小时候摔断了腿,一直被人嘲笑,本来就不爱说话,后来越发沉默寡言,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大夫说公子可能一辈子都说不了话了。”小厮听到了里头的声音,自觉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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