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种田文) 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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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斐轻叹口气,“朝曦,我的腿还没好全……”
“没关系。”朝曦丝毫不介意,“我可以自己动。”
第46章 去找师傅
这一切变故发生的太快, 镜花和水月还没来得及反应,她家公子便被人摁在了床上, 行不轨之举,偏偏公子没有叫停。
水月瞧了瞧她,“镜花姐, 这……”
怎么办啊?“是叫人过来, 还是……”
叫人过来不太现实,朝曦姑娘实在凶悍, 将下头的人用特殊法子尽数击败, 一个人抵上百个人,喊人有什么用?
镜花十分有自觉的站起来,将门和窗户一一关上。
“镜花姐, 这是何意?”水月不懂, “咱们不进去救公子吗?”
“咱们打不过朝曦姑娘。”
“可公子怎么办?”
“床头吵架床尾和, 公子与朝曦姑娘已经成亲, 用不着咱们操心。”
“这样啊。”水月还是个小姑娘,是后来调到公子身边,年轻,所以很多事情不懂。
“水月。”镜花突然叫她。
“怎么了?”水月抬头。
“你不是想不通公子为什么不带朝曦姑娘吗?”镜花看了个透彻,“这就是原因。”
“朝曦姑娘太凶了?”水月跟她想不到一块去, “不敢带?”
“不是。”镜花视线挪向屋里, “朝曦姑娘是活的, 长了腿, 用不着带, 她可以自己找来。”
这样才是她心里真正的选择,选择跟了公子,所以公子不带她,是尊重她,想让她自己选。
如果朝曦姑娘真的十分喜欢公子,即便不带她,她也会二话不说丢下一切追上公子,但若是不喜欢,她便会留在乡下。
本来就没有多少爱,一个在京城,一个在乡下,时间能冲淡一切,搞不好以后就是老死不相往来。
还好还好,朝曦姑娘追了上来。
镜花有些失落,又有些庆幸。
失落是觉得公子这样的出尘谪仙,竟然跟朝曦姑娘配成了一对,庆幸的是朝曦姑娘没有伤了公子的心,看得出来公子很喜欢朝曦姑娘,祝有情人终成眷属。
屋里有些动静,镜花拉着水月又往边上站了站,听不到为止。犹豫了一下,留水月在门口守着,自己顺着楼梯去了一楼,还没到便闻到一股子刺鼻的味道。
镜花跟随公子多年,什么场面没见过,本能觉得有古怪,没有闻,先将就近的窗户打开,又找了根蜡烛点燃,这才发现地上躺了大片的人,身上或多或少沾了些粉末。
略微一下便明白过来,朝曦姑娘为了速战速决,一进门便将所有窗户关上,又吹了灯,在黑暗里洒药,迷晕了所有守卫。
大家都是老手,不可能就这么轻易被她一个小丫头片子迷晕,这药粉有古怪。
左右窗户打开,已经通风,镜花捻了一些在手里,还没来得及闻,人便整个倒了下来。
原来药粉不用嗅,只要接触皮肤就能将人迷晕,是一种很厉害的药。
忘了那小丫头片子是个大夫,而且还是个十分不凡的大夫。
镜花眼一闭,整个人晕了过去。
再醒来是被水月泼醒,镜花没顾上自己,反倒先问公子的情况?
“公子没事,还在里头。”
在是在,不过镜花姐姐晕迷了一个多时辰,里头已经结束,悄无声息,一点动静都没有。
俩人不敢打扰,又在门口守了片刻,也不知过了多久,里头突然传来公子沙哑的声音。
“去拿一件披风。”
???
不是两个人吗?怎么就拿一件披风?
镜花犹豫了一下,在拿两件和一件之间,选了一件,也许朝曦姑娘身强体壮,不需要披风。
既然公子这般吩咐,她照做便是。
镜花转身去拿披风,很快回来,路过楼下时发现侍卫们也尽数醒来,被一个小姑娘算计,个个脸上些许不自然。
镜花也不管,拿了披风上楼,敲了敲门,听到里面回应才进去。
公子已经换好了衣裳,身上带着水汽,黑发还是湿的,明显重新洗了回澡,屋里只有他一个人,朝曦姑娘不在。
镜花有些疑惑,“朝曦姑娘……”
“她走了。”
沈斐接过披风,在胸前打了个结,声音依旧那般平静,仿佛喝一杯水,吃一顿饭,只白皙修长的指尖微微颤抖,不知是消耗过大,还是心里气闷的反应。
公子钟意朝曦姑娘,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很多习惯都因为朝曦姑娘改了,为了朝曦姑娘,将主动权让出来,搁在朝曦姑娘手里,这是一种很被动的选择,不符合公子一向的作风。
朝曦姑娘或许不知道,但是她知道,已经做到这个地步,还留不住朝曦姑娘吗?
看来她的猜想没有错,朝曦姑娘根本不爱公子,留着公子只是想要一个人陪而已,公子一走,她立马便会再找一个人替代公子。
这一局是公子输了,其实从公子将主动权让出来的那一刻,便已经输了。
镜花抬眼瞧了瞧公子,朝曦姑娘性烈,走是走了,但是在公子身上留下很多痕迹,唇被她咬破,微微歪头,会发现脖颈上尽是吻痕。
也是,毕竟折腾了一个多时辰,公子险些被她累垮,本来腿脚便不好,被她这么来一出,摇摇欲坠宛如下一刻便会倒下似的。
镜花尽量离公子近一些,怕他撑不住,劝道,“公子,才三更,您再歇息歇息吧,赶路不急在一时。”
沈斐摇摇头,“不了,元军来势汹汹,一刻拖不得,我在车上眯一会儿就是。”
他执意如此,镜花倒不好再劝,只低叹一声扶住公子,叫他有个撑的地方,公子腿脚不好,走一段路便要歇息歇息,从楼上到楼下,再到门口,花了小半柱香的时间。
外面下着雨,没有人不满,全都任劳任怨等着,镜花撑了把伞在公子头上,公子让她再拿一把过来。
镜花没多想,伞交给水月,自己去马车上又抽了一把,压在众多小物件中,稍稍有些歪,她抖了抖,撑开拿给公子。
公子接过来后将伞收起,往角落里一放,也不知什么意思,只紧了紧披风冷声道,“走吧。”
马车朝这边撵了一些,在公子前头停下,水月放下踩凳,让公子踩着上去。
凳子收起,俩人坐在马车两旁,挥挥手,整个队伍跟上,缓缓朝黑暗里奔去。
马车华丽,四周系了铃铛,偶尔被风吹起,响起叮叮当当的空灵声。
随行的下人手里拿着灯笼,亮起昏黄的光,像一颗颗繁星,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不见。
朝曦从角落里走出来,瞧了瞧搁在一边的伞,挪动脚步过去,微低下身子将伞拿在手里。
大户人家就是不一样,这伞精致异常,扇骨用的材料不是木头,摸着光滑细腻,有点像象牙。
毕竟是沈斐用的,能理解。
他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凤凰终究还是回到了他该回的地方。
那她呢?
她该回哪里?
村里?还是鬼谷?亦或是找抛弃妻女的父亲报仇?再或者去找师傅?
她不想再等了,一个都不等了,不等沈斐,也不想等师傅,等人太累了,她想主动一点,就像沈斐消失之后,她出去找沈斐,师傅也失踪了很久,她也该找找师傅。
可怎么找又成了问题,天大地大,她怎么知道师傅会去哪?
平安也是个事,不交代好,她不放心,朝曦先回了一趟村里,这回赶得不急,走走停停花了一两天,吃吃喝喝也没委屈自己,仔细养着身子,养好了,怀孕的可能性才能提高。
她去找沈斐,其实是想借个种。
那日回到村里,沈斐已经走了,他的东西一件也没留,屋里仔细一寻,仿佛没有另一个人生活过的痕迹,只厨房搁了许多饺子。
朝曦没包,不用猜也知道是谁包的,走都走了,包些饺子算补偿吗?
她不怎么喜欢吃饺子,这人看不出来吗?
朝曦没瞧见饺子倒还好,瞧见了更加气闷,沈斐不在,她只能一个人坐着发呆,发了一会儿听到隔壁刘大娘挨个哄娃睡觉的声音。
隐约记起刘大娘曾向她抱怨,说娃黏人的很,没考虑好之前千万不要生孩子,累人。
养孩子跟养平安,应该没什么区别,养平安也很累,但是朝曦乐在其中,可惜平安毕竟是野兽,要留在山里不能时时刻刻跟在她身边,如果生个娃,是不是就可以日日待在一起?言传身教?
她起了心思,也不犹豫,当即追上沈斐,找他借种,过程很成功,就看她肚子够不够争气。
朝曦自己就是大夫,每日盯着自己的变化,一晃小两天过去,她来了葵水。
借种失败。
朝曦有一瞬间的懊恼,恨不得当即跑去京城追回沈斐,再借种一次,这人长得这般好看,他的孩子肯定也差不了,找别人朝曦担心样貌不好。
在纠结了小半天之后,朝曦放弃了,没有了沈斐,又恢复成原来的生活,上山采药,下山开医馆,不断买腊肉和咸鱼过来,挂在平安的山洞里,够它吃一两个月才停手,它这一冬眠,最少两个月醒不过来,也许可以用这段时间找找师傅。
师傅最爱美男,美男最多的地方肯定就是她的藏身之处,譬如说京城。
京城是大顺最繁华的城市,往来四处奔走的商人必去之地,听说有百万人口,所有长得好看,有才华的男子都会聚集京城,或从商,或科举,又或者等着哪家小姐看中,做一回上门女婿。
师傅临走前去的地方也是京城,要找线索,还是要去京城找,可沈斐也在京城。
京城那么大,哪是那么容易碰面的,不管他。
朝曦琢磨了一下有可能找到师傅的法子,发现只有一种最稳妥。
让师傅找她。
倒也简单,只需将师傅最喜欢最喜欢的美男睡了,也不一定要真睡,告诉大家被她‘睡了’便是,师傅收到消息自然会主动上门。
虽说师傅最喜欢的是沈斐,字文竹,但是第二她也喜欢的不得了,‘睡了’第二美男,师傅一样会找上门。
朝曦掀开师傅的美男图,发现第二是个从商的公子,位置赶巧了似的,也在京城。
还有些余气没有消,暂时不想看见沈斐,朝曦翻了翻下一页,想换一个人,最好不在京城,谁料瞧了整本,发现前三都是京城人。
毕竟是最繁华,最有钱,所有权利都集中的地方,美人生美人,越来越美,男俊女俏,下一代更完美,如此长期下来,前三都在京城似乎也能理解。
剩下的排名太低,不是师傅的心头爱,她去找了也没用,鞭长莫及,师傅如果真的在京城,她跑那么远‘睡’别的美男,师傅根本接不到消息。
“没关系。”朝曦丝毫不介意,“我可以自己动。”
第46章 去找师傅
这一切变故发生的太快, 镜花和水月还没来得及反应,她家公子便被人摁在了床上, 行不轨之举,偏偏公子没有叫停。
水月瞧了瞧她,“镜花姐, 这……”
怎么办啊?“是叫人过来, 还是……”
叫人过来不太现实,朝曦姑娘实在凶悍, 将下头的人用特殊法子尽数击败, 一个人抵上百个人,喊人有什么用?
镜花十分有自觉的站起来,将门和窗户一一关上。
“镜花姐, 这是何意?”水月不懂, “咱们不进去救公子吗?”
“咱们打不过朝曦姑娘。”
“可公子怎么办?”
“床头吵架床尾和, 公子与朝曦姑娘已经成亲, 用不着咱们操心。”
“这样啊。”水月还是个小姑娘,是后来调到公子身边,年轻,所以很多事情不懂。
“水月。”镜花突然叫她。
“怎么了?”水月抬头。
“你不是想不通公子为什么不带朝曦姑娘吗?”镜花看了个透彻,“这就是原因。”
“朝曦姑娘太凶了?”水月跟她想不到一块去, “不敢带?”
“不是。”镜花视线挪向屋里, “朝曦姑娘是活的, 长了腿, 用不着带, 她可以自己找来。”
这样才是她心里真正的选择,选择跟了公子,所以公子不带她,是尊重她,想让她自己选。
如果朝曦姑娘真的十分喜欢公子,即便不带她,她也会二话不说丢下一切追上公子,但若是不喜欢,她便会留在乡下。
本来就没有多少爱,一个在京城,一个在乡下,时间能冲淡一切,搞不好以后就是老死不相往来。
还好还好,朝曦姑娘追了上来。
镜花有些失落,又有些庆幸。
失落是觉得公子这样的出尘谪仙,竟然跟朝曦姑娘配成了一对,庆幸的是朝曦姑娘没有伤了公子的心,看得出来公子很喜欢朝曦姑娘,祝有情人终成眷属。
屋里有些动静,镜花拉着水月又往边上站了站,听不到为止。犹豫了一下,留水月在门口守着,自己顺着楼梯去了一楼,还没到便闻到一股子刺鼻的味道。
镜花跟随公子多年,什么场面没见过,本能觉得有古怪,没有闻,先将就近的窗户打开,又找了根蜡烛点燃,这才发现地上躺了大片的人,身上或多或少沾了些粉末。
略微一下便明白过来,朝曦姑娘为了速战速决,一进门便将所有窗户关上,又吹了灯,在黑暗里洒药,迷晕了所有守卫。
大家都是老手,不可能就这么轻易被她一个小丫头片子迷晕,这药粉有古怪。
左右窗户打开,已经通风,镜花捻了一些在手里,还没来得及闻,人便整个倒了下来。
原来药粉不用嗅,只要接触皮肤就能将人迷晕,是一种很厉害的药。
忘了那小丫头片子是个大夫,而且还是个十分不凡的大夫。
镜花眼一闭,整个人晕了过去。
再醒来是被水月泼醒,镜花没顾上自己,反倒先问公子的情况?
“公子没事,还在里头。”
在是在,不过镜花姐姐晕迷了一个多时辰,里头已经结束,悄无声息,一点动静都没有。
俩人不敢打扰,又在门口守了片刻,也不知过了多久,里头突然传来公子沙哑的声音。
“去拿一件披风。”
???
不是两个人吗?怎么就拿一件披风?
镜花犹豫了一下,在拿两件和一件之间,选了一件,也许朝曦姑娘身强体壮,不需要披风。
既然公子这般吩咐,她照做便是。
镜花转身去拿披风,很快回来,路过楼下时发现侍卫们也尽数醒来,被一个小姑娘算计,个个脸上些许不自然。
镜花也不管,拿了披风上楼,敲了敲门,听到里面回应才进去。
公子已经换好了衣裳,身上带着水汽,黑发还是湿的,明显重新洗了回澡,屋里只有他一个人,朝曦姑娘不在。
镜花有些疑惑,“朝曦姑娘……”
“她走了。”
沈斐接过披风,在胸前打了个结,声音依旧那般平静,仿佛喝一杯水,吃一顿饭,只白皙修长的指尖微微颤抖,不知是消耗过大,还是心里气闷的反应。
公子钟意朝曦姑娘,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很多习惯都因为朝曦姑娘改了,为了朝曦姑娘,将主动权让出来,搁在朝曦姑娘手里,这是一种很被动的选择,不符合公子一向的作风。
朝曦姑娘或许不知道,但是她知道,已经做到这个地步,还留不住朝曦姑娘吗?
看来她的猜想没有错,朝曦姑娘根本不爱公子,留着公子只是想要一个人陪而已,公子一走,她立马便会再找一个人替代公子。
这一局是公子输了,其实从公子将主动权让出来的那一刻,便已经输了。
镜花抬眼瞧了瞧公子,朝曦姑娘性烈,走是走了,但是在公子身上留下很多痕迹,唇被她咬破,微微歪头,会发现脖颈上尽是吻痕。
也是,毕竟折腾了一个多时辰,公子险些被她累垮,本来腿脚便不好,被她这么来一出,摇摇欲坠宛如下一刻便会倒下似的。
镜花尽量离公子近一些,怕他撑不住,劝道,“公子,才三更,您再歇息歇息吧,赶路不急在一时。”
沈斐摇摇头,“不了,元军来势汹汹,一刻拖不得,我在车上眯一会儿就是。”
他执意如此,镜花倒不好再劝,只低叹一声扶住公子,叫他有个撑的地方,公子腿脚不好,走一段路便要歇息歇息,从楼上到楼下,再到门口,花了小半柱香的时间。
外面下着雨,没有人不满,全都任劳任怨等着,镜花撑了把伞在公子头上,公子让她再拿一把过来。
镜花没多想,伞交给水月,自己去马车上又抽了一把,压在众多小物件中,稍稍有些歪,她抖了抖,撑开拿给公子。
公子接过来后将伞收起,往角落里一放,也不知什么意思,只紧了紧披风冷声道,“走吧。”
马车朝这边撵了一些,在公子前头停下,水月放下踩凳,让公子踩着上去。
凳子收起,俩人坐在马车两旁,挥挥手,整个队伍跟上,缓缓朝黑暗里奔去。
马车华丽,四周系了铃铛,偶尔被风吹起,响起叮叮当当的空灵声。
随行的下人手里拿着灯笼,亮起昏黄的光,像一颗颗繁星,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不见。
朝曦从角落里走出来,瞧了瞧搁在一边的伞,挪动脚步过去,微低下身子将伞拿在手里。
大户人家就是不一样,这伞精致异常,扇骨用的材料不是木头,摸着光滑细腻,有点像象牙。
毕竟是沈斐用的,能理解。
他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凤凰终究还是回到了他该回的地方。
那她呢?
她该回哪里?
村里?还是鬼谷?亦或是找抛弃妻女的父亲报仇?再或者去找师傅?
她不想再等了,一个都不等了,不等沈斐,也不想等师傅,等人太累了,她想主动一点,就像沈斐消失之后,她出去找沈斐,师傅也失踪了很久,她也该找找师傅。
可怎么找又成了问题,天大地大,她怎么知道师傅会去哪?
平安也是个事,不交代好,她不放心,朝曦先回了一趟村里,这回赶得不急,走走停停花了一两天,吃吃喝喝也没委屈自己,仔细养着身子,养好了,怀孕的可能性才能提高。
她去找沈斐,其实是想借个种。
那日回到村里,沈斐已经走了,他的东西一件也没留,屋里仔细一寻,仿佛没有另一个人生活过的痕迹,只厨房搁了许多饺子。
朝曦没包,不用猜也知道是谁包的,走都走了,包些饺子算补偿吗?
她不怎么喜欢吃饺子,这人看不出来吗?
朝曦没瞧见饺子倒还好,瞧见了更加气闷,沈斐不在,她只能一个人坐着发呆,发了一会儿听到隔壁刘大娘挨个哄娃睡觉的声音。
隐约记起刘大娘曾向她抱怨,说娃黏人的很,没考虑好之前千万不要生孩子,累人。
养孩子跟养平安,应该没什么区别,养平安也很累,但是朝曦乐在其中,可惜平安毕竟是野兽,要留在山里不能时时刻刻跟在她身边,如果生个娃,是不是就可以日日待在一起?言传身教?
她起了心思,也不犹豫,当即追上沈斐,找他借种,过程很成功,就看她肚子够不够争气。
朝曦自己就是大夫,每日盯着自己的变化,一晃小两天过去,她来了葵水。
借种失败。
朝曦有一瞬间的懊恼,恨不得当即跑去京城追回沈斐,再借种一次,这人长得这般好看,他的孩子肯定也差不了,找别人朝曦担心样貌不好。
在纠结了小半天之后,朝曦放弃了,没有了沈斐,又恢复成原来的生活,上山采药,下山开医馆,不断买腊肉和咸鱼过来,挂在平安的山洞里,够它吃一两个月才停手,它这一冬眠,最少两个月醒不过来,也许可以用这段时间找找师傅。
师傅最爱美男,美男最多的地方肯定就是她的藏身之处,譬如说京城。
京城是大顺最繁华的城市,往来四处奔走的商人必去之地,听说有百万人口,所有长得好看,有才华的男子都会聚集京城,或从商,或科举,又或者等着哪家小姐看中,做一回上门女婿。
师傅临走前去的地方也是京城,要找线索,还是要去京城找,可沈斐也在京城。
京城那么大,哪是那么容易碰面的,不管他。
朝曦琢磨了一下有可能找到师傅的法子,发现只有一种最稳妥。
让师傅找她。
倒也简单,只需将师傅最喜欢最喜欢的美男睡了,也不一定要真睡,告诉大家被她‘睡了’便是,师傅收到消息自然会主动上门。
虽说师傅最喜欢的是沈斐,字文竹,但是第二她也喜欢的不得了,‘睡了’第二美男,师傅一样会找上门。
朝曦掀开师傅的美男图,发现第二是个从商的公子,位置赶巧了似的,也在京城。
还有些余气没有消,暂时不想看见沈斐,朝曦翻了翻下一页,想换一个人,最好不在京城,谁料瞧了整本,发现前三都是京城人。
毕竟是最繁华,最有钱,所有权利都集中的地方,美人生美人,越来越美,男俊女俏,下一代更完美,如此长期下来,前三都在京城似乎也能理解。
剩下的排名太低,不是师傅的心头爱,她去找了也没用,鞭长莫及,师傅如果真的在京城,她跑那么远‘睡’别的美男,师傅根本接不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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