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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种田文)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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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天了,他如果有机会活着,这些东西肯定需要,可他若是死了,这些东西准备了也没用,还浪费钱。
    朝曦想了想,还是去看了看轮椅,有很多种,笨重的,轻巧的,贵的,便宜的,各式各样,本来只打算看看,价格合适再买,结果想着推那人到处走走的画面,没忍住还是买了。
    花去了九两,轮椅是真的贵,花完有点心疼钱。
    朝曦又到处看了看,补齐家里缺的东西,一不小心走到了一家成衣铺门口,脑子里还没个想法,腿已经迈了进去。
    店家太聪明,油嘴滑舌,将衣裳说的天花乱坠,朝曦初出茅庐不是对手,很快招架不住掏出腰包买了一身淡青色的男装,没由来就是觉得适合那人,虽然花了不少银子,将上回卖冬虫夏草得来的钱也用了,不过还是觉得值,只要那人穿着好看。
    朝曦出城门时遇到一个麻烦,她前面不远处有个女子,因为买了一身男装,被看守的官兵抓了去,无论那女子怎么解释,说是给未婚夫买的,那些官兵也不听,执意要将她带走。
    一个弱女子,吓的大喊大叫,惹来不少人围观,朝曦连忙趁乱后退离开,回到卖衣裳的店家,找掌柜退了男装,想了想换成了布,白色绸缎,红色枫叶图案,格外艳丽,是女子穿的,如此那些官兵便不会盯上她。
    至于轮椅,她是大夫,铺里经常接待腿脚不方便的病人,这是给病人坐的,这种轮椅不分男女,倒是没人注意,放她离开。
    朝曦松了一口气,她当初想过去其它远些的城买衣裳,谁料计划赶不上变化,不想在沈斐最需要人陪的时候远走两天,让他一个人待在山里,没有食物,没有人说话,安安静静,等死一样。
    所以朝曦选择了冒险,还好这些人只查关于男人的用品,不查女子的,如果她的布料买的是男子的,二话不说也会将她带走。
    朝曦现在才懂,那日在村里刘大娘道,一群官兵什么话都不说,进来便搜东西,原来搜的不是东西,是人,一个男人。
    所有跟男人有关的东西都被他们带走了,有可疑目标也会被他们关押起来。
    比如方才那个买男装的女子,好好一个女孩子,突然买男装,说是给未婚夫,关键她的未婚夫也不在这里,自然惹人怀疑。
    朝曦是因为背篓里有药,又来来回回几趟进城,唯一的女大夫,几率很小,官兵认出了她,她买轮椅没什么毛病,所以才没怀疑,否则这会儿朝曦也会在大牢里度过。
    还好还好,过了那一关。
    朝曦推着轮椅往回走,没回村,直接扛上了山,轮椅有些大,部分入口进不去,朝曦不得不将凹凸不平的山洞铲平,险险将轮椅拉了进去。
    平安已经抓完了猎物,吃的饱饱的,躺在山洞入口不远处等她,一瞧见她,又是大片及胸的杂草倒下,这厮扑了过来。
    朝曦微微一让,叫它扑到了轮椅上,不知磕到了哪?疼的嗷嗷直叫。
    朝曦也不管它,过来瞧了瞧轮椅,还好,五百多斤的黑熊没将它压弯,店家是实在人,质量不错。
    朝曦推了轮椅到门口,没先给沈斐看,反倒空手打开门进去,二话不说掀开沈斐的被子,将他整个人打横抱出来。
    沈斐又在看书,有了上回的教训,这回提前防着她,书没掉,不过人还是本能的伸出完好的那只手,圈住朝曦,怕摔。
    朝曦面上不显,心里其实有些高兴,她喜欢沈斐依赖她,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逼的,反正依赖她,她便开心。
    “今天我看到一个买男装的女子被抓了。”轮椅的脚边搁了一个药篓,里面有一匹布,“我本来也买了男装,还好事先替换了,否则今个儿你便见不到我了。”
    “沈斐。”朝曦认真问他,“那些人是来找你的吗?”
    第14章 是咸的啊
    朝曦第一次见他时便知道这人非富即贵,有可能是个富家公子,没想到来头这么大,惊动官兵到处搜他的行踪,许是怕人伤害到他,行动一直保密,亦或者他身份尊贵,不方便透漏给人。
    如果不是今儿凑巧碰到一个买男装的女子被抓,或许她还没反应过来,只以为在找什么东西,原来不是找东西,是在找这个人。
    就是她面前这个,平时一声不吭,自尊心很强,任由她把玩身体的人。
    “跟我没关系。”沈斐在看书,眼皮都没动一下,淡然回答。
    那些个医书有些朝曦都看不下去,他却看的津津有味,将朝曦压底箱的书都看完了。
    朝曦怕他无聊,医诊不要钱,可以用书来抵账,尤其是那种老书,医书,只要有,朝曦看了觉得合适,说不定还会倒找回钱,有些即便不看病,家里有书也过来找她换钱。
    朝曦的书越来越多,堆满了整个书架,她没时间看,全是沈斐看的。
    朝曦知道他在找什么?他在找能医好他的书,按照书上的说法对自己实验,趁朝曦不在的时候撑起身子练习便是看了书照做的。
    有用是有用,不过沈斐不是单纯腿瘸,他还断了三根肋骨,现在活动其实对他恢复没什么好处。
    朝曦尊重他,加上不能时刻在他身边看着,他坚持要练习也拦不住,又是背着她做的,没奈何只能给他做个三脚架,省得他没有东西借力,磕的身上全是青痕。
    “真的不是找你?”不知道为什么,朝曦就是有种感觉,就是找这个人,只有他配得上让这么多人大动干戈,一寸一寸搜查,半个月过去,排查非但没有半点减轻,反而更严。
    就像找不到他誓不罢休一般,将天翻个窟窿也要找到他。
    他在这个隐秘山谷,除了朝曦无人得知,即便有人搜查,也找不到入口,隐藏的太深,又被绿藤掩盖,除非有人将偌大的凤凰山每一处都翻遍。
    这边是西面,悬崖那边,除了杂草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安置的地方,不会有人细查这边,所以找到他的可能性为零,正因为这样,外面才会继续搜查,因为没找到。
    就他们那个规模,除了这个山谷朝曦想不到还有哪里可以藏人?而且藏的这般严密,这么久都没被人搜到。
    可如果真的是来找他,为什么他不承认?
    是为了腿吗?
    因为只有她能治好他的腿,所以他选择留下来?
    沈斐终于放下书,抬头瞧了她一眼,“你为什么觉得是我?”
    因为只有你藏在山谷里,没有被找到。
    朝曦张嘴想说,半响憋在了心里,“可能是我多心了。”
    让沈斐承认那人是他有什么好处?只会让那些人将沈斐接走,然后俩人再也见不了面。
    相处大半个月,其实有些习惯这人每天在床上等着她,特别喜欢那种一打开门屋里有个人躺着,然后用好听的声音问候,“回来了?”
    只那一句便让朝曦心被填满,暖洋洋的,一天的疲惫瞬间全无,精精神神的给这人做饭,熬药,擦身子,伺候他睡觉,一点不觉得累。
    “草药都准备妥了,明天去找脆骨蛇。”
    朝曦将轮椅连同人一起,搬进屋里。
    她养的是熊,平安即便小时候也有一两百斤,又比较黏人,她去哪,它便跟到哪,出去的时候好说,回来的时候死活不肯走,又不能将它丢下,没办法只能拖着,抱着,一路弄回来。
    长此以往,再加上喜欢锻炼,习武,不仅胳膊上有肌肉,肚子上还有腹肌,抱一个沈斐简直毫无压力,轻轻松松,上山下山一个来回都没问题,他再重也没有熊重。
    朝曦将人重新抱回床上,布料搁在桌边,草药整理整理塞进随身携带的药箱里,人迫不及待掀开被子,跟着挤进被窝。
    沈斐躺了一天,也就她回来后稍稍出来了一小会儿,被窝里被他的体温暖得热乎乎的,稍微伸展手脚,还能碰到他温热的身体,只裹了一层薄衣,隔着料子,被朝曦占了一把便宜。
    “脆骨蛇稀有,不好找,你这腿可能还要再拖几天。”左右沈斐腰以下没有知觉,她稍微摸摸,这人也不知道,不过朝曦不喜欢偷偷摸摸,她要光明正大。
    “总是躺着血液循环不好,影响腿部发育,你又断了三根肋骨和左手,不方便起来活动,我给你做个推拿吧。”朝曦将被子拉开,身子一扭,坐在他腿上,“中医推拿按的是穴位,对你有好处。”
    不过太累了,她偷懒,不想按,偶尔来一把还行,经常来手指头都能摁变形,尤其是沈斐这种情况,没有知觉,她要使出双倍的劲。
    沈斐是半躺着的,背后垫了很高的垫子,朝曦取下两个垫子,让他的身子矮一下,再往下一拉,直接平躺在床上。
    宽松的衣摆因为动作大了,短了一截,露出他一双长腿来,朝曦抬起他的双腿,将衣摆整理好,被子盖到膝盖处,人坐在他腿上,先给他按摩膝盖上下,摁一次,问一次,“有感觉没?”
    她不是单纯按摩,是想试探沈斐的腿对多大力道有感觉,还是说完全没反应,彻底废了?
    施针前要试针,目的就是为了试探他对疼痛的感知,就当提前做了。
    沈斐轻轻摇头。
    朝曦加大力道,“现在呢?”
    他还是摇头。
    朝曦再度加大力道,“还没有吗?”
    沈斐先是蹙眉,半响后点了点头,“有一点……”
    朝曦一喜,“有感觉说明还没有完全瘫痪,有痊愈的可能。”
    “只有一点。”沈斐被她的情绪带动,声音里难得有了丝波动,点漆似墨的瞳孔里倒映出朝曦的影子。
    “总比没有好。”
    朝曦就着这个力道将他两条腿按遍,又给他翻了一面,从背后按,委实有些累人,朝曦出了汗,顺着额头滴落在沈斐背上。
    沈斐感觉到了,转头看她,被朝曦摁回枕头上。
    “马上就好了,别乱动。”
    这人便当真不乱动,安安静静趴在枕头上,任由朝曦给他按腿,完完全全将自己交给朝曦。
    他这个样子,腰以下完全没有知觉,朝曦即便对他动手动脚他都不知道,他也当真放心,真敢将自己交给一个觊觎他的人手里。
    朝曦整套动作做完,累的往旁边一倒,“不行了,累死我了。”
    将全部力气集中在手指上,朝曦整只手从手腕到指头,全都在轻微发抖。
    原来没这么做是对的,光是想想便觉得会很累,果然如此。
    沈斐还趴在枕头上,不知道从哪摸来一方手帕,给朝曦擦汗。
    那手帕朝曦记得,是他第一天来的时候给他脱衣裳,从袖子里掉了出来,轻飘飘飞去床底下,过了好几天朝曦才发现,捡出来一闻,一股子香味。
    这东西肯定不是她的,这么好的丝绸,还带着香味,八成是沈斐的,果然那手绢打开一看,底下用小字绣了个‘斐’字。
    朝曦抽空洗洗,继续给他用。
    现在他用这方丝帕给她擦汗,动作轻柔,白瓷一般的指头偶尔会碰到她的额头,凉凉的,很舒服。
    往日都是她把玩这手,这手被迫随着她的动作摆出各种手势,今个儿主动附在她额头上,给她擦汗,朝曦登时便觉得所有的汗水和累都是值得的,没有白努力,沈斐跟她又拉进了一点关系。
    他还是不善表达,擦了汗便将手收了回来,俩人一个躺,一个趴,安安静静一句话不说。
    朝曦知道他翻身困难,刚刚只顾着自己,没给他翻,所以这人只能一直保持这个动作,她坐起身,将这人整个翻过去,正面躺着,摆正,头发尽数抽出来,搁在枕头外。
    沈斐不再回避,眼睛一直盯着她看,朝曦也在看着他。
    这人长的委实好看,好看到毫无瑕疵,连这么个能让人原形毕露的躺姿都这般完美,是翩翩公子无疑。
    朝曦没忍住,用还没反应过来,略带抽筋的手点在这人额头上。
    沈斐微微抬头,不知道她要做什么,狭长的睫毛本能颤了颤,像翩翩起舞的蝴蝶,展翅欲飞。
    朝曦连忙捂住,沈斐更不明所以,他眨眨眼,朝曦手心一痒,像被猫抓了一把似的。
    “沈斐。”朝曦拱了拱身子,整个人压在沈斐胸口,忘了他身上的伤,沈斐也没吭声,任她压着。
    朝曦想了想爬起来,半撑起身子,一点一点凑近,进到离沈斐只有一指的距离,“你的眼睛真好看。”
    像一片星空似的,广阔无垠,包罗万象,有亮光,有干净,还有一汪秋水。
    “我能舔一下吗?”
    没等他同意,已经动起了手,欺负他瘫了下半身,又断了一只手,绑了竹板,无法弯曲,唯一一只完好的手压在膝盖下,将他牢牢控制住。
    “就一下,很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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