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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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慕白的表情有点奇怪。
通常来说在这样的情况下,以这位李家三少的脾气性格,首先他肯定不会被打落牙齿还往自己肚子里面咽,更不会硬着头皮踩入萨家豪的套子里,十有八九直接上去跟后者先做过一场,哪怕是搅和了晚上的派对,也不给对手打脸的机会。
但是李慕白没有恼羞成怒,也没有反唇相讥。
他看在舞台上的萨家豪,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神色,不慌不忙地问道:“萨家豪,你的意思是让我唱原创?”
他没有麦克风,不过现场的音乐已经停了,所以酒吧里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这位李家三少好像还挺镇定的。
“当然!”
萨家豪好不容易想到了打击李慕白的好点子,哪里肯让对手轻易地逃脱?
他不假思索地说道:“圈子里面谁不知道你李少的音乐才华啊,你要是唱别人的口水歌,那好意思献给我们的芬妮姐吗?大家说对不对啊?”
不把李慕白逼到墙角,不让他出乖露丑,萨家豪心里就不舒坦。
这么好的打脸机会,太难得了!
“对!”
围观的人群里很是有几个萨家豪的狐朋狗友,都故意很大声地回应他的话。
“老萨,你这样做太不厚道了...”
李慕白苦笑,摇摇头说道:“我跟你有那么大的仇吗?你让我很为难啊!”
装逼!
见到李慕白还在那里装腔作势,萨家豪顿时无名火起——你还敢装逼?
正巧这个时候他眼角的余光扫到了芬妮,后者轻蹙娥眉的模样让这位萨少突然明白过来,敢情李慕白这货是在等芬妮出面圆场呢!
果然芬妮说道:“小萨算了,大家晚上是过来开心的,没有必要斗气。”
“既然芬妮姐你都说了...”
萨家豪立刻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说道:“李慕白,既然你不行,那就算了。”
他当然要给足芬妮面子,表面上大度地放过李慕白,实际上是将后者踩到底!
芬妮微微一笑,陈倩不屑地撇了撇嘴。
李慕白简直太无能了!
“男人,说什么都不能说不行!”
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李慕白居然没有趁机下台,反而轻蔑地笑笑说道:“我还真准备了一首原创作品,既然大家想听,那我就献丑一次吧!”
李慕白还真的要自己上场啊?
他这是被萨家豪刺激得失去理智了吧?估计真的要丢人了!
不少宾客都很无语,感觉自己的尴尬症都犯了。
芬妮刚刚舒展开的眉头重新皱起,俏脸上露出了一丝不悦的神色。
两年未见,李慕白怎么还跟小孩子似的?
她,包括在现场的其他人,都没有注意到李慕白带来的四名成员脸上的神色。
他们的神色都很古怪,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模样。
萨家豪却是大喜,立刻说道:“那大家欢迎,我们的李少上场亲自演唱!”
他第一个“啪啪啪”地用力鼓掌,仿佛想要一下一下地拍在李慕白脸上。
不管情愿不情愿,大家还是跟着鼓起了手掌。
李慕白带着他的乐队成员们,昂然上场!
迷失酒吧绝对不是三里屯最大的夜店,但是要论内部装潢和设施设备,它说自己排在第二,那么没有哪家敢称第一。
一支流行乐队所需要的乐器和设备,在这里通通能找到,而且都是高档货色。
李慕白的队伍毫不客气地占据了原先那些乐手们的位置,他自己抱着一把电吉他站到了麦克风前面,意气风发显得无比自信!
而刚刚下台的萨家豪忽然有点不自信了。
他给李慕白下了套,李慕白也中套了,但现在不知道怎么的,感觉中套的好像是自己——这孙子装得太像大尾巴狼了。
其中必有阴谋!
萨少还是很聪明的,他立刻想到了一个问题:“李慕白,你不会是买了歌吧?”
以他们的身家,口袋里面随便掏摸掏摸,也能轻轻松松地掏出买首好歌的钱,先前李慕白重玩乐队,为了装逼,花钱买歌无疑是很正常的事。
要真是如此,那他萨家豪就成傻瓜了!
“呸!”
李慕白鄙夷无比地回答道:“小爷我要是花钱,或者让别人花钱给我买歌,我跟你姓!反过来我要是没花钱买歌,你跟小爷的姓,你敢答应吗?”
这首歌当然不是买的,是别人送的礼物!
周围顿时响起了一片轻笑声。
萨家豪还真不敢答应。
李慕白虽然好玩好斗,可在圈子里也是一口唾沫一颗钉的主,从来没见过他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信誉度那是杠杠的!
李慕白将萨家豪顶得说不话来,然后对着麦克风说道:“今天晚上我很高兴,因为芬妮姐从海外归来要在国内发展,她回来得很突然,所以我也没有准备什么好的礼物送,而且送了芬妮姐也是不会要的。”
一边说着,他的目光一边看向了站在舞台下的芬妮。
芬妮微笑。
“所以我想就送首歌吧...”
李慕白继续说道:“这首歌本来是为我自己写的,练习了很久,第一次拿出来给大家演唱,大家不要嫌弃啊!”
掌声和笑声再次响起,连桀骜的陈倩都给了面子。
“歌的名字,叫做李白!”
他的话音刚落,极有节奏感的前奏陡然响起。
李慕白很随意很放松地站着,他低着头弹响了吉他。
“大部分人要我学习去看,
世俗的眼光。
我认真学习了世俗眼光,
世俗到天亮。
一部外国电影没听懂一句话,
看完结局才是笑话。
你看我多乖多聪明多么听话,
多奸诈。
喝了几大碗米酒再离开是为了模仿,
一出门不小心吐的那幅是谁的书画。
你一天一口一个亲爱的对方,
多么不流行的模样。
都应该练练书法再出门闯荡,
才会有人热情买账!
……”
当李慕白随性甚至带着点慵懒的歌声传入到在场所有人的耳朵里,这些京城顶级圈子里的年轻人们无不动容,甚至是惊叹和不敢置信。
他们无不出身优越,不学无术之辈有,但是眼界阅历太差的基本没有,单单在音乐方面来说,拥有鉴赏能力的或许很少,可一首歌的好坏还是能听得出来的。
李慕白这首《李白》,起码在旋律上很出色,歌名和歌词也很有意思。
最主要的是他演唱的那股劲,简直是风骚到了骨子里面,带着一点点的桀骜和一点点的放荡,细腻又不失优雅,和以前完全是判若两人。
并且照样有着属于年轻人的激情!
“……
要是能重来,
我要选李白,
千百年前做的好坏,
没那么多人猜。
要是能重来,
我要选李白,
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
逗逗女孩!
要是能重来,
我要选李白,
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
被那么多人崇拜,
要是能重来!
……”
很多人简直都听嗨了,副歌刚刚结束,掌声、笑声、口哨声立刻响了起来。
太赞了!
萨家豪后退了几步,想要在人群中将自己藏起来。
他感觉脸上有点火辣辣的。
陈倩听愣住了,过了片刻才喃喃说道:“jazz、rb、soul?还有什么?”
她听出来的是这首歌所包含的风格,让人愉悦的融洽动听,所以份外吃惊。
李慕白这个不学无术的家伙,什么时候拥有这样才华?
她宁愿相信母猪上树了!
而在陈倩身边的芬妮没有想那么多,她也不懂。
她只是感觉此时此刻站在舞台上歌唱的李慕白,相比两年前的那个纨绔小弟无疑成熟了不少,也有点真正的男人味了。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有意思!
她的眼眸里闪动着莫名的神采。
直到一曲终了,全场掌声雷动。
萨家豪终于可耻地尿遁了,他再呆下去的话,那脸都遮不住——太肿了!
毫无疑问,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必然将成为圈内的热门话题。
李慕白得到的是美谈,他萨家豪就是当背景的笑料!
但李慕白压根就没有去嘲笑失败者,因为他的注意力全部都放在芬妮身上。
他凝视着对方露出笑容,在掌声中深情地说道:“这首李白先送给大家,下面第二首歌才是真正送给芬妮姐的,虽然并不是我写的,但我想最适合她了。”
“这首歌的名字,叫做美人!”
与此同时,李慕白也在心里面说道:谢谢你,陆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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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李白》词曲:李荣浩。
ps:词修改了一个字,李白是千年之前的人物,歌词里的几百年前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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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在这样的情况下,以这位李家三少的脾气性格,首先他肯定不会被打落牙齿还往自己肚子里面咽,更不会硬着头皮踩入萨家豪的套子里,十有八九直接上去跟后者先做过一场,哪怕是搅和了晚上的派对,也不给对手打脸的机会。
但是李慕白没有恼羞成怒,也没有反唇相讥。
他看在舞台上的萨家豪,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神色,不慌不忙地问道:“萨家豪,你的意思是让我唱原创?”
他没有麦克风,不过现场的音乐已经停了,所以酒吧里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这位李家三少好像还挺镇定的。
“当然!”
萨家豪好不容易想到了打击李慕白的好点子,哪里肯让对手轻易地逃脱?
他不假思索地说道:“圈子里面谁不知道你李少的音乐才华啊,你要是唱别人的口水歌,那好意思献给我们的芬妮姐吗?大家说对不对啊?”
不把李慕白逼到墙角,不让他出乖露丑,萨家豪心里就不舒坦。
这么好的打脸机会,太难得了!
“对!”
围观的人群里很是有几个萨家豪的狐朋狗友,都故意很大声地回应他的话。
“老萨,你这样做太不厚道了...”
李慕白苦笑,摇摇头说道:“我跟你有那么大的仇吗?你让我很为难啊!”
装逼!
见到李慕白还在那里装腔作势,萨家豪顿时无名火起——你还敢装逼?
正巧这个时候他眼角的余光扫到了芬妮,后者轻蹙娥眉的模样让这位萨少突然明白过来,敢情李慕白这货是在等芬妮出面圆场呢!
果然芬妮说道:“小萨算了,大家晚上是过来开心的,没有必要斗气。”
“既然芬妮姐你都说了...”
萨家豪立刻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说道:“李慕白,既然你不行,那就算了。”
他当然要给足芬妮面子,表面上大度地放过李慕白,实际上是将后者踩到底!
芬妮微微一笑,陈倩不屑地撇了撇嘴。
李慕白简直太无能了!
“男人,说什么都不能说不行!”
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李慕白居然没有趁机下台,反而轻蔑地笑笑说道:“我还真准备了一首原创作品,既然大家想听,那我就献丑一次吧!”
李慕白还真的要自己上场啊?
他这是被萨家豪刺激得失去理智了吧?估计真的要丢人了!
不少宾客都很无语,感觉自己的尴尬症都犯了。
芬妮刚刚舒展开的眉头重新皱起,俏脸上露出了一丝不悦的神色。
两年未见,李慕白怎么还跟小孩子似的?
她,包括在现场的其他人,都没有注意到李慕白带来的四名成员脸上的神色。
他们的神色都很古怪,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模样。
萨家豪却是大喜,立刻说道:“那大家欢迎,我们的李少上场亲自演唱!”
他第一个“啪啪啪”地用力鼓掌,仿佛想要一下一下地拍在李慕白脸上。
不管情愿不情愿,大家还是跟着鼓起了手掌。
李慕白带着他的乐队成员们,昂然上场!
迷失酒吧绝对不是三里屯最大的夜店,但是要论内部装潢和设施设备,它说自己排在第二,那么没有哪家敢称第一。
一支流行乐队所需要的乐器和设备,在这里通通能找到,而且都是高档货色。
李慕白的队伍毫不客气地占据了原先那些乐手们的位置,他自己抱着一把电吉他站到了麦克风前面,意气风发显得无比自信!
而刚刚下台的萨家豪忽然有点不自信了。
他给李慕白下了套,李慕白也中套了,但现在不知道怎么的,感觉中套的好像是自己——这孙子装得太像大尾巴狼了。
其中必有阴谋!
萨少还是很聪明的,他立刻想到了一个问题:“李慕白,你不会是买了歌吧?”
以他们的身家,口袋里面随便掏摸掏摸,也能轻轻松松地掏出买首好歌的钱,先前李慕白重玩乐队,为了装逼,花钱买歌无疑是很正常的事。
要真是如此,那他萨家豪就成傻瓜了!
“呸!”
李慕白鄙夷无比地回答道:“小爷我要是花钱,或者让别人花钱给我买歌,我跟你姓!反过来我要是没花钱买歌,你跟小爷的姓,你敢答应吗?”
这首歌当然不是买的,是别人送的礼物!
周围顿时响起了一片轻笑声。
萨家豪还真不敢答应。
李慕白虽然好玩好斗,可在圈子里也是一口唾沫一颗钉的主,从来没见过他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信誉度那是杠杠的!
李慕白将萨家豪顶得说不话来,然后对着麦克风说道:“今天晚上我很高兴,因为芬妮姐从海外归来要在国内发展,她回来得很突然,所以我也没有准备什么好的礼物送,而且送了芬妮姐也是不会要的。”
一边说着,他的目光一边看向了站在舞台下的芬妮。
芬妮微笑。
“所以我想就送首歌吧...”
李慕白继续说道:“这首歌本来是为我自己写的,练习了很久,第一次拿出来给大家演唱,大家不要嫌弃啊!”
掌声和笑声再次响起,连桀骜的陈倩都给了面子。
“歌的名字,叫做李白!”
他的话音刚落,极有节奏感的前奏陡然响起。
李慕白很随意很放松地站着,他低着头弹响了吉他。
“大部分人要我学习去看,
世俗的眼光。
我认真学习了世俗眼光,
世俗到天亮。
一部外国电影没听懂一句话,
看完结局才是笑话。
你看我多乖多聪明多么听话,
多奸诈。
喝了几大碗米酒再离开是为了模仿,
一出门不小心吐的那幅是谁的书画。
你一天一口一个亲爱的对方,
多么不流行的模样。
都应该练练书法再出门闯荡,
才会有人热情买账!
……”
当李慕白随性甚至带着点慵懒的歌声传入到在场所有人的耳朵里,这些京城顶级圈子里的年轻人们无不动容,甚至是惊叹和不敢置信。
他们无不出身优越,不学无术之辈有,但是眼界阅历太差的基本没有,单单在音乐方面来说,拥有鉴赏能力的或许很少,可一首歌的好坏还是能听得出来的。
李慕白这首《李白》,起码在旋律上很出色,歌名和歌词也很有意思。
最主要的是他演唱的那股劲,简直是风骚到了骨子里面,带着一点点的桀骜和一点点的放荡,细腻又不失优雅,和以前完全是判若两人。
并且照样有着属于年轻人的激情!
“……
要是能重来,
我要选李白,
千百年前做的好坏,
没那么多人猜。
要是能重来,
我要选李白,
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
逗逗女孩!
要是能重来,
我要选李白,
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
被那么多人崇拜,
要是能重来!
……”
很多人简直都听嗨了,副歌刚刚结束,掌声、笑声、口哨声立刻响了起来。
太赞了!
萨家豪后退了几步,想要在人群中将自己藏起来。
他感觉脸上有点火辣辣的。
陈倩听愣住了,过了片刻才喃喃说道:“jazz、rb、soul?还有什么?”
她听出来的是这首歌所包含的风格,让人愉悦的融洽动听,所以份外吃惊。
李慕白这个不学无术的家伙,什么时候拥有这样才华?
她宁愿相信母猪上树了!
而在陈倩身边的芬妮没有想那么多,她也不懂。
她只是感觉此时此刻站在舞台上歌唱的李慕白,相比两年前的那个纨绔小弟无疑成熟了不少,也有点真正的男人味了。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有意思!
她的眼眸里闪动着莫名的神采。
直到一曲终了,全场掌声雷动。
萨家豪终于可耻地尿遁了,他再呆下去的话,那脸都遮不住——太肿了!
毫无疑问,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必然将成为圈内的热门话题。
李慕白得到的是美谈,他萨家豪就是当背景的笑料!
但李慕白压根就没有去嘲笑失败者,因为他的注意力全部都放在芬妮身上。
他凝视着对方露出笑容,在掌声中深情地说道:“这首李白先送给大家,下面第二首歌才是真正送给芬妮姐的,虽然并不是我写的,但我想最适合她了。”
“这首歌的名字,叫做美人!”
与此同时,李慕白也在心里面说道:谢谢你,陆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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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李白》词曲:李荣浩。
ps:词修改了一个字,李白是千年之前的人物,歌词里的几百年前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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