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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卖好出力巧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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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郢城易守难攻,几百年都没被人攻破过,要在短时间内攻城谈何容易。
    三春骑马围着城池看了一圈,城墙庞大牢固,高可见丈,要强攻确实不容易。若是能想个办法,攀到城墙上从里面做内应就太好了。
    她也是脑子随便想想,忽然觉得这个方法很好。只是楚国雄霸天下多年,郢城的城池不仅建的高,每年都用桐油往上浇一遍,上面光滑无比,站只苍蝇都得摔跤,何况人呢?
    想爬上去不容易,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迅速爬上城墙?她琢磨了一宿,还真叫她琢磨出个玩意,其实这玩意也没多新鲜,就是一个飞爪带着一根绳,向上一甩,正好可以勾住城楼的一端,借力爬上去。
    若是能做个几百把,趁着夜色爬上去,或者可以打开城门放魏军进城。
    同样的洞洞天就有一把,她曾见过他爬上某个富户的大宅,噌噌地速度,如有神助,所以才有这个灵感。只是这样的飞爪打造不易,不是能工巧匠,根本造不出来。
    自古燕国多能工巧匠,三春回到军营就把几个军中铁匠召集来,画张图给他们看。问道:“这样的东西几天能做出来?”
    一个工匠道:“大人,燕国精铁虽不少,这种东西却不是那么容易做出来的。你瞧瞧这爪子上还带关节的,一环套一环,恐怕天下还没人有本事做成这样吧。”
    三春看了看,她也知道不容易,若想打造和洞洞天那个一模一样的太难,而且时间不够,她琢磨着改了改,变得只有三个爪。这样容易做了点,交给工匠。不过几天功夫就打造了一百个。
    三春把这些飞爪配上绳索找人试了试,果然行动方便了许多,但城墙太高,想要甩上去太不容易,一旦甩偏了或甩的力道不够,都不行。再有就是城墙太滑,想个什么法子能让鞋不那么滑就好了。她先是想往脚上绑上布条,后来又绑了木条,虽然确实强了很多,但效果还是不如预期的好,想要完全无故障的攀上城墙,还得有一段时间的练习啊。
    她拿着这些东西去见董承。
    董承挨个翻了一遍,不由“啧啧”出声,“你倒是好手段,能想出这种主意,有了这个倒真可以组织一队突袭兵了。”
    三春道:“你去拿给君侯,就当是咱们燕国立的一点小功劳。”
    “自然,自然。”董承笑着点点头,随后在她身上看了十几二十遍,是他的错觉吗?竟会觉得她和那天看见的美人很像。
    他问;“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三春淡淡道:“你那天不是已经见过我了吗?”
    董承“啊”了一声,正想问什么时候见过她,三春已经转身走了。他摇摇头,抱着一百个飞爪去见仲雪,故意气喘吁吁装成很累的样子。
    仲雪睨他一眼,“你在干什么?”
    董承叹口气,“这倒要问问你那个小心肝干什么?那天那么漂亮的美女你都不见,却对个丑女情有独钟,该说你审美有问题,还是说你太专情呢?”
    仲雪冷哼,“你要就是说这个,你可以滚了。”
    董承自然不会滚的,他天生腿不好,膝盖打不了弯。他笑道:“我来给你送东西,一会儿就走。”
    “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飞爪。”他把这东西的功用说了,仲雪倒真有点动心。目前战场上还从来没有哪国用这张手段攻城过,这出其不意的事倒也新鲜。只是这手段只能用一次,若是不成,等城楼上有了堤防就不管用了。
    他道:“吩咐下去,选出几百名身手好的先练练。”
    “怎么练?那些士兵又不是做贼的,我瞧着这东西不好学会。”
    仲雪轻哼,“放心,本君会找好人教他们的。”既然是贼的东西,这世上又怎么可能有比贼更好的老师呢。
    洞洞天来到军营是三天以后,他也不知道仲雪是怎么找到他的,似乎不管他在哪儿,他都有本事寻到他,让他很怀疑是不是被人下了蛊,那些人寻着味儿就能找到他。
    他见了仲雪,得知自己要教人怎么做贼的时候,笑得直打跌。
    “难道我们盗贼的事业要发扬光大,连堂堂君侯都想要做贼了吗?”
    仲雪瞪他一眼,“除了爬高之外,你那些偷盗的本事就不用教了。”
    洞洞天深以为是,若把别人都教会了,他还混什么?
    他花了七天功夫传授他们翻墙的技艺,又把那飞爪和鞋子都进行了改良,还真让他训练出一队精于翻墙越瓦的良兵。
    仲雪看了演练之后大为高兴,赏了洞洞天不少金银,然后让董承准备当晚攻城。
    董承道:“这么快就攻城是不是太早了点。”
    “不早,本君的耐性早就用完了。”
    夜晚的暮色像一张灰色的大网,悄悄地撒落下来,笼罩了整个大地。
    就在这时郢城城门前战火燃起,一百个挑选好的士兵爬上城楼,他们刚一上去,第二波也顺着城楼爬上来了,一共三百人,一进城就冲到城门下。
    一连十几天魏军都一点动静都没有,郢城守卫已经没有先前那么森严,人都是有懈怠心,连着一段时日都保持着高度紧张的状况,身体根本撑不住,仲雪选的这个日子正是守卫精力不支的时候,大军埋伏在附近,只等城门信号响起,一起冲进城内。
    战争打得很快,没到天明便已经结束了。
    魏军冲进了郢城,一路冲进了楚宫。
    燕军也冲了进来,像这种抢占财物捞取好处的事,每个人都跑得飞快,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两只手。
    三春也跟着冲了进去,沿途看见许多百姓被无辜杀害,她心里很是难受。亡国之痛她虽然没有体会过,但看到这里好像人间地狱的惨状,忽然间也能体会到亡国是什么滋味儿。若是有一天,燕国也会有这么一场浩劫,也会亡国,作为一个燕国人,她该怎么做?
    她想不出来,也不敢想,那对于她就像一场噩梦一样,太可怕。
    魏军军纪严明,所过城池皆不可烧杀捋掠,相比而言,燕军就没那么好的军纪了,他们见人就杀,见财就抢,所过之处宛如蝗虫过境。
    三春不停地喝令士兵,但那些人不听他的,别说现在的她无官无职的,就是当年做太子的时候,也不一定能让所有人臣服。由此可见,她在这方面是真的不及仲雪的。
    仲雪就是有这种本事,能让所有跟随他的人臣服。
    三春见阻止不了,也便随他们去了。她一边在长街上走,一边四处查看,这个地方极不安稳,必须处处小小。备不住从什么地方就蹿出个人来袭击你。
    这一路她不是要去楚宫,而是去找晏平,这些年在他手下吃了那么多苦,总要找机会报一报。而且这家伙素来狡猾,很有可能逃过士兵的追杀。若留下这家伙,早晚有一天会成为祸患。
    晏平住在丞相府,城门一开,他的府里就没人了,里面空空荡荡的,找了半天只有几个尚未逃走的家仆,至于晏平早不知去哪儿了。
    难道他真那么快就走了?
    既然走了也就算了,反正不是必须要杀他。
    或者也是时候该见见仲雪了,而现在他应该已经坐在楚宫的龙座上,缅怀当年自己在这里是如何受辱吧。
    仲雪确实坐在龙座上,他这一生还没坐过大王宝座,果然和他府里的椅子不一样,坐上去也挺新鲜的。
    他摩挲着宝座,感受着这至高无上的荣华,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人愿意为坐上这个位置出生入死,果然坐在这里很好,高高在上,俯瞰一切。
    董承进来,笑道:“君侯可是觉得这位置不错?”
    他点头“不错。”
    “那不如回到国里把那一位拉下来,你也上去坐坐吧。”
    “也无不可。”他这些年做君侯也有些腻歪了,或者被人称作大王的滋味儿也不错。
    看董承好像没事人似地跟他说话,不由问道:“你外面的事办得怎么样?”
    “那些宫廷内卫该抓的抓,该杀的杀,不过颂人没抓到,那个丞相晏平也跑了。”
    “那还不快去追。”
    董承笑道:“有的是愿意为君侯效劳,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军事,出去添什么乱,倒不如在这儿,跟君侯说说话解解闷。”
    仲雪轻哼,“我看你是怕叫人给剁了吧?”
    “还是君侯了解我。”他确实怕危险,王宫里的侍卫还有许多没投降,备不住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砍他一刀就麻烦了。倒不如跟着仲雪,天底下又有什么地方比他身边更安全的?
    两人正说着话呢,一个士兵进来禀报,“禀君侯,楚国大王颂人已经抓到了。”
    董承忙问:“谁这么有本事抓到的?”
    “是一个燕国人。”
    仲雪道:“把楚国大王带进来。”
    一队士兵推搡着一个肥肥胖胖的男人进来。
    看见颂人,仲雪好险没喷笑出来,这才多长时间没见,他居然养得这么胖了,这哪儿还有当年那个奉凌君的翩翩风度?看来做了大王的他胡吃海塞,没少糟蹋粮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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