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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点点情意穿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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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春敲了一户农家的门讨了两个干馒头一碗凉粥,分给他一半。本以为这种剩食他是不吃的,没想到他居然吃得很是香甜。
    不知是不是出了牛山村之后嘴养叼了缘故,这种干馒头她很觉啃不下去,只随便咬了几口便揣进怀里。再看他,已经啃完一个,连粥也喝了一半了。
    她忽然升起一种佩服之意,能屈能伸,能享荣华富贵,能受得贫穷饥饿,也难怪他能在短短数年之间成了让天下人众皆惊惧的人物。
    尤其难得的是他这人很懂平均主义,知道要与她共享,粥也给她留了一半。只可惜这凉凉的还带点味道的粥实在不那么容易入口。捏着鼻子强把半碗粥灌下去,嘴里嘟嘟囔囔地说了几句,大约是骂他的话。
    仲雪也不在意,脸上笑容灿烂无比,就好像做乞丐也是开心无比的事。
    本来三春是很想逃跑的,可不知为什么,这么跟着他,也不觉太难受,甚至有一种久违的喜悦在其中。就好像一直以来就很想过这种日子,说不清道不明,很奇怪的感觉。
    一路从村子到了大路,进了冀城,仲雪当了一块玉佩,他们终于结束了半饥半饱的日子,计划着到酒楼里好好吃一顿解馋。
    一入酒楼,仲雪问她吃什么,她很认真地想了想,“吃清淡的,来一个整鸡,一盘丸子,一个猪头肉,再来一个猪头肉。”
    仲雪好笑,“你这个清淡的体现在哪儿?”
    “炝锅的时候用葱。”她点点头,从筷笼里抽出筷子,眼巴巴等着“清淡”的赶紧上来,饿了好几日,总算能吃顿好的了。
    他们俊男靓女走到哪儿都吸引人,酒楼里不时有人瞅一眼,也不知是奇怪没见过这么能吃的,还是奇怪这么美的两个人却偏偏像是俩饿咯。
    饿了几天,一次不能吃太多,仲雪还悠着劲儿呢,看她吃得满嘴流油,忙把猪头肉往边上挪了挪,“你少吃点,省得一会儿难受。”
    三春咽了最后一口,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外面有人高喊:“官差来了。”
    仲雪立刻拉起她从窗户里跳出去,也不知是“很倒霉”还是“太倒霉”,窗外的便道上居然有一滩屎,她一脚踩在上面,恶心的只想把鞋甩出去。
    他也嗅到臭味儿,皱了皱眉突然俯身把她的鞋脱下来扔出去。她惊叫一声,正要问没鞋怎么走,却见他把自己打横抱起,大跨步在街上跑起来。
    燕国民风远不如楚国开放,何曾见过这般迤逦景象?经过的人们都瞪大眼睛瞧着,一时间大街上人挤人人拥人,把本不宽敞的街道堵了个严严实实。后面追过来的一队官兵,被阻住路,哪还够得着人,眼睁睁看着他们潇洒而去。
    三春把脸深深埋在他怀里,就算她脸皮厚,可这也未免太丢人了。
    他跑得很快,能感觉到他的胸腔里那颗心在剧烈跳动,他粗粗喘着气,胸腔起伏着,震得她的脸也跟着微微颤起来。她闭上眼,只当周围的一切都是空气,看不见听不见也不觉得难过了。
    他们穿过两条街,好容易甩掉官兵,仲雪抱着她进了一家鞋履铺子。
    掌柜看见一个男人抱着个女人进来,甚是惊愕,在他的催促下才晃过神来,慌忙准备坐垫。
    仲雪把三春放下,对那掌柜道:“要一双女鞋。”
    掌柜拿了几双做工精致的给他选,他持起一双粉红绣牡丹缎面绣鞋,轻托着她的脚给她穿上。
    三春很觉不好意思,缩了一下脚趾,又被他拽平。
    她扭捏护住脚,“我自己能穿。”
    “莫动。”他轻声说着,声音有一种让人心颤的深沉。
    三春只觉脸一阵发烫,她的脚踩在他掌心,出奇的与他手掌的长度相合,他的手掌很大,暖暖的,有一层薄茧,一点不像是养尊处优的手。
    试了这双花鞋,有些大,又挑一双淡蓝色的为她穿在脚上。
    这一下刚刚合脚,他甚是满意,也不问价,直接甩出十金,便拉着她出去了。
    想想这一路没吃没喝的日子,她的心开始滴血了,这简直就是个败家子啊。有钱了就乱花。
    到了外面,官兵寻不到人早已离去。
    三春叫他把卖玉佩的钱交出来,清点盘缠,大约还剩二十金和一些散碎钱币。不由埋怨他不该如此大手脚。
    仲雪听着,嘴角不由扬起一抹微笑。心里甜滋滋的,即便是抱怨的话,在他听来却格外动心。现在的他们就好像一对小夫妻在为日子的日子烦恼,吵吵闹闹的过起来也别有一番滋味儿。
    他笑道:“放心,不会叫你饿死的。”
    三春白了他一眼,饿自然饿不死,节衣缩食却是在所难免的。以后这些钱,她来花,总归不能再到人家家里要饭了。
    两人伴着嘴一路走过街道,忽然发现城中几处地方都画着告示,在一面墙上画着一副人像,上写捉拿江洋大盗,杀人狂魔,而那个盗匪长相绝对与仲雪一模一样。也难怪他们刚一进酒楼就被许多人盯住,肯定有人告了状,把官兵引来捉拿了。
    仲雪猜测,这告示大约是叔琪命人四处喷画的,至于为什么把他说成是盗匪,估计是要满足一下他肮脏的小心眼吧。叔琪小儿自小暗恋兄长,对所有她身边的人都恨之入骨,巴不得全天下人都配不上她。
    他咬了咬牙,这臭小子,上回喷他石灰的仇他还没报呢,若娶了他姐姐,成他姐夫,也就算了,若不然,绝对把他的眼弄瞎两只叫他也知道知道什么叫看不见。
    周围来往的人太多,仲雪寻了个斗笠,两人遮遮掩掩地往南城门走,路过县衙时忽瞧见衙门门口跪着一个戴枷锁的犯人。
    那个犯人蓬头垢面,身上挂着一个厚重木枷,跪的倒还规整。只是时间一长,重枷压迫脖颈,难免头抬不起来。
    知情人都知道,这人肯定是犯了罪,官府家为了羞臊他,特意放这儿让人围观的。告诉别人,不能犯罪,犯了罪就要如此下场。
    三春看那犯人羞愧难忍,便故意开仲雪玩笑,说他若被人抓住,肯定也放会在衙门口亮亮相。没准叔琪还会把他晾在大梁王宫前。
    仲雪笑了笑,问她,“若我终有此遭,你可会与我送食?”
    她点头,“自然如君所愿。”只不过定会摆在远远的地方,让他看到吃不到。
    仲雪只看她表情就知她在想什么,而这个戴枷锁的犯人也让他忽想起以前和她在一起的事。
    那是还在楚国时,有一次他和季徇与她一起出门,在郢城的衙门就看见过一个戴枷的犯人。
    当时他们刚吃了饭,她手里还拿着一包从酒楼里带出来熟牛肉。
    见到那犯人委顿样子,她忽然生起怜悯之心,拿着牛肉递到犯人手里,“你吃,你吃。”
    那犯人身上戴着枷锁呢,哪够得着啊,对着一块牛肉直瞪眼,时不时地还得用眼底余光挘她。
    当时他问她,“即是送食,何不送到口中?”
    她面上一肃,“给肉是我的同情之心,吃不着说明法律的严肃性,他放了之后肯定会洗心革面的。不信你问他,释放之后会如何做?”
    他问了,真的问了,“你释放之后要做什么?”
    然后那人一张嘴差点咬在他鼻子上,他掩着鼻子,很觉那张嘴臭。一口的臭牙花子,连着口水喷出几个字,“打死……那个给肉的。”给看不给吃,忒缺德了。
    想到那时情形,不由“噗嗤”乐出声来,也难为她那会儿还能表情平淡地从对方手中夺过牛肉,一口一口用牙咬碎。
    那一年,他十三岁,她十二。
    那个场景太可乐,直到现在他还记得清清楚楚,甚至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会拿出来说一说。不过这样做的后果,只是让她与季徇愈发亲近,而离他越远了。或者不管他说不说,她的都会向着季徇吧……
    小县城里守卫没多森严,两人侥幸出了城,却再不敢寻大路走市镇,只捡山道小路而行。这样一来,夜间住宿荒野,白天只需带一袋干粮,倒也能省很多银钱。只是冬日里天寒,在外面冻一夜第二日醒来便觉头痛发热。
    仲雪深知凭她现在身体状况根本经不起寒凉,便在山中寻了一个猎户家暂住养病。
    三春只是偶感风寒,也无大碍,每天被他逼着灌下无数开水和汤药,将养个两三日也就复原了。
    仲雪心疼她,又改回大路,白天赶路,夜晚必要投栈住宿,实在没有,便也要找个农家民户借宿。
    这一路上她一直问他安排的人在哪儿,他总说快到了,却迟迟不见人影。让人不禁怀疑到底有没有人跟着他。一个君侯这么长时间,身边会不带一个人吗?
    这一日,他们行到绿城一带,这里地形复杂,颇多山脉。正走着,忽然从山林里蹿出一群人,足有二三十个,每个都是黑衣蒙面。
    三春一吓,“这不会是你安排的人吧?”
    不用他答,看那目露凶光的样子,肯定不会是他的人,除非他喜欢用自己的人来个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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