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这美貌有何用 第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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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认得他,这个四十来岁年纪、面白无须、声音尖利的男子,是三殿下身边心腹太监。
“你,你怎么会来这里?三殿下呢?”
“小人奉三殿下之命特来找三小姐。不知是否方便进去说话?”
魏品兰勉强收起心中慌乱,点一点头:“高公公请。”
“殿下正在去兖州的途中,特意差遣小人回京,务必要见三小姐一面,乃是有事要请三小姐帮忙。”高公公嗓子尖利,刻意压着声音,更显怪异,“找到三小姐还真不容易,没想到您竟在这里。”
魏品兰甚是难堪。她苦笑:“我无家可归,赁居此地。一个被逐出家门的人,我能帮他什么呢?”
高公公笑笑:“三小姐不必妄自菲薄,娘娘失势,殿下就藩,魏尚书也已告老还乡。现如今能帮上忙的,只有三小姐您了。”
“我?”魏品兰轻轻摇头,“我现在不过是苟延残喘,哪还能帮得了别人呢?”
“此事因三小姐而起,三小姐莫非要置身事外?”高公公忽然冷了面容。
魏品兰心中惊惧:“我……”
高公公沉声道:“就算你不为娘娘,不为殿下,也该为刚满月的小公主想一想。她是你的亲外甥女,你真忍心她小小年纪便与生身母亲分离,一生不得相见?娘娘是你的亲姐姐,一向待你不薄。你的告密让她永居深宫,你真的就一点愧疚都没有?”
“别说了!”魏品兰眼泪大滴大滴地掉,“我怎么帮忙?我能帮上什么忙?”
高公公笑了笑:“其实也不难。三小姐对晋王夫妇有恩,去求他们一求,请他们在皇上面前求情,宽恕娘娘一次。也不求帮娘娘复位,只要娘娘能走出临华宫,一切就都好说了。”
三皇子是皇帝最宠爱的儿子,但是就藩之后,父子情分终会慢慢变淡。若有母妃在中间调和,或许还能有些许转机。
况且此次晋王已醒,并无大碍。原本已死心的三皇子不禁又蠢蠢欲动。
魏品兰错愕:“可是我,我求情有用吗?”
“连试都不试一次,又怎会知道没用呢?”高公公用充满诱惑的口吻,轻声说道,“别忘了,您的义举救了晋王妃一命,您可是她的大恩人。若不是有这桩事,皇上还未必会成全他们呢。”
当日通风报信一事,让魏品兰的内心一直备受煎熬。也是这几天,她才稍微从煎熬中走出来一点。
沉默良久,她低声道:“好,那我试一试。”
高公公脸上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那小的就静候佳音了。”
——
王妃要搬回正房去。
这对忍冬来讲,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她被派给王妃,那就是王妃的人,自然事事要为王妃考虑。
王妃重情,因为王爷不记得旧事,就执意单独宿在永春园。时间短还好,时间长了,夫妻哪能不生分?
许多寻常人家夫妻也是成亲当天才第一次见面,何曾有旧情?可婚后不照样培养感情过得好好的?
偏生自家王妃古怪,不趁机笼络夫婿,反倒把人往外推。
忍冬已暗自操心好几天,今晚终于见到王妃改主意,喜不自胜:“依奴婢之见,早该如此了。”
她手脚麻利,立时收拾东西,恨不得将房内所有东西尽数搬过去,免得王妃以后再搬过来。
“倒也不必这样麻烦,离得又不远,挑两件衣裳首饰就可以了。”沈纤纤看她这架势,连忙劝阻。
“王妃说的是。”晋王也附和,“正房那边什么都有。”
“是是是。”忍冬答应着,手上动作却不曾停歇。
最终忍痛只挑出一些平素常用之物。
这是沈纤纤自晋王清醒之后,第一次踏进正房。
喜庆的百子千孙帐还未撤下,窗纸上还有十天前贴的“囍”字窗花。
这一切无一不在提醒着房中人,这是婚房。
忍冬放下包裹后,颇为识趣地退了出去。
留下相对尴尬的晋王与晋王妃。
沈纤纤一眼就看到了先前侍疾时的长榻,暗暗松一口气,放心许多。
“九郎稍待,我先去沐浴。”
话一出口,她就心生懊悔。两人各睡各的,为什么让他“稍待”?
不过话都说了,若再改口,反倒显得她心虚。
萧晟也尴尬:“本王也去。”
沈纤纤登时一惊,下意识后退一步:“九郎,你……”
灯光下,佳人一双妙目写满了讶异,还蕴着若有若无的惊恐和不满。
萧晟迅速意识到,她大约是误会了。不过也因为她的误会,他的尴尬在无形之间消散不少。
晋王目光微敛,轻笑一声:“王妃想到哪里去了?晋王府又不是只有一个浴房。”
沈纤纤愣怔一瞬,脸颊稍红,她不肯认输,旋即妩媚一笑:“九郎说什么呢?人家这不是怕你食言么?我还盼着你早日想起旧事,我们夫妻恩爱,情难自禁。届时即便是洗鸳鸯浴,又有何不可?”
说完不及晋王反应,她转头匆匆就去隔壁浴房。
她这话说的痛快,可仍是免不了觉得羞耻,脸颊隐隐发烫。
自然也不会留意到晋王一言难尽的表情。
沐浴之后换上了寝衣。沈纤纤回到卧房时,晋王洗漱还没回来。
她取出前几天赶制出的鸳鸯荷包,自觉做工精致,配色大方,非常满意。
过了约莫半刻钟,忽听门声响动,扭头一看,萧晟已走了出来。
两人视线相触,俱是一怔。
早在兖州时,沈纤纤就曾听人说过,晋王貌动天下。刚见他时,她也被惊艳过,后来相处日久,不觉为奇。
此时见他只穿一身白色中衣,衣领微敞,胸膛半露,额发潮湿,偶有一滴顺着俊美的脸庞滑落。
沈纤纤心头不自觉涌上丝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紧张。
当然,晋王的紧张与尴尬,并不比她少。
他一进门就看见王妃坐在桌前,手执鸳鸯荷包,眉目间隐含笑意。
人都说,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王妃本就是绝色,灯光下浅笑嫣然,更是人美如玉。
萧晟自忖不是沉迷美色之人,可仍不免有一刹那的失神。
王妃霍然站起身,径直朝他走了过来。
萧晟眸光微闪:“王,卿……”
王妃在他数步外停下,将手一扬,语气轻快:
“这个荷包不好当着外人的面给你,你现在看看,可还喜欢?”
杏色的荷包。
女子白皙的手指。
晋王眼眸微眯,伸手接过,动作略微透着一丝僵硬。
“很好,本王很喜欢,辛苦王妃了。”
沈纤纤轻笑着摇头,诚恳极了:“不,一点都不辛苦。只要九郎喜欢,我就心满意足了。”
如果不是晋王主动要求在前,每日一首情诗在后,她才懒得拈针拿线。
这荷包不管是颜色还是花样,对萧晟而言,都有些拿不出手。但是王妃一番苦心,他又不能让她失望。
沈纤纤想起一事,双眉微蹙,面带忧色:“九郎,先时你昏迷不醒,我一直近前伺候,晚间就在这长榻上将就一宿。如今你不会还让我继续睡长榻吧?”
“嗯?”萧晟皱眉。
这话题转的有点快。
王妃登时眼圈发红:“好啊,我就知道,你不记得旧事,连对我的一点怜惜都没有了。之前还会疼惜我,事事以我为先。如今却只会让我受委屈……”
她霎时间神情大变,声音娇媚,却已隐带哭腔,一滴眼珠蓄在眼眶,似落非落,看着好不可怜。
萧晟只觉眉心突突直跳:“卿卿,本王何曾这般说过?”
“你是没有这么说,可你分明就是这样做的。”晋王妃抽抽噎噎,“你让我夜夜睡长榻,不就是欺负我、委屈我吗?”
“本王并无此意,王妃若想睡床,睡床就是。本王夜间睡在榻上。”
相处一段时间,萧晟也看出来了,这个王妃妖娆妩媚、情绪变化快、爱发脾气、气性也大。
这些都是他不能接受却又不得不接受的。
人是二十三岁的他招的,总不能因为这些缺点,就直接厌弃。
罢了,以后慢慢教。
他这话一出,沈纤纤瞬间转悲为喜,面露笑意:“真的?”
“自然是真的。”
沈纤纤甜甜一笑,美目宛如黛月:“九郎你真好,我就知道你最疼我了。”
萧晟扯一扯嘴角,心想,你方才可不是这么说的。
不用夜夜睡长榻,沈纤纤心情甚好。
跟失忆后的晋王打交道这么久,她早就看出来了,他对她的容忍度非常高。只要不是特别大的事情,她一哭一闹一撒娇,基本都能称心如意。
这种情况下,她当然要为自己争取更舒适一点的环境了。
长榻哪能跟床相比呢?
沈纤纤将头埋在枕间,身上是熏过香的松软锦被,并不比她在永春园差。
初时她还担心过晋王会半夜来犯,后来就渐渐打消了顾虑。
早前在兖州时,两人又不是没有同室而居过。
不同于现在,那时他睡床,她睡长榻。
秋毫无犯。
他大概是真的不好女色。
“你,你怎么会来这里?三殿下呢?”
“小人奉三殿下之命特来找三小姐。不知是否方便进去说话?”
魏品兰勉强收起心中慌乱,点一点头:“高公公请。”
“殿下正在去兖州的途中,特意差遣小人回京,务必要见三小姐一面,乃是有事要请三小姐帮忙。”高公公嗓子尖利,刻意压着声音,更显怪异,“找到三小姐还真不容易,没想到您竟在这里。”
魏品兰甚是难堪。她苦笑:“我无家可归,赁居此地。一个被逐出家门的人,我能帮他什么呢?”
高公公笑笑:“三小姐不必妄自菲薄,娘娘失势,殿下就藩,魏尚书也已告老还乡。现如今能帮上忙的,只有三小姐您了。”
“我?”魏品兰轻轻摇头,“我现在不过是苟延残喘,哪还能帮得了别人呢?”
“此事因三小姐而起,三小姐莫非要置身事外?”高公公忽然冷了面容。
魏品兰心中惊惧:“我……”
高公公沉声道:“就算你不为娘娘,不为殿下,也该为刚满月的小公主想一想。她是你的亲外甥女,你真忍心她小小年纪便与生身母亲分离,一生不得相见?娘娘是你的亲姐姐,一向待你不薄。你的告密让她永居深宫,你真的就一点愧疚都没有?”
“别说了!”魏品兰眼泪大滴大滴地掉,“我怎么帮忙?我能帮上什么忙?”
高公公笑了笑:“其实也不难。三小姐对晋王夫妇有恩,去求他们一求,请他们在皇上面前求情,宽恕娘娘一次。也不求帮娘娘复位,只要娘娘能走出临华宫,一切就都好说了。”
三皇子是皇帝最宠爱的儿子,但是就藩之后,父子情分终会慢慢变淡。若有母妃在中间调和,或许还能有些许转机。
况且此次晋王已醒,并无大碍。原本已死心的三皇子不禁又蠢蠢欲动。
魏品兰错愕:“可是我,我求情有用吗?”
“连试都不试一次,又怎会知道没用呢?”高公公用充满诱惑的口吻,轻声说道,“别忘了,您的义举救了晋王妃一命,您可是她的大恩人。若不是有这桩事,皇上还未必会成全他们呢。”
当日通风报信一事,让魏品兰的内心一直备受煎熬。也是这几天,她才稍微从煎熬中走出来一点。
沉默良久,她低声道:“好,那我试一试。”
高公公脸上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那小的就静候佳音了。”
——
王妃要搬回正房去。
这对忍冬来讲,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她被派给王妃,那就是王妃的人,自然事事要为王妃考虑。
王妃重情,因为王爷不记得旧事,就执意单独宿在永春园。时间短还好,时间长了,夫妻哪能不生分?
许多寻常人家夫妻也是成亲当天才第一次见面,何曾有旧情?可婚后不照样培养感情过得好好的?
偏生自家王妃古怪,不趁机笼络夫婿,反倒把人往外推。
忍冬已暗自操心好几天,今晚终于见到王妃改主意,喜不自胜:“依奴婢之见,早该如此了。”
她手脚麻利,立时收拾东西,恨不得将房内所有东西尽数搬过去,免得王妃以后再搬过来。
“倒也不必这样麻烦,离得又不远,挑两件衣裳首饰就可以了。”沈纤纤看她这架势,连忙劝阻。
“王妃说的是。”晋王也附和,“正房那边什么都有。”
“是是是。”忍冬答应着,手上动作却不曾停歇。
最终忍痛只挑出一些平素常用之物。
这是沈纤纤自晋王清醒之后,第一次踏进正房。
喜庆的百子千孙帐还未撤下,窗纸上还有十天前贴的“囍”字窗花。
这一切无一不在提醒着房中人,这是婚房。
忍冬放下包裹后,颇为识趣地退了出去。
留下相对尴尬的晋王与晋王妃。
沈纤纤一眼就看到了先前侍疾时的长榻,暗暗松一口气,放心许多。
“九郎稍待,我先去沐浴。”
话一出口,她就心生懊悔。两人各睡各的,为什么让他“稍待”?
不过话都说了,若再改口,反倒显得她心虚。
萧晟也尴尬:“本王也去。”
沈纤纤登时一惊,下意识后退一步:“九郎,你……”
灯光下,佳人一双妙目写满了讶异,还蕴着若有若无的惊恐和不满。
萧晟迅速意识到,她大约是误会了。不过也因为她的误会,他的尴尬在无形之间消散不少。
晋王目光微敛,轻笑一声:“王妃想到哪里去了?晋王府又不是只有一个浴房。”
沈纤纤愣怔一瞬,脸颊稍红,她不肯认输,旋即妩媚一笑:“九郎说什么呢?人家这不是怕你食言么?我还盼着你早日想起旧事,我们夫妻恩爱,情难自禁。届时即便是洗鸳鸯浴,又有何不可?”
说完不及晋王反应,她转头匆匆就去隔壁浴房。
她这话说的痛快,可仍是免不了觉得羞耻,脸颊隐隐发烫。
自然也不会留意到晋王一言难尽的表情。
沐浴之后换上了寝衣。沈纤纤回到卧房时,晋王洗漱还没回来。
她取出前几天赶制出的鸳鸯荷包,自觉做工精致,配色大方,非常满意。
过了约莫半刻钟,忽听门声响动,扭头一看,萧晟已走了出来。
两人视线相触,俱是一怔。
早在兖州时,沈纤纤就曾听人说过,晋王貌动天下。刚见他时,她也被惊艳过,后来相处日久,不觉为奇。
此时见他只穿一身白色中衣,衣领微敞,胸膛半露,额发潮湿,偶有一滴顺着俊美的脸庞滑落。
沈纤纤心头不自觉涌上丝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紧张。
当然,晋王的紧张与尴尬,并不比她少。
他一进门就看见王妃坐在桌前,手执鸳鸯荷包,眉目间隐含笑意。
人都说,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王妃本就是绝色,灯光下浅笑嫣然,更是人美如玉。
萧晟自忖不是沉迷美色之人,可仍不免有一刹那的失神。
王妃霍然站起身,径直朝他走了过来。
萧晟眸光微闪:“王,卿……”
王妃在他数步外停下,将手一扬,语气轻快:
“这个荷包不好当着外人的面给你,你现在看看,可还喜欢?”
杏色的荷包。
女子白皙的手指。
晋王眼眸微眯,伸手接过,动作略微透着一丝僵硬。
“很好,本王很喜欢,辛苦王妃了。”
沈纤纤轻笑着摇头,诚恳极了:“不,一点都不辛苦。只要九郎喜欢,我就心满意足了。”
如果不是晋王主动要求在前,每日一首情诗在后,她才懒得拈针拿线。
这荷包不管是颜色还是花样,对萧晟而言,都有些拿不出手。但是王妃一番苦心,他又不能让她失望。
沈纤纤想起一事,双眉微蹙,面带忧色:“九郎,先时你昏迷不醒,我一直近前伺候,晚间就在这长榻上将就一宿。如今你不会还让我继续睡长榻吧?”
“嗯?”萧晟皱眉。
这话题转的有点快。
王妃登时眼圈发红:“好啊,我就知道,你不记得旧事,连对我的一点怜惜都没有了。之前还会疼惜我,事事以我为先。如今却只会让我受委屈……”
她霎时间神情大变,声音娇媚,却已隐带哭腔,一滴眼珠蓄在眼眶,似落非落,看着好不可怜。
萧晟只觉眉心突突直跳:“卿卿,本王何曾这般说过?”
“你是没有这么说,可你分明就是这样做的。”晋王妃抽抽噎噎,“你让我夜夜睡长榻,不就是欺负我、委屈我吗?”
“本王并无此意,王妃若想睡床,睡床就是。本王夜间睡在榻上。”
相处一段时间,萧晟也看出来了,这个王妃妖娆妩媚、情绪变化快、爱发脾气、气性也大。
这些都是他不能接受却又不得不接受的。
人是二十三岁的他招的,总不能因为这些缺点,就直接厌弃。
罢了,以后慢慢教。
他这话一出,沈纤纤瞬间转悲为喜,面露笑意:“真的?”
“自然是真的。”
沈纤纤甜甜一笑,美目宛如黛月:“九郎你真好,我就知道你最疼我了。”
萧晟扯一扯嘴角,心想,你方才可不是这么说的。
不用夜夜睡长榻,沈纤纤心情甚好。
跟失忆后的晋王打交道这么久,她早就看出来了,他对她的容忍度非常高。只要不是特别大的事情,她一哭一闹一撒娇,基本都能称心如意。
这种情况下,她当然要为自己争取更舒适一点的环境了。
长榻哪能跟床相比呢?
沈纤纤将头埋在枕间,身上是熏过香的松软锦被,并不比她在永春园差。
初时她还担心过晋王会半夜来犯,后来就渐渐打消了顾虑。
早前在兖州时,两人又不是没有同室而居过。
不同于现在,那时他睡床,她睡长榻。
秋毫无犯。
他大概是真的不好女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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