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风华正茂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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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长顺也不是特别笨,被他这么一说,也想明白了。
的确卢嗣卿没到像他家少爷说的那种程度,但,若他家少爷是个死心眼,又抹不开脸的,当场跟他顶撞甚至反抗起来,会发生什么,谁也说不准。
可是——
“可少爷,还有一件事——”长顺举手发问。
“这么说起来,您不就是对那位乐安公主蓄谋已久了吗?”
毕竟他家少爷可是从卢家出去两天之后才“恰巧”在大慈恩寺“碰”上了那位公主,而且长顺可还清楚地记得,前些天他家少爷刚刚问过他,他的脸能不能让什么什么公主也把持不住。
那个“什么什么”公主,现在想想,不就是乐安公主吗?!
明明是蓄谋已久,偏偏还要装作临时碰上的样子,还故意露出破绽让公主发现……
少爷,你好茶啊。
一瞬间,长顺仿佛梦回在襄邑老家时……那时,他跟着他家少爷,举凡出门,必然三步一偶遇,五步一邂逅,全襄邑的妙龄少女们总是能各种“不经意”地偶遇他家少爷,理由借口花样百出,有拙劣的,也有演技高超到长顺怎么看都看不出是真是假的,当时便叫长顺好一番感慨,直叹那些少女们手段实在高,用少爷的话说,就是无人能出其右。
可现在看来——
他家少爷分明青出于蓝了。
可,襄邑少女们热情追求睢鹭,演技高超点倒没什么,左右他家少爷又不能拿人家怎么样(此处长顺为少爷抹一把泪),但现在不同,他家少爷去演人家公主,而公主——据说那可是一个不高兴就能砍人头的存在啊!
“少爷,你真的不会被砍头吗?”
长顺再度忧心忡忡地发问。
却见他家少爷忽然笑了。
与虚与委蛇时那种浮于表面的笑不同,与算计人时那种假装真诚的笑不同,与博人好感时耀眼璀璨的笑不同,而是安安静静、极其轻微、眉梢眼角不动,只在明澈透亮的眼睛里露出一点点笑意的笑。
可长顺知道,这才是他家少爷真正的笑。
“不会。”
然后,就听真正笑着的他家少爷如此说道。
“长顺,还记得吧,你家少爷我,最大的长处就是自知之明和知人之明,而这次……我果然也没有看错人……”
他嘴角微微弯起。
想起从大慈恩寺到卢家,再从卢家到离开,这短短不过一个时辰,与那位的相处。
其实,她何尝没有看穿他的小把戏呢。
可是,她不在乎,不生气,任由他满嘴胡言,到了卢家时,分明已经有所察觉吧,所以她不出面,只叫他自己处理,而当他刻意说出与她的关系,激怒了卢嗣卿,让卢嗣卿说出对她不敬的话后——
她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像是伺机而动的鹰鹫,陡然发现了猎物般。
然后,他便看着她,用言语,用动作,一步步将局面导向她想要的模样,而在这整个过程中,他便充当了她的借口,她的棋子。
于是,他彻底明白了。
她不在乎他。
所以他故意也好,无意也好,她都不在乎,他就是偶然飞到她眼前的一只漂亮的鸟儿,她会跟鸟儿说话,逗趣,陪它玩耍,甚至会因为鸟儿漂亮的羽毛而将它收入自己的花园。
但她不会在乎鸟儿靠近她居心为何。
毕竟,一只鸟,怎么能伤到主人呢?
这是足够的强大,足够的自信,也是足够的自负。
可她又不是全然的自负,也不是全然地轻视他,将他当成一个仅仅用来观赏的鸟儿。
不然也不会在最后,给他这三天时间,让他去看,去听,去想。
她并不希望他草率地决定自己的人生。
其实他以前听过她许多传闻,从那些传闻里,他模糊拼凑出她应有有的模样,再然后前些天千桃园的初见,他发现自己拼凑出的模样没有出错,传说中的乐安公主,的确是个聪明、坚决、冷酷、目标坚定的人。
而这样的人,正是最好的合作对象。
唯一没想到的是,那样坚决冷酷的背后,却意外地……有些温柔啊。
不过,倒也不坏……
睢鹭起身,一拉随从,“走,跟少爷出门去!”
“欸?”长顺纳闷出声,“少爷,咱们刚回来啊?出门干嘛?”
却见他家少爷陡然回眸一笑。此时在屋内,没有日光照在他脸上,可那笑如此灿烂,以至于,那张白皙干净的脸,如朝阳,如明月一般,熠熠生光。
“没听公主说,让我去听,去看,去想吗?那现在,咱们就去听,去看,去想。”
看看她演这一出戏,究竟要做什么。
第21章 虽千万人吾往矣
接下来三天,睢鹭便乔装打扮后,满京城地游荡。
第一天,他听到自己和乐安公主的绯闻。
果然,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商贾百姓还是文人士子,对这种艳闻都报以极大的热情,未及弱冠的绝色少年主动向权势显赫,年纪却比少年大了二十岁还多的公主投怀送抱,这是多有趣的谈资啊,于是,无论茶馆酒楼,还是街头巷尾,他几乎都能听到人们议论着他和她。
当然,议论的话,听在睢鹭这个当事人耳中实在不怎么顺耳。
有鄙夷的,有痛骂的,有嘲讽的,当然还有羡慕想要效仿的。
总之还是难听话居多。
无论对他还是对她。
有些污言秽语,叫个脸皮薄的听了,怕不是得当场羞愤而死。
长顺跟着睢鹭,听了不过几句就绷不住了,虽然人们不是说他,可说他少爷也差不多等于说他了,于是他听着那一句句刺耳的话,头越来越低,越来越低,似乎才终于意识到,再怎么插科打诨,也无法掩饰,他家少爷干了件天下人眼中顶顶丢人的事儿。
攀龙附凤,卖身求荣,毫无廉耻,把读书人的脸面撕了扔在脚底下给人踩……他们口中的那个人,是他认识了十几年的少爷吗?
长顺觉得似乎是,可又似乎不是,他家少爷才不是那样的人,可是,那些人说的话,他又无法反驳。
于是他只能深深地低下头,甚至想捂起耳朵,这样就听不见那些刺耳的声音了。
可就在这时,耳边却突然响起他家少爷的声音:“长顺,抬起头来。”
长顺抬起头。
却见他家少爷居然还在笑着跟他开玩笑:“头压那么低,地上有钱捡吗?”
长顺难过:“少爷……”
睢鹭敲敲随从脑门。
“现在才反应过来,是不是有点太晚了啊,你家少爷我,在下决定之前,可是早就在心里预演了千百遍如何被人骂的场景了。”
甚至连死后如何被人在野史里鄙夷唾弃都想好了——假如他能在野史留下名字的话。
长顺闻言呆住。
“少爷你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做这种事?
荣华富贵真的那么重要吗?可是,在长顺的眼里,他家少爷明明不是看重钱财的人啊。
睢鹭却没有回答长顺的话,他双手背在脑后,大踏步地往前走:“快走啦,你少爷还想多听听大家怎么骂我的呢,哎对了,长顺你知道这叫什么吗?少爷跟你说,这就叫做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意思就是——知道别人怎么骂你,你才能知道怎么更好地骂回去。”
“……少爷,你上次跟我说的明明还不是这个意思。”
“哈哈,这叫活学活用,活学活用嘛!”
少年大笑着往前走,在前方等待他的,是数不清的嘲讽与谩骂,可他没有停下脚步,而是仿佛追逐着太阳的夸父般,迈着最大的步伐,直面,甚至追逐着死亡与焦渴,而那个没有对长顺说出的答案,也在他心里如太阳一般闪耀着——
当然是因为,有哪怕被万人唾骂,也强烈地、坚决地,拼尽了所有也想要做的事啊。
卿不闻曾子曰:虽千万人,吾往矣。
*
京城人民满以为,绝色小白脸倒贴乐安公主便是最近最大的八卦了。
却没想到,只过一天,便有更劲爆的消息传出来——
乐安公主为了那个主动倒贴的小白脸,咬死了今科探花卢嗣卿,跑到皇宫撒泼打滚,要皇帝彻查卢嗣卿的探花资格!
第二天的睢鹭走在大街上,听着人们仍在议论纷纷,许多人仍旧在骂,在鄙夷,只不过这次被骂被鄙夷的,主力从睢鹭变成了乐安。
毕竟,前一天的八卦还可以说人家公主身份尊贵,小白脸为了攀龙附凤主动倒贴,最不要脸的还是睢鹭这个小白脸。
但第二天这八卦一出——
堂堂一个公主,为了个刚刚见面、主动倒贴的小白脸就如此疯癫。
实在是不矜持,不应该,不知羞耻。
于是,一堆詈语砸到了她身上:
擅权妄为、感情用事、泼妇无知、胡搅蛮缠、头发长见识短……
哦,睢鹭还听到了一个“为老不尊”。
“那位……不是这样的人吧?”长顺犹犹豫豫地说道。
虽然只跟那位在马车里相处了短短一会儿时间,但长顺却直觉觉得,那位公主并不是那些人说的那样。
刚说完,便听他家少爷道:
“是,也不是。”
长顺黑了脸:“少爷……” 咱能说人话吗?
睢鹭起身,在小二黑臭黑臭的脸色中结了帐,拉着长顺,离开了这座据说京城公子哥儿们最爱来的有酒有茶更有美人歌舞的高级酒楼,去往下一个听八卦地点。
一边走一边说:“长顺哪,你看到刚刚小二的脸色没?”
长顺闻言,捂脸点头。
看见了,怎么没看见。
从他和少爷一进酒楼,那小二看到他和少爷身上普普通通的衣裳起,眼神就有点儿不对劲儿了,而等到少爷一脸坦然地挑挑拣拣,最后却只点了一壶最便宜的茶后,小二的脸色已经是充满鄙夷了。
“那你猜,若那小二若跟人说起咱们,会不会这么说——嘿,今儿酒楼来了俩穷鬼,浑身上下掏不出二两钱,还学人家公子哥儿来喝茶,哼!打肿脸充胖子!”
的确卢嗣卿没到像他家少爷说的那种程度,但,若他家少爷是个死心眼,又抹不开脸的,当场跟他顶撞甚至反抗起来,会发生什么,谁也说不准。
可是——
“可少爷,还有一件事——”长顺举手发问。
“这么说起来,您不就是对那位乐安公主蓄谋已久了吗?”
毕竟他家少爷可是从卢家出去两天之后才“恰巧”在大慈恩寺“碰”上了那位公主,而且长顺可还清楚地记得,前些天他家少爷刚刚问过他,他的脸能不能让什么什么公主也把持不住。
那个“什么什么”公主,现在想想,不就是乐安公主吗?!
明明是蓄谋已久,偏偏还要装作临时碰上的样子,还故意露出破绽让公主发现……
少爷,你好茶啊。
一瞬间,长顺仿佛梦回在襄邑老家时……那时,他跟着他家少爷,举凡出门,必然三步一偶遇,五步一邂逅,全襄邑的妙龄少女们总是能各种“不经意”地偶遇他家少爷,理由借口花样百出,有拙劣的,也有演技高超到长顺怎么看都看不出是真是假的,当时便叫长顺好一番感慨,直叹那些少女们手段实在高,用少爷的话说,就是无人能出其右。
可现在看来——
他家少爷分明青出于蓝了。
可,襄邑少女们热情追求睢鹭,演技高超点倒没什么,左右他家少爷又不能拿人家怎么样(此处长顺为少爷抹一把泪),但现在不同,他家少爷去演人家公主,而公主——据说那可是一个不高兴就能砍人头的存在啊!
“少爷,你真的不会被砍头吗?”
长顺再度忧心忡忡地发问。
却见他家少爷忽然笑了。
与虚与委蛇时那种浮于表面的笑不同,与算计人时那种假装真诚的笑不同,与博人好感时耀眼璀璨的笑不同,而是安安静静、极其轻微、眉梢眼角不动,只在明澈透亮的眼睛里露出一点点笑意的笑。
可长顺知道,这才是他家少爷真正的笑。
“不会。”
然后,就听真正笑着的他家少爷如此说道。
“长顺,还记得吧,你家少爷我,最大的长处就是自知之明和知人之明,而这次……我果然也没有看错人……”
他嘴角微微弯起。
想起从大慈恩寺到卢家,再从卢家到离开,这短短不过一个时辰,与那位的相处。
其实,她何尝没有看穿他的小把戏呢。
可是,她不在乎,不生气,任由他满嘴胡言,到了卢家时,分明已经有所察觉吧,所以她不出面,只叫他自己处理,而当他刻意说出与她的关系,激怒了卢嗣卿,让卢嗣卿说出对她不敬的话后——
她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像是伺机而动的鹰鹫,陡然发现了猎物般。
然后,他便看着她,用言语,用动作,一步步将局面导向她想要的模样,而在这整个过程中,他便充当了她的借口,她的棋子。
于是,他彻底明白了。
她不在乎他。
所以他故意也好,无意也好,她都不在乎,他就是偶然飞到她眼前的一只漂亮的鸟儿,她会跟鸟儿说话,逗趣,陪它玩耍,甚至会因为鸟儿漂亮的羽毛而将它收入自己的花园。
但她不会在乎鸟儿靠近她居心为何。
毕竟,一只鸟,怎么能伤到主人呢?
这是足够的强大,足够的自信,也是足够的自负。
可她又不是全然的自负,也不是全然地轻视他,将他当成一个仅仅用来观赏的鸟儿。
不然也不会在最后,给他这三天时间,让他去看,去听,去想。
她并不希望他草率地决定自己的人生。
其实他以前听过她许多传闻,从那些传闻里,他模糊拼凑出她应有有的模样,再然后前些天千桃园的初见,他发现自己拼凑出的模样没有出错,传说中的乐安公主,的确是个聪明、坚决、冷酷、目标坚定的人。
而这样的人,正是最好的合作对象。
唯一没想到的是,那样坚决冷酷的背后,却意外地……有些温柔啊。
不过,倒也不坏……
睢鹭起身,一拉随从,“走,跟少爷出门去!”
“欸?”长顺纳闷出声,“少爷,咱们刚回来啊?出门干嘛?”
却见他家少爷陡然回眸一笑。此时在屋内,没有日光照在他脸上,可那笑如此灿烂,以至于,那张白皙干净的脸,如朝阳,如明月一般,熠熠生光。
“没听公主说,让我去听,去看,去想吗?那现在,咱们就去听,去看,去想。”
看看她演这一出戏,究竟要做什么。
第21章 虽千万人吾往矣
接下来三天,睢鹭便乔装打扮后,满京城地游荡。
第一天,他听到自己和乐安公主的绯闻。
果然,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商贾百姓还是文人士子,对这种艳闻都报以极大的热情,未及弱冠的绝色少年主动向权势显赫,年纪却比少年大了二十岁还多的公主投怀送抱,这是多有趣的谈资啊,于是,无论茶馆酒楼,还是街头巷尾,他几乎都能听到人们议论着他和她。
当然,议论的话,听在睢鹭这个当事人耳中实在不怎么顺耳。
有鄙夷的,有痛骂的,有嘲讽的,当然还有羡慕想要效仿的。
总之还是难听话居多。
无论对他还是对她。
有些污言秽语,叫个脸皮薄的听了,怕不是得当场羞愤而死。
长顺跟着睢鹭,听了不过几句就绷不住了,虽然人们不是说他,可说他少爷也差不多等于说他了,于是他听着那一句句刺耳的话,头越来越低,越来越低,似乎才终于意识到,再怎么插科打诨,也无法掩饰,他家少爷干了件天下人眼中顶顶丢人的事儿。
攀龙附凤,卖身求荣,毫无廉耻,把读书人的脸面撕了扔在脚底下给人踩……他们口中的那个人,是他认识了十几年的少爷吗?
长顺觉得似乎是,可又似乎不是,他家少爷才不是那样的人,可是,那些人说的话,他又无法反驳。
于是他只能深深地低下头,甚至想捂起耳朵,这样就听不见那些刺耳的声音了。
可就在这时,耳边却突然响起他家少爷的声音:“长顺,抬起头来。”
长顺抬起头。
却见他家少爷居然还在笑着跟他开玩笑:“头压那么低,地上有钱捡吗?”
长顺难过:“少爷……”
睢鹭敲敲随从脑门。
“现在才反应过来,是不是有点太晚了啊,你家少爷我,在下决定之前,可是早就在心里预演了千百遍如何被人骂的场景了。”
甚至连死后如何被人在野史里鄙夷唾弃都想好了——假如他能在野史留下名字的话。
长顺闻言呆住。
“少爷你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做这种事?
荣华富贵真的那么重要吗?可是,在长顺的眼里,他家少爷明明不是看重钱财的人啊。
睢鹭却没有回答长顺的话,他双手背在脑后,大踏步地往前走:“快走啦,你少爷还想多听听大家怎么骂我的呢,哎对了,长顺你知道这叫什么吗?少爷跟你说,这就叫做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意思就是——知道别人怎么骂你,你才能知道怎么更好地骂回去。”
“……少爷,你上次跟我说的明明还不是这个意思。”
“哈哈,这叫活学活用,活学活用嘛!”
少年大笑着往前走,在前方等待他的,是数不清的嘲讽与谩骂,可他没有停下脚步,而是仿佛追逐着太阳的夸父般,迈着最大的步伐,直面,甚至追逐着死亡与焦渴,而那个没有对长顺说出的答案,也在他心里如太阳一般闪耀着——
当然是因为,有哪怕被万人唾骂,也强烈地、坚决地,拼尽了所有也想要做的事啊。
卿不闻曾子曰:虽千万人,吾往矣。
*
京城人民满以为,绝色小白脸倒贴乐安公主便是最近最大的八卦了。
却没想到,只过一天,便有更劲爆的消息传出来——
乐安公主为了那个主动倒贴的小白脸,咬死了今科探花卢嗣卿,跑到皇宫撒泼打滚,要皇帝彻查卢嗣卿的探花资格!
第二天的睢鹭走在大街上,听着人们仍在议论纷纷,许多人仍旧在骂,在鄙夷,只不过这次被骂被鄙夷的,主力从睢鹭变成了乐安。
毕竟,前一天的八卦还可以说人家公主身份尊贵,小白脸为了攀龙附凤主动倒贴,最不要脸的还是睢鹭这个小白脸。
但第二天这八卦一出——
堂堂一个公主,为了个刚刚见面、主动倒贴的小白脸就如此疯癫。
实在是不矜持,不应该,不知羞耻。
于是,一堆詈语砸到了她身上:
擅权妄为、感情用事、泼妇无知、胡搅蛮缠、头发长见识短……
哦,睢鹭还听到了一个“为老不尊”。
“那位……不是这样的人吧?”长顺犹犹豫豫地说道。
虽然只跟那位在马车里相处了短短一会儿时间,但长顺却直觉觉得,那位公主并不是那些人说的那样。
刚说完,便听他家少爷道:
“是,也不是。”
长顺黑了脸:“少爷……” 咱能说人话吗?
睢鹭起身,在小二黑臭黑臭的脸色中结了帐,拉着长顺,离开了这座据说京城公子哥儿们最爱来的有酒有茶更有美人歌舞的高级酒楼,去往下一个听八卦地点。
一边走一边说:“长顺哪,你看到刚刚小二的脸色没?”
长顺闻言,捂脸点头。
看见了,怎么没看见。
从他和少爷一进酒楼,那小二看到他和少爷身上普普通通的衣裳起,眼神就有点儿不对劲儿了,而等到少爷一脸坦然地挑挑拣拣,最后却只点了一壶最便宜的茶后,小二的脸色已经是充满鄙夷了。
“那你猜,若那小二若跟人说起咱们,会不会这么说——嘿,今儿酒楼来了俩穷鬼,浑身上下掏不出二两钱,还学人家公子哥儿来喝茶,哼!打肿脸充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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