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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桃(种田文) 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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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桃哼了声:“白大叔你心虚了?你去踩那印子做什么,毁证据啊?”
    白四一张老脸涨成猪肝色,这丫头咋这招人烦,说的话和小刀子似的,专往他心窝上戳:“罗春桃,你让徐志松手。”
    春桃抱着手臂没理会,转而面像大伙:“各位叔叔婶子,大爷大妈,你们都瞅见地上的印子了吧?也听见他说的话了?我叫罗春桃家住罗家村,在这里请大家给我做证,不是我们踹他的骡子,是骡子先撞的我们。”
    “胡说,不是!”白四一边想挣脱徐志,一边死鸭子嘴硬。
    徐志手上的劲儿半分不松:“好,那去衙门,请官家做了断。”
    听见衙门、官家几个字,白四的儿子侄子都抖了抖,刚才是白四狠抽了骡子车才向人撞去,他们几个不用看车印就比任何都清楚,心里有鬼自然怕见官。
    “爹,算了吧。”白四的大儿子白兴德小声说:“咱把东西送回家是正经事。”
    二儿子白兴贵也劝:“就是,我哥说的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乡里乡亲的闹到衙门去干啥。”说着对春桃说:“妹子,这事儿我们私下商量着解决吧。”
    可话都没说完,白兴德白兴贵就听见他爹中邪似的大喊一声:“去就去!去衙门,我怕你们不成。”
    白四语气坚定中气十足,他之所以这样,除了想报复春桃徐志拿回自己丢的了面子外,还想抖一抖威风,他现在是大财主刘二汉的亲家,今时不同往日,他也是有身份的人,还怕徐志这个兔崽子和罗春桃那小丫头?笑话,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感受财主亲家高人一等的滋味。
    但这时有两个人跳出来反对,是白四雇来押车的俩汉子,家里老婆孩子等车他们挣钱回去吃饭呢,才没啦闲工夫看人打官司。
    “给钱,一早上的功夫全叫你耽误了。”
    “就不该接你这单活儿!”
    白四磨磨蹭蹭舍不得给,眼看又要多场官司,白家两个儿子赶紧劝老爹给钱了事,两个汉子得了一半工钱骂骂咧咧走了。
    “小弟,你留在这里把车印看好了,我们一会儿就回来找你。”春桃嘱咐罗小弟留在原地把证据守好,紧接着就和白四他们及一些热心的百姓一起去衙门。
    罗小弟也是个机灵的,那车印子不仅长还在路中央,人来人往他一个半大孩子实在难看顾,幸好早上买的煎饼在怀,卤鸡爪鸭爪也还剩下不少,于是他将饼和卤味分给刚才瞧热闹的吃,人们受了好处自然帮他一起看护,等大半个时辰后春桃和徐志回来时,车印子一点也没变,好好的在路中央。
    “大人,我们见过的……”
    “上次在刘二汉刘老爷家里,您忘记了?”
    “我叫白四,我女儿嫁给刘老爷的儿子了,我和他是亲家……”
    这一路上白四都试图和那位姓黄的爷搭话,可惜人家不理他,白四一贴上去小声嘀咕,那人就用胳膊肘推白四:“有话大声讲,不要窃窃私语,我们办事光明磊落,向来公正。”
    这下白四傻眼了,刘二汉不是说和他亲如兄弟吗?怎么报出亲家的名号也不管用呢。
    那姓黄的也是张方脸,和罗友良的一样方,下颌骨几乎成个直角,白四从此以后看见方脸的人就觉得讨厌。
    这姓黄的是捕快,走在他边上的是衙门里另一位姓文的捕快,黄捕快看上去就很严肃,边上那位姓文的更甚,白四完全不敢跟他搭话。
    一路到了事发地,白四瞧眼下这局面心里慌的不行,这和他想象的不一样,这样下去这官司准得输。
    在白四绞尽脑汁想办法的当口,文姓捕快跟着春桃和徐志去看路上的车辙印了,一直板着脸的黄捕快忽然靠近白四,用胳膊碰了碰他肩膀。白四大喜,终于要接他的茬了,可下一秒他的脸就耷拉下来。
    因为黄捕快把手藏在臂弯中,做了个数钱的手势:“你得打点。”
    白四傻眼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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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章 春桃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白四满脑子都是亲家刘二汉那句‘我们好的像亲兄弟一样’, 这亲兄弟之间办事还要靠钱说话?他不自觉的跟着做了个捏手指数钱的动作,眼睛都瞪直了。白四忘了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亲兄弟明算账, 何况是狗肉兄弟呢。
    “黄头, 你也过来看看。”另外一边, 那姓文的捕快喊道。
    “怎么着呀?”黄捕快将手摁在腰带上, 方脸上一双三白眼白多黑少,淡瞥着白四,向他发出最后通牒:“你不能一毛不拔,我不好办事, 上上下下好几号人, 我为了你得逐一通融。”
    白四不懂衙门里的规矩,他只是单纯的想出恶气抖威风,怎么结果反落到进退两难的地步。
    哼,乡下来的乡巴佬, 又吝啬又蠢。
    黄捕快眼神中流露出不屑:“我过去了就真没了法子。”
    “等会儿。”在黄捕快迈步的同时,白四伸手托住他的胳膊, 急切的说:“这么着行不行,等他赔了我银子,我分你一半。”
    “他赔你银子, 分我一半?”黄捕快挑眉。
    白四殷切的点头:“是是是。”
    “空手套白狼, 想得美吧你, 够奸猾的。”这回黄捕快眼神中不仅是不屑, 还多年一层厌恶。这个乡下来的干巴老头子不仅蠢, 还很奸诈, 只是道行不够, 可蒙骗不了他。
    捕快是衙门里接触人最多的, 整日和三教九流正经的不正经的人打交道,照面的都是人精中的人精,黄捕快一看这场面就知道真相是什么,如果白四想把黑的说成白的,不仅办案的捕快要做睁眼瞎,连记录案情的文书小吏也要买通。
    想颠倒黑白那要付出代价的,还得了钱分他一半,当他是冤大头呢。
    “黄头?”那头文捕快在催了,见黄捕快和白四一直嘀咕着说话,迈步向他们走来。
    黄捕快见状,赶紧向车辙印走去:“来了。”
    围观的百姓依旧议论不休,半是瞧热闹半是监督的盯着两个捕快勘探痕迹,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按照印子可以自然的推理出事发经过,这案子很好判。
    “你们有没有受伤?”黄捕快问。
    徐志扭头看向春桃,他刚才已经询问检查过了,春桃身上毫发无损,而他在躲避的时候蹭到了路边的土墙,手背上蹭破点皮,渗了几颗血珠,对他而已是微不足道的小伤。
    “徐志大哥伤了手,我受到了惊吓。”春桃说着指向白四:“他还平白冤枉人。”
    白四神情一僵,脸白一阵红一阵的,无力的辩解道:“我还磕碎了碗,伤了驴……”
    “住口!”文捕快一声呵斥:“那是你自找的!”
    这声呵斥得到了围观群众们的热烈附和,大部分人都心怀正义,最瞧不上白四这种鬼祟小人做派。
    “黄头,你看这事如何处置?”文捕快问道。
    “唔……”黄捕快用手揪着下巴上的胡子,他本想看在和刘家的交情上和稀泥,可众目睽睽之下不好偏私,为了这乡下老头子影响他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可不值当。琢磨了一镇,黄捕快手一挥:“白四啊,你这事闹的离谱,得重罚,罚你赔偿徐志春桃二两银子做医药费、安神费。”
    听到这个结果,春桃很高兴,倒不为那二两银子,主要是没让白四得逞还吃了教训,这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没事了。”徐志对春桃说。
    春桃皱了皱鼻:“有事。”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条绣花绢帕向徐志走去:“你的手伤了怎么不告诉我,刚才看见。”
    “小伤,不打紧。”徐志毫不在意的说,混了那八年,这点伤对他而言不过是个蚊子包。
    春桃摇头:“不行不能大意,我先用手帕帮你简单包扎一下,等回到家再用酒洗洗,给你上药粉。”说着已经动手包扎起来。
    “手帕还是新的,给我包扎伤口糟蹋了,算了。”徐志说着把手往回缩,可春桃没撒手,反而轻瞪他一眼。
    “听我的吧。”春桃微愠的样子在徐志眼中很可爱。手帕洗的很干净,有股淡淡的香味,徐志很喜欢这股味道,怎么嗅怎么舒服。
    徐志和春桃是彻底放松了,白四却像被雷击了似的呆住,二两银子?他没听错吧,徐志皮糙肉厚磕破点皮就要赔二两银子?
    “抢钱呐?”白四充满怨气的嘀咕了一声。
    这小小的抱怨没能瞒住春桃的耳朵,她扭头怼了一句:“二两也算抢钱?白叔,刚才你可张口就管我们要三十两。”
    白四一时哑口无言,在两位官差的见证及无数围观百姓的注视下,这账真的不好赖。白四的两个儿子和侄子已经羞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好好的来镇上拉一回碗凳,这摊上的都是什么王八事。
    “爹,给钱吧,咱好回家。”
    “叔,就这么着吧。”
    春桃把徐志的手包好了,瞅着白四说:“欠条我可不认,得要现钱。”白四今天到镇上办事,兜里准有钱。
    “给你。”白四赔了钱,丢了人,赶紧溜了。
    这一闹腾,已经过了晌午,太阳都偏了,春桃和徐志及罗小弟腹中饥饿,肚子一阵抗议,三人一块去寻吃的。春桃心情不错:“咱们选择做吃食的买卖太正确哩,民以食为天,吃了这顿还要吃下顿,今天吃了明儿还要吃,只要滋味好,生意不好才奇怪。”
    徐志赞同的点头:“你说的对。”在他眼中,春桃只要不杀人放火,说什么做什么都是对。
    罗小弟埋头苦吃,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饭量惊人,和徐志也有得一拼,姐姐和徐志大哥的对话在他耳中有些无聊,听得人起鸡皮疙瘩,突然他闻见了一股香味,肉香。
    “姐,徐志大哥你们闻,好香啊。”
    徐志探头往门外瞅,然后站起来往外走,不一回拎回来个荷叶包,打开来是满满一包鸡胗、鸡肠、猪肺、猪肝等熟食,闻起来很香很馋人,不过吃起来略有些腥味。
    原来边上有家大饭馆,每天后厨会把内脏煮熟了便宜卖,夏天内脏不好存,扔了可惜,就这样随便料理了挣些钱,春桃尝了几口因为滋味太差停了筷,罗小弟胃口好,只要不馊不坏就能吃,徐志也差不多,和小舅子吃得很欢实。
    “今天判案的捕快,我认得。”徐志吃饱了后说道。
    春桃一惊,原来徐志真的认识衙门的人:“哪个?”
    “姓文的那个。”徐志喝了几口凉茶润喉:“我们曾经在一个营里,他先回乡。”
    “你们刚才咋没相认?”春桃问。
    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兄弟感情不一般,结果这俩人见面了装的和陌生人一样,半句多余的话都没说,要不是徐志讲出来,春桃根本想不到。
    “公事公办,刚才不好认。”徐志可没有白四那种仗着衙门有人就抖威风的毛病。不过,他回乡这么久,也是时候去拜访一下老友了:“春桃,时辰不早了,你和小弟先回,我今晚住镇上,和我兄弟和几杯。”
    春桃点点头,又忍不住嘱咐:“虽然你千杯不醉,也少喝点。”
    “放心,我有数。”徐志柔声答。
    多少年了,从来没有人嘱咐他少喝酒,同袍兄弟间感情好,可喝酒的时候一定不留情面,恨不得让他喝下一缸,女人情和兄弟情不一样。
    听见徐志要留在镇上,罗小弟眼睛亮了,他站起来大喊:“我也想去。”
    春桃把弟弟摁回到座位上:“别添乱,徐志哥有正经事要办的,你不能去。”
    “我想去,姐。”罗小弟期待的看着徐志:“徐志大哥,带上我吧。”
    罗小弟今年十四,到了男孩变男人的阶段,带他去见见人也好,可以增强阅历,徐志答应了:“好。”
    春桃张了张嘴,喉咙里的话还没说出口,徐志又道:“放心,我不叫他喝酒。”
    “你是我肚里的虫啊?怎么我想啥你都知道。”春桃忍不住抿嘴笑了。
    徐志看了看天色,他们的这顿饭不是正点吃的,吃完正好还有一个时辰太阳下山,此刻阳光已没那么炽热灼人。
    “走,咱出发,我先把你送回家。”徐志说。
    春桃道:“我一个人回去能行,送回去你还要走回来多麻烦。”
    “我不放心。”徐志可不想让他如花似玉的准媳妇一个人从半面镇走回村,在他眼里,春桃再泼辣再不同于寻常女子,也是需要呵护和照顾的人,这不是一码事:“再说我要带小弟在外头过夜,总要和你爹娘说一声。”
    “好。”春桃应了,心里甜滋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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