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懒得拯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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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昏倒的王子殿下完好无损地交给他的侍从,面对他们不知所措的脸,我淡然解释道:
“王子殿下因为走得太久累得睡着了,别打扰他,让他好好睡一觉,他也许最近绷得太紧了。”
再摆出一副情真意切关心他的模样,侍从们就感激心大起,连忙保证会遵从我的嘱咐。
谁会怀疑我呢,我是救世主啊。
从乌利尔的宫殿中走出来,我下意识抬头望了望天空中的太阳,似乎也没觉得它有多么灿烂了。
拜托了我万能的法师朋友,去研究如何不着痕迹地取下镶嵌在银器上的宝石,我觉得有些疲惫,主要还是在乌利尔那里,让我想起了不堪回首的过去。
我不能……不能这么软弱下去。
人总要去直面自己痛苦的根源,要去学着和自己和解,把眼光放到现在,去关心现在所拥有的并为之满足……
这些道理我都懂,我也从医生那里听过千百遍了。
所以我要去见他……我要去见那个将我从山村里、像拔一根土里的萝卜一样将我带出来,带到人类最繁华的首都,改变了我整个人生的人……爱德华·罗德李尔。
前罗德李尔家族的家主。
我那位贵人。
我……最为仇恨的人。
向国王请了假,理由是去山林里悟剑,半个月时间。他准许了。
惠灵顿二世知道我对他乃至于整个国家的重要性,因此算得上有求必应,但魔王真的被消灭后,他会怎样对待我,就不得而知了。
坐在颠簸的马车之上,前往偏僻山区的流放土地,这一路对我来说有点漫长了,不过,也许正巧可以为你们讲述一下我与爱德华·罗德李尔之间的瓜葛。
罗德李尔家族是一支近年来家道中落的首都老牌贵族,而爱德华是罗德李尔家族最近一任的家主。说是家主,总觉得他是个工于心计的秃顶中年男人,其实并不,他只比我大了两岁,今年也不过二十一,正是青春的大好年华。
他是家中独子,父亲一事无成,老来得子,病痛缠身,早早就把家族的重担摞到了爱德华身上,因此我非常能理解他拼了命想要重振家族辉煌的想法……那些贵族,你都难以衡量他们那高贵得要死的自尊心。
魔族壮大,真神力量受损,陷入沉睡,国家需要寻找一个勇者来担负打败敌人的重任,这于任何一个贵族,都是绝佳的机会。
如果,成为救世主的那个勇者,是自己找来的,那对于贵族还有他身后的整个家族,都是天大的荣耀与好事,让勇者为自己在国王面前美言几句,爵位、财富、权力那不是手到擒来的东西?
没错……所以他们发了疯地去世界各地挖掘好苗子,为的就是争夺那唯一一个救世主的位置,为了位置背后的一切能令人类发狂的东西。
我就是其中之一,由罗德李尔家族从山村里带来的候选者。
也就是他们的“棋子”、“工具”、“梯子”。
十二岁前,我都是一个质朴的村姑。出生在我那穷苦而温馨的家庭中,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父母疼我爱我,作为长女,我享受到了一切宠爱。在我四岁那年,我的弟弟,可爱的格莱斯出生了,他为我制造了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懂事又听话,我非常爱他……可不幸的是,由于山村恶劣的生产环境,他患上了慢性病,并不致命,可不治就会日渐虚弱下去,最终迎来死亡。
我的家庭并不富裕,可我不愿意就这么抛下我的弟弟。
我生来力气大,又在山野田间野惯了,因此去学着做猎人,捉点野兔之类的小动物,卖皮毛和肉换钱,家里种的有田,养的有鸡,但即便如此,养一个病人对我家来说还是太艰难,因此当我听闻附近镇上举办格斗比赛,有钱拿时,毫不犹豫就准备动身。
我那时很年幼,没练过什么武术,但我力气大,跑起来能追上野鹿,而且为了那笔如今看来不足称道、但当时是笔巨款的奖金……我也要去。
事实证明,我低估比赛的难度了,来参加的都是大人,起码也得是精壮小伙子,拿到这笔钱远没有我想的那么容易,可我还得上啊,没有钱就不能给格莱斯治病,我就会失去……我的亲弟弟。
最后等裁判举起我的手,宣布我是胜利者时,我没意识到他举起了我的手。牙齿被打掉了好几颗,满脸都是血,我也听不清他在声情并茂地讲什么,只知道他塞进来钱,我用我那破烂的手臂接住,然后跌跌撞撞往外走。
这是我最后的记忆,之后我再醒来,就到了爱德华面前了。
他说他很欣赏我在格斗比赛上的表现,听闻我的遭遇,他表示心痛,愿意资助我的家庭,承包我弟弟的医药费——从贵族手里随意落下来的一点灰尘,都足够我们这些穷苦人生活一辈子了。
他还说他愿意资助我去首都学习,将来找份好工作,养活我家。
谁不想去见识一下人类最繁华的首都呢?那是人人都有的梦,在我们这种偏远山村尤为梦幻。我也有考虑到这是骗局,可我没得选,他给我家的钱够格莱斯好几年的医药费了。
于是我答应了他,对他感恩戴德,痛哭流涕地感谢他对我家的慈善捐助,并且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进到勇者候选集训营中进行学习,那是多么美好的梦啊,格莱斯得到了医药费,我被顺理成章地接入罗德李尔家族的庇护之中,也到了首都接受最高等的教育,尽管在集训营中经常被看不顺眼找个借口一顿打,我也毫无怨愤。
训练营的东西很难……对于我这个之前只会识字的村姑来讲,接受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他候选人们要么天资聪颖,要么从小训练,还有不少贵族家的继承人。在刚开始我是落后的。
爱德华看出了我的无能,于是让我参与进家族事务,处理追债、收税这种需要打手的任务,可我跟着去了几次现场,逐渐发现这些是高利贷,是对辖区农民的暴利剥削,被命令着从那些穷人手里抢来钱,已经令我开始怀疑这种任务的正确性。然而我当时还小……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停下来,只能按照少爷原本的期望去执行我的任务。我做的越来越好,于是来自爱德华的任务越来越难,乃至于暗杀仇人。
我……我怎么能做这种事?杀人?我做不到!
然而当我哭诉着跪倒在他面前,请求他不要让我再去做这种事,他极为疲惫且烦躁地叹了口气。
他答应我了。
“好吧,格莉达,如果这是你的愿望的话,我会允许。”
背着手站在广阔客厅中的爱德华·罗德李尔转过身来,以某种锐利而冷漠的眼神盯着我,转而笑了,将那些情绪隐藏在弯弯的眼睛背后,语调轻快和蔼地对我说:
“既然你这么痛苦,那三天之后你再来一趟我的办公室吧,我为你准备了点小礼物。”
我当时还十分喜悦,觉得爱德华真是天底下最好的大好人,我知道我让他失望了,可即便如此他还是愿意原谅我,甚至为我准备了礼物!
我那时是多么衷心感谢他,全心全意地信奉着、尊敬着他,爱德华大人,拯救我命运的贵人,感谢他对我家庭做出的一切。三天之后,我欢天喜地地拜访了罗德李尔家,敲响了少爷办公室的门。
他在等我,见我进门来,将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扔给了我,并告诉我现在就可以打开。
我不好意思地接受了他的好心提议,拆开了礼盒的盖子——
那是一绺捆束好的头发。
……什么?什么?
我脑子一时转不过来弯,这是什么?头发?不,我搞错了吧,如果说是礼物,不可能会是头发,难道是某种珍贵生物的毛发吗?可以用在什么地方?总不可能是人的头发吧,一定不可能的,而且还是我如此熟悉的颜色……
我如此熟悉的颜色……因为这正是我头发的颜色。
我缓缓抬起了头,看着他,少爷正在微笑,温和有礼的笑容一如我当初重伤醒来第一眼看到的那样,谦逊的绿眼睛像颗被深藏的宝石,透露着不可言说的艳丽与妖异。
我颤抖地、甚至还带着一如既往的孺慕表情仰视着他。
“少?少爷?这是什么?我不知道……”
“……”
他并没有理会我的问题,直接开了口。
“格莉达。”
他呼唤我的声音,还是平时那般彬彬有礼。
“是,我在?……”
“你现在要做出选择。要么服从我的安排,同时当上勇者,要么……”
他顿了一下,那双我喜爱着、深爱着的湖绿眼睛直视着瘫坐在地的我,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一个羸弱且狼狈的孩子。
“下一次寄来的,可能就是别的东西了。”
“……”
我说不出话来,惊恐且无助地盯着他,他敛下眼睫,从桌子里抽出一张信封,轻飘飘地扔在了我面前。
“王子殿下因为走得太久累得睡着了,别打扰他,让他好好睡一觉,他也许最近绷得太紧了。”
再摆出一副情真意切关心他的模样,侍从们就感激心大起,连忙保证会遵从我的嘱咐。
谁会怀疑我呢,我是救世主啊。
从乌利尔的宫殿中走出来,我下意识抬头望了望天空中的太阳,似乎也没觉得它有多么灿烂了。
拜托了我万能的法师朋友,去研究如何不着痕迹地取下镶嵌在银器上的宝石,我觉得有些疲惫,主要还是在乌利尔那里,让我想起了不堪回首的过去。
我不能……不能这么软弱下去。
人总要去直面自己痛苦的根源,要去学着和自己和解,把眼光放到现在,去关心现在所拥有的并为之满足……
这些道理我都懂,我也从医生那里听过千百遍了。
所以我要去见他……我要去见那个将我从山村里、像拔一根土里的萝卜一样将我带出来,带到人类最繁华的首都,改变了我整个人生的人……爱德华·罗德李尔。
前罗德李尔家族的家主。
我那位贵人。
我……最为仇恨的人。
向国王请了假,理由是去山林里悟剑,半个月时间。他准许了。
惠灵顿二世知道我对他乃至于整个国家的重要性,因此算得上有求必应,但魔王真的被消灭后,他会怎样对待我,就不得而知了。
坐在颠簸的马车之上,前往偏僻山区的流放土地,这一路对我来说有点漫长了,不过,也许正巧可以为你们讲述一下我与爱德华·罗德李尔之间的瓜葛。
罗德李尔家族是一支近年来家道中落的首都老牌贵族,而爱德华是罗德李尔家族最近一任的家主。说是家主,总觉得他是个工于心计的秃顶中年男人,其实并不,他只比我大了两岁,今年也不过二十一,正是青春的大好年华。
他是家中独子,父亲一事无成,老来得子,病痛缠身,早早就把家族的重担摞到了爱德华身上,因此我非常能理解他拼了命想要重振家族辉煌的想法……那些贵族,你都难以衡量他们那高贵得要死的自尊心。
魔族壮大,真神力量受损,陷入沉睡,国家需要寻找一个勇者来担负打败敌人的重任,这于任何一个贵族,都是绝佳的机会。
如果,成为救世主的那个勇者,是自己找来的,那对于贵族还有他身后的整个家族,都是天大的荣耀与好事,让勇者为自己在国王面前美言几句,爵位、财富、权力那不是手到擒来的东西?
没错……所以他们发了疯地去世界各地挖掘好苗子,为的就是争夺那唯一一个救世主的位置,为了位置背后的一切能令人类发狂的东西。
我就是其中之一,由罗德李尔家族从山村里带来的候选者。
也就是他们的“棋子”、“工具”、“梯子”。
十二岁前,我都是一个质朴的村姑。出生在我那穷苦而温馨的家庭中,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父母疼我爱我,作为长女,我享受到了一切宠爱。在我四岁那年,我的弟弟,可爱的格莱斯出生了,他为我制造了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懂事又听话,我非常爱他……可不幸的是,由于山村恶劣的生产环境,他患上了慢性病,并不致命,可不治就会日渐虚弱下去,最终迎来死亡。
我的家庭并不富裕,可我不愿意就这么抛下我的弟弟。
我生来力气大,又在山野田间野惯了,因此去学着做猎人,捉点野兔之类的小动物,卖皮毛和肉换钱,家里种的有田,养的有鸡,但即便如此,养一个病人对我家来说还是太艰难,因此当我听闻附近镇上举办格斗比赛,有钱拿时,毫不犹豫就准备动身。
我那时很年幼,没练过什么武术,但我力气大,跑起来能追上野鹿,而且为了那笔如今看来不足称道、但当时是笔巨款的奖金……我也要去。
事实证明,我低估比赛的难度了,来参加的都是大人,起码也得是精壮小伙子,拿到这笔钱远没有我想的那么容易,可我还得上啊,没有钱就不能给格莱斯治病,我就会失去……我的亲弟弟。
最后等裁判举起我的手,宣布我是胜利者时,我没意识到他举起了我的手。牙齿被打掉了好几颗,满脸都是血,我也听不清他在声情并茂地讲什么,只知道他塞进来钱,我用我那破烂的手臂接住,然后跌跌撞撞往外走。
这是我最后的记忆,之后我再醒来,就到了爱德华面前了。
他说他很欣赏我在格斗比赛上的表现,听闻我的遭遇,他表示心痛,愿意资助我的家庭,承包我弟弟的医药费——从贵族手里随意落下来的一点灰尘,都足够我们这些穷苦人生活一辈子了。
他还说他愿意资助我去首都学习,将来找份好工作,养活我家。
谁不想去见识一下人类最繁华的首都呢?那是人人都有的梦,在我们这种偏远山村尤为梦幻。我也有考虑到这是骗局,可我没得选,他给我家的钱够格莱斯好几年的医药费了。
于是我答应了他,对他感恩戴德,痛哭流涕地感谢他对我家的慈善捐助,并且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进到勇者候选集训营中进行学习,那是多么美好的梦啊,格莱斯得到了医药费,我被顺理成章地接入罗德李尔家族的庇护之中,也到了首都接受最高等的教育,尽管在集训营中经常被看不顺眼找个借口一顿打,我也毫无怨愤。
训练营的东西很难……对于我这个之前只会识字的村姑来讲,接受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他候选人们要么天资聪颖,要么从小训练,还有不少贵族家的继承人。在刚开始我是落后的。
爱德华看出了我的无能,于是让我参与进家族事务,处理追债、收税这种需要打手的任务,可我跟着去了几次现场,逐渐发现这些是高利贷,是对辖区农民的暴利剥削,被命令着从那些穷人手里抢来钱,已经令我开始怀疑这种任务的正确性。然而我当时还小……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停下来,只能按照少爷原本的期望去执行我的任务。我做的越来越好,于是来自爱德华的任务越来越难,乃至于暗杀仇人。
我……我怎么能做这种事?杀人?我做不到!
然而当我哭诉着跪倒在他面前,请求他不要让我再去做这种事,他极为疲惫且烦躁地叹了口气。
他答应我了。
“好吧,格莉达,如果这是你的愿望的话,我会允许。”
背着手站在广阔客厅中的爱德华·罗德李尔转过身来,以某种锐利而冷漠的眼神盯着我,转而笑了,将那些情绪隐藏在弯弯的眼睛背后,语调轻快和蔼地对我说:
“既然你这么痛苦,那三天之后你再来一趟我的办公室吧,我为你准备了点小礼物。”
我当时还十分喜悦,觉得爱德华真是天底下最好的大好人,我知道我让他失望了,可即便如此他还是愿意原谅我,甚至为我准备了礼物!
我那时是多么衷心感谢他,全心全意地信奉着、尊敬着他,爱德华大人,拯救我命运的贵人,感谢他对我家庭做出的一切。三天之后,我欢天喜地地拜访了罗德李尔家,敲响了少爷办公室的门。
他在等我,见我进门来,将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扔给了我,并告诉我现在就可以打开。
我不好意思地接受了他的好心提议,拆开了礼盒的盖子——
那是一绺捆束好的头发。
……什么?什么?
我脑子一时转不过来弯,这是什么?头发?不,我搞错了吧,如果说是礼物,不可能会是头发,难道是某种珍贵生物的毛发吗?可以用在什么地方?总不可能是人的头发吧,一定不可能的,而且还是我如此熟悉的颜色……
我如此熟悉的颜色……因为这正是我头发的颜色。
我缓缓抬起了头,看着他,少爷正在微笑,温和有礼的笑容一如我当初重伤醒来第一眼看到的那样,谦逊的绿眼睛像颗被深藏的宝石,透露着不可言说的艳丽与妖异。
我颤抖地、甚至还带着一如既往的孺慕表情仰视着他。
“少?少爷?这是什么?我不知道……”
“……”
他并没有理会我的问题,直接开了口。
“格莉达。”
他呼唤我的声音,还是平时那般彬彬有礼。
“是,我在?……”
“你现在要做出选择。要么服从我的安排,同时当上勇者,要么……”
他顿了一下,那双我喜爱着、深爱着的湖绿眼睛直视着瘫坐在地的我,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一个羸弱且狼狈的孩子。
“下一次寄来的,可能就是别的东西了。”
“……”
我说不出话来,惊恐且无助地盯着他,他敛下眼睫,从桌子里抽出一张信封,轻飘飘地扔在了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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