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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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找骆明忠加上吗?自己刚来,可是很缺钱的!
    杨梦阑想了想,人都站起来了,最终也只是站在骆明忠的房间门口,没有敲门。
    “算了,骆明忠看着,也不是言而无信的人!”她小声的嘟囔着,心里又乐观起来。
    有这一年的时间,自己怎么招儿,也会适应过来,找到自力更生的方法。到时候,就可以自己出去找一间小房,过自己的自在日子了。
    只是……
    杨梦阑看着骆明忠房间关上的门,心道:其实骆明忠,算是一个不错的托付对象的!虽然,相处时间很短,但是从他的言行举止上,不难看出,这个男人有颜有才,还有责任心。
    若是,能够与他心意相通,情投意合,过过小日子倒也不错。
    但是,杨梦阑想起自己现在这副尊容,重重的叹了口气。别说别人,就是连自己,都不想照镜子!再加上原主做的那些事儿,给骆明忠找的那些不痛快。她忍不住抓了抓头发,十分沮丧的坐在椅子上。
    “我还是老老实实的想想自立的事儿吧。还有,这改变不仅势在必行,而且任重道远啊……”
    自己真的能够坚持的下来吗?
    杨梦阑有些欲哭无泪。
    家里没有什么存粮,第二天一早,骆明忠从食堂,买回来几个苞米面做的大饼子,苞米面粥,还有一点小咸菜。虽然,他依然冷着脸,却没有亏待杨梦阑。自己吃过早餐之后,留了一半在桌子上,就出门了。
    杨梦阑早上是被一阵阵号子声喊醒的,那号子声响亮激昂,听的人激情澎湃。她起床,推开门,就看到了早餐,心中十分开心,终于不用饿肚子了!
    她洗漱完之后,喝了一口苞米面粥,吃了口大饼子。
    嗯……
    咽的时候,居然感觉有点剌嗓子!
    好吧,她承认,吃了这么多年的细粮,这粗糙的大饼子和稍带着皮的苞米面粥,她一时间,实在是难以接受。勉强喝了半碗粥,吃了两口饼。她叹了口气,道:“权当减肥了吧!”
    第11章 跑步锻炼
    杨梦阑吃完饭后,收拾了一下。眼下,骆明忠也没有给她钱,身无分文,便只好先执行减肥的计划了。她将昨天收拾好的一大袋垃圾,拎在手里,又拿了钥匙,就走下了楼去。 他们住的是五楼,这栋楼总共六层,是一梯两户。如果她的记忆没错的话,里面住的人家,除了骆明忠这个营长,还另外住着两个营长家属,几户副营长家属,指导员家属,还有一个团长家。
    而这个军区的家属院为南院,院中,他们这栋楼住的人级别都算低的,其他楼里不是团长,就是师长的,都是高官。
    连长及连长的家属,住在北院。
    杨梦阑虽然起的不算晚,但是当兵的,已经早早出勤了。而上班的人,还没有出门。所以,她一路下来,并没遇到什么人。
    她扔了垃圾,便在外面慢慢的散步。难得穿越到了军区,她可得好好参观一下这个家属院,顺便加深一下记忆。唉,如果哪天能让她也参观一下军队,那就最好不过了!
    虽然,她没有当过兵。但是以前,对于军人,也是很憧憬的。
    他们住的院子还是很大的,和军区只是一墙之隔。那堵墙上开了个小门,以方便住在这里的军人的进出。
    不得不说,这个年代的空气很好,很清新。初春的小草已经冒了头,上面挂着露珠,被清晨的阳光,照射出七彩的光芒。春风袭来,带着一丝丝凉意。
    杨梦阑深吸一口气,甚至感觉自己闻到了黑土地的味道。
    这么清新的地方,不做晨练实在太浪费了。自己原本就有晨跑的习惯,可惜没有耳机。从前自己身材保持的那么好,可多亏了经常锻炼的缘故。
    既然决定了,她就从现在开始坚持锻炼,说不定可以很快就减下来了呢!
    愿望是美好的,可实际情况是……
    俗话说,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杨梦阑才跑了五分钟,就已经是气喘如牛,汗如雨下了。她弯着膝,双手拄在膝盖上,大口大口喘着气。
    唉,想当初她也是参加过马拉松的人,现在不说时间,就这路程都没跑多远,自己就已经像一个风箱一般,呼呼作响。
    唉,看来现在最好的运动方式,只能是走路了!
    杨梦阑沿着路继续向前走着,忽然一大片地出现在眼前。
    “对了,军区大院的夫妻家庭都分了一块地,自己家也有一块!只是,这么多地,哪块是自己家呢?”杨梦阑弯着腰,左瞧右看的。“正好春天了,种点什么好呢?”
    正想着,迎面走来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女人,穿着碎花的长袖衬衫,的确良的西裤,带皮带,外罩一件骆色的风衣,脚踏一又深色皮鞋。一头八十年代经典烫发,倒是有几分端庄的样子。
    这副打扮,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走在时代的最前沿了吧。
    只是……
    “哟!这不是杨贵妃吗?我可真佩服你,这脸皮厚的,怎么还好意思出来晃悠?出了这事儿,也不知道在家躲躲!”她的语气中,透着浓浓的鄙视、不屑。
    第12章 苏冬梅
    样子倒是端庄,但是这话,怎么这么尖酸刻薄啊?自己以前招惹过她? 杨梦阑听着这话,脸腾的一下子就红了。‘杨贵妃’是军嫂中,一些无聊的人给她起的外号,讽刺她又懒又胖,还从不劳作。
    在不知不觉中,就被人叫开了。
    在这个年代,不干活,也是被人十分瞧不起的。
    呼……
    她这是多少年没被人这么奚落过了?心中虽然有火,但是,想到昨天才给骆明忠打了协议,她决定还是忍下来。
    杨梦阑深吸一口气,将火压住,没有搭理这个人,继续看她的田地。
    这个女人,叫苏冬梅,是个老师。她是父亲是旅长,原本也单恋过骆明忠,但是因为骆明忠家里的条件太差,家里不同意,所以才嫁了现在的丈夫,也是个营长。婆家也是高干家庭,可谓是门当户对。她长得不错,又能说会道,大家都对她十分热络,凡事礼让三分。
    像她这种条件的人,内心都有无比的优越感,尤其在这些农村人面前。
    杨梦阑前世也接触过不少,所谓上流社会的人,自然知道这种人,只要不搭理她们,她们就消停了。何况,现在都是新社会了,谁还真低谁一等啊!
    苏冬梅见杨梦阑不吱声,冷笑一声:“谅你也没脸反驳!”
    杨梦阑闻言,抱着膀子,淡然的看了她一眼,脸上扬起一抹冷笑。真以为不搭理你,是惹不起?那是不想跟你这人争吵,想找打吗?
    不知是杨梦阑表现的太明显了,还是苏冬梅第一次见到,杨梦阑这种冷冰冰的笑。她先是愣了一下,浑身打了一上冷颤。然后,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慌忙看了看手表。只听她哎哟一声,急匆匆的向门外跑去。经过杨梦阑身边时,还冷冷的哼了一声。
    不得不说,遇见苏冬梅,更加激起了杨梦阑决定奋起的决心。人要脸、树要皮,她杨梦阑从今天开始,好好努力混出个人样来,一定要让你们刮目相看!
    想要别人看的起,有钱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所以,杨梦阑决定从今天开始,就想想如何赚钱?是出去找份工作,还是自己做点什么?
    只是,连个本钱都没有,又能做些什么呢?
    她一边走一边想着,最后决定先把地种起来,至少到时不用再花钱买菜了。而且,如果长势好的话,还能出去卖点菜,赚点零花。再之后的,等买种子的时候,去看看有什么能做的。
    正寻思着呢,就见一个膀大腰圆,留着八十年代特有的长扣发型,打扮的干净利落的中年妇女,扛着个镐头走了过来。她没有搭理杨梦阑,而是直接越过她,径直走到了一块菜地,开始翻起地来。
    原主自认为是个城里人,一向瞧不下这些农村人。但是这院里的城市人,又瞧不上她。所以,原主一向是属于边缘人员,在两边都不讨好。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杨梦阑主动上前,亲热的问道:“嫂子,现在就开始翻地了?你准备种点什么啊?”
    第13章 张翠芬
    张翠芬很是吃惊看了看杨梦阑,她可是一向自恃身份,不和她们这帮泥脚子说话的,今天是刮的什么风?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但是别人问话,她不答也不好,影响团结。于是,她不冷不热回了句:“就菠菜、白菜之类的。”
    杨梦阑没有在意张翠芬的态度,又厚着脸皮,笑着说道:“嫂子,买种子了吗?我对这边的市场不熟,你买种子的时候,能带我一块儿去吗?”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张翠芬只得道:“行,那明天你就跟我一块儿去吧。”杨梦阑再丢人,也是丢的骆营长的人。
    况且,她怎么着也是骆营长的媳妇,万一人家骆营长不计较呢?
    两口子都是床头打架,床尾和的事儿。自己还是能不得罪,就不得罪吧。
    杨梦阑一听这话儿,知道张翠芬是个爽快人,于是忙道了两声谢,又腆着脸道:“那个,嫂子,你这镐头用完了,能不能也借我使使?我家也没个家不什的。”
    张翠芬沉默了一下,还是道:“行,等会儿,我翻完我家的地,就给你用。”
    “谢嫂子,谢嫂子!”杨梦阑忙开心的谢道。她怕自己站在这里,张翠芬别扭,便道:“那我等会儿来拿。”说着,转身离开了菜地。
    张翠芬瞟了眼杨梦阑离去的背影,轻轻摇了摇头,她这个勤快的样子,也不知道能坚持多久?
    离去的杨梦阑,并没有发现张翠芬的注视。她一边走,一边想着自己所住的这个院落情况。
    苏冬梅是骆明忠他们团的,另一个营长吴建军的老婆。而张嫂子则是骆明忠手下,一个副营长王建国的老婆。王建国在部队呆的时间久,与骆明忠不同,他是靠资历升任的副营长。而她老婆张翠芬随军,也有许多年了,比一般人可了解这附近的情况。
    其他南院住的家属,不是像苏冬梅一样要上班的,剩下的就是自己丈夫官位高,自己不用干活的。因此并不像北院那般,大多数人都种着菜地。南院的地,大都荒着。又因为仅剩的种地几人,抹不开面子,也没有人种别人家的地。
    杨梦阑正是想到了这些,于是想要把其他人不种的地要来,自己种。说干就干,杨梦阑小跑回家,找到昨天骆明忠扔下的笔,又去他房间翻出了几张纸,简单的写了数份协议。
    大致上,就是菜地给杨梦阑种,而杨梦阑免费提供一些菜,给地的原主人,当作租金。
    她拿着写好的纸条,去了南院她们这栋楼以外的楼层。一户一户的询问,收获了诧异、狐疑、白眼、不屑,却也收获了几份同意书。
    杨梦阑点了点那几份同意书,没想到拜访了二十多家,居然有一半的人同意了她的提议。这是在她意料之外的,毕竟以她的名声说起来,并不好听。其实她不知道的是,这此高官的家属,很多都只是见她一个脸熟,压根就不知道她是谁,更不用提她的那些事儿。
    第14章 种地
    杨梦阑将签好的协议收好,放进自己的房间。然后确认了这十几家人的地。你别说,这一块地少,但是这十几家加起来,还真是一块不少的地方。 杨梦阑转了一圈下来,张翠芬已经翻完了地。她不情不愿的把镐头借给了杨梦阑,就转身离开了。
    杨梦阑马上动手,开始翻起地来。她专心的用镐头,把地刨了一遍,把土块敲碎,将石头拣走。才弯着腰弄了一会儿,就觉得腰酸腿疼,有点喘不过气来。她拄着镐头,站着歇了一小会儿。好几次都想扔下镐头不干了。
    这么多年了,她何曾受过这份儿苦。但是,杨梦阑抬头,看着四周如同牢笼的军区大院,虽然没被人关着,可是自己也走不出去。何况,如果连这点小事儿都做不好,还有什么本事离开这里自立呢?
    再者说了,自己自小就在孤儿院长大,什么苦没吃过?什么活没干过啊?
    要是轻易就放弃,也就不是她杨梦阑了!
    她握了握镐头,又继续翻起地来。不一会儿就汗流浃背了,只是回头看着这一大片翻好的地,杨梦阑擦了擦汗,脸上也泛出了笑容,一股成就感油然而生。
    到时候种点油菜、黄瓜、洋柿子(西红柿的土名)、豆角这些,今年一年的菜,可就不用愁了。
    杨梦阑心里美滋滋的,但是她看到眼前贫瘠的土地,又苦恼起来。说起来,她们家属院开辟出来的地,也不怎么肥沃,小石头又多,而且说起来,总共也没多少地。若是自己家吃,倒是不担心什么。
    但是,杨梦阑心底想着,若是多产点,还可以拿出去卖,好歹也多了些收入。也不枉费她厚着脸皮,问人家要地了。
    这样一想,她心里苦恼起来:若是产量上不去,不用说送人的那些菜,就是自己心底这点小九九,可就全没了。
    杨梦阑虽然小时候,在孤儿院没少弄这些,但毕竟不是学农业的,又近二十年没种过地了,一时半会儿,想不出主意,索性就继续翻地,让脑袋空一下。
    她一身的肥肉,翻起来费劲又费时,又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才终于把地翻好了。
    与此同时,她突然想起,自己那个时代,地里都是上化肥的,这样庄稼的长势才好。而那些出了名的有机绿色植物,是上大粪的。想到这里,杨梦阑摇头失笑,现代这么普遍的做法,自己居然忘了!还在这里苦恼了好半天。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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