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星际宠婚[娱乐圈]_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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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声音似乎让裘复猛然愣住,过了片刻,他忽然笑了起来。然后一脚踩上了忠爷的胸膛,冷血至极的声音响起:“放干净你的狗嘴!给老子记住了,他叫阮阿华!”
话音落下,泛着寒光的匕首出现在裘复的手中。他双目冰冷,一刀刀轻轻地划开了忠爷的脖子,让他感受自己正在被人残忍杀害,感受到那慢慢流失的生命。
影院里,是一片寂静,有的人看着那濒死的忠爷,对可怕的疯狗心生胆颤;有的人则忍不住地凝视着那个邪俊美丽的青年,望着他那双古井无波的眼睛,心中微微颤抖,总感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到底有什么不对呢?
忠爷死后,洪义社吞并了肇兴帮。柯元宇仍旧是大当家,裘复却没有留下。
他走的时候仍旧穿着那件破旧普通的麻布外套,米黄的颜色在时间的磨合下泛了点灰。
柯元宇的目标是让黑帮洗白,真正地跨入普通人的世界。他五年来从未改变过的真情打动黎然,两人最终走到了一起,站在港口边,目送裘复乘着一艘破旧的小船离去。
黎然靠在柯元宇的怀中,忍不住地问道:“裘复变化真大,我不敢相信,那个曾经说过‘我裘复就是港城的天’的人,居然会变成这个样子。”
柯元宇低笑道:“这样不好吗?”
黎然摇头:“好,不过总觉得挺难过的,裘复能变成这样?他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对了,阿宇,昨天我看裘复那件衣服有点脏了想帮他洗洗,但他居然差点把我踹出门去,那件衣服是什么东西,这么重要?”
闻言,柯元宇微微眯了眸子,半晌后,他轻笑一声:“每个人都有自己最重要的宝贝,大概对于裘复来说,那件衣服对他的重要性,完全不亚于你对我的重要性。他很看重它,很珍惜。”
归来的时候有多么惊天动地,离去的时候就有多么平淡萧瑟。
一艘残破不堪的小渔船,一个孤独冷寂的年轻人,穿着那一件再平凡不过的外套,一个人孤伶伶地坐在船头,看着那缓缓下落的夕阳。
温暖的阳光和昏黄的颜色,这一幕温馨温柔,让人忍不住陶醉。就连那个冷血冷心的疯狗似乎也沉浸在其中,他慢慢拉紧了衣服,一只假手非常简陋,明显不是什么高昂的假肢,可是他至始至终却一直戴着,没有退去。
五年前,一个普通平凡的渔夫救上了一个濒死的人,在茫茫大海中,他带着这个人坐上了自己的小渔船,为他包扎伤口,给他耐心地擦拭身体,从死神手中抢过了这个生命。
那这个人醒来后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呢?
——忽然伸手,双指勾起,直接剜目!
渔夫惊恐地往后倒退一步。他不可能躲过这个人的招式,所幸此时对方正处于虚弱的状态,剜目的动作都慢了几分,于是渔夫的脸颊上被勾出了两道长长的血印,躲过一劫。
吓了许久后,这渔夫一连几天都不敢靠近黑发年轻人的身,等看到对方实在需要换药,也饿得快要昏迷时,这个老实人才下定决心,再次走了过去。
“我叫阮阿华,我对你没有恶意,我不会害你,你让我给你换个药,好不好?”
回答他的是年轻人一个狠厉的蹬脚,直直地踹在渔夫的肚子上,让他疼了一天。
农夫与蛇的故事,阮阿华没文化,没听说过。可是他却也没想到,自己救回来的这个人,居然会这么没良心。
这个人伤得太重,昏迷了半个多月,阮阿华就在旁边守了半个月,可是对方一醒来,居然想要了他的眼睛!
之后的一周,阮阿华都没能近得了这个人的身。直到对方真的饿死过去后,阮阿华才赶紧地跑上前去,又是喂米粥,又是赶紧包扎伤口,等这个人醒来后,再次地是拳打脚踢,决不让阮阿华近身。
“我说你这个人哩,我又不害你。”
“你就不能讲道理吗,都说你们城里人读过书,有知识,你怎么这样呢?”
“你叫什么,你要我帮你找家人吗,你怎么会弄成这样的?”
一连三个月,重复着这样“一方不让近身,另一方等对方饿晕了再去行动”的事情。等到黑头发的年轻人再次醒过来时,他发现那个平凡的渔夫正在给自己修剪指甲。
一见到对方醒来,阮阿华立即后退三步,结巴着说道:“我……我是看你指甲长了,帮你剪剪。”
复杂深邃的目光凝视在对方身上,俊美漂亮的年轻人沉默了许久,最后终于开口说了两个字:“裘复。”
被砍断了右手,伤口发炎;在海中被无数大鱼啃咬过,身上的肉少了一半。
这都能从鬼门关里爬出来,已然是一种幸运。
裘复在床上足足躺了一年,阮阿华太穷,请不起医生,只能找渔村里的大爷买点药膏。但是就算他已经这样掏心掏肺地对这个年轻人好,对方也照样不领情,一天都说不了一句话,从来不理会他,只是每天都沉默地望着东方的位置,望着一片茫茫的大海。
“你来自东边?你是港城人?我听说那里老繁华哩!好多漂亮的大姑娘,好多好多汽车。是不是城里人都和你一样,长得这么好看?你长得真好看,比咱们村的王小妹还要好看……啊!”
话音落下,一个狠烈的勾拳便停在了阮阿华的眼前。
俊美漂亮的青年危险地眯了眸子,冷笑一声:“再敢说我的长相,老子把你废了!”
不过裘复也就只能在这种时候逞威风了,很快他的伤口再次复发,右手手腕处严重发炎,整个人昏迷不醒,脸色惨白,似乎真的要熬不过去了。阮阿华急得不知该怎么办,最后竟然卖了家里头唯一的一头驴,送裘复去了他从来没去过的医院。
当裘复醒来时,看见的便是阮阿华满是泪水的眼眶。
“老天爷真好,你醒了,你真的醒了!”
这一刻,裘复整个人怔住,双眸颤动,足足看了这个人很久,才闭上双眼。
三个月的拳打脚踢,一整年的不理不睬,到最后,换来了一个人全心全意的信任。村里头的人都说:“阿华,你把娶媳妇的驴都卖了,以后怎么办啊!”对此,阿华嘿嘿一笑:“又不能不救阿福,阿福不是病了吗。”
众人笑骂:“你这个傻子!”
阮阿华,长得算不上多么好看,只能说是不丑,比柯元宇差远了,更不用说和裘复比。可是,这个人却拥有全天下最好的心肠。他扶着裘复,每天锻炼身体,早日恢复;他买不起高昂的进口药物,他便努力地出海打渔,想要多买点药膏,说是涂多了也不比那些西方人的东西差到哪儿去。
第二年的时候,裘复还是不爱说话,只是每天看着东边。
第三年的时候,他已经能正常行走,除了不可以做剧烈运动外,与常人无异。
第四年的时候,他开始帮阮阿华一起下海打渔。他凌厉可怕的身手让同行人惊怔不已,纷纷表示:阮阿华不得了,救了这么一个厉害的捕鱼能手,几年前还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现在居然这么厉害!
真正让整个渔村被震慑到的,是有一次,一条疯狗追逐一个小女孩,就快咬上女孩的脖子。电光火石间,那个冷峻好看的年轻人一个扫腿,将那疯狗直接踹死,全村人震惊。
裘复从来都是裘复,即使曾经伤重得快要死去,他也是洪义社的二当家裘复。
平静的生活,让这个人似乎化为了一个普通的村民,但是无论是那恐怖的身手还是出众的长相,都让其他人无法用普通的去对待他。在某个秋天的夜晚,阿华煮了黄酒,庆祝自己捡到裘复整整四年。
他从来不知道,裘复和阿福有什么区别,他不认识“复”,倒是知道,一到过年,大家的门上都贴着一个“福”字。
所以他叫这个人阿福。
喝着喝着,阮阿华就喝多了,嘴里咕哝地念叨着:“村口李叔家的闺女想嫁给你,村尾刘爷爷的孙女也想嫁给你,就连咱们村最好看的王小妹也想嫁给你。阿福,你真有福气啊,那么多人想嫁给你哩!”
回答他的是裘复意味深长的眼神,没有吭声。
醉鬼还在继续说话,裘复却一口口地喝着酒,似乎没有听见这些话。等到阿华真的醉晕过去后,裘复认命似的将他扛了起来,扔到了床上,然后薄唇一勾,轻笑了一声,俯下身不知道做了什么,接着转身离开。
那一夜,裘复站在窗口看着东边的天空,直到太阳升起,他才转身离去。
从那以后,裘复再也没有看过东边,他仿佛真的成为了一个渔民,白天下海打渔、晚上听这些渔民说闹。一切都没什么变化,直到有一天,当裘复想要用右手去接什么东西时,他微微愣住,旁边的阿华也一下子愣住。
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阮阿华告诉他:“阿福,我想给你找个假手,人家说假手特别像真的,别人都看不出来,而且你还能用假手拿筷子,特别管用!”
裘复冷笑一声:“把你的手剁下来给我?”
阿华嘿嘿一笑,没有再说话。
一周后,裘复被叫到县里面的殡仪馆,看到了那具尸体。
开膛破肚,肠子被掏空,胃更是被搅成了稀巴烂,那种可怕恶心的景象连资深法医都是连连摇头,不忍多看,跟随裘复一起来的老村长早就呕吐出了酸水,吓得不敢回头。
只有这个年轻人,他面色平静,一步步地走到了停着尸体的床前。
他伸出那只完好的左手,温柔地抚摸着这个人的脸庞。这个人长得实在不算英俊,但是却很耐看,裘复知道,这个人笑起来眼睛旁边有一道细纹,非常温暖。
裘复的手指顺着那紧闭的双眼,滑到了鼻子,再滑到嘴唇。
老村长说道:“阿福,这么恐怖,你快过来!赶紧过来!”
一旁的警察解释道:“这个人参与毒品运输,把毒品吞到了胃里,当时正好我们的人正在追捕那一群港城的毒贩,他们带着这小子跑了一段距离,就把他的东西取出来了。你们记住,有些钱不是想拿就能拿到的。你是村长是吧?你回去告诉你的村民,不要因为那点小钱就做这种铤而走险的事情,黑帮的人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有时间他们可能会给你留条小命,没时间他们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你要教育教育你们村那些愚昧的村民,傻到去相信这种钱,简直是自寻死路……啊!”
话音落下,泛着寒光的匕首出现在裘复的手中。他双目冰冷,一刀刀轻轻地划开了忠爷的脖子,让他感受自己正在被人残忍杀害,感受到那慢慢流失的生命。
影院里,是一片寂静,有的人看着那濒死的忠爷,对可怕的疯狗心生胆颤;有的人则忍不住地凝视着那个邪俊美丽的青年,望着他那双古井无波的眼睛,心中微微颤抖,总感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到底有什么不对呢?
忠爷死后,洪义社吞并了肇兴帮。柯元宇仍旧是大当家,裘复却没有留下。
他走的时候仍旧穿着那件破旧普通的麻布外套,米黄的颜色在时间的磨合下泛了点灰。
柯元宇的目标是让黑帮洗白,真正地跨入普通人的世界。他五年来从未改变过的真情打动黎然,两人最终走到了一起,站在港口边,目送裘复乘着一艘破旧的小船离去。
黎然靠在柯元宇的怀中,忍不住地问道:“裘复变化真大,我不敢相信,那个曾经说过‘我裘复就是港城的天’的人,居然会变成这个样子。”
柯元宇低笑道:“这样不好吗?”
黎然摇头:“好,不过总觉得挺难过的,裘复能变成这样?他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对了,阿宇,昨天我看裘复那件衣服有点脏了想帮他洗洗,但他居然差点把我踹出门去,那件衣服是什么东西,这么重要?”
闻言,柯元宇微微眯了眸子,半晌后,他轻笑一声:“每个人都有自己最重要的宝贝,大概对于裘复来说,那件衣服对他的重要性,完全不亚于你对我的重要性。他很看重它,很珍惜。”
归来的时候有多么惊天动地,离去的时候就有多么平淡萧瑟。
一艘残破不堪的小渔船,一个孤独冷寂的年轻人,穿着那一件再平凡不过的外套,一个人孤伶伶地坐在船头,看着那缓缓下落的夕阳。
温暖的阳光和昏黄的颜色,这一幕温馨温柔,让人忍不住陶醉。就连那个冷血冷心的疯狗似乎也沉浸在其中,他慢慢拉紧了衣服,一只假手非常简陋,明显不是什么高昂的假肢,可是他至始至终却一直戴着,没有退去。
五年前,一个普通平凡的渔夫救上了一个濒死的人,在茫茫大海中,他带着这个人坐上了自己的小渔船,为他包扎伤口,给他耐心地擦拭身体,从死神手中抢过了这个生命。
那这个人醒来后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呢?
——忽然伸手,双指勾起,直接剜目!
渔夫惊恐地往后倒退一步。他不可能躲过这个人的招式,所幸此时对方正处于虚弱的状态,剜目的动作都慢了几分,于是渔夫的脸颊上被勾出了两道长长的血印,躲过一劫。
吓了许久后,这渔夫一连几天都不敢靠近黑发年轻人的身,等看到对方实在需要换药,也饿得快要昏迷时,这个老实人才下定决心,再次走了过去。
“我叫阮阿华,我对你没有恶意,我不会害你,你让我给你换个药,好不好?”
回答他的是年轻人一个狠厉的蹬脚,直直地踹在渔夫的肚子上,让他疼了一天。
农夫与蛇的故事,阮阿华没文化,没听说过。可是他却也没想到,自己救回来的这个人,居然会这么没良心。
这个人伤得太重,昏迷了半个多月,阮阿华就在旁边守了半个月,可是对方一醒来,居然想要了他的眼睛!
之后的一周,阮阿华都没能近得了这个人的身。直到对方真的饿死过去后,阮阿华才赶紧地跑上前去,又是喂米粥,又是赶紧包扎伤口,等这个人醒来后,再次地是拳打脚踢,决不让阮阿华近身。
“我说你这个人哩,我又不害你。”
“你就不能讲道理吗,都说你们城里人读过书,有知识,你怎么这样呢?”
“你叫什么,你要我帮你找家人吗,你怎么会弄成这样的?”
一连三个月,重复着这样“一方不让近身,另一方等对方饿晕了再去行动”的事情。等到黑头发的年轻人再次醒过来时,他发现那个平凡的渔夫正在给自己修剪指甲。
一见到对方醒来,阮阿华立即后退三步,结巴着说道:“我……我是看你指甲长了,帮你剪剪。”
复杂深邃的目光凝视在对方身上,俊美漂亮的年轻人沉默了许久,最后终于开口说了两个字:“裘复。”
被砍断了右手,伤口发炎;在海中被无数大鱼啃咬过,身上的肉少了一半。
这都能从鬼门关里爬出来,已然是一种幸运。
裘复在床上足足躺了一年,阮阿华太穷,请不起医生,只能找渔村里的大爷买点药膏。但是就算他已经这样掏心掏肺地对这个年轻人好,对方也照样不领情,一天都说不了一句话,从来不理会他,只是每天都沉默地望着东方的位置,望着一片茫茫的大海。
“你来自东边?你是港城人?我听说那里老繁华哩!好多漂亮的大姑娘,好多好多汽车。是不是城里人都和你一样,长得这么好看?你长得真好看,比咱们村的王小妹还要好看……啊!”
话音落下,一个狠烈的勾拳便停在了阮阿华的眼前。
俊美漂亮的青年危险地眯了眸子,冷笑一声:“再敢说我的长相,老子把你废了!”
不过裘复也就只能在这种时候逞威风了,很快他的伤口再次复发,右手手腕处严重发炎,整个人昏迷不醒,脸色惨白,似乎真的要熬不过去了。阮阿华急得不知该怎么办,最后竟然卖了家里头唯一的一头驴,送裘复去了他从来没去过的医院。
当裘复醒来时,看见的便是阮阿华满是泪水的眼眶。
“老天爷真好,你醒了,你真的醒了!”
这一刻,裘复整个人怔住,双眸颤动,足足看了这个人很久,才闭上双眼。
三个月的拳打脚踢,一整年的不理不睬,到最后,换来了一个人全心全意的信任。村里头的人都说:“阿华,你把娶媳妇的驴都卖了,以后怎么办啊!”对此,阿华嘿嘿一笑:“又不能不救阿福,阿福不是病了吗。”
众人笑骂:“你这个傻子!”
阮阿华,长得算不上多么好看,只能说是不丑,比柯元宇差远了,更不用说和裘复比。可是,这个人却拥有全天下最好的心肠。他扶着裘复,每天锻炼身体,早日恢复;他买不起高昂的进口药物,他便努力地出海打渔,想要多买点药膏,说是涂多了也不比那些西方人的东西差到哪儿去。
第二年的时候,裘复还是不爱说话,只是每天看着东边。
第三年的时候,他已经能正常行走,除了不可以做剧烈运动外,与常人无异。
第四年的时候,他开始帮阮阿华一起下海打渔。他凌厉可怕的身手让同行人惊怔不已,纷纷表示:阮阿华不得了,救了这么一个厉害的捕鱼能手,几年前还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现在居然这么厉害!
真正让整个渔村被震慑到的,是有一次,一条疯狗追逐一个小女孩,就快咬上女孩的脖子。电光火石间,那个冷峻好看的年轻人一个扫腿,将那疯狗直接踹死,全村人震惊。
裘复从来都是裘复,即使曾经伤重得快要死去,他也是洪义社的二当家裘复。
平静的生活,让这个人似乎化为了一个普通的村民,但是无论是那恐怖的身手还是出众的长相,都让其他人无法用普通的去对待他。在某个秋天的夜晚,阿华煮了黄酒,庆祝自己捡到裘复整整四年。
他从来不知道,裘复和阿福有什么区别,他不认识“复”,倒是知道,一到过年,大家的门上都贴着一个“福”字。
所以他叫这个人阿福。
喝着喝着,阮阿华就喝多了,嘴里咕哝地念叨着:“村口李叔家的闺女想嫁给你,村尾刘爷爷的孙女也想嫁给你,就连咱们村最好看的王小妹也想嫁给你。阿福,你真有福气啊,那么多人想嫁给你哩!”
回答他的是裘复意味深长的眼神,没有吭声。
醉鬼还在继续说话,裘复却一口口地喝着酒,似乎没有听见这些话。等到阿华真的醉晕过去后,裘复认命似的将他扛了起来,扔到了床上,然后薄唇一勾,轻笑了一声,俯下身不知道做了什么,接着转身离开。
那一夜,裘复站在窗口看着东边的天空,直到太阳升起,他才转身离去。
从那以后,裘复再也没有看过东边,他仿佛真的成为了一个渔民,白天下海打渔、晚上听这些渔民说闹。一切都没什么变化,直到有一天,当裘复想要用右手去接什么东西时,他微微愣住,旁边的阿华也一下子愣住。
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阮阿华告诉他:“阿福,我想给你找个假手,人家说假手特别像真的,别人都看不出来,而且你还能用假手拿筷子,特别管用!”
裘复冷笑一声:“把你的手剁下来给我?”
阿华嘿嘿一笑,没有再说话。
一周后,裘复被叫到县里面的殡仪馆,看到了那具尸体。
开膛破肚,肠子被掏空,胃更是被搅成了稀巴烂,那种可怕恶心的景象连资深法医都是连连摇头,不忍多看,跟随裘复一起来的老村长早就呕吐出了酸水,吓得不敢回头。
只有这个年轻人,他面色平静,一步步地走到了停着尸体的床前。
他伸出那只完好的左手,温柔地抚摸着这个人的脸庞。这个人长得实在不算英俊,但是却很耐看,裘复知道,这个人笑起来眼睛旁边有一道细纹,非常温暖。
裘复的手指顺着那紧闭的双眼,滑到了鼻子,再滑到嘴唇。
老村长说道:“阿福,这么恐怖,你快过来!赶紧过来!”
一旁的警察解释道:“这个人参与毒品运输,把毒品吞到了胃里,当时正好我们的人正在追捕那一群港城的毒贩,他们带着这小子跑了一段距离,就把他的东西取出来了。你们记住,有些钱不是想拿就能拿到的。你是村长是吧?你回去告诉你的村民,不要因为那点小钱就做这种铤而走险的事情,黑帮的人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有时间他们可能会给你留条小命,没时间他们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你要教育教育你们村那些愚昧的村民,傻到去相信这种钱,简直是自寻死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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