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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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出门前,吴晓梅还选了一条季恒送给她的珍珠项链戴在了裸露的脖颈间,更显得脖颈迷人修长,手腕上也没有忘记佩戴上上海牌的新式腕表。
    这样一身穿出去,回头率真的是百分之百,走在去公交站台的路上,就有人频频往吴晓梅的方向看,等吴晓梅上了公交车,几乎成了整个公交车的焦点。
    因为这班车途径几个高校,有不少其他学校的男生还忍不住上前搭讪,只是吴晓梅全程高冷,一句话都没讲。饶是如此,有几个男生还是被吴晓梅迷得五迷三道的,坐过了站。
    等吴晓梅进了校门,那更是引起了一阵小小的轰动!
    吴晓梅其实在外语系还有点小名气,很多男生偷偷将吴晓梅评为了外语系的系花,只是因为报名第一天的时候季恒陪着吴晓梅一起去报名的,有流传说吴晓梅是有男朋友的,所以很多人不敢妄动。
    而且因为被同班同学嘲讽穿着高调的事情,吴晓梅后来又买了一些便宜、款式和大家差不多的衣服,不想太过出头。再加上吴晓梅不住校,平时要么上课要么泡图书馆,或者就回家、去郭敏家,做生意还来不及,更没有时间参加什么校园活动了,所以比起一些更加开朗高调的女生,她的热度也就渐渐退了下去。
    但是今天吴晓梅这一身打扮,简直就是艳杀四方,从头发丝精致到了脚尖,而且身上的衣服、佩饰,看着就是一个字——贵!
    吴晓梅从刚刚出门被人围观的不自在,到现在已经慢慢有些习惯了的泰然自若。只是心里还是想着:果然这样穿确实太高调了,要不是今天要去季恒的学校,真犯不着这样穿。
    最开始吴晓梅和季恒逛北京百货,他们也是什么都不懂,以为北京人都在这里买,这就是大家的一般消费水平。后来才知道,他们买的衣服、家具都已经是上上等,所以吴晓梅也觉得平时在学校穿这些贵的衣服不合适,还是买些平价的衣服穿穿和同学拉近一点距离比较好。
    但是今天,本来就是去别苗头的,那又怎么能低调!
    等吴晓梅坐到自己座位上的时候,全班同学都对吴晓梅行了注目礼。
    卞琳小小声地对着身边的女同学嫉妒地说道:“呵呵,刚刚消停了一阵子,又开始耀武扬威了,我看就是有人给她买单的吧?否则咱们这种穷学生,哪里买的起这身行头。”
    女生之间总有些莫名其妙的嫉妒,和卞琳坐一起的女生名叫赵可儿,闻言轻轻蹙了一下眉头,声音不轻不重,却是能叫就坐在旁边的孟朝河听了个清楚:“这个我们也不议论了吧,都是别人的自由。只是她手上那块上海牌的手表我真的还蛮喜欢的,准备也想买一块,就是价格太贵了,要一百六十块呢,我怕说了要被我妈骂。还是等以后毕业了自己能赚钱了,再去买吧。”
    说完俏皮地吐了吐舌头,温婉的长相很容易赢得别人的好感,可惜有吴晓梅在的地方,她赵可儿就得屈居第二:长相如是,打扮如是,就连成绩也是!
    孟朝河听到腕表的价格要一百六的时候,也有些茫然地看了吴晓梅一眼,本来每次吴晓梅一进教室就要坐到她旁边和她一起学习英语的,这次却没有动弹。
    赵可儿低下头来看书,披在身后的发丝悄悄挡住了脸,她嘴角慢慢勾起。
    外语系的女生本就比其他系的女生要打扮时髦,就连他们的系主任兼授课老师金老师都是走在时尚前沿的潮女一枚,只是她今天来上课的时候,也看了好几眼吴晓梅身上的打扮,忍不住心里暗暗点头——自己这同学绝对不简单啊!
    今天就两节金老师的专业课,一节是基础英语,一节是外文选读,中间五分钟休息时间,一节课一个半小时,上完刚刚好十一一刻点。
    吴晓梅原本想一下课就收拾收拾东西去季恒的学校的,没想到刚刚下课铃响,她在那边收拾东西,就听到身边的女同学不停地发出惊叹声。
    “这是谁啊?不是我们学校的吧?”
    “不是!你看他身上别的校徽,是北大的呢!”
    “北大的怎么在我们学校?还站在我们教师门口干什么?”
    “不知道啊,好像是在找人。这位男同学也长得太好了吧!我们班怎么就没这么好看的男生!”
    “我们班一共就七个男同学,你还想挑出来多好看的?”
    “孟朝河原来看着挺帅的,现在和这个北大的男生一比,还真被比下去了,哎!”
    ………
    吴晓梅转到教室门口一看,就见到季恒长身玉立地等在他们教室门口,冲着她招了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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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开作者专栏,古言男主视角文,纨绔子的追妻路:《我误会了温柔乡》
    第七十三章 :北大才子
    季恒今天就上午一节大课, 9点半就下课了,以前的安排是在图书馆泡一会儿, 然后去食堂吃个午饭,在学校操场转一圈,消消食,再继续下午的课程。
    但是想到今天吴晓梅要过来, 考虑到她们学校过来坐车不是很方便, 就干脆自己骑着自行去去接她了,这样还少了等的时间,到了就能一起吃午饭了。
    季恒于是下了课就独自一人骑着自行车到了北师大的校门口, 原本是想等在校门口等吴晓梅出来的, 没想到那个门卫也是眼尖,看到他胸口别着北大的校徽, 就问季恒是找谁。
    如果找别人,可能安大爷还不清楚, 但是找吴晓梅的话,安大爷帮她转过几次电话,对这个小姑娘挺熟悉了, 直接给季恒开了门让他进去, 并且好心的告诉季恒吴晓梅现在的上课地点。
    于是,季恒就出现在了吴晓梅的班级门口。
    在大家的注目中,吴晓梅走向了季恒,自然而然地挽住了季恒的胳膊:“你怎么过来接我了?是骑自行车来的吗?”
    季恒看到吴晓梅班上的同学都看了过来,脸有些微微红, 有点不好意思了,但是被吴晓梅挽着的胳膊却是一点都没有抽走的意思,对着吴晓梅班上的同学们礼貌地点了点头,才和她一起走了。
    等两个人走了之后,班上顿时爆发出了一阵惊呼声!
    “我的天!原来长得这么帅气的男生居然是吴晓梅的男朋友?!”
    “是啊是啊!竟然是来找吴晓梅的!不过人家本来就长得漂亮,其实也没有那么意外吧?”
    这些是纯粹羡慕的。
    “谁说是男朋友了?可能是哥哥呢?”
    “哥哥能有这么亲昵?别搞笑了!”
    这是不甘心、不敢相信的。
    “男朋友就能这么堂而皇之吗?直接上去就挽胳膊,真的一点都不检点。”
    “看她男朋友好像也穿着一般么,能供的上她这么好的穿着打扮吗?搞不好外面还有花头呢!”
    这是卞琳那一派的人。
    总之大家众说纷纭,一下子吴晓梅就成了外语系的传说!
    高级的服装、昂贵的配饰、亮眼的成绩已经能够让人嫉妒的不行了,关键人家还有一个英俊到不行的北大男友!
    还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吴晓梅坐在季恒自行车的后座,双腿微微屈起,春风吹过,荡起一阵白色裙摆的涟漪,头靠在季恒的后背上,双手搂住季恒的腰身,俊男美女如一副美妙的画卷一般,在校园的林荫小道里行驶着。
    这就是两人进了北大后,北大学生们看到的一副画面。
    吴晓梅小小声地问季恒:“怎么样我这身打扮还可以吧?没有丢你面子吧?”这可是她准备了一早上的“战袍”啊!可不容许出半点差错。
    季恒刚刚在北师大的时候也是被吴晓梅的打扮惊艳到了:“很好看,很漂亮!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吴晓梅低头抿唇轻笑的一瞬间,很多北大里读过季恒那首《盼春日》小诗的学子都仿佛明白了那句:春风佛过你的脸时,你低下了头,盛开了一脸的青春。原来并不仅仅只是意向上的泛指,原来是有出处的。
    好多女生心碎了一地,她们好好的一个北大才子,居然被别的学校的女生给挖了墙脚!
    “我们北大那么多才女、美女,竟然还比不过外校的,我们北大女生要注意自身素质提高了啊!”有个女生还干脆自嘲了起来。
    而男生们更是心中暗暗窃喜,虽然明珠一枚已经被季恒摘了,但是好歹还留了大家一条活路,或许追女友的道路就少了一个阻碍了。
    等到了饭堂里,季恒安排吴晓梅先坐下,自己拿着饭票和饭盒去打饭,等打完饭回来的时候,却发现饭桌前不仅仅坐着吴晓梅,还有他的同班同学袁成刚。
    只见袁成刚滔滔不绝地在和吴晓梅说着什么,而吴晓梅则是已经听得头昏脑涨、厌烦无比了。
    “妹子,我怎么没见过你啊?你是哪个系的?”
    “我是中文系的袁成刚,你可以叫我袁哥或者成刚哥都行!”
    “你要吃什么?我帮你去打饭吧!我和你说,今天的糖醋小排……”
    一个饭盒上面铺着一层糖醋小排,还有一份青椒土豆丝,放到了吴晓梅的面前。
    袁成刚抬头就看到了季恒站在他身边,心里头第一个就不痛快了:又是这个小子!考试考试压他一头,长相长相比他帅!现在好不容易他看中一个妹子,还要和他抢!到底有没有天理了!
    可是季恒却完全不顾袁成刚气愤的眼神,直接在吴晓梅的身边坐了下来,还把自己饭盒里的鸡腿夹到了吴晓梅的饭盒里:“都是你爱吃的,多吃点。”
    吴晓梅无肉不欢,闻言笑的眉眼弯弯,“嗯”了一声就吃了起来。
    袁成刚…….
    “呵呵,季恒啊,这人你谁啊?也不介绍一下?”拜托了,这人是你妹妹对不对??
    季恒这才施舍了袁成刚一个眼神:“好的,那郑重介绍一下,这是我的爱人,吴晓梅,北师大外语系的学生。”
    袁成刚,卒!
    心里祈祷是妹妹,脑子里大概知道是女朋友,但是万万没想到这个季恒这么年轻就结了婚,直接是爱人了!爱人还怎么撬得动!!
    王怡柔原本都想端着饭盒死皮赖脸地凑过来一起吃饭了,闻言也停驻在了原地,愣愣了好久,才耷拉着肩膀转身离开了。
    果然至此之后,吴晓梅和季恒身边清净了不少,终于都定下心来做起了自己的事情。
    这个年头的大学生不比后来,因为是十年高考后的第一批,所以大家都格外珍惜学校时光,又因为大家的基础知识参差不齐,所以大家就格外需要通过大学校园中的学习,来补齐之前的学习知识,所以学起来都格外努力。
    季恒和吴晓梅都是喜欢学习并且有毅力的人,在学习方面都是一点不愿落后,该学习的时候都是认真学习。而除了学习以外,两个人的业余事业也搞的风生水起。
    吴晓梅在知道郭敏和白艳红生意不理想之后,直接让他们不要再去之前海淀区的那个黑市,而是托关系转到了王府井附近的黑市,花了三块钱一天的摊位费在那边摆摊。
    在吴晓梅看来,卖十块钱一条的丝巾针对的客户群体就不是那些生活在郊区或者乡下的人,而是已经开始享受生活、经济有富余的人。所以情愿出三倍的摊位费,也要抢一个好市口。
    事实证明,吴晓梅的判断又一次应验了!
    在那边的第一天,白艳红靠着吴晓梅教她的说辞,卖掉了三十五条丝巾!
    白艳红摸着裤兜里鼓出来的那一摞十元钞票,想到里面是放了整整三百五十块的时候,一路上这只手都没敢放下来过!
    而到了第三天,吴晓梅囤货的190条一扫而空!同时,吴晓梅再一次接到了明哥的电话,这次他要老款丝巾三千条,新款丝巾五百条!
    吴晓梅接到电话的时候,嘴角就微微扬起——她就知道自己没有看错明哥!果然他应该打开了其他市区和乡镇的市场,否则不会又迎来一个小高潮!同时,明哥还愿意去尝试新款高端的丝巾去售卖,而且一出手就是五百条,确实有他的魄力在!
    明哥这边在铺货,吴晓梅北京这边也不闲着,她继续让白艳红每天摆摊,果然,很快就有人想要来批发了。
    而这,就是吴晓梅想要真正在北京城里发展的!
    吴晓梅这边忙得如火如荼,季恒那边也收到了好消息——《仙人境》过稿了,林孟倩写信回复季恒,新一期的《小说世界》就会为这本新书预热,让他先开始存稿起来!
    季恒其实把开头寄出去的时候是比较忐忑的,一个是国内的文化氛围刚刚开放一点,他不知道涉及到一些神仙鬼怪的东西,会不会不允许发表;另外一个就是之前也没人这么写的,他去写一个全新的世界,会不会读者接受不了?
    现在虽然也还没有收到读者的反馈,但是既然林孟倩愿意去发表,就说明她作为出版方而言,也是肯定季恒的这篇小说的,这令季恒心头镇定了不少。
    季恒自从上了大学之后,笔力更甚以往,在《仙人境》的一开头就构建了一个仙雾缭绕的修道世界,恢弘大气的蜀山之巅,有数名修仙弟子脚踩仙剑在天空中御剑而行,急急向掌门主峰飞去,山下灵脉有异动,需要向掌门先行禀告。
    而同时,蜀山山脚下的普通人依旧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并不知道在那云雾掩盖间,就有一群“仙人”在自己头顶飞过。
    小男孩云田拾到了一块小小的透明晶石,捏在手里感觉异常舒适,却不小心摔了一跤,将晶石误吞入腹中,导致自己全身发热、几欲死掉!
    故事的开头有着季恒一贯的悬疑特色,但是这次又夹杂着更加辽阔、更加出人意表的背景,让人一读下去,就仿佛自己也置身于那个世界似的!
    这就是林孟倩看到的开头,林孟倩当时看完之后就深吸了一口气,直接对自己的助理编辑道:“季独行绝对是个小说鬼才,我们一定要牢牢抓住他!”
    《小说世界》很快就行动了起来,将《仙人境》这本新小说的预告直接在封面上就发了出来。
    就是因为这则预告,原本因为《斩江湖》的结束销量有所下滑的《小说世界》,又一次卖到了脱销!
    所有《小说世界》的忠实读者在看完预告后,心里都只有一个信念:太好了!季独行终于又要出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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