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当捕快 番外完结_第2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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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斯点点头,当然认识!他再怎么文盲,小学六年级还是上完了的!汉语拼音能不认识?!卢斯特意又多看了两眼,对,不是其他语言,就是汉语拼音!虽然有些地方比较扭曲,但看起来应该是纹身匠人加上的美化。
这上面写的是:我有罪,我有罪,我有罪。
我叫孙光,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我只是想过得好一点,我不该把恶魔放出来的,对不起。
这些汉语拼音,对整个案情来说,没有任何用处。但是对卢斯来说,却还是有些用处的。如果这个人真是孙光,那他知道他是谁了,也知道为什么鸦片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了。
孙光,是卢斯的一个小弟,卢斯记住他,是因为他有个让卢斯很反感的爱好——收集烟枪。因为如此,他对于什么“古法鸦片”也很能说出一二三来,并且他本人还以此为豪,因为他觉得烟枪是古董,把所有不理解他的人,都耻笑为土老帽。
这要是换个人,卢斯早把他塞回他妈肚子里回炉重造了,可是,孙光是他过去一个兄弟的儿子。混黑的,即便是鼠哥那样的好汉,也总有陷进去的时候,这兄弟当年就是替他们蹲班房去了,可没想到在班房里头让人给害了,再没能出来享福。他老婆把儿子一扔,跑了。
在外头活着的人,都欠他的,
本来他们没想让孙光接触这个世界的,他们给他找了一个没有孩子又想要孩子的平凡家庭,让他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衣食无忧安全喜乐的长大。顺顺利利的给他在他们白道的公司里,给他安排好了工作。
可是……只能说孙光烂泥扶不上墙了,孙光是标准的眼高手低,情商还低到可怜,得罪人没够。
他是学设计的,可正儿八经的设计根本不行,他又自忖艺术,跟主管拍桌子瞪眼。没办法,把他转到业务,让老人带着他,直接把稳到不能再稳的客户交到他手里,可就这样,他都能把客户气得拍桌子。再给他转到财会,这小子干得更是一团乱,刚一个礼拜科长就直接哭着告状来了,毕竟财会这地方,这要是出了问题,那就是大问题。
最后,这小子自己跑到那公司经理的面前,把人家臭骂了一顿,拍桌子走人了。
经理为这个,哭着来找他们几个大哥了,原来经理还不小心给孙光戴了一顶绿帽子。不过经理和孙光的女朋友都没错,那女孩子是先跟孙光分手,才跟经理处对象的——是对象,不是包养。
经理三十出头,长得磕碜了点,还胖胖的,就因为这样一直没能找到真心的伴侣,但其实人不错,工作也能也很强。
女孩子大学还没毕业,当时勤工俭学,在路边发传单,可没想到姨妈来了,她自己也不知道,裤子红了一片,来来去去也没人跟她说。经理看见了,脱了西装给女孩子撘在了身上,跟女孩悄悄说了一句,转身就走了。
女孩挺感激,就算没了兼职,也一有空就抱着洗好的西装在那地方找人,没想到真给找到了。然后经理就给女孩介绍了在公司的兼职,一来二去,两个人就好上了。经理表示他要跟女孩结婚了,这可绝对是真爱,毕竟他当时那决定,不止得罪了自己的上司们,得罪的还是黑道老大。
卢斯他们能怎么办呢?那女孩子他们也知道,确实是个好孩子,孙光的养父母已经过世,两人很早就同居了,大学期间那女孩就给他洗衣服做饭收拾房间。孙光大二的时候,人家可是正高三。孙光自己不珍惜好姑娘,反过来还一直在埋怨人家女孩嫌贫爱富,说经理是土肥圆。
后来孙光就自己在外边闯荡,越闯越废,还让骗子设局给圈了进去,幸好他们这些叔叔辈的一直都看着他,才没让他无家可归。可也没想到,他这一脚踏进这个世界,就不愿意出去了。
卢斯干脆就让他在自己脚底下当个小弟,总归让他有吃有喝,然后……
然后怎么了呢?怎么就是他跟自己一块过来了呢?除了他,还有别人吗?
“怎么样?”冯铮看他看完了那些古怪的文字,就一直在皱眉。
卢斯摇了摇头:“没什么内容,全都是认罪,不过,在自己胸口上用再没有第二个人懂得文字认罪?根本不想法子改正,临死还搭上这么多人……废物又懦夫!”
这么骂着孙光的时候,卢斯有点惆怅,毕竟是曾经当儿子偷偷看着长大的。其实他们也有错,太护着这个孩子,又没给他应有的教导,他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除此之外,唯一在这具尸体上的发现,大概就是他比其他人早死了至少三天,而且身体被做过很不错的防腐处理。血被放空,肚肠都被清洁干净,身体里塞着防腐的药物。
无常们四处去找做丧葬买卖的人,后来找打一家说是徒弟带着师父出去给人干活了,都出去了小半个月了,到现在还不见踪影了。把认识的邻居带来认尸,果然在死者中发现了两人,又在其余尸体中发现了当日带他们离开的人。
认识的邻居拿着赏钱,战战兢兢的离开了。
又有买卖女孩儿的牙婆被带来,认出了两个姑娘。那枯瘦牙婆扑在女孩尸首上一阵大哭,咒骂自己瞎了老眼,本来以为是要把两个姑娘送到好人家享福的。她也认出了买人的人,同样是在死者堆里。
她就没那么容易离开了,就要到一边跟着跑来应付可能出现的凶徒的高勇“亲近亲近”去了。
“铮哥?”卢斯一扭头,就见冯铮眉头紧皱。
“他们就真的,一个人都没能跑?全死在这了?”冯铮对这些人没有任何的同情,这种人,死个干净才是应该,但是总觉得他们就这么死干净了,却又太轻而易举了,“吃喝用度都不从外头购入,都是从其余的庄子上转过来的。那怎么这回反而这么大张旗鼓的,出去找寿材,买人呢?”
“他们故意让人见到的?”
“这是欲盖弥彰!”
就算当日卢斯没发现地上的马蹄印,继而朝下挖,当他们展开调查,发现了失踪的寿材店老板师徒,还有卖了姑娘的牙婆,最后都会意识到,这地方,这些人,是献祭,陪葬而死。会发现下面的人,会不会潜意识的以为,所有人都死在这里了?
即便是有了两人都觉得可能性很大的怀疑,但再继续下去,他俩却都是一筹莫展。
“……怎么找到这个,或者是这些可能逃脱的人?”
两人对视:“山谷?”
山谷里是这些人居住的地方,而且住的时候怕是不会短,即便经过火烧,居住的痕迹多少也会留下来。
现在倒是幸亏他们来迟了几天,山谷里的火早就已经自然熄灭,连点余烬都不剩。且现在罂粟的花期才刚开始,没开多少花,更不会有多少罂粟果。对人不会造成太大的危害。可就算是如此,也要小心。
因为要进去看,两人特意让人在山谷口搭了个帐篷,在帐篷里换上多层厚帆布制造的鞋套和后背系带的隔离衣,戴着帽子和大口罩,走进了山谷。
进谷有一条土路,很窄,只能一匹马通过。走着走着,队伍里有人停下脚步,看地上的马粪。
“能看出是什么马拉的吗?”卢斯问。
“将军,那您可是太高看得起属下了。”捏着马粪的无常笑了起来,“属下只能知道,这马养得好,健壮。其余的可就看不出来了。”
卢斯没觉得自己下属无能,反而有点不好意思:“是本官想当然了。”
“不过,要是再加上这些马蹄印,属下就能知道这是什么马了。”卖了个关子的无常,伸手比划着,“三匹马,都是蒙元人的马。他们的马,看着不好看,小,可用作军马那却是顶号的,耐力强,能吃苦,吃草根啃冰雪都一样能活。”
“老赵啊老赵!”卢斯指了指他。
冯铮接他下面的话:“好样的!”给了老赵一个大拇指。
第158章
老赵就是无常司的特殊人才之一, 他左手缺了三根手指, 腿脚也不好, 在开阳治下的一个小县里当捕快,因为身体的残缺, 受尽了人的白眼。可是卢斯和冯铮在那次瘟疫中认识了他, 了解到了他的能力, 那个小县衙里, 其他人都没要, 就只把他要来了。
蒙元马很矮小,十分的不起眼,却是蒙元当初争霸, 以及现在在草原上依旧保持着极高地位的原因之一。这样矮小的马,到了开阳附近来,也很少有人会提起警惕。因为很多人都认为, 高头大马才是真绝色。小马儿又算得了什么?可就是这样的马, 蒙元人严格限制向昱朝输入, 昱朝人好不容易弄进来的公马, 基本上都是被骟过的。
不过, 总算是有了一条线索, 找骑马人, 总比找什么特征都没有的寻常路人要更容易些。而且,这还只是个刚开始。
这里住着的很可能是蒙元人,不过总算他们住的不是帐篷,而是很不错的青砖大瓦房, 若未曾被烧毁,和着四周围,正是田园安居的悠闲景色。
这上面写的是:我有罪,我有罪,我有罪。
我叫孙光,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我只是想过得好一点,我不该把恶魔放出来的,对不起。
这些汉语拼音,对整个案情来说,没有任何用处。但是对卢斯来说,却还是有些用处的。如果这个人真是孙光,那他知道他是谁了,也知道为什么鸦片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了。
孙光,是卢斯的一个小弟,卢斯记住他,是因为他有个让卢斯很反感的爱好——收集烟枪。因为如此,他对于什么“古法鸦片”也很能说出一二三来,并且他本人还以此为豪,因为他觉得烟枪是古董,把所有不理解他的人,都耻笑为土老帽。
这要是换个人,卢斯早把他塞回他妈肚子里回炉重造了,可是,孙光是他过去一个兄弟的儿子。混黑的,即便是鼠哥那样的好汉,也总有陷进去的时候,这兄弟当年就是替他们蹲班房去了,可没想到在班房里头让人给害了,再没能出来享福。他老婆把儿子一扔,跑了。
在外头活着的人,都欠他的,
本来他们没想让孙光接触这个世界的,他们给他找了一个没有孩子又想要孩子的平凡家庭,让他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衣食无忧安全喜乐的长大。顺顺利利的给他在他们白道的公司里,给他安排好了工作。
可是……只能说孙光烂泥扶不上墙了,孙光是标准的眼高手低,情商还低到可怜,得罪人没够。
他是学设计的,可正儿八经的设计根本不行,他又自忖艺术,跟主管拍桌子瞪眼。没办法,把他转到业务,让老人带着他,直接把稳到不能再稳的客户交到他手里,可就这样,他都能把客户气得拍桌子。再给他转到财会,这小子干得更是一团乱,刚一个礼拜科长就直接哭着告状来了,毕竟财会这地方,这要是出了问题,那就是大问题。
最后,这小子自己跑到那公司经理的面前,把人家臭骂了一顿,拍桌子走人了。
经理为这个,哭着来找他们几个大哥了,原来经理还不小心给孙光戴了一顶绿帽子。不过经理和孙光的女朋友都没错,那女孩子是先跟孙光分手,才跟经理处对象的——是对象,不是包养。
经理三十出头,长得磕碜了点,还胖胖的,就因为这样一直没能找到真心的伴侣,但其实人不错,工作也能也很强。
女孩子大学还没毕业,当时勤工俭学,在路边发传单,可没想到姨妈来了,她自己也不知道,裤子红了一片,来来去去也没人跟她说。经理看见了,脱了西装给女孩子撘在了身上,跟女孩悄悄说了一句,转身就走了。
女孩挺感激,就算没了兼职,也一有空就抱着洗好的西装在那地方找人,没想到真给找到了。然后经理就给女孩介绍了在公司的兼职,一来二去,两个人就好上了。经理表示他要跟女孩结婚了,这可绝对是真爱,毕竟他当时那决定,不止得罪了自己的上司们,得罪的还是黑道老大。
卢斯他们能怎么办呢?那女孩子他们也知道,确实是个好孩子,孙光的养父母已经过世,两人很早就同居了,大学期间那女孩就给他洗衣服做饭收拾房间。孙光大二的时候,人家可是正高三。孙光自己不珍惜好姑娘,反过来还一直在埋怨人家女孩嫌贫爱富,说经理是土肥圆。
后来孙光就自己在外边闯荡,越闯越废,还让骗子设局给圈了进去,幸好他们这些叔叔辈的一直都看着他,才没让他无家可归。可也没想到,他这一脚踏进这个世界,就不愿意出去了。
卢斯干脆就让他在自己脚底下当个小弟,总归让他有吃有喝,然后……
然后怎么了呢?怎么就是他跟自己一块过来了呢?除了他,还有别人吗?
“怎么样?”冯铮看他看完了那些古怪的文字,就一直在皱眉。
卢斯摇了摇头:“没什么内容,全都是认罪,不过,在自己胸口上用再没有第二个人懂得文字认罪?根本不想法子改正,临死还搭上这么多人……废物又懦夫!”
这么骂着孙光的时候,卢斯有点惆怅,毕竟是曾经当儿子偷偷看着长大的。其实他们也有错,太护着这个孩子,又没给他应有的教导,他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除此之外,唯一在这具尸体上的发现,大概就是他比其他人早死了至少三天,而且身体被做过很不错的防腐处理。血被放空,肚肠都被清洁干净,身体里塞着防腐的药物。
无常们四处去找做丧葬买卖的人,后来找打一家说是徒弟带着师父出去给人干活了,都出去了小半个月了,到现在还不见踪影了。把认识的邻居带来认尸,果然在死者中发现了两人,又在其余尸体中发现了当日带他们离开的人。
认识的邻居拿着赏钱,战战兢兢的离开了。
又有买卖女孩儿的牙婆被带来,认出了两个姑娘。那枯瘦牙婆扑在女孩尸首上一阵大哭,咒骂自己瞎了老眼,本来以为是要把两个姑娘送到好人家享福的。她也认出了买人的人,同样是在死者堆里。
她就没那么容易离开了,就要到一边跟着跑来应付可能出现的凶徒的高勇“亲近亲近”去了。
“铮哥?”卢斯一扭头,就见冯铮眉头紧皱。
“他们就真的,一个人都没能跑?全死在这了?”冯铮对这些人没有任何的同情,这种人,死个干净才是应该,但是总觉得他们就这么死干净了,却又太轻而易举了,“吃喝用度都不从外头购入,都是从其余的庄子上转过来的。那怎么这回反而这么大张旗鼓的,出去找寿材,买人呢?”
“他们故意让人见到的?”
“这是欲盖弥彰!”
就算当日卢斯没发现地上的马蹄印,继而朝下挖,当他们展开调查,发现了失踪的寿材店老板师徒,还有卖了姑娘的牙婆,最后都会意识到,这地方,这些人,是献祭,陪葬而死。会发现下面的人,会不会潜意识的以为,所有人都死在这里了?
即便是有了两人都觉得可能性很大的怀疑,但再继续下去,他俩却都是一筹莫展。
“……怎么找到这个,或者是这些可能逃脱的人?”
两人对视:“山谷?”
山谷里是这些人居住的地方,而且住的时候怕是不会短,即便经过火烧,居住的痕迹多少也会留下来。
现在倒是幸亏他们来迟了几天,山谷里的火早就已经自然熄灭,连点余烬都不剩。且现在罂粟的花期才刚开始,没开多少花,更不会有多少罂粟果。对人不会造成太大的危害。可就算是如此,也要小心。
因为要进去看,两人特意让人在山谷口搭了个帐篷,在帐篷里换上多层厚帆布制造的鞋套和后背系带的隔离衣,戴着帽子和大口罩,走进了山谷。
进谷有一条土路,很窄,只能一匹马通过。走着走着,队伍里有人停下脚步,看地上的马粪。
“能看出是什么马拉的吗?”卢斯问。
“将军,那您可是太高看得起属下了。”捏着马粪的无常笑了起来,“属下只能知道,这马养得好,健壮。其余的可就看不出来了。”
卢斯没觉得自己下属无能,反而有点不好意思:“是本官想当然了。”
“不过,要是再加上这些马蹄印,属下就能知道这是什么马了。”卖了个关子的无常,伸手比划着,“三匹马,都是蒙元人的马。他们的马,看着不好看,小,可用作军马那却是顶号的,耐力强,能吃苦,吃草根啃冰雪都一样能活。”
“老赵啊老赵!”卢斯指了指他。
冯铮接他下面的话:“好样的!”给了老赵一个大拇指。
第158章
老赵就是无常司的特殊人才之一, 他左手缺了三根手指, 腿脚也不好, 在开阳治下的一个小县里当捕快,因为身体的残缺, 受尽了人的白眼。可是卢斯和冯铮在那次瘟疫中认识了他, 了解到了他的能力, 那个小县衙里, 其他人都没要, 就只把他要来了。
蒙元马很矮小,十分的不起眼,却是蒙元当初争霸, 以及现在在草原上依旧保持着极高地位的原因之一。这样矮小的马,到了开阳附近来,也很少有人会提起警惕。因为很多人都认为, 高头大马才是真绝色。小马儿又算得了什么?可就是这样的马, 蒙元人严格限制向昱朝输入, 昱朝人好不容易弄进来的公马, 基本上都是被骟过的。
不过, 总算是有了一条线索, 找骑马人, 总比找什么特征都没有的寻常路人要更容易些。而且,这还只是个刚开始。
这里住着的很可能是蒙元人,不过总算他们住的不是帐篷,而是很不错的青砖大瓦房, 若未曾被烧毁,和着四周围,正是田园安居的悠闲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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