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娱]与吉米同行 完结+番外_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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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詹姆斯。
哦,这回他是大傻子。
第12章
这场演出真是妙极了!
所有看过的人大概都会说:行星(Pla)乐队的主唱是整个舞台的亮点。
虽然他在刚登上舞台时,底下观众们全都忍不住地发出了笑声。
毕竟,大家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穿着运动服和旧雨靴上台的,虽然知道外头八成又在下雨了,可也不用这么专门来提醒吧?而且,当他站在舞台中央,望着场下观众,表情定格的那一刻,简直像是误入兔子洞的爱丽丝,格格不入、茫然、又惹人怜爱……
但说实话,接下来的场面太有乐儿了。
因为这个奇怪的主唱很快就镇定了下来,面色凝重,似乎下定决心要做点儿什么,然后,他果然做了让人出乎意料的事情……全程没闲着,拿着麦克风上蹿下跳,跑满全场,乐队中打扮光鲜亮丽的三个成员统统成为了他捉弄人的道具。
“我知道我又搞错了!”
事后,詹姆斯这么解释说:“把舞台表演随便穿穿当成真话的我就是个傻子,可这依然不能让我原谅那些没有提醒我的混蛋队友们。一个人被嘲笑算怎么回事?作为团体,我决定……拉所有人下水。”
虽然这么做的话,估计事后会招人嫌。
可去他妈的!
反正单细胞生物最容易热血上头,一时冲动。
总之,想干就干了。
要知道,比起其他人,主唱在舞台上无疑拥有更大的自由。
因为他们不用弹奏乐器,唯一的乐器就是他们自己。
所以,詹姆斯可以自由自在地活动。
于是,他跑去架子鼓后头,把鲍德温脑后的发带一把拽开,让他重新变回耶稣;又转身追着贝斯手西奥,把他的皮夹克拉链扯开,露出里头丑到爆的橘红色T恤;再手贱地揉了一把兰斯的宝贝头发,弄乱他费劲儿打理的发型,换来冷酷地一瞥、一根中指和一句‘Fuckoff’。
然后,他不以为意地继续高高兴兴唱歌,如同人来疯一般地跑来跑去,反复欺负三个由于正在演奏而不能还手的队友,把所有队友的面部表情都整成了‘冷漠.JPG’,最后,还玩high到直接爬上从没见过的大个儿音箱,再激情地从上往下蹦,一次,两次,三次,四次……!
这时候,观众已经完全被动感的音乐所感染。
而主唱堪称疯子一般的举动更煽动起了人心中的热情,他们哈哈大笑着,鼓掌尖叫,放开一切束缚,跟着音乐的快节奏一起晃动身体,高高举着胳膊和那个贱贱的主唱一起蹦来跳去,兴奋地挥洒汗水,享受青春和热情。
只有本来站在旁边笑呵呵围观表演的俱乐部老板瞬间变脸。
他那一刻的心都在滴血了,大概终于体会到亲爹当初犯心脏病的感觉了,气得想直冲舞台,却被拥挤在舞台前的观众们给阻住了道路,只能在下头如疯子一般地大喊大叫:“小混球,别碰我的音箱!别碰它!别——碰它!!!它超贵!!超贵!!卖了你也赔不起!”
这个时期,真的很少遇到这么活泼的主唱,哪怕有,碍于没网络的缘故,传播范围也很小。
从整体上来说,大多数人唱歌还都喜欢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看起来彬彬有礼又风度翩翩,偶尔在歌曲到了高潮时,会稍微加一点儿手部动作来加强情绪,或者来回走动一下,和观众进行小幅度地互动。
可詹姆斯不是。
他像是从外星球来的另一种生物,或者说多动症患儿童,面部表情十分丰富,肢体动作也朝气蓬勃、活力四射、极富感染力,连那些不停捉弄队友们后得逞的坏笑都不会让人觉得厌烦,反而像是面对邻居家那些总是踢球不小心砸窗户的混蛋坏小子们,好气好笑之余,又满心无奈地拿他们没办法。
更为重要的是,他自信从容,声线极稳,哪怕是这么活跃地跑来跑去,唱出的每一句歌词依然能优美动听,让人挑不出一点儿毛病,尤其是高音部分,当那透彻、强劲的嗓音响起时,几乎掀起了全场的狂热,现场气氛好到爆炸!
有些人就是这样!
在舞台下可能毫不起眼,可只要一上台,天生就是舞台的宠儿。
毫无疑问!
行星乐队在俱乐部的首场演出——成功!
全场最佳——詹姆斯莱蒙,一个穿着旧雨靴上台,却能抢光所有人风头的混蛋小子。
但在表演结束后,詹姆斯却不得不面对被自己整整捉弄了一晚上的三个倒霉队友。
兰斯、鲍德温和西奥全都冷着脸瞪他。
哦,这回他是大傻子。
第12章
这场演出真是妙极了!
所有看过的人大概都会说:行星(Pla)乐队的主唱是整个舞台的亮点。
虽然他在刚登上舞台时,底下观众们全都忍不住地发出了笑声。
毕竟,大家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穿着运动服和旧雨靴上台的,虽然知道外头八成又在下雨了,可也不用这么专门来提醒吧?而且,当他站在舞台中央,望着场下观众,表情定格的那一刻,简直像是误入兔子洞的爱丽丝,格格不入、茫然、又惹人怜爱……
但说实话,接下来的场面太有乐儿了。
因为这个奇怪的主唱很快就镇定了下来,面色凝重,似乎下定决心要做点儿什么,然后,他果然做了让人出乎意料的事情……全程没闲着,拿着麦克风上蹿下跳,跑满全场,乐队中打扮光鲜亮丽的三个成员统统成为了他捉弄人的道具。
“我知道我又搞错了!”
事后,詹姆斯这么解释说:“把舞台表演随便穿穿当成真话的我就是个傻子,可这依然不能让我原谅那些没有提醒我的混蛋队友们。一个人被嘲笑算怎么回事?作为团体,我决定……拉所有人下水。”
虽然这么做的话,估计事后会招人嫌。
可去他妈的!
反正单细胞生物最容易热血上头,一时冲动。
总之,想干就干了。
要知道,比起其他人,主唱在舞台上无疑拥有更大的自由。
因为他们不用弹奏乐器,唯一的乐器就是他们自己。
所以,詹姆斯可以自由自在地活动。
于是,他跑去架子鼓后头,把鲍德温脑后的发带一把拽开,让他重新变回耶稣;又转身追着贝斯手西奥,把他的皮夹克拉链扯开,露出里头丑到爆的橘红色T恤;再手贱地揉了一把兰斯的宝贝头发,弄乱他费劲儿打理的发型,换来冷酷地一瞥、一根中指和一句‘Fuckoff’。
然后,他不以为意地继续高高兴兴唱歌,如同人来疯一般地跑来跑去,反复欺负三个由于正在演奏而不能还手的队友,把所有队友的面部表情都整成了‘冷漠.JPG’,最后,还玩high到直接爬上从没见过的大个儿音箱,再激情地从上往下蹦,一次,两次,三次,四次……!
这时候,观众已经完全被动感的音乐所感染。
而主唱堪称疯子一般的举动更煽动起了人心中的热情,他们哈哈大笑着,鼓掌尖叫,放开一切束缚,跟着音乐的快节奏一起晃动身体,高高举着胳膊和那个贱贱的主唱一起蹦来跳去,兴奋地挥洒汗水,享受青春和热情。
只有本来站在旁边笑呵呵围观表演的俱乐部老板瞬间变脸。
他那一刻的心都在滴血了,大概终于体会到亲爹当初犯心脏病的感觉了,气得想直冲舞台,却被拥挤在舞台前的观众们给阻住了道路,只能在下头如疯子一般地大喊大叫:“小混球,别碰我的音箱!别碰它!别——碰它!!!它超贵!!超贵!!卖了你也赔不起!”
这个时期,真的很少遇到这么活泼的主唱,哪怕有,碍于没网络的缘故,传播范围也很小。
从整体上来说,大多数人唱歌还都喜欢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看起来彬彬有礼又风度翩翩,偶尔在歌曲到了高潮时,会稍微加一点儿手部动作来加强情绪,或者来回走动一下,和观众进行小幅度地互动。
可詹姆斯不是。
他像是从外星球来的另一种生物,或者说多动症患儿童,面部表情十分丰富,肢体动作也朝气蓬勃、活力四射、极富感染力,连那些不停捉弄队友们后得逞的坏笑都不会让人觉得厌烦,反而像是面对邻居家那些总是踢球不小心砸窗户的混蛋坏小子们,好气好笑之余,又满心无奈地拿他们没办法。
更为重要的是,他自信从容,声线极稳,哪怕是这么活跃地跑来跑去,唱出的每一句歌词依然能优美动听,让人挑不出一点儿毛病,尤其是高音部分,当那透彻、强劲的嗓音响起时,几乎掀起了全场的狂热,现场气氛好到爆炸!
有些人就是这样!
在舞台下可能毫不起眼,可只要一上台,天生就是舞台的宠儿。
毫无疑问!
行星乐队在俱乐部的首场演出——成功!
全场最佳——詹姆斯莱蒙,一个穿着旧雨靴上台,却能抢光所有人风头的混蛋小子。
但在表演结束后,詹姆斯却不得不面对被自己整整捉弄了一晚上的三个倒霉队友。
兰斯、鲍德温和西奥全都冷着脸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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