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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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飞鸾停下脚步,目光落在路旁树下的一块青石上,他还未动作,林妙音便冲过去,用袖子掸去石上的灰尘,弯起一双漂亮的眼睛,讨好笑道:“谢大哥请坐。”
谢飞鸾挑了一下眉头,索性不再装,光明正大地瘸着走到石边坐下。
林妙音担忧地看着他的腿:“谢大哥,你的腿要不找军医看一下吧。”
“没事,只是不小心崴了一下。”
“好端端的,怎么会崴脚?”林妙音一副不信的表情。其他人就算了,谢飞鸾是萧承煜身边的第一高手,能伤到他的人不多。
“怎么,不先关心你的承煜哥哥,倒先关心我的脚起来。”谢飞鸾似笑非笑。
这些年来心慕萧承煜的女子多不胜数,但都被萧承煜喜怒无常的性子吓跑,偏这个林妙音,天不怕地不怕,死活都要赖在萧承煜身边,谢飞鸾都对她有些刮目相看了。
林妙音叹了口气:“他有那么多人护着,哪里轮到我操心。”
“但只有你把他从鬼门关给拉了回来。”谢飞鸾突然一改戏谑的表情,抬手揉了揉她的发顶,“没有林妙音,就没有萧承煜。”
林妙音一怔。
“我去过侯爷坠崖的地方,也去过桃花谷,洛城一役,侯爷九死一生,多亏你在他身旁衣不解带地照顾着他,你之于侯府的大恩,侯府上下都记得清清楚楚。”
林妙音从未见过谢飞鸾这般正经的模样,她呆呆地看着谢飞鸾,一句话也没有。
当日的凶险又岂是三言两语说得尽,林妙音见到萧承煜时,萧承煜的一只脚已经踏进鬼门关。谢飞鸾说得对,是她费尽千辛万苦,才将萧承煜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谢大哥言重了,若是当日换作旁人,我也会救的,况且,侯爷也救了我养父母一家。”
关于萧承煜愿意出手救林妙音养父母一家,林妙音编了个“恩怨两清”的借口。以萧承煜的性子,纵使他不愿承认林妙音是他的结发妻子,也不会赖掉救命之恩,这一恩还一恩、恩怨两清的行事风格,倒符合萧承煜的习惯。是以,如今的林妙音在谢飞鸾的眼里,与戏文里唱的那些被辜负的痴情女子别无二致。
“你当真要一直这样偷偷跟着侯爷吗?就算不被侯爷发现,总有一天,侯爷是要娶妻的……”谢飞鸾的眼底带上了几分怜惜,痴情的女子他见过不少,似林妙音这般“痴情”的却是少见。
果然,林妙音坚定地点了一下脑袋。在萧承煜娶妻之前,她定会和承煜哥哥想出一个长相厮守的对策来,所以,不会有那么一天的。
谢飞鸾更是怜惜几分,心中连连叹息,这样貌美,这样痴情,真是世间少有,偏偏看上了萧承煜,造孽。
林妙音不知谢飞鸾的心思,她的目光再次落回谢飞鸾的脚上:“谢大哥,你还没告诉我,你的脚到底是怎么崴的?”
谢飞鸾尴尬地掩唇咳了一声:“和侯爷比武时崴的。”
林妙音惊讶:“谢大哥武功高强,也不是侯爷的对手吗?”
她只知道萧承煜武功厉害,按理说,谢飞鸾号称萧承煜身边第一高手,应该是无人能敌的。
“那哪能相比,你那承煜哥哥的武功集百家之长,放眼整个江湖,能做他对手的屈指可数,我勉强应付,已属非常不易。”
纵然承认自己不如别人,脸上没有几分光彩,对象是萧承煜,谢飞鸾认了。
萧承煜就是个疯子。
他幼时和萧承煜一同习武,教习他们的武师,都是从外面请来的一等一的高手。普通人习武,或许穷极一生也只能领略一派功夫的精妙之处,萧承煜却来者不拒,集百家之长。尤其是十四岁后的萧承煜,学习能力强到变态的地步,别人要花三个月的时间,他或许只需花十日,甚至三日……
输给萧承煜,谢飞鸾无话可说。
听到谢飞鸾如此称赞萧承煜,林妙音心中难免有些得意。萧承煜是她选中的夫君,夫君优秀,也从侧面证明了她眼光独到。
林妙音好奇问道:“谢大哥,你和侯爷的关系很好吗?”
她初到侯府没多久,与萧承煜也是聚少离多,没有多少时间去了解萧承煜,包括他身边的人。他的那些事,还都是她从别人口中得知的,她只知道,谢飞鸾是萧承煜身边的第一红人。
“那是自然,他什么样子我没见过。”谢飞鸾突然压低声音。
林妙音忍不住乐了,双眼弯成月形:“谢大哥,你同我多说说侯爷小时候的事呗。十四岁以前的侯爷,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呢?”
萧承煜说,他那奇怪的病是十四岁那年患的。她想知道,十四岁以前的萧承煜,是不是温文尔雅,人见人爱。
“侯爷啊,别看他小时候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背地里一肚子坏水,那些拿他出去吹嘘的先生们如何能想到,偷偷剪了他们胡子的,正是他们的得意门生。”谢飞鸾叹道。
林妙音眼中浮起温暖的光芒:“这么说来,小时候的侯爷,是个淘气鬼呢。”
偷偷剪先生胡子这种事,她也干过,她还趁着林漠睡着后,给他描过红妆,气得林漠足足追了她两条街,她最后爬到一棵树上才勉强躲过一劫。
谢飞鸾是和萧承煜一起长大的,他进侯府时,萧承煜也只是个半大的孩子。萧承煜长他一岁,小少年一副温文尔雅的君子模样,要多正经有多正经,谢飞鸾受到了惊吓,也装出一副严肃的模样。
再后来,二人逐渐熟悉后,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在侯府里“作威作福”、“混吃混喝”过了好长一段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
直到十四岁那年的一场变故,萧承煜失踪半年,回来后的萧承煜性情大变,就好像变成了另一个人,萧老夫人剧烈地排斥着这个萧承煜,闹得整个侯府鸡犬不宁。
谢飞鸾捡了几件萧承煜幼时的趣事,讲给林妙音听,明明是稀松平常的小事,经过谢飞鸾一番绘声绘色的描述,妙趣横生,逗得林妙音咯咯直笑。
谢飞鸾静静地看着坐在月色里笑得直不起腰来的少女,唇角微微勾起,脸上透着连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温柔。
林妙音笑了一会儿,想起正事,敛起笑容:“谢大哥,我学过推拿,不如我替你推拿一番吧。”
谢飞鸾将脚往回缩了缩,用衣摆遮了:“妙妙的好意,在下心领了。”
“谢大哥是信不过我?”林妙音抬起眼睛,看着他的双眼。
被这双黑亮清澈的眸子盯着,谢飞鸾有些不大自在,轻咳一声:“倒也不是,只是……”
谢飞鸾难得有一本正经的时候,他最喜欢貌美可爱的女孩子,林妙音这般的,是他最喜欢的类型,若搁在往日,他定不会轻易放过,只是这次不一样,不仅因为,林妙音是萧承煜的人,更是因为,她不同于一般的女孩子。
谢飞鸾望着林妙音盛满月光的眸子,想了想,觉着还是算了吧,以免越陷越深。
“谢大哥既不给军医瞧,也不给我瞧,万一明日这只脚肿了,如何赶路?”林妙音一脸愧疚之色,“是我惹下的祸事,才害得谢大哥受此牵连,我不能坐视不理。会有些疼,谢大哥忍一下便是。”
说着,她竟伸出手,去脱他的长靴。
谢飞鸾吓了一跳,连忙道:“我自己来。”
谢飞鸾的鞋子都是侯府里定制的,用的是盛京里最好的料子,鞋子里面也仔细用熏香熏过,他又十分注重仪容仪表,即便是赶路途中,也时刻将鞋面擦得干干净净,因此,除了鞋底的草屑泥泞,这双鞋子表面看起来还是崭新的。
谢飞鸾弯身将鞋子脱掉,长袜褪至脚背,露出光裸的脚踝。
脚踝处果然肿了些,若是再晚点,恐怕除下这双长靴也有些难度。
林妙音正欲上手,谢飞鸾道:“等等。”
林妙音抬头,好奇地看向他,只见他从袖中抽出一张雪白的帕子,盖在自己的脚踝上。
林妙音笑了,也不在意,伸出手,在伤处轻轻按着。
谢飞鸾这一下崴的,怪不得旁人,是他自己没躲好。
他和萧承煜从小一起习武,却还是躲不过他的剑,比起他人注重身形剑法,萧承煜更注重剑的速度。谢飞鸾根本看不清他是怎么出剑的,那剑就到了他的眼前,刚巧他脚下踩了一颗圆滚滚的石头,就那么一闪,将脚崴了。
坐在地上的那一瞬间,谢飞鸾别提多郁闷了。萧承煜哪里是来找他切磋的,分明就是拿他当出气包的。
林妙音按着谢飞鸾脚踝的红肿之处,她的手法轻柔小心,力道恰到好处,倒也不十分疼痛。
谢飞鸾这才信了她几分。
“如今翡翠也罚过了,谢大哥又受了伤,谢大哥你说,我是不是逃过一劫了?”林妙音沉吟。
“难说。说实话,这几年侯爷执掌大权,心思愈发得捉摸不定,我也摸不准,咱们到底有没有瞒过他。保险起见,我送你离开吧。”
林妙音摇头:“多一天是一天,若真的到了那一天,我再做打算。”
“万一侯爷杀了你……”
“他不会的。”林妙音莫名有种自信,不管是生性残暴的萧承煜,还是温柔款款的萧承煜,他都不会舍得杀了他。
“唉,情字误人啊……”谢飞鸾半真半假地叹道。
林妙音收回了手:“好了,谢大哥起来走两步试试。”
谢飞鸾将鞋袜套回脚上,缓缓站起身来,展开折扇,依言走了两步,伤处虽有隐隐的疼痛,却不似初时那般明显,若不仔细看,也看不出他的身形步伐有什么异样之处。
谢飞鸾眼底露出惊异之色:“想不到你倒也有几分手段。”
“我家猪瘸了,我也是替它这么治的,第二天它就活蹦乱跳了。”
谢飞鸾:“……”
看着谢飞鸾黑如锅底的脸,林妙音又作死地补了一句:“我开玩笑的,谢大哥怎么就当真了,猪又不是谢大哥,才不会轻易就崴脚。”
谢飞鸾默默合起折扇,直接敲在了林妙音的脑袋上。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子岚君8瓶;乌衣娃娃2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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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上半夜闹了一通,下半夜总算安静下来。林妙音裹着一张薄毯,躺在采薇身边,闭眼睡觉。直到第二日天色微微亮,萧承煜也没有找她麻烦,看来这一劫是过了。
天一亮,众人将昨日剩下的食物热了热,进食过后,继续赶路。
路途奔波,翡翠伤得重,众人担心赶路途中会将伤势加重。
采薇道:“不如请示缥碧姐姐,找户人家将翡翠留下,待翡翠伤势一好,便可自行回到盛京侯府。”
采薇的提议得到了众人的一致同意。
翡翠这个伤势,跟着他们赶路,也不是个办法,况且翡翠脾气不好,一路骂骂咧咧,稍有不顺心的,就破口大骂。这些侍女都是盛京城里正经人家出来的,哪里受得了翡翠这样市井泼妇的骂法,她们实在不想照顾翡翠了。
缥碧看了眼翡翠的伤势,认真思考了一下采薇的提议,颔首道:“就这样办。”
萧承煜那边虽说是伤愈后审问,显然是不想再追究此事了,他要是真的想审问翡翠,当场就问了,那句话不过是给谢飞鸾一个台阶下。
“缥碧姐姐,奴婢想求见侯爷,请缥碧姐姐替奴婢传个话。”翡翠左思右想,咽不下这口气,无论如何,她死也要拉上林妙音垫背。
她背后的伤处痛得厉害,说话哆哆嗦嗦的,脸颊白得像是蒙上了一层霜雪,扯着缥碧袖摆的那只手,青筋狰狞地凸起,用了极大的力气。
缥碧将袖摆抽回:“侯爷不是你想见就能见的,你留下好好养伤,有什么话待侯爷回了侯府,再说也不迟。”
“缥碧姐姐……”翡翠觉出自己的身子不大利索,她自小就心思重,真的将她留下,她兴许等不到萧承煜回府的那天了,她不甘心就这样死掉,明明林妙音才是罪魁祸首,凭什么她可以逍遥法外。
“奴婢有话要告诉侯爷,请缥碧姐姐代为通传,那日碧潭不是、不是奴婢……”翡翠双唇惨白,说出的话断断续续,听不大清楚。
还要赶路,缥碧没有那么多时间同她耗下去,她不耐烦地打断翡翠的话,对采薇等人道:“你们几个,把她送到附近的人家。”
刚好前面有座村庄,他们稍作休息时,采薇和林妙音等人合力将翡翠从马车内抱出,与村子里的一户人家谈好价格,留下一笔钱,拜托他们照顾翡翠。村子里的百姓朴实,没见过这么多钱,顿时眼睛笑成了一条缝,一口答应下来。
安顿好翡翠后,众人再次上路。车轱辘碾过细碎的石子,扬起灰尘,疾驰而去。
林妙音双手握在一起,坐在摇晃的马车内。采薇坐在她身边,静静地看着车窗外一闪而逝的风景。
其他侍女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地八卦着。
“这翡翠也真是的,得罪了侯爷,还敢去求见侯爷。”
“她根本是不死心,你们没瞧见她当初跟着缥碧离开时那副洋洋得意的样子么?可惜啊,天有不测风云,侯爷的心思哪能是她能揣摩的,如今缥碧不让她见侯爷,也是为了她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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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飞鸾挑了一下眉头,索性不再装,光明正大地瘸着走到石边坐下。
林妙音担忧地看着他的腿:“谢大哥,你的腿要不找军医看一下吧。”
“没事,只是不小心崴了一下。”
“好端端的,怎么会崴脚?”林妙音一副不信的表情。其他人就算了,谢飞鸾是萧承煜身边的第一高手,能伤到他的人不多。
“怎么,不先关心你的承煜哥哥,倒先关心我的脚起来。”谢飞鸾似笑非笑。
这些年来心慕萧承煜的女子多不胜数,但都被萧承煜喜怒无常的性子吓跑,偏这个林妙音,天不怕地不怕,死活都要赖在萧承煜身边,谢飞鸾都对她有些刮目相看了。
林妙音叹了口气:“他有那么多人护着,哪里轮到我操心。”
“但只有你把他从鬼门关给拉了回来。”谢飞鸾突然一改戏谑的表情,抬手揉了揉她的发顶,“没有林妙音,就没有萧承煜。”
林妙音一怔。
“我去过侯爷坠崖的地方,也去过桃花谷,洛城一役,侯爷九死一生,多亏你在他身旁衣不解带地照顾着他,你之于侯府的大恩,侯府上下都记得清清楚楚。”
林妙音从未见过谢飞鸾这般正经的模样,她呆呆地看着谢飞鸾,一句话也没有。
当日的凶险又岂是三言两语说得尽,林妙音见到萧承煜时,萧承煜的一只脚已经踏进鬼门关。谢飞鸾说得对,是她费尽千辛万苦,才将萧承煜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谢大哥言重了,若是当日换作旁人,我也会救的,况且,侯爷也救了我养父母一家。”
关于萧承煜愿意出手救林妙音养父母一家,林妙音编了个“恩怨两清”的借口。以萧承煜的性子,纵使他不愿承认林妙音是他的结发妻子,也不会赖掉救命之恩,这一恩还一恩、恩怨两清的行事风格,倒符合萧承煜的习惯。是以,如今的林妙音在谢飞鸾的眼里,与戏文里唱的那些被辜负的痴情女子别无二致。
“你当真要一直这样偷偷跟着侯爷吗?就算不被侯爷发现,总有一天,侯爷是要娶妻的……”谢飞鸾的眼底带上了几分怜惜,痴情的女子他见过不少,似林妙音这般“痴情”的却是少见。
果然,林妙音坚定地点了一下脑袋。在萧承煜娶妻之前,她定会和承煜哥哥想出一个长相厮守的对策来,所以,不会有那么一天的。
谢飞鸾更是怜惜几分,心中连连叹息,这样貌美,这样痴情,真是世间少有,偏偏看上了萧承煜,造孽。
林妙音不知谢飞鸾的心思,她的目光再次落回谢飞鸾的脚上:“谢大哥,你还没告诉我,你的脚到底是怎么崴的?”
谢飞鸾尴尬地掩唇咳了一声:“和侯爷比武时崴的。”
林妙音惊讶:“谢大哥武功高强,也不是侯爷的对手吗?”
她只知道萧承煜武功厉害,按理说,谢飞鸾号称萧承煜身边第一高手,应该是无人能敌的。
“那哪能相比,你那承煜哥哥的武功集百家之长,放眼整个江湖,能做他对手的屈指可数,我勉强应付,已属非常不易。”
纵然承认自己不如别人,脸上没有几分光彩,对象是萧承煜,谢飞鸾认了。
萧承煜就是个疯子。
他幼时和萧承煜一同习武,教习他们的武师,都是从外面请来的一等一的高手。普通人习武,或许穷极一生也只能领略一派功夫的精妙之处,萧承煜却来者不拒,集百家之长。尤其是十四岁后的萧承煜,学习能力强到变态的地步,别人要花三个月的时间,他或许只需花十日,甚至三日……
输给萧承煜,谢飞鸾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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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妙音好奇问道:“谢大哥,你和侯爷的关系很好吗?”
她初到侯府没多久,与萧承煜也是聚少离多,没有多少时间去了解萧承煜,包括他身边的人。他的那些事,还都是她从别人口中得知的,她只知道,谢飞鸾是萧承煜身边的第一红人。
“那是自然,他什么样子我没见过。”谢飞鸾突然压低声音。
林妙音忍不住乐了,双眼弯成月形:“谢大哥,你同我多说说侯爷小时候的事呗。十四岁以前的侯爷,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呢?”
萧承煜说,他那奇怪的病是十四岁那年患的。她想知道,十四岁以前的萧承煜,是不是温文尔雅,人见人爱。
“侯爷啊,别看他小时候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背地里一肚子坏水,那些拿他出去吹嘘的先生们如何能想到,偷偷剪了他们胡子的,正是他们的得意门生。”谢飞鸾叹道。
林妙音眼中浮起温暖的光芒:“这么说来,小时候的侯爷,是个淘气鬼呢。”
偷偷剪先生胡子这种事,她也干过,她还趁着林漠睡着后,给他描过红妆,气得林漠足足追了她两条街,她最后爬到一棵树上才勉强躲过一劫。
谢飞鸾是和萧承煜一起长大的,他进侯府时,萧承煜也只是个半大的孩子。萧承煜长他一岁,小少年一副温文尔雅的君子模样,要多正经有多正经,谢飞鸾受到了惊吓,也装出一副严肃的模样。
再后来,二人逐渐熟悉后,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在侯府里“作威作福”、“混吃混喝”过了好长一段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
直到十四岁那年的一场变故,萧承煜失踪半年,回来后的萧承煜性情大变,就好像变成了另一个人,萧老夫人剧烈地排斥着这个萧承煜,闹得整个侯府鸡犬不宁。
谢飞鸾捡了几件萧承煜幼时的趣事,讲给林妙音听,明明是稀松平常的小事,经过谢飞鸾一番绘声绘色的描述,妙趣横生,逗得林妙音咯咯直笑。
谢飞鸾静静地看着坐在月色里笑得直不起腰来的少女,唇角微微勾起,脸上透着连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温柔。
林妙音笑了一会儿,想起正事,敛起笑容:“谢大哥,我学过推拿,不如我替你推拿一番吧。”
谢飞鸾将脚往回缩了缩,用衣摆遮了:“妙妙的好意,在下心领了。”
“谢大哥是信不过我?”林妙音抬起眼睛,看着他的双眼。
被这双黑亮清澈的眸子盯着,谢飞鸾有些不大自在,轻咳一声:“倒也不是,只是……”
谢飞鸾难得有一本正经的时候,他最喜欢貌美可爱的女孩子,林妙音这般的,是他最喜欢的类型,若搁在往日,他定不会轻易放过,只是这次不一样,不仅因为,林妙音是萧承煜的人,更是因为,她不同于一般的女孩子。
谢飞鸾望着林妙音盛满月光的眸子,想了想,觉着还是算了吧,以免越陷越深。
“谢大哥既不给军医瞧,也不给我瞧,万一明日这只脚肿了,如何赶路?”林妙音一脸愧疚之色,“是我惹下的祸事,才害得谢大哥受此牵连,我不能坐视不理。会有些疼,谢大哥忍一下便是。”
说着,她竟伸出手,去脱他的长靴。
谢飞鸾吓了一跳,连忙道:“我自己来。”
谢飞鸾的鞋子都是侯府里定制的,用的是盛京里最好的料子,鞋子里面也仔细用熏香熏过,他又十分注重仪容仪表,即便是赶路途中,也时刻将鞋面擦得干干净净,因此,除了鞋底的草屑泥泞,这双鞋子表面看起来还是崭新的。
谢飞鸾弯身将鞋子脱掉,长袜褪至脚背,露出光裸的脚踝。
脚踝处果然肿了些,若是再晚点,恐怕除下这双长靴也有些难度。
林妙音正欲上手,谢飞鸾道:“等等。”
林妙音抬头,好奇地看向他,只见他从袖中抽出一张雪白的帕子,盖在自己的脚踝上。
林妙音笑了,也不在意,伸出手,在伤处轻轻按着。
谢飞鸾这一下崴的,怪不得旁人,是他自己没躲好。
他和萧承煜从小一起习武,却还是躲不过他的剑,比起他人注重身形剑法,萧承煜更注重剑的速度。谢飞鸾根本看不清他是怎么出剑的,那剑就到了他的眼前,刚巧他脚下踩了一颗圆滚滚的石头,就那么一闪,将脚崴了。
坐在地上的那一瞬间,谢飞鸾别提多郁闷了。萧承煜哪里是来找他切磋的,分明就是拿他当出气包的。
林妙音按着谢飞鸾脚踝的红肿之处,她的手法轻柔小心,力道恰到好处,倒也不十分疼痛。
谢飞鸾这才信了她几分。
“如今翡翠也罚过了,谢大哥又受了伤,谢大哥你说,我是不是逃过一劫了?”林妙音沉吟。
“难说。说实话,这几年侯爷执掌大权,心思愈发得捉摸不定,我也摸不准,咱们到底有没有瞒过他。保险起见,我送你离开吧。”
林妙音摇头:“多一天是一天,若真的到了那一天,我再做打算。”
“万一侯爷杀了你……”
“他不会的。”林妙音莫名有种自信,不管是生性残暴的萧承煜,还是温柔款款的萧承煜,他都不会舍得杀了他。
“唉,情字误人啊……”谢飞鸾半真半假地叹道。
林妙音收回了手:“好了,谢大哥起来走两步试试。”
谢飞鸾将鞋袜套回脚上,缓缓站起身来,展开折扇,依言走了两步,伤处虽有隐隐的疼痛,却不似初时那般明显,若不仔细看,也看不出他的身形步伐有什么异样之处。
谢飞鸾眼底露出惊异之色:“想不到你倒也有几分手段。”
“我家猪瘸了,我也是替它这么治的,第二天它就活蹦乱跳了。”
谢飞鸾:“……”
看着谢飞鸾黑如锅底的脸,林妙音又作死地补了一句:“我开玩笑的,谢大哥怎么就当真了,猪又不是谢大哥,才不会轻易就崴脚。”
谢飞鸾默默合起折扇,直接敲在了林妙音的脑袋上。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子岚君8瓶;乌衣娃娃2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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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上半夜闹了一通,下半夜总算安静下来。林妙音裹着一张薄毯,躺在采薇身边,闭眼睡觉。直到第二日天色微微亮,萧承煜也没有找她麻烦,看来这一劫是过了。
天一亮,众人将昨日剩下的食物热了热,进食过后,继续赶路。
路途奔波,翡翠伤得重,众人担心赶路途中会将伤势加重。
采薇道:“不如请示缥碧姐姐,找户人家将翡翠留下,待翡翠伤势一好,便可自行回到盛京侯府。”
采薇的提议得到了众人的一致同意。
翡翠这个伤势,跟着他们赶路,也不是个办法,况且翡翠脾气不好,一路骂骂咧咧,稍有不顺心的,就破口大骂。这些侍女都是盛京城里正经人家出来的,哪里受得了翡翠这样市井泼妇的骂法,她们实在不想照顾翡翠了。
缥碧看了眼翡翠的伤势,认真思考了一下采薇的提议,颔首道:“就这样办。”
萧承煜那边虽说是伤愈后审问,显然是不想再追究此事了,他要是真的想审问翡翠,当场就问了,那句话不过是给谢飞鸾一个台阶下。
“缥碧姐姐,奴婢想求见侯爷,请缥碧姐姐替奴婢传个话。”翡翠左思右想,咽不下这口气,无论如何,她死也要拉上林妙音垫背。
她背后的伤处痛得厉害,说话哆哆嗦嗦的,脸颊白得像是蒙上了一层霜雪,扯着缥碧袖摆的那只手,青筋狰狞地凸起,用了极大的力气。
缥碧将袖摆抽回:“侯爷不是你想见就能见的,你留下好好养伤,有什么话待侯爷回了侯府,再说也不迟。”
“缥碧姐姐……”翡翠觉出自己的身子不大利索,她自小就心思重,真的将她留下,她兴许等不到萧承煜回府的那天了,她不甘心就这样死掉,明明林妙音才是罪魁祸首,凭什么她可以逍遥法外。
“奴婢有话要告诉侯爷,请缥碧姐姐代为通传,那日碧潭不是、不是奴婢……”翡翠双唇惨白,说出的话断断续续,听不大清楚。
还要赶路,缥碧没有那么多时间同她耗下去,她不耐烦地打断翡翠的话,对采薇等人道:“你们几个,把她送到附近的人家。”
刚好前面有座村庄,他们稍作休息时,采薇和林妙音等人合力将翡翠从马车内抱出,与村子里的一户人家谈好价格,留下一笔钱,拜托他们照顾翡翠。村子里的百姓朴实,没见过这么多钱,顿时眼睛笑成了一条缝,一口答应下来。
安顿好翡翠后,众人再次上路。车轱辘碾过细碎的石子,扬起灰尘,疾驰而去。
林妙音双手握在一起,坐在摇晃的马车内。采薇坐在她身边,静静地看着车窗外一闪而逝的风景。
其他侍女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地八卦着。
“这翡翠也真是的,得罪了侯爷,还敢去求见侯爷。”
“她根本是不死心,你们没瞧见她当初跟着缥碧离开时那副洋洋得意的样子么?可惜啊,天有不测风云,侯爷的心思哪能是她能揣摩的,如今缥碧不让她见侯爷,也是为了她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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