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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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噩耗传来,他时时都忍受着家破人亡的锥心之痛,最想不通的就是这所谓的“亲笔信”,难道朝中大臣都是瞎子吗?难道秦英寿有这么大的背景,能让阁老们都睁着眼说瞎话?听了沈书嫣的推理,他才觉得这一切都是能解释通的。
他把她的话在心里又来回过了几遍,那句“究竟真相如何,咱们要一点一点挖出来”听得他险些落下泪来。
遭逢巨变,他从意气风发的小将军成了躲躲藏藏的逃犯,天地之大,却没有他立足之地;屋宇众多,却没有片瓦容他安睡;熙熙攘攘的人群,没有一个人可以交心。
可是眼前这个被他用匕首抵住脖子胁迫过的少女,却那么平静又理所当然地说着“咱们”。她生得肤若凝脂、臻首娥眉,一看就是个娇养长大的大家闺秀,明明是纤细柔弱的少女,在他心里却变得那么可靠。
柔软的心外面包裹了层层寒冰,那些冰日积月累,已经变得比石头还硬。如今却被“咱们”简单的两个字,击出了一道裂缝。明明正是寒冬,却吹来了一股和煦温暖的春风,从那裂缝中拂了进去。
“我叫沈书嫣,我的父亲是内阁首辅沈诺岱。”姑娘家的闺名是不能告诉陌生男子的,沈书嫣却没有理会这些,“郭小将如果信得过我,我们可以约好,每月见面一次,城外的善觉寺也好,或者城内的什么店铺茶楼也罢,我要是得到什么最新的消息,也可以告知郭小将。”
“在下郭星锐,多谢沈姑娘。”马车里不能起身行礼,郭星锐抱拳,“那下个月我们在善觉寺后山见面吧。”
“郭星锐……”沈书嫣展颜一笑,“这名字真是好听。初一、十五寺庙人多,旬末很多人都休沐,我们避开这几日,约在初五那天,好不好?”
……她笑起来可真是好看。郭星锐耳根发热,默默点了点头。
沈书嫣继续道:“等到了庄子,我给你安排个地方,你把伤养好了再离开。”
这次郭星锐摇了摇头,“不,等会儿我就离开。”他不能留在她的庄子上,万一被人发现的话,他孤身一人,随便就逃脱了,可是却会连累她的。
他态度坚决,沈书嫣想了想,也没再坚持。她把手腕上一串蓝色碧玺珠褪了下来,递给郭星锐,“我身上没带银两,这碧玺手串是从珍宝阁买来的,没有任何沈府的标记,你拿去当了,先将就些时日,等下次见面,我提前准备好。”
那碧玺珠晶莹剔透,一看就不是凡品,郭星锐握在掌心,珠子上还带着她的体温,一丝暖暖的香气。
说话间,马车进了庄子,这里沈书嫣常来,车夫轻车熟路地把马车驶进了主院。
闲杂人等都退下,沈书嫣踩着车凳下了马车,丫鬟跟在她身后进了屋子。
郭星锐缓缓地摩挲着那蓝色碧玺手串,片刻之后,珍重地放进怀中,侧耳听了听院子里的动静,翻出马车,轻巧地跃过墙头,不见了人影。
……
担心表姐和郭小将,苾棠一晚上辗转反侧,没有睡好,她既害怕郭小将被抓,又害怕万一争斗起来伤了沈书嫣。次日一早,苾棠急匆匆地去了舅舅家。
“傻丫头。”沈书嫣就知道她会担心,昨晚从庄子上回来有些晚了,就没给白府送信,想着今早派人去说一声,结果苾棠一大早就过来了。“担心什么,我又不是鲁莽的人,要是那郭小将真是穷凶极恶之人,我才不会帮他呢。”
苾棠看看左右无人,低声道:“表姐,郭小将他……”
“走了。”沈书嫣拉着她坐下来,“我想让他在庄子上休养几日,至少把伤养好再说,可他坚持要走。”不管他是出于对自己的提防,还是不想连累自己,她都没有理由把他强行留下。
表姐完好无损,郭小将顺利逃脱,苾棠松了口气。
姐妹两个说着悄悄话,外面丫鬟禀道:“姑太太过来了,去了夫人院子里说话,说是等会儿和表小姐一起回去,让表小姐等她。”
“我娘怎么来了?”苾棠很是奇怪,母亲向来深居简出,很少出门的。
沈书嫣道:“许是找母亲有事吧。棠棠多玩会儿,等会儿和姑姑一起回,本来还想着留你住两天呢。”
“那我下次来的时候住两天好了。”苾棠靠在沈书嫣的胳膊上笑了。
沈夫人林氏的屋里,沈诺岚和大嫂对坐饮茶。
林氏悄悄打量着沈诺岚,她嫁进沈府的时候,沈诺岚才四五岁大,是个极粉嫩的小团子,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孩子,性子又贞静,小小年纪就特别有主见。她喜欢得不得了,要不是公爹婆母看管得严,她真恨不得把这个最小的妹妹养在自己屋里。
她喜欢沈诺岚,沈诺岚也敬重她,姑嫂两个相处十分融洽,她既把她当妹妹,又把她当女儿。
沈诺岚十四岁那年,她七岁的大儿子、那个被誉为神童的孩子,突然夭折了,她悲痛万分,公爹和婆母也伤心欲绝,家中一团乱麻,沈诺岚却急匆匆地嫁人了,那么好看那么出色的人,竟然嫁给了一个寒门学子。
爱子夭折,她痛苦地只想跟着儿子一起走,心力交瘁,过问了几句,沈诺岚只说是和白平昌一见钟情,虽家世不显,却人品贵重。
当时婆母病了,公爹日夜守在床前,夫君沈诺岱见了白平昌一面,她忍着悲痛,去屏风后偷偷看了看,倒是个品貌端正之人。就这样,沈诺岚匆忙地出嫁了,好在她当时已经十四岁,给她的嫁妆早就准备好了,倒不至于寒酸。
自从出嫁后,沈诺岚就深居简出,不过她性子向来贞静,在闺中时也不爱交际,大家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后来婆母公爹相继过世,家中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她有好久都没顾上沈诺岚了。
现在想来,她总觉得沈诺岚当时出嫁是有什么原因的,绝非一见钟情那么简单。
“大嫂,我想在沈府附近买个宅子。”沈诺岚放下茶杯,她已经想好了,等宝贝女儿出嫁后,白府就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了,她和白平昌和离后,也不想住到哥哥家来,就算哥嫂待她再亲,毕竟也是寄居在别人家里。她倒也罢了,总不能让女儿回娘家都没处去。
她手里有的是银子,买个自己的宅子,再买上些仆从,日子也能过得自在,女儿想什么时候回来看她就什么时候来。虽然她生得如此容貌,又是和离单独居住的女子,但是有首辅哥哥和皇后姐姐,料想也不会有不长眼的敢来骚扰。不过,她还是想把宅子买在沈府附近,一是这边都是官员聚集所在,极安全平静,平时连个小偷小摸的事都没有,二是离哥嫂近些,也好有个照应。
“买个宅子?”林氏问道:“什么样的宅子,给棠棠做嫁妆吗?”
沈诺岚道:“不需要特别大,三进、五进都行,离沈府近些,将来……也许会用的上。”
这个小姑自幼就极有主见,她既然要宅子自然就是有她的用处。林氏点点头,“好,我帮你留意着,有了合适的就买下来。”
“那就麻烦大嫂了,银钱方面不用顾忌,我手里的银两够的。”沈诺岚笑道。
林氏一摆手,“咱们之间何必客气,银子你不用管,就当是我这个做舅母的送给棠棠的添妆。”
“不要。”沈诺岚坚定地摇摇头,“让大嫂帮我留意着已经很过意不去,要是再出银子的话,我可就真不敢麻烦大嫂,还是请个经纪帮我找房子好了。”
林氏忙拦道:“别找经纪,小心被骗了。你不让我出银子就不出吧,这宅子我帮你挑。”
……
二公主萧玉彤成亲的前几天,苾棠坐着马车回皇宫。
她每次从白府到皇宫,马车和车夫都是白府准备,把她送到宫门处就回。要是从皇宫回白府,则是沈皇后派人准备马车,把她送到白府再回。
路程不长,丫鬟又不能陪着她进宫,苾棠就没带白露和秋霜。她披着鸭黄色绣梅花的斗篷,一圈白色蓬松的风毛围着她的脸,手里的紫铜双鱼纹小手炉热乎乎的。她把车帘掀开一条缝,看了看外面,大街上打扫得干干净净,扫起来的积雪都堆在街角等不碍事的地方。
过几天萧玉彤就要成亲了,希望她成亲以后能老实些,不要再没事找事。苾棠正想着,马车突然剧烈地颠簸了一下,就听见车夫“哎呦”叫了一声,随后他的声音在后面响起:“哎,我掉下来了,马车——”
苾棠吓了一跳,掀开帘子一看,本来坐在前面的车夫不见了人影,只有马还在欢快地跑着。而且这马好像欢快过头了,没有了车夫,竟然越跑越快。
他把她的话在心里又来回过了几遍,那句“究竟真相如何,咱们要一点一点挖出来”听得他险些落下泪来。
遭逢巨变,他从意气风发的小将军成了躲躲藏藏的逃犯,天地之大,却没有他立足之地;屋宇众多,却没有片瓦容他安睡;熙熙攘攘的人群,没有一个人可以交心。
可是眼前这个被他用匕首抵住脖子胁迫过的少女,却那么平静又理所当然地说着“咱们”。她生得肤若凝脂、臻首娥眉,一看就是个娇养长大的大家闺秀,明明是纤细柔弱的少女,在他心里却变得那么可靠。
柔软的心外面包裹了层层寒冰,那些冰日积月累,已经变得比石头还硬。如今却被“咱们”简单的两个字,击出了一道裂缝。明明正是寒冬,却吹来了一股和煦温暖的春风,从那裂缝中拂了进去。
“我叫沈书嫣,我的父亲是内阁首辅沈诺岱。”姑娘家的闺名是不能告诉陌生男子的,沈书嫣却没有理会这些,“郭小将如果信得过我,我们可以约好,每月见面一次,城外的善觉寺也好,或者城内的什么店铺茶楼也罢,我要是得到什么最新的消息,也可以告知郭小将。”
“在下郭星锐,多谢沈姑娘。”马车里不能起身行礼,郭星锐抱拳,“那下个月我们在善觉寺后山见面吧。”
“郭星锐……”沈书嫣展颜一笑,“这名字真是好听。初一、十五寺庙人多,旬末很多人都休沐,我们避开这几日,约在初五那天,好不好?”
……她笑起来可真是好看。郭星锐耳根发热,默默点了点头。
沈书嫣继续道:“等到了庄子,我给你安排个地方,你把伤养好了再离开。”
这次郭星锐摇了摇头,“不,等会儿我就离开。”他不能留在她的庄子上,万一被人发现的话,他孤身一人,随便就逃脱了,可是却会连累她的。
他态度坚决,沈书嫣想了想,也没再坚持。她把手腕上一串蓝色碧玺珠褪了下来,递给郭星锐,“我身上没带银两,这碧玺手串是从珍宝阁买来的,没有任何沈府的标记,你拿去当了,先将就些时日,等下次见面,我提前准备好。”
那碧玺珠晶莹剔透,一看就不是凡品,郭星锐握在掌心,珠子上还带着她的体温,一丝暖暖的香气。
说话间,马车进了庄子,这里沈书嫣常来,车夫轻车熟路地把马车驶进了主院。
闲杂人等都退下,沈书嫣踩着车凳下了马车,丫鬟跟在她身后进了屋子。
郭星锐缓缓地摩挲着那蓝色碧玺手串,片刻之后,珍重地放进怀中,侧耳听了听院子里的动静,翻出马车,轻巧地跃过墙头,不见了人影。
……
担心表姐和郭小将,苾棠一晚上辗转反侧,没有睡好,她既害怕郭小将被抓,又害怕万一争斗起来伤了沈书嫣。次日一早,苾棠急匆匆地去了舅舅家。
“傻丫头。”沈书嫣就知道她会担心,昨晚从庄子上回来有些晚了,就没给白府送信,想着今早派人去说一声,结果苾棠一大早就过来了。“担心什么,我又不是鲁莽的人,要是那郭小将真是穷凶极恶之人,我才不会帮他呢。”
苾棠看看左右无人,低声道:“表姐,郭小将他……”
“走了。”沈书嫣拉着她坐下来,“我想让他在庄子上休养几日,至少把伤养好再说,可他坚持要走。”不管他是出于对自己的提防,还是不想连累自己,她都没有理由把他强行留下。
表姐完好无损,郭小将顺利逃脱,苾棠松了口气。
姐妹两个说着悄悄话,外面丫鬟禀道:“姑太太过来了,去了夫人院子里说话,说是等会儿和表小姐一起回去,让表小姐等她。”
“我娘怎么来了?”苾棠很是奇怪,母亲向来深居简出,很少出门的。
沈书嫣道:“许是找母亲有事吧。棠棠多玩会儿,等会儿和姑姑一起回,本来还想着留你住两天呢。”
“那我下次来的时候住两天好了。”苾棠靠在沈书嫣的胳膊上笑了。
沈夫人林氏的屋里,沈诺岚和大嫂对坐饮茶。
林氏悄悄打量着沈诺岚,她嫁进沈府的时候,沈诺岚才四五岁大,是个极粉嫩的小团子,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孩子,性子又贞静,小小年纪就特别有主见。她喜欢得不得了,要不是公爹婆母看管得严,她真恨不得把这个最小的妹妹养在自己屋里。
她喜欢沈诺岚,沈诺岚也敬重她,姑嫂两个相处十分融洽,她既把她当妹妹,又把她当女儿。
沈诺岚十四岁那年,她七岁的大儿子、那个被誉为神童的孩子,突然夭折了,她悲痛万分,公爹和婆母也伤心欲绝,家中一团乱麻,沈诺岚却急匆匆地嫁人了,那么好看那么出色的人,竟然嫁给了一个寒门学子。
爱子夭折,她痛苦地只想跟着儿子一起走,心力交瘁,过问了几句,沈诺岚只说是和白平昌一见钟情,虽家世不显,却人品贵重。
当时婆母病了,公爹日夜守在床前,夫君沈诺岱见了白平昌一面,她忍着悲痛,去屏风后偷偷看了看,倒是个品貌端正之人。就这样,沈诺岚匆忙地出嫁了,好在她当时已经十四岁,给她的嫁妆早就准备好了,倒不至于寒酸。
自从出嫁后,沈诺岚就深居简出,不过她性子向来贞静,在闺中时也不爱交际,大家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后来婆母公爹相继过世,家中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她有好久都没顾上沈诺岚了。
现在想来,她总觉得沈诺岚当时出嫁是有什么原因的,绝非一见钟情那么简单。
“大嫂,我想在沈府附近买个宅子。”沈诺岚放下茶杯,她已经想好了,等宝贝女儿出嫁后,白府就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了,她和白平昌和离后,也不想住到哥哥家来,就算哥嫂待她再亲,毕竟也是寄居在别人家里。她倒也罢了,总不能让女儿回娘家都没处去。
她手里有的是银子,买个自己的宅子,再买上些仆从,日子也能过得自在,女儿想什么时候回来看她就什么时候来。虽然她生得如此容貌,又是和离单独居住的女子,但是有首辅哥哥和皇后姐姐,料想也不会有不长眼的敢来骚扰。不过,她还是想把宅子买在沈府附近,一是这边都是官员聚集所在,极安全平静,平时连个小偷小摸的事都没有,二是离哥嫂近些,也好有个照应。
“买个宅子?”林氏问道:“什么样的宅子,给棠棠做嫁妆吗?”
沈诺岚道:“不需要特别大,三进、五进都行,离沈府近些,将来……也许会用的上。”
这个小姑自幼就极有主见,她既然要宅子自然就是有她的用处。林氏点点头,“好,我帮你留意着,有了合适的就买下来。”
“那就麻烦大嫂了,银钱方面不用顾忌,我手里的银两够的。”沈诺岚笑道。
林氏一摆手,“咱们之间何必客气,银子你不用管,就当是我这个做舅母的送给棠棠的添妆。”
“不要。”沈诺岚坚定地摇摇头,“让大嫂帮我留意着已经很过意不去,要是再出银子的话,我可就真不敢麻烦大嫂,还是请个经纪帮我找房子好了。”
林氏忙拦道:“别找经纪,小心被骗了。你不让我出银子就不出吧,这宅子我帮你挑。”
……
二公主萧玉彤成亲的前几天,苾棠坐着马车回皇宫。
她每次从白府到皇宫,马车和车夫都是白府准备,把她送到宫门处就回。要是从皇宫回白府,则是沈皇后派人准备马车,把她送到白府再回。
路程不长,丫鬟又不能陪着她进宫,苾棠就没带白露和秋霜。她披着鸭黄色绣梅花的斗篷,一圈白色蓬松的风毛围着她的脸,手里的紫铜双鱼纹小手炉热乎乎的。她把车帘掀开一条缝,看了看外面,大街上打扫得干干净净,扫起来的积雪都堆在街角等不碍事的地方。
过几天萧玉彤就要成亲了,希望她成亲以后能老实些,不要再没事找事。苾棠正想着,马车突然剧烈地颠簸了一下,就听见车夫“哎呦”叫了一声,随后他的声音在后面响起:“哎,我掉下来了,马车——”
苾棠吓了一跳,掀开帘子一看,本来坐在前面的车夫不见了人影,只有马还在欢快地跑着。而且这马好像欢快过头了,没有了车夫,竟然越跑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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