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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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进登科苑,我便瞧见门口站着一抹熟悉的背影,心下一喜,可算是见着了。三步并两步地跳过去,我直接伸爪拍上了他的肩头:“万华!”
后者甚是迟钝地转过来,看清了我的脸,却是语气淡淡:“玫姐——”
……
我放在他肩上的手一僵,这神情,这语气,这个人,许久不见怎么似是变了,变得有点让人生疏。
别是言大夫的药起作用了,让这小子的心智恢复了吧。
就在我不知如何开口时,王万华竟又突地变了脸色,亦如往常的小孩儿脾气,抓着我的手摇啊摇:“你来看我了啊,玫姐~”
这才是我认识的那个王万华啊。
我感慨地撇开他的手:“是是是,我来看你了。”随即便是一副我不远千里专门来看你,你可要好好招待我的傲娇表情。
结果。
王万华板着脸,跟我抱怨:“言悔和你都来王城好久了,你怎么现在才来看我?”
他居然知道。
“呵呵,你怎么知道我们来了王城。”就这么被戳破了,多少还是有点尴尬,我不禁干笑着问他。
他在衣兜里一摸,掏出封信来,在我眼前一晃,又珍惜非常地揣回去。
好吧,叛徒是叶莺。
不过一封信都随身携带,这小子也是够深情的。
我摊着手道:“怪我怪我,我请你吃饭就是了。”
于是,本想敲诈王万华一顿的我,反要掏出腰包请饭了。这附近我也不太熟,便由他带路,这小子也是不客气,领着我就去了王城中赫赫有名的仙客居。
既然是赫赫有名,自然是便宜不到哪儿去。
要不是知道这小子耍不了什么心思,不然,我一定会以为他是在故意报复我不早点来看他,啧,亏得慌。
可谁让我理亏。
再转念一想,这小子连复试都考过了,我请顿好的以资鼓励也没什么嘛,没准儿一鼓作气连殿试也过了呢。
没准儿,我以后就多个状元小弟了呢。
多有意思。
点了几道特色菜,瞥了一眼酒水单子,我顿时馋得不行,万华瞧我这样子,支着头开口:“玫姐,我家酒庄在王城也有分店的。”
然后他便摸了一枚系着红绳的铜钱给我,说是拿着这个就能在所有的王记酒家随便捞酒,仙客居虽是好地方,但这酒却是比不上王记酒家的。
我接过那枚铜钱,放在眼前看了看,边儿上居然镶了一圈的金,且钱面上刻着王万华的名字,还落着一个特殊的章印。
看来是他那爹给他专做的身份证明。
既然有免费的好酒,我自是不会推拒的,让他在这儿等着小厮上菜,自个儿便麻溜儿地跑出仙客居,按着万华给的方向,去寻王记酒家捞酒去。
不想我这离开没多久,万华就遇上了麻烦。
叶溪大摇大摆地踏进仙客居,身后跟着三四个跟班,却不是那日里的熟脸。
之前那几个他用着甚是憋气,明明自己才是头儿,可那几个护卫都是安王身边的人,打心底就瞧不起他,反倒是处处压着他,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
看着窝囊得很。
索性鼓起胆子,禀了安王,将他的人还回去,自己再从外前儿挑些个人,留为己用,做个称心如意的老大。
好在安王没有责难他什么,说教了一番那几个护卫,便由着自己的性子去了。
要说自己这个面子还真是不小。
时来运转啊。
念起某件事来,叶溪的心里顿时美滋滋的,若是成了这桩事,功名又算得了什么,只要攀上安王这棵大树,一切都好说。
小厮领着人往二楼的雅间去,叶溪踩着楼梯,嘚瑟地朝楼下俯视一圈,在心里傲娇地哼了一声。
转过一个拐角,他不经意地一看,不禁变了脸色,随即涌出几分兴味。
这大概是他来王城后,第一次撞见王家那傻小子吧。
【作者题外话】:看读者评论,很开心。
☆、第六十八章 傻子发脾气喽
叶溪打初考时便没碰见过王万华,可这人的消息,自己却一直留意着。当自己被赶出考场的时候,这人过了初考,当自己欠下赌债差点被大老爷斩手的时候,这人又过了复试,再然后,自己进了安王府,他则入了登科院。
两相对比,叶溪的心里委实平衡不了。凭什么他一个傻子就能顺风顺水,眼瞧着就要上殿试见国主了,而自己虽是攀附上了安王,却要看人眼色。
这时候,他哪还会计较自己之前的不对。
什么舞弊。
什么赌博。
不过都是过活的手段。
被撵出考场之后,他也自知没脸回家,一度的浑浑噩噩,很快就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沦落街头。这期间他不是没有厚着脸皮去找王万华过,毕竟在这陌生的王城里,也就王家的小子勉强算得上熟人。
本以为这傻子因着自己亲姐的关系会出手相助,可是到了他的落榻处,却是直接被门口的小厮毫不客气地撵走了。
莫说借钱了,连王万华的一面都没见上,闹了一番还落了一顿揍。
这件事王万华压根儿就不知情,可他却记恨在心。
后来,若不是巧合下当掉了亲姐给他的东西,又怎能混到千金坊,继而交上自己这辈子最好的运气。
王万华,就算你不帮我,我叶溪还是在王城混下来了。
叶溪抽着嘴角,鼻孔朝天地走向王万华,然后一屁股坐了下去,无理得很。
领路的小厮有点发懵,这是个什么情况,好在叶溪身后的跟班看出些什么,挥着手让小厮退下了。
独自坐着的王万华正默背着亲策论呢,面前就多了一个不速之客来。
是叶溪。
他下意识地坐直了腰身,眉头也不自觉地蹙了起来,若说之前,他见着叶溪可能还会不安,可现下,却是有些不一样了。
或许真是言大夫给的药起作用了。
又或许是背的那些个文章,给了他不少的启发。
这段时间,他隐约觉得自己改变了,很少再乱发脾气胡搅蛮缠,说起话来也有条有理,虽然还是一副小孩子的心性,相较以前,似乎又不那么稚嫩了。
他看着叶溪,心里难得的波动却来自莺儿。她寄来的信中,只有三四句是问候自己,其余的便都是为着这个小弟。
甚至在有一封信里,她还问自己,是不是因为讨厌叶溪,才不愿帮她搜寻自己弟弟的下落。可其实,他被父亲安排的人严苛地护在住所,并不如她想象中那般自得。
人,他尽力地找过了,可是一无所获。
谁能想到父亲的人已先一步将叶溪赶出了自己的视线范围呢。
所以,对于叶溪,他私心里是不满的。
像是小孩子的嫉妒。
又似大男人的吃醋。
即便莺儿的责怪让他十分委屈,可见叶溪现在这样子,好像过得并不糟糕,便不免替莺儿松了一口气。王万华抛去心里的小心思,礼貌地笑着:“好久不见。”
说到底,也是莺儿的家人。
他想要好好对待。
当叶溪对上此般的王万华的时候,眼神不禁一滞,一句傻子尚未骂出口,就哽回了喉间。
王万华好像变了,变得——正常了?
怎么可能,这才几个月,一个十多年都没治好的傻子,怎会说变好就变好。
说实在的,他根本就不希望王万华恢复正常,这出于一种扭曲的心态,既无理又癫狂。
见叶溪张着嘴,陷入沉默,王万华想了想,还是道:“你姐没有你的消息,很担心。”
他的确是很久没有给家里去过信了,可自己也不过是想等混好点,再联系亲姐,谁想这一等,就过了这么久。
不过最近,他不仅要写家书,还要想办法将亲姐骗到王城来。
“关你屁事。”叶溪回了神并不领情,嗤鼻一句,仰在椅子上就做出副纨绔公子的模样,“不就过了个复试,很了不起吗,说到底,你还是个傻子。”
这侮辱人的话,叶溪是随口拈来,他就是要看着眼前人气得跳脚,却又拿他没法的样子。
果不其然。
当王万华听到那一声傻子时,心里仍是狠狠地一颤,这折磨了他多年的魔咒,始终都能让他疼痛。放在膝上的手,不动声色地攥紧,连着衣摆也被抓皱了。
叶溪瞧在眼里,心里痛快的不得了,这哪里算是变正常了,富家公子算什么,还不是傻傻地任自己揉捏。
于是,这说上了还带起了瘾,扭过头去,便和自己新收的跟班讲着王万华过往的糊涂事,跟班们自是附和着一阵嘲笑,看向王万华的目光也变了味。
穿的倒是衣冠楚楚一本正经的样子,居然是个傻子。
可他们就没有想过,一个傻子,能闯过初考,又挺过复试吗?
王万华稳稳地坐在位置上,背脊依旧直挺。他的眼眶在对面的讽刺声中变得愈发的红,可他并不是想哭,而是气红的。
他也不是任叶溪揉捏,而是看在莺儿的面子上,站在兄长的立场对他忍让。
也是近来,他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是个二十几岁的大人了,不能和小孩子抢玩具,不能和小孩子抢吃的,更不能像小孩子一样的不懂事。
叶溪比他小好几岁,言语莽撞了些,自己要理解。
要理解。
……
对不起,莺儿。
我理解不下去了。
毕竟不够成熟,王万华终是在叶溪的一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下爆发了,他丢了大半的镇静,猛地站起抓着桌边,便将整张桌面掀翻到了一边,饭菜杯盘稀里哗啦地砸了一地。
未进登科苑,我便瞧见门口站着一抹熟悉的背影,心下一喜,可算是见着了。三步并两步地跳过去,我直接伸爪拍上了他的肩头:“万华!”
后者甚是迟钝地转过来,看清了我的脸,却是语气淡淡:“玫姐——”
……
我放在他肩上的手一僵,这神情,这语气,这个人,许久不见怎么似是变了,变得有点让人生疏。
别是言大夫的药起作用了,让这小子的心智恢复了吧。
就在我不知如何开口时,王万华竟又突地变了脸色,亦如往常的小孩儿脾气,抓着我的手摇啊摇:“你来看我了啊,玫姐~”
这才是我认识的那个王万华啊。
我感慨地撇开他的手:“是是是,我来看你了。”随即便是一副我不远千里专门来看你,你可要好好招待我的傲娇表情。
结果。
王万华板着脸,跟我抱怨:“言悔和你都来王城好久了,你怎么现在才来看我?”
他居然知道。
“呵呵,你怎么知道我们来了王城。”就这么被戳破了,多少还是有点尴尬,我不禁干笑着问他。
他在衣兜里一摸,掏出封信来,在我眼前一晃,又珍惜非常地揣回去。
好吧,叛徒是叶莺。
不过一封信都随身携带,这小子也是够深情的。
我摊着手道:“怪我怪我,我请你吃饭就是了。”
于是,本想敲诈王万华一顿的我,反要掏出腰包请饭了。这附近我也不太熟,便由他带路,这小子也是不客气,领着我就去了王城中赫赫有名的仙客居。
既然是赫赫有名,自然是便宜不到哪儿去。
要不是知道这小子耍不了什么心思,不然,我一定会以为他是在故意报复我不早点来看他,啧,亏得慌。
可谁让我理亏。
再转念一想,这小子连复试都考过了,我请顿好的以资鼓励也没什么嘛,没准儿一鼓作气连殿试也过了呢。
没准儿,我以后就多个状元小弟了呢。
多有意思。
点了几道特色菜,瞥了一眼酒水单子,我顿时馋得不行,万华瞧我这样子,支着头开口:“玫姐,我家酒庄在王城也有分店的。”
然后他便摸了一枚系着红绳的铜钱给我,说是拿着这个就能在所有的王记酒家随便捞酒,仙客居虽是好地方,但这酒却是比不上王记酒家的。
我接过那枚铜钱,放在眼前看了看,边儿上居然镶了一圈的金,且钱面上刻着王万华的名字,还落着一个特殊的章印。
看来是他那爹给他专做的身份证明。
既然有免费的好酒,我自是不会推拒的,让他在这儿等着小厮上菜,自个儿便麻溜儿地跑出仙客居,按着万华给的方向,去寻王记酒家捞酒去。
不想我这离开没多久,万华就遇上了麻烦。
叶溪大摇大摆地踏进仙客居,身后跟着三四个跟班,却不是那日里的熟脸。
之前那几个他用着甚是憋气,明明自己才是头儿,可那几个护卫都是安王身边的人,打心底就瞧不起他,反倒是处处压着他,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
看着窝囊得很。
索性鼓起胆子,禀了安王,将他的人还回去,自己再从外前儿挑些个人,留为己用,做个称心如意的老大。
好在安王没有责难他什么,说教了一番那几个护卫,便由着自己的性子去了。
要说自己这个面子还真是不小。
时来运转啊。
念起某件事来,叶溪的心里顿时美滋滋的,若是成了这桩事,功名又算得了什么,只要攀上安王这棵大树,一切都好说。
小厮领着人往二楼的雅间去,叶溪踩着楼梯,嘚瑟地朝楼下俯视一圈,在心里傲娇地哼了一声。
转过一个拐角,他不经意地一看,不禁变了脸色,随即涌出几分兴味。
这大概是他来王城后,第一次撞见王家那傻小子吧。
【作者题外话】:看读者评论,很开心。
☆、第六十八章 傻子发脾气喽
叶溪打初考时便没碰见过王万华,可这人的消息,自己却一直留意着。当自己被赶出考场的时候,这人过了初考,当自己欠下赌债差点被大老爷斩手的时候,这人又过了复试,再然后,自己进了安王府,他则入了登科院。
两相对比,叶溪的心里委实平衡不了。凭什么他一个傻子就能顺风顺水,眼瞧着就要上殿试见国主了,而自己虽是攀附上了安王,却要看人眼色。
这时候,他哪还会计较自己之前的不对。
什么舞弊。
什么赌博。
不过都是过活的手段。
被撵出考场之后,他也自知没脸回家,一度的浑浑噩噩,很快就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沦落街头。这期间他不是没有厚着脸皮去找王万华过,毕竟在这陌生的王城里,也就王家的小子勉强算得上熟人。
本以为这傻子因着自己亲姐的关系会出手相助,可是到了他的落榻处,却是直接被门口的小厮毫不客气地撵走了。
莫说借钱了,连王万华的一面都没见上,闹了一番还落了一顿揍。
这件事王万华压根儿就不知情,可他却记恨在心。
后来,若不是巧合下当掉了亲姐给他的东西,又怎能混到千金坊,继而交上自己这辈子最好的运气。
王万华,就算你不帮我,我叶溪还是在王城混下来了。
叶溪抽着嘴角,鼻孔朝天地走向王万华,然后一屁股坐了下去,无理得很。
领路的小厮有点发懵,这是个什么情况,好在叶溪身后的跟班看出些什么,挥着手让小厮退下了。
独自坐着的王万华正默背着亲策论呢,面前就多了一个不速之客来。
是叶溪。
他下意识地坐直了腰身,眉头也不自觉地蹙了起来,若说之前,他见着叶溪可能还会不安,可现下,却是有些不一样了。
或许真是言大夫给的药起作用了。
又或许是背的那些个文章,给了他不少的启发。
这段时间,他隐约觉得自己改变了,很少再乱发脾气胡搅蛮缠,说起话来也有条有理,虽然还是一副小孩子的心性,相较以前,似乎又不那么稚嫩了。
他看着叶溪,心里难得的波动却来自莺儿。她寄来的信中,只有三四句是问候自己,其余的便都是为着这个小弟。
甚至在有一封信里,她还问自己,是不是因为讨厌叶溪,才不愿帮她搜寻自己弟弟的下落。可其实,他被父亲安排的人严苛地护在住所,并不如她想象中那般自得。
人,他尽力地找过了,可是一无所获。
谁能想到父亲的人已先一步将叶溪赶出了自己的视线范围呢。
所以,对于叶溪,他私心里是不满的。
像是小孩子的嫉妒。
又似大男人的吃醋。
即便莺儿的责怪让他十分委屈,可见叶溪现在这样子,好像过得并不糟糕,便不免替莺儿松了一口气。王万华抛去心里的小心思,礼貌地笑着:“好久不见。”
说到底,也是莺儿的家人。
他想要好好对待。
当叶溪对上此般的王万华的时候,眼神不禁一滞,一句傻子尚未骂出口,就哽回了喉间。
王万华好像变了,变得——正常了?
怎么可能,这才几个月,一个十多年都没治好的傻子,怎会说变好就变好。
说实在的,他根本就不希望王万华恢复正常,这出于一种扭曲的心态,既无理又癫狂。
见叶溪张着嘴,陷入沉默,王万华想了想,还是道:“你姐没有你的消息,很担心。”
他的确是很久没有给家里去过信了,可自己也不过是想等混好点,再联系亲姐,谁想这一等,就过了这么久。
不过最近,他不仅要写家书,还要想办法将亲姐骗到王城来。
“关你屁事。”叶溪回了神并不领情,嗤鼻一句,仰在椅子上就做出副纨绔公子的模样,“不就过了个复试,很了不起吗,说到底,你还是个傻子。”
这侮辱人的话,叶溪是随口拈来,他就是要看着眼前人气得跳脚,却又拿他没法的样子。
果不其然。
当王万华听到那一声傻子时,心里仍是狠狠地一颤,这折磨了他多年的魔咒,始终都能让他疼痛。放在膝上的手,不动声色地攥紧,连着衣摆也被抓皱了。
叶溪瞧在眼里,心里痛快的不得了,这哪里算是变正常了,富家公子算什么,还不是傻傻地任自己揉捏。
于是,这说上了还带起了瘾,扭过头去,便和自己新收的跟班讲着王万华过往的糊涂事,跟班们自是附和着一阵嘲笑,看向王万华的目光也变了味。
穿的倒是衣冠楚楚一本正经的样子,居然是个傻子。
可他们就没有想过,一个傻子,能闯过初考,又挺过复试吗?
王万华稳稳地坐在位置上,背脊依旧直挺。他的眼眶在对面的讽刺声中变得愈发的红,可他并不是想哭,而是气红的。
他也不是任叶溪揉捏,而是看在莺儿的面子上,站在兄长的立场对他忍让。
也是近来,他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是个二十几岁的大人了,不能和小孩子抢玩具,不能和小孩子抢吃的,更不能像小孩子一样的不懂事。
叶溪比他小好几岁,言语莽撞了些,自己要理解。
要理解。
……
对不起,莺儿。
我理解不下去了。
毕竟不够成熟,王万华终是在叶溪的一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下爆发了,他丢了大半的镇静,猛地站起抓着桌边,便将整张桌面掀翻到了一边,饭菜杯盘稀里哗啦地砸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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